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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要说什么烦恼吧,可能就是追求她的男人太多,到底是选择乖顺可爱的小狼狗还是选择门当户对的贵公子。
这样幸福甜蜜的小烦恼,她也好像感受一下啊。
可惜现如今她能够感受的烦恼也就是早餐的煎饼果子到底是加两个鸡蛋,还是多加一分火腿肠。
“出发吧。”
木歆揉了揉刚吸收完记忆有些酸痛的额头,思考了片刻后又追加了一句:“去帮我定——算了,到时候我自己去看吧。”
正想说让苏茜帮忙定一块手表,可又想着这会儿邵南风才刚被她气跑,送了手表他未必会接受,还不如暂时冷冷和对方的关系。
有时候松比收更重要。
“好的总裁,我这就去通知司机。”
苏茜点了点头,然后恭敬地退了出去。
*****
见面的酒店是郁斯年定的,这是一家开办了三十多年的意大利餐馆,以前因为原身喜欢吃意大利菜的缘故,她和郁斯年时常在这儿吃饭。
或许是为了勾起她的回忆吧,郁斯年将自己回国后俩人的第一次约会,定在了这家酒店。
“你最喜欢的伊贡米勒雷司令。”
分开近五年,郁斯年还记得当初原身最喜欢的葡萄酒。
比起红酒,原身更喜欢甜白葡萄酒,伊贡米勒雷司令享有“德国雷司令之王”之美称,这款酒只在葡萄条件极好的年代酿造,且酿造的那一年,出产保持在200瓶至300瓶,价格昂贵,每一瓶的售价约在七万人民币,可以说是甜白葡萄酒里价格最高的。
它的口感偏甜美,酸度和甜度保持在一个极为恰当的平衡点,品质极优。
除此之外,这一餐从前菜到最后的甜品,也统统都是曾经的原身最喜欢的,也就是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似乎都没有忘记过曾经和她在一块的记忆。
然而,人都是会变化的,五年前原身喜欢的东西,未必是现在的她依旧喜欢的口味了。
用餐的过程中,木歆并没有太多交流的兴趣,当年郁斯年解除俩人的婚约不告而别,原身的心里是带着怨恨和不解的,这会儿即便重逢了,她的表现也绝对不该是热情欣喜的。
作为木氏的继承人,现在已经全面接管木氏的女人,她早就没有了曾经的青涩与冲动,加上时间真的是增加距离感的最好良药,即便原身对他有情,时间和距离所造成的生疏以及原身的自尊自傲,都不允许她主动向对方开口。
“我记得以前你最喜欢吃这里的鲜虾芦笋意面。”
看着木歆面前几乎没有动过的意面,郁斯年挑了挑眉,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五年过去了,他的模样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如果非要说有的话,大概就是更成熟,更稳重了,五年前的郁斯年还有几分浮躁,这会儿即便木歆保持沉默,他依旧能够态度温和地寻找话题,光凭这份忍耐力,就足以证明他在国外这些年的长进。
说实话,看到郁斯年真人的时候,木歆还真是吓了一跳。
撇去发色,打扮以及气质,郁斯年和邵南风的下半张脸简直一模一样,尤其是那一张微薄性感的嘴唇,唇形线条勾勒一致,连抿唇时的动作,都如出一辙。
但即便两人的样貌像了六七成,但凡熟悉俩人的人都不会将他们认错,因为他们差别最大的地方在于眼睛,而眼睛恰巧就是最能显露一个人内心世界的存在。
郁斯年一头黑发,眼窝深邃,鼻梁高挺,他穿着手工裁缝的西装,衬衫纽扣系到了最上面那一颗,将他精壮健硕的身材遮挡的严严实实,颇有一种制服诱惑的感觉。
如果说邵南风是一杯酿造的不够成熟,略带酸涩的新酒,郁斯年就是一杯经过娴熟的酿造工艺,更适合回味的陈酒。
“南风对虾过敏,和他在一块久了,我也养成了不吃虾的习惯。”
木歆说的很是随意,似乎并不介意在曾经的未婚夫面前诉说自己的新男友。
“邵南风?”
