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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知安只好委屈道:“我就是怕大哥被骗嘛。都说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哎,也不知道大哥会不会被骗嘛。”
叶芝萍:“放心,大哥不是你。”
叶芝芝若有所思,点头:“对哦,大哥又不是小哥,不怕,不担心。”
叶知安:“……”总觉得自己被嘲笑了怎么办?
几人并不是去管叶知文和林爱芳的事情,而是去看叶梨做狗皮膏药。
叶梨“研究”这狗皮膏药也有一段时间了,是时候研究出来,让这些人知道她成功了。
叶芝萍几个见状,都十分高兴和理所当然。谁叫他们都是听着自家妈妈有多厉害长大的?心里知道这就是妈妈的本事,妈妈小时候就学过这狗皮膏药的做法,只是味道不好,没有做下去,现在肯做了,岂有做不好的道理?
果然去和妈妈一起看那些膏药,想着分送一些给村子里人,先不要钱,等有了效果,再论其他。
主要……还是没牌照啊。
叶知安心说,也不知这种自家做的狗皮膏药,是不是真的那么稀罕,比城里的好大夫还稀罕?不然那几个大人物,怎么专程写信来跟他要?写信就写信,还都写的文绉绉的,叫他回信回的头发都掉了好几根。
叶知安想不明白这些,就老老实实的去干活,跟他妈学习怎么做狗皮膏药,认药材之类的事情。
叶知文倒是很淡定。
他并没有跟林爱芳说些大道理,也没有说林爱芳之前在叶家做过的事情,只对林爱芳道:“离婚。你不同意的话,不离也行,只是我不会让你随军,也不会回来看你。我是男人,十年,八年,我都等得起,就算是二十年,我到时候也还不到五十岁,在军中也有了一定的军衔,完全可以重新娶个媳妇。可是,林爱芳,你呢?”
林爱芳瞠目,结巴道:“可、可、可你不是喜欢我的吗?”
否则前世,怎么会找一个和她长得很像的女人做后来的妻子?
叶知文奇道:“我只是喜欢高高瘦瘦,皮肤白的姑娘。山窝窝村毕竟路途艰险,我在军中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争取到随军资格,妈看着我年纪大了,要给我找媳妇,我并没有看上的姑娘,就说了自己的要求,我妈就找到了你。我看过你长大的照片,也记得你小时候的模样,于是就同意了。若说喜欢,刚结婚那天,我对你还是满意的,只是……”
只是林爱芳亲手把那份满意给毁掉了。
林爱芳震惊不已,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叶知文,声音尖利道:“你说什么?你不喜欢我?你说你不喜欢我?怎么可能!”
叶知文:“……原本,我是想要喜欢我的媳妇的。”
可世事无常,刚结婚的时候,两人太过陌生,还没来得及培养感情,叶知文因为当时身在特殊部队,必须要提前离开,也没来得及相互了解。
林爱芳就已经原形毕露,在叶家什么都不做,每天只会记得来吃饭,看到婆婆叫一声妈,见到其他人全都鼻孔朝天,也从来不会给丈夫写信,等过了两年多,她幡然悔悟,要给丈夫写信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要把信寄到什么地址了。
叶知文深深地看着林爱芳:“林同志,我努力过的,我的家人也努力过了。我们,的确不合适。”
在刚结婚的时候,叶知文的确给林爱芳写过信,还不知是一封信,每次给家人写,就会给林爱芳写,也会寄些小东西回来。只是林爱芳从不会信,他的信才从半月一封,变成一月一封,然后是三个月一封,最后是每次只寄些小东西,在给母亲的信里问候一下她而已。
叶家人容忍了林爱芳两年多时间,不也是在给林爱芳机会吗?
现在叶家人和叶知文都放弃了,林爱芳后悔了,悔悟了,想要重新来过,可是,谁肯给她机会?凭甚给她机会?
做错了事情,后悔了,想要补偿,怎的不问对方是否需要补偿?
林爱芳听懂了,顿时泣不成声。
她后悔极了,可这世上哪里有后悔药能吃?
在听到叶知文说出的离婚条件,给她的各种补偿后,林爱芳也知道,叶家当真算是厚道的了。
即便这两年多来,都是叶家养着的,她没给叶家做出任何贡献,可叶知文的工资奖金等,也全都平分给二人,甚至给她的还更多一些,另外还给了她半年的粮食,许诺之后她请知青院的人帮她补习,每天还愿意出一个鸡蛋,这真是……对亲生女儿都不为过了。
林爱芳泪水哗啦啦的流,她几次张嘴,想说不需要这么多,她好似也没脸要这么多。
——重生回来,她一心想要弥补,一心觉得叶知文是爱着她的,她回来了,爱上叶知文,叶知文就该满足了,毕竟,她终于回馈叶知文的爱情了不是吗?叶知文自然该与她好,夫妻恩爱。她也会作为叶家长嫂该做的事情,对前世太过平庸和普通的叶知安和叶芝芝进行教导,让他们这一世能凭借自己的力量成才……
她还会孝顺婆母,对大姑子好,叫对方就算离婚,也能另外找个好婆家,让丈夫给大姑子做靠山,绝对不会轻视离婚的大姑子。只是大姑子抛头露面,做生意这等事情,那就不必有了。
士农工商,原本如此。如果是小叔子从商,她求之不得,大姑子小姑子,还是和她一样结婚生子,做个家庭主妇,悠闲自在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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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芝萍:“放心,大哥不是你。”
叶芝芝若有所思,点头:“对哦,大哥又不是小哥,不怕,不担心。”
叶知安:“……”总觉得自己被嘲笑了怎么办?
