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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光着膀子的汉子汗流浃背地驮着货箱,在漫天云霞下干得热火朝天,万物都被夕阳镀上一层光辉,有种壮丽的美。
凌柒在她那个时代,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实验室内,被罗教授修修补补十五年,号称要造出一个最像人类的胚体。长久的岁月里,她只有通过四维屏看着被分到物流组、种田组的小伙伴们一丝不苟工作的情形,可羡慕坏了。
这会儿终于看到真人现场版,怎么说也要去体验一把不是?
她赶紧上前,接过一袋货物抗到肩上,动作一气呵成,又跟着工人步履稳健地走到卸货地。
如此搬了几趟,竟是连一滴汗也不流,一点气也不喘,健步如飞,竟是比身边这些大男人们还有劲儿。
江逸不禁看傻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凌柒:我搬砖赚钱,我高兴,我骄傲~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Lolita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渣男总想攀高枝5
凌柒顺利获得了搬运卸货的工作,很是高兴。
她回到街上,三下五除二地买好东西回到家,此时天已经黑了。
沈之玉心情很不好,他右手和左脚都受了伤不方便活动,家里也没有多余的米面,所以他只好饿着肚子等凌柒。
如此一直从早上等到晚上,肚皮快贴到后背了,才看到她胖乎乎的身体进了门。
沈之玉一脸怒气正要发作,却见凌柒只若无其事地扔给他两块馒头,说了句:公子趁热吃!rdquo;就转身走了。
沈之玉一愣,堵在喉咙的气还没来得及发出来,很是难受。
不过再难受也没有饥肠辘辘的肚子难受。
罢了!先吃东西,吃饱了再发火!
他实在饿惨了,拿起馒头大快朵颐,丝毫没有文人的风雅了。
凌柒这会儿也累坏了,奔波了一阵天,还有醉酒的后遗症,让她懒得应付沈之玉,怕控制不住自己想打他,才匆匆走了。
她把买的米面油品放进了厨房后,回了自己的房间,抬眼就看到四方桌上的蜡烛多流了两滴蜡泪,而桌面还有点点灰迹。
她用指头一滑,指尖有黑色的粉末。
她立刻过去拉出床底的小箱子,打开翻找,果然不见了合婚书。
原身把这合婚书看得很紧,她孤身随他到了京城,这合婚书就是证明她身份的唯一证据。
沈之玉终于逮住机会给销毁了。
凌柒勾了勾唇,一个合婚书而已。
正好,毁了之后能让沈之玉觉得有恃无恐,才会更信任她不是个威胁。
凌柒觉得很好。
她调出了能量石刺激分裂,给身体注入了更多的能量,终于体能恢复过来。
她换上了男装,竖起了头发,对着镜子中朴素的一张脸,觉得比穿着原身粉粉嫩嫩的女装顺眼多了。
这种雌雄莫辨的英气脸,就该穿得清爽一些。
凌柒重新到了沈之玉跟前,这会儿已经是精力充沛了,所以她不吝于展露笑颜。
公子,您吃好了吗?要不要奴婢给您再下碗面?rdquo;凌柒笑嘻嘻地问道,与刚才进门时的漠然表情相差太大。
沈之玉一愣,本想接着发火却忍不住打量她的一身男装。
藏青色的粗布短衫、利落的同色裤子,头发高高竖起,眉目英气,看起来竟比以前的女装顺眼多了,仿佛人都瘦了一圈。
凌柒笑着说道:公子,奴婢穿成这样好看吗?rdquo;
沈之玉正色道:适合你,但是不能再自称奴婢了。rdquo;
凌柒恍然大悟:哦,对,那以后该自称小的了。rdquo;
沈之玉又补充道:声音也该压得再低些,粗一些。rdquo;
凌柒压了压嗓子回到:是,公子。rdquo;
原身嗓音本来就是粗哑型的,再压一点就更与男声无二了。
沈之玉满意地点点头,但突然想起了自己今天还有一通火没有发出来,随即板着一张脸喝道:为何这么晚才回来?rdquo;
凌柒垂首道:小的出门看见新奇的太多了,所以左看右看看,然后我就hellip;hellip;迷路了!京城太大了!我也没有记我们宅子到底是在哪条街,所以一天就左拐右拐,左问右问,好不容易才找回来hellip;hellip;公子,小的该死!小的没用!让公子一个人在家受苦了!rdquo;
凌柒缩着脖子,头快垂到胸口,一副做错了事等待挨罚的委屈样子。
沈之玉哑然,瞪着眼睛盯着凌柒圆圆的头顶,他怕是找不到第二个比这个女人还蠢的人了。
不过看在她认错的态度上,更重要的是他今天办成的大事rdquo;上,他就勉为其难原谅她一次好了。
罢了,以后不许再这么晚回来,知道吗?rdquo;
知道!知道!rdquo;
凌柒尽职尽责地当着丫鬟,又靠着装傻应付着沈之玉,很顺他的毛。
谁不喜欢勤快又爱拍马屁的跟班?
