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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色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莱蒂的标志,更搞笑的是,有的美容院竟打着莱蒂的名号来推销美黑疗程,声称做完之后就能获得跟莱蒂西亚middot;洛佩斯同款的蜜糖肌,让不少年轻女孩都羡名而去。
其实这样在某程度上是侵犯了她本人的肖像权,莱蒂大可以抛一封律师信过去,但马丁认为没这个必要,那家美容院的确是打着莱蒂的名号赚钱,不过换个角度想其实也是在为她宣传,只要对方不太过份,别在电视广告或广告板上印上她的脸,他们只要一只眼开一只眼闭就算了。
首先嗅到了商机的是美宝莲。
莱蒂一直在他们心目中的理想代言人mdash;mdash;讨好的外型,渐大的名气,价格又不超模那样贵。奈何人家暂时还看不上他们,让他们一直对这位拉丁裔女模念念不忘。
而不知道是哪位天才想到了一个点子mdash;mdash;她不接受代言就算了,和美宝莲合作推出一款联名粉底液总可以了吧??那家打着她名号的美容院最近的生意不是挺好的吗?莱蒂的肤色是她最大的个人特色,他们正可以消费这一点,推出与莱蒂同款色号的粉底液,那些女孩一定会爱疯了的!
她上周穿过上街的那件Hamp;M印花T-shirt近日小火了一把,我昨天去逛Hamp;M的时候货架上全空了,连最难卖出去的XXL都没了,她对年轻人的影响力实在有点可怕。rdquo;她如此说道。
这个惊人的提议立即获得了一致的赞同,于是他们再次找上了马丁。
马丁这次倒是没有立即拒绝,他有点心动了。
真正让他心动的,不是美宝莲这个品牌,而且背后的巨大利润。美宝莲虽然不是什么高档的品牌,但好歹也是最大的开架彩妆品牌之一,在世界各地都有分店,销量和名气是绝对不低的,以便宜闻名的美宝莲一直是年轻人的心目好。
他们愿意分你10%的纯利润,粗略估算,你能有约两百万的进帐。rdquo;马丁说,这还只是保守估计,如果跟美宝莲那边讨价还价一次,说不定能把分成的数目再提高一点hellip;hellip;rdquo;
而且他认为成功率还不小,美宝莲抛出的这10%只是为了试探他们的态度,底线肯定远远不止这个数字。要是能抬高到15%,甚至是20%,他就真的要好好考虑了。
莱蒂听完便精神一振,中气十足的道:那还犹豫什么?赶紧签hellip;hellip;啊不,去谈判啊!!rdquo;
第85章 谈判的艺术
代言和推出联名产品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虽然两者都是借助模特的名气和形象去推广品牌,但代言更像是品牌的使者,代言人只能依从品牌的指示,但联名就是合作者,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mdash;mdash;至少在表面上。
利玛正是美宝莲的代言人,这也是莱蒂不能成为美宝莲的代言人的原因之一mdash;mdash;利玛是商模,美宝莲的定位是商业品牌,简直就是为利玛度身订造的。然而莱蒂是跟利玛完全不同类型的模特,她签了美宝莲就跟签了维密一样,会成为她在HF前进的障碍。
不过联名合作就完全不一样了,甚至可以这样说mdash;mdash;联名是比代言更高层次的合作。
美宝莲会有这个想法,那是因为他们看中了莱蒂带动销量的能力。
代言人的工作mdash;mdash;特别是商业品牌的代言人,就是要为品牌带来的话题和吸引力,在这方面莱蒂完成得十分出色。
以范思哲为例,虽然它的销量并没有大幅增长,但整体仍以一个缓慢的速度上升着,这已经很重要了mdash;mdash;奢侈品牌的销量不会因为大幅投入于宣传就会忽然暴涨,而是一直保持在一个平稳的水平线上,偶尔有小幅上升或下降,归根究底奢侈品牌的消费对象不是平民,除非经济大肃条了否则营业额不会过于波动。
范思哲从莱蒂身上获得的是话题性,就看她穿着范思哲的礼服走红毯,登上了多少份报纸来着?这种优势在奢侈品牌里未必能看出来,但一旦换成商业品牌了,那效果可能是出乎意料的mdash;mdash;商业品牌用什么赚钱?话题性,人气!
至于莱蒂会是受制还是驾驶于品牌,那就要看双方的咖位了。
虽说美宝莲的档次比LV甚至是范思哲都低了不少,但说到底也是开架彩妆里的龙头老大,有接近九十年的历史,名气比莱蒂大了不知道多少,因为便宜的价格深得年轻人的喜欢,足够的平民,毕竟不是谁都负担得起香奈儿或迪奥家的化妆品,要谈判的话其实莱蒂处于下风。
用数据来反映最直接,在2000年,美宝莲在全国130个城市里拥有3552个销售网点,在全美彩妆产品市场上,美宝莲的销量和营业额都名列第一mdash;mdash;就在2002年,它占据了全球19%的市场份额。
19%,这是多可怕的数字?
