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命中注定,生死,间的邂逅
特工皇后不好惹 作者:望晨莫及
第二章,命中注定,生死,间的邂逅
云沁离开云家堡,后,改头换面,将自己装成了一个丑丑的毛丫头片子,眉毛很粗,脸上长雀斑,布衣粗裳。
易完容,她去了马市,四处溜达,看中了一匹浑身泥桨,很精瘦的高头大马。
这马,头一眼看很寻常,浑身灰不溜秋的,就像刚刚落难回来,马背还有伤,一直低着头,默默的吃着脚边的干草,长的很普通,毛色也不好,一般人看不上眼。
云沁走过了,又回来,正好那马也抬起了头,她才现马的眼睛特别特别的有精神,流露着一股子傲气。由于秦逍对马有所偏好,耳薰目染之下,她对马,多多少少也有一些眼光。
她觉得这是一匹马中龙凤,只不过被人鱼目混珠,不是伯乐,难以辨识樯。
秦逍有送过她马,不过,没有带回云家堡,都养在秦家。
秦逍说:“在云家堡,你只要做一个无才无德无貌的七小姐就行。”
她曾问:“这跟我骑不骑马有什么关系?烬”
秦逍揉她头,笑说:“自然有关系。你那马技,太漂亮。我都有点后悔教你……有才有德有貌的云七实在太招眼,我不在你身边看着你,要是别人现了你的好,那我不是我亏死!小丫头,你记住了,你属于我,你的光芒也属于我,有朝一日,你若惊艳天下,你的身边,站的也必须是我!”
这少年,别看他温雅和气,霸道起来是着实霸道。
所以,在云家堡,她平平无奇。出云家堡,纵然一身男儿装,她也能耀花了秦逍的眼。
此刻,云沁看上了这马,一问价钱,还很便宜,当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匹沦落于下等马市的千里宝驹,就成了她的座骑。
时,近中午,云沁一路狂奔出了城,沿途,没有任何戒备搜城的势头,想必是秦逍在背后搞定了父亲,要不然,这座城,哪会如此的平静。
说来,秦逍,真是不错,待她之好,见者有人人称羡,都说她是走了狗屎运,小的时候倒霉,娘亲带她在外避居求医,回来后居然是好运连连。
五姐云湘就这么说过她。
那位,对秦逍也有好感,只不过人家有自知之明,又是庶出的,不会如何如何闹腾。
有时,连云沁也觉得,自己的运气怎么就这么我好!
遇到秦逍,遇上秦夫人,是她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是的,这些年,她与秦逍一直处的很好。
秦逍宠她,而她喜欢借机从他身边上获取更多的知识养分,来拓宽自己的眼界、思路,跟着他能增长见识,从而更好的了解整个古老的封建王朝。
再说那秦逍在所有人面前,都会表现出一种泱泱然的君子之风,只有在她跟前时,才会偶尔露出一些不正经的模样,喜欢捉弄她,考验她,与她玩斗心斗智的游戏,这个时候的他,身上比较有人的气息。
他与她的关系,一直亲密无间。
小时候,他常常会抱她睡觉,渐渐长大,原该避男女之嫌,但因为,他们是未婚夫妻的关系,他向来又是彬彬有礼,而她手臂上,鲜艳的守宫砂,足可证明这位比她年长七岁的少年公子,乃是一位坐怀不乱的谦谦君子。
是故,父亲并没有约束他们,独处一室,那也是经常性的事。
偶尔还会睡一床:她打瞌睡,他倚在边上处理各种正事。
那些国家大事,原本女人是不能过问的,可他从来不避她,有重要军情政务要处理,他的那些手下若来的不巧,她正好也在边上,他从不会遣退她,反而还会引导她对各种时局、政事加以评议。
所以,她对于天下大事,各国名流,打他从政以后,知道的越的多。
有时,他还会拿出某个政治上的难题来考她。