几人并不是去管叶知文和林爱芳的事情,而是去看叶梨做狗皮膏药。
叶梨“研究”这狗皮膏药也有一段时间了,是时候研究出来,让这些人知道她成功了。
叶芝萍几个见状,都十分高兴和理所当然。谁叫他们都是听着自家妈妈有多厉害长大的?心里知道这就是妈妈的本事,妈妈小时候就学过这狗皮膏药的做法,只是味道不好,没有做下去,现在肯做了,岂有做不好的道理?
果然去和妈妈一起看那些膏药,想着分送一些给村子里人,先不要钱,等有了效果,再论其他。
主要……还是没牌照啊。
叶知安心说,也不知这种自家做的狗皮膏药,是不是真的那么稀罕,比城里的好大夫还稀罕?不然那几个大人物,怎么专程写信来跟他要?写信就写信,还都写的文绉绉的,叫他回信回的头发都掉了好几根。
叶知安想不明白这些,就老老实实的去干活,跟他妈学习怎么做狗皮膏药,认药材之类的事情。
叶知文倒是很淡定。
他并没有跟林爱芳说些大道理,也没有说林爱芳之前在叶家做过的事情,只对林爱芳道:“离婚。你不同意的话,不离也行,只是我不会让你随军,也不会回来看你。我是男人,十年,八年,我都等得起,就算是二十年,我到时候也还不到五十岁,在军中也有了一定的军衔,完全可以重新娶个媳妇。可是,林爱芳,你呢?”
林爱芳瞠目,结巴道:“可、可、可你不是喜欢我的吗?”
否则前世,怎么会找一个和她长得很像的女人做后来的妻子?
叶知文奇道:“我只是喜欢高高瘦瘦,皮肤白的姑娘。山窝窝村毕竟路途艰险,我在军中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争取到随军资格,妈看着我年纪大了,要给我找媳妇,我并没有看上的姑娘,就说了自己的要求,我妈就找到了你。我看过你长大的照片,也记得你小时候的模样,于是就同意了。若说喜欢,刚结婚那天,我对你还是满意的,只是……”
只是林爱芳亲手把那份满意给毁掉了。
林爱芳震惊不已,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叶知文,声音尖利道:“你说什么?你不喜欢我?你说你不喜欢我?怎么可能!”
叶知文:“……原本,我是想要喜欢我的媳妇的。”
可世事无常,刚结婚的时候,两人太过陌生,还没来得及培养感情,叶知文因为当时身在特殊部队,必须要提前离开,也没来得及相互了解。
林爱芳就已经原形毕露,在叶家什么都不做,每天只会记得来吃饭,看到婆婆叫一声妈,见到其他人全都鼻孔朝天,也从来不会给丈夫写信,等过了两年多,她幡然悔悟,要给丈夫写信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要把信寄到什么地址了。
叶知文深深地看着林爱芳:“林同志,我努力过的,我的家人也努力过了。我们,的确不合适。”
在刚结婚的时候,叶知文的确给林爱芳写过信,还不知是一封信,每次给家人写,就会给林爱芳写,也会寄些小东西回来。只是林爱芳从不会信,他的信才从半月一封,变成一月一封,然后是三个月一封,最后是每次只寄些小东西,在给母亲的信里问候一下她而已。
叶家人容忍了林爱芳两年多时间,不也是在给林爱芳机会吗?
现在叶家人和叶知文都放弃了,林爱芳后悔了,悔悟了,想要重新来过,可是,谁肯给她机会?凭甚给她机会?
做错了事情,后悔了,想要补偿,怎的不问对方是否需要补偿?
林爱芳听懂了,顿时泣不成声。
她后悔极了,可这世上哪里有后悔药能吃?
在听到叶知文说出的离婚条件,给她的各种补偿后,林爱芳也知道,叶家当真算是厚道的了。
即便这两年多来,都是叶家养着的,她没给叶家做出任何贡献,可叶知文的工资奖金等,也全都平分给二人,甚至给她的还更多一些,另外还给了她半年的粮食,许诺之后她请知青院的人帮她补习,每天还愿意出一个鸡蛋,这真是……对亲生女儿都不为过了。
林爱芳泪水哗啦啦的流,她几次张嘴,想说不需要这么多,她好似也没脸要这么多。
——重生回来,她一心想要弥补,一心觉得叶知文是爱着她的,她回来了,爱上叶知文,叶知文就该满足了,毕竟,她终于回馈叶知文的爱情了不是吗?叶知文自然该与她好,夫妻恩爱。她也会作为叶家长嫂该做的事情,对前世太过平庸和普通的叶知安和叶芝芝进行教导,让他们这一世能凭借自己的力量成才……
她还会孝顺婆母,对大姑子好,叫对方就算离婚,也能另外找个好婆家,让丈夫给大姑子做靠山,绝对不会轻视离婚的大姑子。只是大姑子抛头露面,做生意这等事情,那就不必有了。
士农工商,原本如此。如果是小叔子从商,她求之不得,大姑子小姑子,还是和她一样结婚生子,做个家庭主妇,悠闲自在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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