大型百货商店是彩妆品,特别是高档彩妆品的主要销售渠道,因为大型商场、百货公司在提升品牌形象方面具有较高的作用,所以高档彩妆品也称作专柜彩妆品rdquo;。
然而美宝莲除了百货公司外,它的销售点更遍布超市和连锁便利店。
因为美宝莲被定位为大众品牌,对于这类品牌,除了价格,购买的便利性也是消费者的重要考虑因素。超市和连锁便利店的优势在于渗透力强,使美宝莲能够满足人民对大众化品牌的需求mdash;mdash;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买到它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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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样在某程度上是侵犯了她本人的肖像权,莱蒂大可以抛一封律师信过去,但马丁认为没这个必要,那家美容院的确是打着莱蒂的名号赚钱,不过换个角度想其实也是在为她宣传,只要对方不太过份,别在电视广告或广告板上印上她的脸,他们只要一只眼开一只眼闭就算了。
首先嗅到了商机的是美宝莲。
莱蒂一直在他们心目中的理想代言人mdash;mdash;讨好的外型,渐大的名气,价格又不超模那样贵。奈何人家暂时还看不上他们,让他们一直对这位拉丁裔女模念念不忘。
而不知道是哪位天才想到了一个点子mdash;mdash;她不接受代言就算了,和美宝莲合作推出一款联名粉底液总可以了吧??那家打着她名号的美容院最近的生意不是挺好的吗?莱蒂的肤色是她最大的个人特色,他们正可以消费这一点,推出与莱蒂同款色号的粉底液,那些女孩一定会爱疯了的!
她上周穿过上街的那件Hamp;M印花T-shirt近日小火了一把,我昨天去逛Hamp;M的时候货架上全空了,连最难卖出去的XXL都没了,她对年轻人的影响力实在有点可怕。rdquo;她如此说道。
这个惊人的提议立即获得了一致的赞同,于是他们再次找上了马丁。
马丁这次倒是没有立即拒绝,他有点心动了。
真正让他心动的,不是美宝莲这个品牌,而且背后的巨大利润。美宝莲虽然不是什么高档的品牌,但好歹也是最大的开架彩妆品牌之一,在世界各地都有分店,销量和名气是绝对不低的,以便宜闻名的美宝莲一直是年轻人的心目好。
他们愿意分你10%的纯利润,粗略估算,你能有约两百万的进帐。rdquo;马丁说,这还只是保守估计,如果跟美宝莲那边讨价还价一次,说不定能把分成的数目再提高一点hellip;hellip;rdquo;
而且他认为成功率还不小,美宝莲抛出的这10%只是为了试探他们的态度,底线肯定远远不止这个数字。要是能抬高到15%,甚至是20%,他就真的要好好考虑了。
莱蒂听完便精神一振,中气十足的道:那还犹豫什么?赶紧签hellip;hellip;啊不,去谈判啊!!rdquo;
第85章 谈判的艺术
代言和推出联名产品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虽然两者都是借助模特的名气和形象去推广品牌,但代言更像是品牌的使者,代言人只能依从品牌的指示,但联名就是合作者,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mdash;mdash;至少在表面上。
利玛正是美宝莲的代言人,这也是莱蒂不能成为美宝莲的代言人的原因之一mdash;mdash;利玛是商模,美宝莲的定位是商业品牌,简直就是为利玛度身订造的。然而莱蒂是跟利玛完全不同类型的模特,她签了美宝莲就跟签了维密一样,会成为她在HF前进的障碍。
不过联名合作就完全不一样了,甚至可以这样说mdash;mdash;联名是比代言更高层次的合作。
美宝莲会有这个想法,那是因为他们看中了莱蒂带动销量的能力。
代言人的工作mdash;mdash;特别是商业品牌的代言人,就是要为品牌带来的话题和吸引力,在这方面莱蒂完成得十分出色。
以范思哲为例,虽然它的销量并没有大幅增长,但整体仍以一个缓慢的速度上升着,这已经很重要了mdash;mdash;奢侈品牌的销量不会因为大幅投入于宣传就会忽然暴涨,而是一直保持在一个平稳的水平线上,偶尔有小幅上升或下降,归根究底奢侈品牌的消费对象不是平民,除非经济大肃条了否则营业额不会过于波动。
范思哲从莱蒂身上获得的是话题性,就看她穿着范思哲的礼服走红毯,登上了多少份报纸来着?这种优势在奢侈品牌里未必能看出来,但一旦换成商业品牌了,那效果可能是出乎意料的mdash;mdash;商业品牌用什么赚钱?话题性,人气!
至于莱蒂会是受制还是驾驶于品牌,那就要看双方的咖位了。
虽说美宝莲的档次比LV甚至是范思哲都低了不少,但说到底也是开架彩妆里的龙头老大,有接近九十年的历史,名气比莱蒂大了不知道多少,因为便宜的价格深得年轻人的喜欢,足够的平民,毕竟不是谁都负担得起香奈儿或迪奥家的化妆品,要谈判的话其实莱蒂处于下风。
用数据来反映最直接,在2000年,美宝莲在全国130个城市里拥有3552个销售网点,在全美彩妆产品市场上,美宝莲的销量和营业额都名列第一mdash;mdash;就在2002年,它占据了全球19%的市场份额。
19%,这是多可怕的数字?
大型百货商店是彩妆品,特别是高档彩妆品的主要销售渠道,因为大型商场、百货公司在提升品牌形象方面具有较高的作用,所以高档彩妆品也称作专柜彩妆品rdquo;。
然而美宝莲除了百货公司外,它的销售点更遍布超市和连锁便利店。
因为美宝莲被定位为大众品牌,对于这类品牌,除了价格,购买的便利性也是消费者的重要考虑因素。超市和连锁便利店的优势在于渗透力强,使美宝莲能够满足人民对大众化品牌的需求mdash;mdash;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买到它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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