云沁常常藏拙,纵有自己的见解,也不会毫不保留的倾吐出来,道五分,藏五分,已经够令他满意。
十二年时间养成了她与他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很多人都艳羡不来的。
是的,这世上,有太多的女子,艳羡她的好运,南奇秦五公子只独独对她好。
在南燕,谁不想亲近他,做了他的心头那个情有所衷,这不,她的六姐五姐,以及十妹,都对他怀着一种憧憬。
云沁记得,小的时候,六姐七姐都不怎爱搭理她的。
哪怕,那时,她已经和秦家订了娃娃亲,都知道她攀了一家不俗的南燕世家,以庶女的身份,嫁人家嫡出之子,即便她出身在云家堡,那也是一种高攀。
那个时候,大家艳羡归艳羡,还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毕竟当时的秦逍才十来岁,虽生的俊,虽显才,到底只是一个孩子,还没有什么惊世的作为。
直到秦逍一鸣天下惊,成为了南燕朝堂上炙手可热的亲贵,成为宠臣,九洲之上,但凡名家世族,那些稍有才情的千金小姐们,便对这位温温然如梨花一般俊雅的公子青睐起来,无数千金小姐为之倾心。
秦逍十八名震天下时,她才十一岁,那时个子小,完完全全还是一个孩童,在现代文明,十一岁的娃娃,仅仅只是一个四五年级的小学生;而他正是血气方刚的名公子,那些爱慕他的少女,谁不想得趁机做了他的女人?占了这先机。
偏偏他洁身自好,任何人都入不了他的眼。
秦逍从政以后,虽然忙碌,但还是年年抽出时间来云家堡陪她一阵子,或是是把她接去秦府,由她跟他住一阵子,或是空出年假,陪她四处走走。
按九洲的礼节来说,未婚夫妻,还没成婚配,婚前不宜见面,可秦家人生性都有些异类,不理会这规矩,若是秦逍没有空,秦夫人也会抽出时间亲自来接她去,把她当作了闺女似的疼爱呵护。
这样一份眷顾,十二年如一日,没有变过。
秦逍也常来云家堡,难免会和云家的人打交道,好在他少年老成,长袖善舞,最最擅长这种交际手段,总能和她的兄弟姐妹打成一片。
二哥和三哥特别的喜欢秦逍,六姐五姐总爱用一种含羞带俏的神情偷偷窥望人了,九妹更是寻着各种借口,来和秦逍说话。
六姐和九妹还是嫡母所生之女。
六姐比云沁年长两岁,两年前,她及笄,后,便有四面八方的名门世家来说亲,嫡母看了一家又一家,六姐谁也不肯嫁,私下对嫡母说:
“除了秦五公子,谁也不配为我夫君!”
嫡母急了,试探着和父亲云佰万商量商量:
“要不,姐妹同嫁,添一段佳话?”
云佰万对这才情非凡的六女很是喜欢,看她对秦逍如此痴心,又觉得她云沁很好说话,还真来建议,让她在秦逍面前面说说好话,同意了这样一个美事,也认为姐妹共侍一夫是个美谈。更认定她云沁,与秦逍不相配,即便占着正室的位置,秦逍身边,迟早会有姬妾来挤掉她的地位。秦家不纳妾的家风,早晚会破。
那时,大家都认为秦逍对她的好,一大半是因为秦夫人喜欢云沁,爱乌而及乌,是孝心使然下的产物。
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两姐妹同嫁,以六姐的才情,更容易抓住男的人,这样子结下的婚缘,更能巩固家族利益。
当时,云沁笑眯眯,一派不解人世的样子,对父亲道:
“行行行,我去问问!”
等到秦逍来,她笑吟吟把这个问题扔给了他:
“我爹说,把六姐许配你?你要不?”
秦逍眉儿一挑,一脸的不屑。
她瞪他说:
“喂,这什么表情?我那位姐可是大才女呢?情棋书画,无所不精,花容月貌,端庄大方,哎哟,居然肯以嫡女的身份嫁给你为侧妻,便宜死你了!”