看似疑问,实则笃定。
郁斯年放下手中的刀叉,神情略带冷凝地看着木歆。
“我以为你不该会喜欢那样闹腾的孩子。”
郁斯年从头到尾就没有将邵南风当成过自己的对手,在他看来,那就是自己不在的时候,木歆拿来排遣寂寞的存在,现在他回来了,那个赝品也该功成身退了。
“人的爱好总是会变的,就好比以前的我最喜欢喝伊贡米勒雷司令,而现在的我更爱香槟。”
木歆面前摆着的菜肴几乎都只动了两三口,可以看出这些菜肴并不完全符合她的心意。
没有人是一成不变的,郁斯年想要重新追回她,可是对她的记忆却还停留在最初,根本就没有费心思调查过现在的她。
到底是因为他觉得原身就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物品一样,还是根本没有将她真正放在心上。
这两种可能中的任何一种,显然都不让人感到愉悦。
“毕竟我们还是朋友,欢迎回国。”
拿起餐巾掖了掖唇角的位置,木歆笑的矜持,礼貌且得体地向郁斯年伸手。
“我会试着了解现在的你。”
郁斯年怔楞了一下,又很快恢复平静,同样礼貌地伸手回握住木歆的手,没等他做出更进一步的动作,木歆就将手抽了回来,然后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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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幸福甜蜜的小烦恼,她也好像感受一下啊。
可惜现如今她能够感受的烦恼也就是早餐的煎饼果子到底是加两个鸡蛋,还是多加一分火腿肠。
“出发吧。”
木歆揉了揉刚吸收完记忆有些酸痛的额头,思考了片刻后又追加了一句:“去帮我定——算了,到时候我自己去看吧。”
正想说让苏茜帮忙定一块手表,可又想着这会儿邵南风才刚被她气跑,送了手表他未必会接受,还不如暂时冷冷和对方的关系。
有时候松比收更重要。
“好的总裁,我这就去通知司机。”
苏茜点了点头,然后恭敬地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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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的酒店是郁斯年定的,这是一家开办了三十多年的意大利餐馆,以前因为原身喜欢吃意大利菜的缘故,她和郁斯年时常在这儿吃饭。
或许是为了勾起她的回忆吧,郁斯年将自己回国后俩人的第一次约会,定在了这家酒店。
“你最喜欢的伊贡米勒雷司令。”
分开近五年,郁斯年还记得当初原身最喜欢的葡萄酒。
比起红酒,原身更喜欢甜白葡萄酒,伊贡米勒雷司令享有“德国雷司令之王”之美称,这款酒只在葡萄条件极好的年代酿造,且酿造的那一年,出产保持在200瓶至300瓶,价格昂贵,每一瓶的售价约在七万人民币,可以说是甜白葡萄酒里价格最高的。
它的口感偏甜美,酸度和甜度保持在一个极为恰当的平衡点,品质极优。
除此之外,这一餐从前菜到最后的甜品,也统统都是曾经的原身最喜欢的,也就是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似乎都没有忘记过曾经和她在一块的记忆。
然而,人都是会变化的,五年前原身喜欢的东西,未必是现在的她依旧喜欢的口味了。
用餐的过程中,木歆并没有太多交流的兴趣,当年郁斯年解除俩人的婚约不告而别,原身的心里是带着怨恨和不解的,这会儿即便重逢了,她的表现也绝对不该是热情欣喜的。
作为木氏的继承人,现在已经全面接管木氏的女人,她早就没有了曾经的青涩与冲动,加上时间真的是增加距离感的最好良药,即便原身对他有情,时间和距离所造成的生疏以及原身的自尊自傲,都不允许她主动向对方开口。
“我记得以前你最喜欢吃这里的鲜虾芦笋意面。”
看着木歆面前几乎没有动过的意面,郁斯年挑了挑眉,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五年过去了,他的模样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如果非要说有的话,大概就是更成熟,更稳重了,五年前的郁斯年还有几分浮躁,这会儿即便木歆保持沉默,他依旧能够态度温和地寻找话题,光凭这份忍耐力,就足以证明他在国外这些年的长进。
说实话,看到郁斯年真人的时候,木歆还真是吓了一跳。
撇去发色,打扮以及气质,郁斯年和邵南风的下半张脸简直一模一样,尤其是那一张微薄性感的嘴唇,唇形线条勾勒一致,连抿唇时的动作,都如出一辙。
但即便两人的样貌像了六七成,但凡熟悉俩人的人都不会将他们认错,因为他们差别最大的地方在于眼睛,而眼睛恰巧就是最能显露一个人内心世界的存在。
郁斯年一头黑发,眼窝深邃,鼻梁高挺,他穿着手工裁缝的西装,衬衫纽扣系到了最上面那一颗,将他精壮健硕的身材遮挡的严严实实,颇有一种制服诱惑的感觉。
如果说邵南风是一杯酿造的不够成熟,略带酸涩的新酒,郁斯年就是一杯经过娴熟的酿造工艺,更适合回味的陈酒。
“南风对虾过敏,和他在一块久了,我也养成了不吃虾的习惯。”
木歆说的很是随意,似乎并不介意在曾经的未婚夫面前诉说自己的新男友。
“邵南风?”
看似疑问,实则笃定。
郁斯年放下手中的刀叉,神情略带冷凝地看着木歆。
“我以为你不该会喜欢那样闹腾的孩子。”
郁斯年从头到尾就没有将邵南风当成过自己的对手,在他看来,那就是自己不在的时候,木歆拿来排遣寂寞的存在,现在他回来了,那个赝品也该功成身退了。
“人的爱好总是会变的,就好比以前的我最喜欢喝伊贡米勒雷司令,而现在的我更爱香槟。”
木歆面前摆着的菜肴几乎都只动了两三口,可以看出这些菜肴并不完全符合她的心意。
没有人是一成不变的,郁斯年想要重新追回她,可是对她的记忆却还停留在最初,根本就没有费心思调查过现在的她。
到底是因为他觉得原身就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物品一样,还是根本没有将她真正放在心上。
这两种可能中的任何一种,显然都不让人感到愉悦。
“毕竟我们还是朋友,欢迎回国。”
拿起餐巾掖了掖唇角的位置,木歆笑的矜持,礼貌且得体地向郁斯年伸手。
“我会试着了解现在的你。”
郁斯年怔楞了一下,又很快恢复平静,同样礼貌地伸手回握住木歆的手,没等他做出更进一步的动作,木歆就将手抽了回来,然后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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