沈之玉很是舒心得意。
于是在他养得可以走动之后,他带着凌柒去赴约了。
这是他来京师后新认识的几个朋友,都是来年要参加春闱的穷书生,在一起讨论如何拜得名师获得引荐,又或者如何才能走得捷径。
这个时代,考取进士非但要笔上功夫过关,还需要名家引荐以及通过判官和皇帝的面查,才能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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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柒在她那个时代,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实验室内,被罗教授修修补补十五年,号称要造出一个最像人类的胚体。长久的岁月里,她只有通过四维屏看着被分到物流组、种田组的小伙伴们一丝不苟工作的情形,可羡慕坏了。
这会儿终于看到真人现场版,怎么说也要去体验一把不是?
她赶紧上前,接过一袋货物抗到肩上,动作一气呵成,又跟着工人步履稳健地走到卸货地。
如此搬了几趟,竟是连一滴汗也不流,一点气也不喘,健步如飞,竟是比身边这些大男人们还有劲儿。
江逸不禁看傻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凌柒:我搬砖赚钱,我高兴,我骄傲~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Lolita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渣男总想攀高枝5
凌柒顺利获得了搬运卸货的工作,很是高兴。
她回到街上,三下五除二地买好东西回到家,此时天已经黑了。
沈之玉心情很不好,他右手和左脚都受了伤不方便活动,家里也没有多余的米面,所以他只好饿着肚子等凌柒。
如此一直从早上等到晚上,肚皮快贴到后背了,才看到她胖乎乎的身体进了门。
沈之玉一脸怒气正要发作,却见凌柒只若无其事地扔给他两块馒头,说了句:公子趁热吃!rdquo;就转身走了。
沈之玉一愣,堵在喉咙的气还没来得及发出来,很是难受。
不过再难受也没有饥肠辘辘的肚子难受。
罢了!先吃东西,吃饱了再发火!
他实在饿惨了,拿起馒头大快朵颐,丝毫没有文人的风雅了。
凌柒这会儿也累坏了,奔波了一阵天,还有醉酒的后遗症,让她懒得应付沈之玉,怕控制不住自己想打他,才匆匆走了。
她把买的米面油品放进了厨房后,回了自己的房间,抬眼就看到四方桌上的蜡烛多流了两滴蜡泪,而桌面还有点点灰迹。
她用指头一滑,指尖有黑色的粉末。
她立刻过去拉出床底的小箱子,打开翻找,果然不见了合婚书。
原身把这合婚书看得很紧,她孤身随他到了京城,这合婚书就是证明她身份的唯一证据。
沈之玉终于逮住机会给销毁了。
凌柒勾了勾唇,一个合婚书而已。
正好,毁了之后能让沈之玉觉得有恃无恐,才会更信任她不是个威胁。
凌柒觉得很好。
她调出了能量石刺激分裂,给身体注入了更多的能量,终于体能恢复过来。
她换上了男装,竖起了头发,对着镜子中朴素的一张脸,觉得比穿着原身粉粉嫩嫩的女装顺眼多了。
这种雌雄莫辨的英气脸,就该穿得清爽一些。
凌柒重新到了沈之玉跟前,这会儿已经是精力充沛了,所以她不吝于展露笑颜。
公子,您吃好了吗?要不要奴婢给您再下碗面?rdquo;凌柒笑嘻嘻地问道,与刚才进门时的漠然表情相差太大。
沈之玉一愣,本想接着发火却忍不住打量她的一身男装。
藏青色的粗布短衫、利落的同色裤子,头发高高竖起,眉目英气,看起来竟比以前的女装顺眼多了,仿佛人都瘦了一圈。
凌柒笑着说道:公子,奴婢穿成这样好看吗?rdquo;
沈之玉正色道:适合你,但是不能再自称奴婢了。rdquo;
凌柒恍然大悟:哦,对,那以后该自称小的了。rdquo;
沈之玉又补充道:声音也该压得再低些,粗一些。rdquo;
凌柒压了压嗓子回到:是,公子。rdquo;
原身嗓音本来就是粗哑型的,再压一点就更与男声无二了。
沈之玉满意地点点头,但突然想起了自己今天还有一通火没有发出来,随即板着一张脸喝道:为何这么晚才回来?rdquo;
凌柒垂首道:小的出门看见新奇的太多了,所以左看右看看,然后我就hellip;hellip;迷路了!京城太大了!我也没有记我们宅子到底是在哪条街,所以一天就左拐右拐,左问右问,好不容易才找回来hellip;hellip;公子,小的该死!小的没用!让公子一个人在家受苦了!rdquo;
凌柒缩着脖子,头快垂到胸口,一副做错了事等待挨罚的委屈样子。
沈之玉哑然,瞪着眼睛盯着凌柒圆圆的头顶,他怕是找不到第二个比这个女人还蠢的人了。
不过看在她认错的态度上,更重要的是他今天办成的大事rdquo;上,他就勉为其难原谅她一次好了。
罢了,以后不许再这么晚回来,知道吗?rdquo;
知道!知道!rdquo;
凌柒尽职尽责地当着丫鬟,又靠着装傻应付着沈之玉,很顺他的毛。
谁不喜欢勤快又爱拍马屁的跟班?
沈之玉很是舒心得意。
于是在他养得可以走动之后,他带着凌柒去赴约了。
这是他来京师后新认识的几个朋友,都是来年要参加春闱的穷书生,在一起讨论如何拜得名师获得引荐,又或者如何才能走得捷径。
这个时代,考取进士非但要笔上功夫过关,还需要名家引荐以及通过判官和皇帝的面查,才能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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