秦逍笑的既无奈,又玩味:
“大才女?比你还有才,比你还有貌吗?要是比不过你的才,比不过你的貌,谢谢,别塞给我。我这里不收半成品。”
哈,他把清高自傲的六姐,比喻成了半成品。
这个男人的眼界可高着呢,一般的庸脂俗粉,入不了他的眼。
这事,后来没有再提起,大概是秦逍有去拒绝了父亲。
但是,六姐依旧不肯另嫁,她痴痴等着,总想得到一个嫁入秦家的机会。
想不到如今六姐因为她的婚期近,又来闹腾了,真是丢人。
“哎呀呀,小白龙啊小白龙,你说,我们去哪转好呢?”
骑着自己垗选的骏马,吹着竹笛,第一次独自四处游荡,感觉也挺有趣的,嗯,时不时,她会想像一下秦逍气急败坏会是怎么一个光景?
那孩子从小到大都是一副万事皆在我手中的淡定模样。
他啊,标准一腹黑的娃。
在十字路口中,云沁用四枚铜钱决定了去处,往东。
于是,她一路向东狂奔,两天后,出了边界,进了东越的国界,一路之上,漫无目的,走走停停,停停又走走。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任性的跑出来,而不是理智的和秦逍摊牌。
她用独处的时间慢慢的沉定着心头那模糊不清的感觉,然后理出了一个头绪:她只是想为自己的悔婚,寻找一个强而有力的借口。
大约是秦逍对她的好,令她产生了一种无法割舍的依赖感,这十二年时间,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拒绝他便是一种伤害。
她不太愿意去伤害这样一个好男儿。
又或许是因为自己那颗心,也有点为他蠢蠢欲动。当前这种情况,她抓不住一个合理的,可以站得住脚跟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彻底的割断她与秦逍,这十几年相濡以沫的感情。
在中国,她是一个从小缺爱的孩子,所以,她的心极为的敏感,别人对她好,她会对别人加倍的好。
她的胸膛里,怀着的是一感恩的心。
若没有一个有力的借口,她便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揉碎那样一份淡淡的幸福。
是一个奇怪的直觉不断的在指引她:要出来走走,去找找那个她等了十几年,依旧没有出现的男子。
龙奕,那个她曾经爱过的男子,他真的也生活在这样一片异世的天地里吗?
她不知道。
也无人能告诉她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
她在漫无目的的寻找。
如果找不到,她该怎办呢?
是顺从了这样一种幸福的感觉,一路往下走去,还是理智的了断,令自己陷入受天下唾弃的骂声里?
她在犹豫。
***
七天以后,云沁来到崇县。
这地方,以前,她没有来过,只在地理志上看到过对它的描述。
据说,崇山上有大片大片的香树,这是这里所特有的物种,每到秋季,那些叶子,就会渐渐变红,一大片一大片的,红叶相间,特别的美,这会令她时常想起曾经和龙奕同游的那些时光,也曾一起去香山看红叶,也曾同游台湾日月潭,天池也去过……
祟山上,有红叶,还有清潭,更有古刹老寺,很幽静的环境,是秋游的绝佳盛景。
这一天,她去了崇山寺,煞有其事的游了一趟山寺,只是一个人行走,总是太过于冷清,遥远的记忆会不时的跑出来打扰她的心境。
有时,她还会拿龙奕和秦逍作比较,很纳闷自己怎么就对龙奕着了迷,而对秦逍无感,总觉得对秦逍有点不太公平。
下山时,已近残阳夕照,走的还是后山。
据说后山区有个虎跑泉,其水干冽清甜,实为天下闻名,乃是九洲四大圣泉之一,用以泡茶,乃一绝。
既然她来了这里,自然得去罐上一壶来尝尝的。
好吧,她是无聊了!
