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 > 幸福生活缔造者[快穿]

第102页

    这一巴掌让齐得龙的身体痉挛了一下。他愣了一会儿,才抬头看向寻烟:“给我钱。”
    “你谁?凭什么?”寻烟冷笑一声,准备绕开他回家。
    齐得龙扬起了头:“你是我姐姐!爹出事了!你不能不管我!”
    “爹出事了?”寻烟一挑眉,这她倒是没想到。在原身的记忆里,这两个人可一直很康健,原身出嫁后还作出了不少妖来。
    齐得龙点点头:“是啊,他们上山找野菜的时候,不小心从山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腿。所以,你得代替他养我!”
    寻烟笑了笑,忽然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了,事情的起因,恐怕在齐得龙身上。
    齐得龙听说了山上有一种野菜很好吃,但那种野菜只长在悬崖峭壁上,他自己是采不下来的,就只好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手段,威胁其他人来帮他做成这件事。
    之前,他是让原身做的这件事,原身经历了和齐五三相同的事情,但大概是因为她年轻,骨头没有齐五三那般脆弱,所以伤得没有齐五三那么重。
    齐五三是家中的顶梁柱,如今他倒了,杨素花身上的担子就重了。丈夫落了残疾,儿子一点用都没有,她不仅得为生计发愁,还得养活这一大一小,只怕有些力不从心了。
    否则,她也不可能放任齐得龙到这里来找寻烟。
    伤不在自己身上是不会知道疼的。不知道如今的齐五三和杨素花,有没有稍微感到一丝后悔?后悔生了、养了这么个没用的东西出来?
    寻烟叹了口气,默默排除了这个想法。恐怕不会,他们只会恨,恨女儿是头白眼狼,不知道要为家里分担一下。
    不过,当初是他们自己写了声明要与寻烟断了关系的,所以这家人怎样,与她半点关系也没有。
    “齐得龙,你大概还没搞清楚状况。你爹娘只是你爹娘而已,与我半点关系都没有。这可是他们自己写的声明,是被法律承认的。所以——”寻烟笑了一声:“你尽管闹,等你闹了之后,我立刻把你送到巡捕房去。”
    齐得龙缩了缩肩膀:“你……”
    “或者我们私了也可以。”寻烟面上笑意更浓,松开了手包上的结,从中取出了一把匕首,在已经吓呆了的齐得龙脖颈处比划了一下:“现在是你想要闯入我家,我为了防卫不小心在你身上捅了几个窟窿眼,未必会被重罚……”
    她话未说完,齐得龙踉跄着后退了两步,撒丫子跑得比谁都快,一下就没了影。
    寻烟长长地叹了口气,掏出钥匙开了房门,黑猫已经蹲在了门边等她。她随手撸了两下,踢掉高跟鞋进了房间。
    齐家人和凤家人相继退出了她的世界后,寻烟心里松快许多,心中却隐隐有了个感觉。恐怕——原身的另一个熟人,不久之后也要出现了。
    事实上,原身曾经二嫁过。
    沾染恶习之后,凤英范整个人算是废了。终于在某天之后,酒醉的他一脚踩进了河里,一头扎下去就没浮起来,就此丢了性命,任凤马氏怎么嚎哭,也是回天乏术。
    凤马氏浑浑噩噩地过了三个月,这段时间里,她除了磨磋自己的儿媳妇,什么都没干。后来,她终于醒悟了。
    儿子已死,她必须找个新的对象来为她养老送终。
    最终,她选择了在村里的育婴堂找个孤儿抚养。
    但抚养孩子需要钱。
    于是凤马氏把主意打到了原身身上。
    只要把原身卖出去了,她不就有钱了吗?反正原身是她媳妇,随她怎么处置,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就这样,原身又嫁了一任丈夫。
    那人名叫孔承章,比原身大了整整三十岁。在这个无论男女普遍在十五岁便结婚生子的年代,他几乎可以当原身的爷爷。因为他给的钱最多,凤马氏就把原身许了出去。
    换句话说,原身被当成货物卖了两次。
    出嫁当日的原身感到了极度的不安,虽然她已经被棍棒和拳脚教训得习惯了,但她还是不可避免地感到了害怕。
    孔承章应酬完客人之后回了房间,坐在了一个离原身很远的位置上,柔声安慰了一句:“别害怕,我不会强迫你做什么的。”
    听到这句话后,原身心里的一根弦“啪”地一下断了。第一次被人如此温柔地对待,她反而慌了手脚、不知所措,眼泪像泄洪一般地往外流。
    她这一哭,孔承章反而慌了神,想要安慰她,又怕靠近她会让她害怕,实在有些进退两难。
    那天晚上两人都过得很混乱,好在最后原身平静了下来,两人勉强算是顺利地度过了这个艰难的夜晚。
    后来原身才知道,孔承章家中颇有些钱财,但陪他度过了最艰难日子的妻子却不幸早逝,而原身与他的妻子有几分神似。
    孔承章初次见到原身时,她正在被凤英范用扫把打,这毕竟是别人的家事,他不方便插手。后来他听说凤马氏准备嫁儿媳,他就去打听了一下,注意到其他人来打听消息的人大都不怀好意,他干脆出高价买下了原身。
    原身刚开始以为,孔承章是把她当成了妻子的替身,后来才逐渐意识到,他分明是把她当成了女儿一样养着。
    两人名为夫妻,最终却处出了父女情。
    直到……孔承章因为原身,被人下毒杀害,而原身则被当成了杀人犯,最终死于非命。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