一路往下,才出崇山后山口,正想转道去虎跑山,突然生前面的山径上铺呈着一大片红红黑黑的血水,面积很大,还有不少血色的脚印,边上的野草,已被贱踏的几近糜烂。
江湖经验告诉她,这里有过一场很激烈的械斗,有过死亡,并且相当惨烈,空气里的血腥味儿,分外的浓郁,林间的山风都没能将这味道吹散了去。
又走了一段路,果然就看到了几具尸首,有蒙面的杀手,另有几个穿着寻常便服的商旅。
表面看上去,是商旅,但再细细看人家手上的兵器,以及手上那些拿捏兵器而磨出来的老茧,就能明白一个事:这拨人也不是善茬。
再看这两拨人马身上的伤,青衣商旅那些尸首,每道刀口都在流黑血,杀手的刀锋上分明是抹了巨毒的,那些杀手是怀着必杀的决心而来,手段极为的残忍。
又看这些杀手身上的伤口,每一剑,每一刀,都直刺要害,干净利索,从中可以看出这些冒牌商旅都是一些久经杀场的能人异士。
一般,能养得起能人异士的人,大多皆是大人物。
一般,能令能人异士们奋不顾身的舍身相救、誓死效忠的人,那绝对都是大人物里的大人物,属于金字塔尖上的狠角色。
比如说,秦逍,虽然年纪轻轻,但,这家伙手上就有那么一大帮精武侍卫。
能令他们附耳贴首的听命于他,这就是他的人格魅力所在。
九洲大陆,洲土四分五裂,国与国之间时不时会有一些小的摩擦,人的等级之分很明显,民间,时不时会出现各种刺杀,或是械斗。跟着秦逍这么多年,械斗的情景,也看得多了。
通常这种事,要是遇上,自然得避开。
若秦逍在边上,她还是可以凑凑热闹的,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在这里大打出手。没有靠山在边上撑着时,麻烦事,千万别沾身。
“我们当作没看到!知道不!闲事莫管!行走江湖第一大宝典!”
云沁摸着马头,一本正经的对它说。
白龙马踢踢了马蹄子,仰起马脖子,歪了歪脑袋瓜子,像是在赞成她的话。
云沁笑了一个,调转马头,没再往虎跑山去,打算回城。
不想,麻烦事,阴魂不散的缠上来。
走了一段路,茂密的林子内有械斗的声音传过来,刀剑之声拦住了她的去路:离开崇山山区,只有这么一条道,除非绕回去,从前山走。
问题是,绕回去的话,来回时间有点长了,而她的肚子有点饿,现在的她,恨不得立马飞到城里,叫上一桌好吃的来美餐一顿。
眼见得地上的尸首越来越多,她的眉心蹙的越来越深:青衣商旅的死法越来越惨烈,而蒙面杀手的死的越来越少,以她估计,那帮商旅已经陷入重重包围之中,而且所剩无几,必是功夫最厉害的那几位一直坚持着。但估摸着也已是强弩之末。
瞧,随地尽是残肢残枝,有几个人脑袋都被削掉,滚落在草丛里,死不瞑目的双眼,阴森森的瞪着,此时,晚霞渐渐收起来,山风带来丝丝凉意。
云沁背上凉。
若说刚刚开始批杀手,功夫不算绝佳,那现在这批,必是受过魔鬼式训练的绝顶高手,瞧,下手,一刀刀一剑剑都没有给对方以活路。
那些人必是想斩尽杀绝,所以,才在这样一个残阳渐收的时间段内动手,选择的还是后山这条道。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若是有人不幸撞破了这样一种追杀,这个人很有可能也会被纳进灭口的范围内。
云沁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想了想,觉得很有躲起来的必要。
她的功夫纵然再好,也只不过练了区区十年,爆力一过,就会显露出自己的弱势,故只有自保的份,离绝顶高手那还有一段距离,比如说,她从来不是秦逍的对手。
“小白龙,我们还是绕回去吧!”
都调回了马头,可不知怎么的,她的心,好像被什么给牵动了似的,又回头往那嘶杀声传来的地方,瞅了又瞅,迟迟没有离开。
最后,云沁还是没走。
她将小白马放逐,纵身飞上那茂密的的参天古树上,借着天色将暗,来隐藏自己。
有句话说,登的高,看得远。
原本,她存的是看戏的心态,定盯看时,啧啧而叹,十来个黑衣劲汉,正围着两个年轻男子,以一个密不透风的阵形,将他们困在其中。
她与他们,隔的有些远,光线又有些暗,他们的动作又是那么的迅猛,一时之间,她看不到那两个少年长相。
单单冲那衣饰看,一个穿黑锦袍,执的是一柄寒光凛凛的宝剑,一个穿青衫,握的是一把古朴的青铜剑,应该是主仆。
叫人惊叹的是这二人的功夫着实是不得了,明明已经将他们包围的水泻不通,可是这些人恁是没办法在那对主仆手上讨了一个便宜。
“先围攻他的走狗……娘的,灭了他,看这瞎子再如何逞强!”
打着打着,他们来到了她藏身的高树附近。
云沁这才明白啊,黑锦袍那位竟然是个瞎子。
人家虽然是瞎子,可使出来的招式,那可谓是招招能致人于死地……瞧那身板,不算高大,看样子还是半大不小的少年,剑上的火候,却是相当老成的,比不得秦逍那么雄混,但也绝对了得,
她好奇的看着他们将战场慢慢移到了面前来,打斗声,当当当的响着,四起的尘埃令她皱眉。
忽然那个青衫少年被一掌打翻了去,十来个杀手至少有七八个去围困他,锦袍少年转身去救,连劈两人,那个血肉横飞,那个凶神恶煞,整两条胳膊就飞没了。
狂!
那一刻,云沁只看到那狂人扶起地上的忠仆少年问:
“大山,有没有事?”
那声音带着一些青少年变声音的雄鸭子的味道,急喘不止,转过身,又劈掉了某个杀手的一条脚。
天,那一剑,真具有杀伤力,这少年,要是不死,必成大器。
树上,云沁看直眼,不自觉的站了起来,再定睛看,下面的情况又起了变化。
哇,靠,黑锦袍少年居然就被人给刺伤了,她听得那青衫少年怒吼了一声:
“公子爷!”
上去扶住。
他们的距离,离她越来越近。
真是活见鬼了,这些人,打着打着就跑到她面前来了。
灿烂的晚霞已经完全收进了云层,天色变成了青灰色,一群群受惊的山雀往天际飞了去,喳喳喳的乱思。
那边,青衫少年的主子,好像要毒,步履极为不稳的往树下退过来,他的随从在前面挡着。
哪挡得了啊!
那帮蒙面刺客如狼似虎的,很快就把他的防线击溃,分成两个包围圈,各个击破。
几把亮崭崭的刀刃迅速的逼近过来,眼见得其中一把即将要再次砍到黑锦袍少年,这孩子似乎没办法躲开那致命的一刀。
怎办?
救,还是不救?
云沁的良心,受到了强烈刺激!
丫的,以多欺少也就算了,还以大欺小,真是太没天理了。
她从来都富有正义感。
明知不该惹的,手究终还是不听使唤,噌的一下,五枚梨花针打了出去,极其精准的打中三四个人的穴道,一个个,扑通扑通倒地。
这叫出其不意。
哈,首战告捷。
她轻笑了一个。
这少年的听觉特别的好,马上冲她藏身的地方瞅了过来,双眼明明看不见东西,但是那种犀利,第一时间就投射了过来。
正是这那一眼,令云沁惊呆,险些就从树上掉下来,喉咙里失声叫出一句:
“龙奕?怎么是你?”
待续!
第二章,命中注定,生死,间的邂逅
校园港
第二章,命中注定,生死,间的邂逅
云沁离开云家堡,后,改头换面,将自己装成了一个丑丑的毛丫头片子,眉毛很粗,脸上长雀斑,布衣粗裳。
易完容,她去了马市,四处溜达,看中了一匹浑身泥桨,很精瘦的高头大马。
这马,头一眼看很寻常,浑身灰不溜秋的,就像刚刚落难回来,马背还有伤,一直低着头,默默的吃着脚边的干草,长的很普通,毛色也不好,一般人看不上眼。
云沁走过了,又回来,正好那马也抬起了头,她才现马的眼睛特别特别的有精神,流露着一股子傲气。由于秦逍对马有所偏好,耳薰目染之下,她对马,多多少少也有一些眼光。
她觉得这是一匹马中龙凤,只不过被人鱼目混珠,不是伯乐,难以辨识樯。
秦逍有送过她马,不过,没有带回云家堡,都养在秦家。
秦逍说:“在云家堡,你只要做一个无才无德无貌的七小姐就行。”
她曾问:“这跟我骑不骑马有什么关系?烬”
秦逍揉她头,笑说:“自然有关系。你那马技,太漂亮。我都有点后悔教你……有才有德有貌的云七实在太招眼,我不在你身边看着你,要是别人现了你的好,那我不是我亏死!小丫头,你记住了,你属于我,你的光芒也属于我,有朝一日,你若惊艳天下,你的身边,站的也必须是我!”
这少年,别看他温雅和气,霸道起来是着实霸道。
所以,在云家堡,她平平无奇。出云家堡,纵然一身男儿装,她也能耀花了秦逍的眼。
此刻,云沁看上了这马,一问价钱,还很便宜,当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匹沦落于下等马市的千里宝驹,就成了她的座骑。
时,近中午,云沁一路狂奔出了城,沿途,没有任何戒备搜城的势头,想必是秦逍在背后搞定了父亲,要不然,这座城,哪会如此的平静。
说来,秦逍,真是不错,待她之好,见者有人人称羡,都说她是走了狗屎运,小的时候倒霉,娘亲带她在外避居求医,回来后居然是好运连连。
五姐云湘就这么说过她。
那位,对秦逍也有好感,只不过人家有自知之明,又是庶出的,不会如何如何闹腾。
有时,连云沁也觉得,自己的运气怎么就这么我好!
遇到秦逍,遇上秦夫人,是她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是的,这些年,她与秦逍一直处的很好。
秦逍宠她,而她喜欢借机从他身边上获取更多的知识养分,来拓宽自己的眼界、思路,跟着他能增长见识,从而更好的了解整个古老的封建王朝。
再说那秦逍在所有人面前,都会表现出一种泱泱然的君子之风,只有在她跟前时,才会偶尔露出一些不正经的模样,喜欢捉弄她,考验她,与她玩斗心斗智的游戏,这个时候的他,身上比较有人的气息。
他与她的关系,一直亲密无间。
小时候,他常常会抱她睡觉,渐渐长大,原该避男女之嫌,但因为,他们是未婚夫妻的关系,他向来又是彬彬有礼,而她手臂上,鲜艳的守宫砂,足可证明这位比她年长七岁的少年公子,乃是一位坐怀不乱的谦谦君子。
是故,父亲并没有约束他们,独处一室,那也是经常性的事。
偶尔还会睡一床:她打瞌睡,他倚在边上处理各种正事。
那些国家大事,原本女人是不能过问的,可他从来不避她,有重要军情政务要处理,他的那些手下若来的不巧,她正好也在边上,他从不会遣退她,反而还会引导她对各种时局、政事加以评议。
所以,她对于天下大事,各国名流,打他从政以后,知道的越的多。
有时,他还会拿出某个政治上的难题来考她。
云沁常常藏拙,纵有自己的见解,也不会毫不保留的倾吐出来,道五分,藏五分,已经够令他满意。
十二年时间养成了她与他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很多人都艳羡不来的。
是的,这世上,有太多的女子,艳羡她的好运,南奇秦五公子只独独对她好。
在南燕,谁不想亲近他,做了他的心头那个情有所衷,这不,她的六姐五姐,以及十妹,都对他怀着一种憧憬。
云沁记得,小的时候,六姐七姐都不怎爱搭理她的。
哪怕,那时,她已经和秦家订了娃娃亲,都知道她攀了一家不俗的南燕世家,以庶女的身份,嫁人家嫡出之子,即便她出身在云家堡,那也是一种高攀。
那个时候,大家艳羡归艳羡,还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毕竟当时的秦逍才十来岁,虽生的俊,虽显才,到底只是一个孩子,还没有什么惊世的作为。
直到秦逍一鸣天下惊,成为了南燕朝堂上炙手可热的亲贵,成为宠臣,九洲之上,但凡名家世族,那些稍有才情的千金小姐们,便对这位温温然如梨花一般俊雅的公子青睐起来,无数千金小姐为之倾心。
秦逍十八名震天下时,她才十一岁,那时个子小,完完全全还是一个孩童,在现代文明,十一岁的娃娃,仅仅只是一个四五年级的小学生;而他正是血气方刚的名公子,那些爱慕他的少女,谁不想得趁机做了他的女人?占了这先机。
偏偏他洁身自好,任何人都入不了他的眼。
秦逍从政以后,虽然忙碌,但还是年年抽出时间来云家堡陪她一阵子,或是是把她接去秦府,由她跟他住一阵子,或是空出年假,陪她四处走走。
按九洲的礼节来说,未婚夫妻,还没成婚配,婚前不宜见面,可秦家人生性都有些异类,不理会这规矩,若是秦逍没有空,秦夫人也会抽出时间亲自来接她去,把她当作了闺女似的疼爱呵护。
这样一份眷顾,十二年如一日,没有变过。
秦逍也常来云家堡,难免会和云家的人打交道,好在他少年老成,长袖善舞,最最擅长这种交际手段,总能和她的兄弟姐妹打成一片。
二哥和三哥特别的喜欢秦逍,六姐五姐总爱用一种含羞带俏的神情偷偷窥望人了,九妹更是寻着各种借口,来和秦逍说话。
六姐和九妹还是嫡母所生之女。
六姐比云沁年长两岁,两年前,她及笄,后,便有四面八方的名门世家来说亲,嫡母看了一家又一家,六姐谁也不肯嫁,私下对嫡母说:
“除了秦五公子,谁也不配为我夫君!”
嫡母急了,试探着和父亲云佰万商量商量:
“要不,姐妹同嫁,添一段佳话?”
云佰万对这才情非凡的六女很是喜欢,看她对秦逍如此痴心,又觉得她云沁很好说话,还真来建议,让她在秦逍面前面说说好话,同意了这样一个美事,也认为姐妹共侍一夫是个美谈。更认定她云沁,与秦逍不相配,即便占着正室的位置,秦逍身边,迟早会有姬妾来挤掉她的地位。秦家不纳妾的家风,早晚会破。
那时,大家都认为秦逍对她的好,一大半是因为秦夫人喜欢云沁,爱乌而及乌,是孝心使然下的产物。
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两姐妹同嫁,以六姐的才情,更容易抓住男的人,这样子结下的婚缘,更能巩固家族利益。
当时,云沁笑眯眯,一派不解人世的样子,对父亲道:
“行行行,我去问问!”
等到秦逍来,她笑吟吟把这个问题扔给了他:
“我爹说,把六姐许配你?你要不?”
秦逍眉儿一挑,一脸的不屑。
她瞪他说:
“喂,这什么表情?我那位姐可是大才女呢?情棋书画,无所不精,花容月貌,端庄大方,哎哟,居然肯以嫡女的身份嫁给你为侧妻,便宜死你了!”
秦逍笑的既无奈,又玩味:
“大才女?比你还有才,比你还有貌吗?要是比不过你的才,比不过你的貌,谢谢,别塞给我。我这里不收半成品。”
哈,他把清高自傲的六姐,比喻成了半成品。
这个男人的眼界可高着呢,一般的庸脂俗粉,入不了他的眼。
这事,后来没有再提起,大概是秦逍有去拒绝了父亲。
但是,六姐依旧不肯另嫁,她痴痴等着,总想得到一个嫁入秦家的机会。
想不到如今六姐因为她的婚期近,又来闹腾了,真是丢人。
“哎呀呀,小白龙啊小白龙,你说,我们去哪转好呢?”
骑着自己垗选的骏马,吹着竹笛,第一次独自四处游荡,感觉也挺有趣的,嗯,时不时,她会想像一下秦逍气急败坏会是怎么一个光景?
那孩子从小到大都是一副万事皆在我手中的淡定模样。
他啊,标准一腹黑的娃。
在十字路口中,云沁用四枚铜钱决定了去处,往东。
于是,她一路向东狂奔,两天后,出了边界,进了东越的国界,一路之上,漫无目的,走走停停,停停又走走。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任性的跑出来,而不是理智的和秦逍摊牌。
她用独处的时间慢慢的沉定着心头那模糊不清的感觉,然后理出了一个头绪:她只是想为自己的悔婚,寻找一个强而有力的借口。
大约是秦逍对她的好,令她产生了一种无法割舍的依赖感,这十二年时间,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拒绝他便是一种伤害。
她不太愿意去伤害这样一个好男儿。
又或许是因为自己那颗心,也有点为他蠢蠢欲动。当前这种情况,她抓不住一个合理的,可以站得住脚跟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彻底的割断她与秦逍,这十几年相濡以沫的感情。
在中国,她是一个从小缺爱的孩子,所以,她的心极为的敏感,别人对她好,她会对别人加倍的好。
她的胸膛里,怀着的是一感恩的心。
若没有一个有力的借口,她便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揉碎那样一份淡淡的幸福。
是一个奇怪的直觉不断的在指引她:要出来走走,去找找那个她等了十几年,依旧没有出现的男子。
龙奕,那个她曾经爱过的男子,他真的也生活在这样一片异世的天地里吗?
她不知道。
也无人能告诉她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
她在漫无目的的寻找。
如果找不到,她该怎办呢?
是顺从了这样一种幸福的感觉,一路往下走去,还是理智的了断,令自己陷入受天下唾弃的骂声里?
她在犹豫。
***
七天以后,云沁来到崇县。
这地方,以前,她没有来过,只在地理志上看到过对它的描述。
据说,崇山上有大片大片的香树,这是这里所特有的物种,每到秋季,那些叶子,就会渐渐变红,一大片一大片的,红叶相间,特别的美,这会令她时常想起曾经和龙奕同游的那些时光,也曾一起去香山看红叶,也曾同游台湾日月潭,天池也去过……
祟山上,有红叶,还有清潭,更有古刹老寺,很幽静的环境,是秋游的绝佳盛景。
这一天,她去了崇山寺,煞有其事的游了一趟山寺,只是一个人行走,总是太过于冷清,遥远的记忆会不时的跑出来打扰她的心境。
有时,她还会拿龙奕和秦逍作比较,很纳闷自己怎么就对龙奕着了迷,而对秦逍无感,总觉得对秦逍有点不太公平。
下山时,已近残阳夕照,走的还是后山。
据说后山区有个虎跑泉,其水干冽清甜,实为天下闻名,乃是九洲四大圣泉之一,用以泡茶,乃一绝。
既然她来了这里,自然得去罐上一壶来尝尝的。
好吧,她是无聊了!
一路往下,才出崇山后山口,正想转道去虎跑山,突然生前面的山径上铺呈着一大片红红黑黑的血水,面积很大,还有不少血色的脚印,边上的野草,已被贱踏的几近糜烂。
江湖经验告诉她,这里有过一场很激烈的械斗,有过死亡,并且相当惨烈,空气里的血腥味儿,分外的浓郁,林间的山风都没能将这味道吹散了去。
又走了一段路,果然就看到了几具尸首,有蒙面的杀手,另有几个穿着寻常便服的商旅。
表面看上去,是商旅,但再细细看人家手上的兵器,以及手上那些拿捏兵器而磨出来的老茧,就能明白一个事:这拨人也不是善茬。
再看这两拨人马身上的伤,青衣商旅那些尸首,每道刀口都在流黑血,杀手的刀锋上分明是抹了巨毒的,那些杀手是怀着必杀的决心而来,手段极为的残忍。
又看这些杀手身上的伤口,每一剑,每一刀,都直刺要害,干净利索,从中可以看出这些冒牌商旅都是一些久经杀场的能人异士。
一般,能养得起能人异士的人,大多皆是大人物。
一般,能令能人异士们奋不顾身的舍身相救、誓死效忠的人,那绝对都是大人物里的大人物,属于金字塔尖上的狠角色。
比如说,秦逍,虽然年纪轻轻,但,这家伙手上就有那么一大帮精武侍卫。
能令他们附耳贴首的听命于他,这就是他的人格魅力所在。
九洲大陆,洲土四分五裂,国与国之间时不时会有一些小的摩擦,人的等级之分很明显,民间,时不时会出现各种刺杀,或是械斗。跟着秦逍这么多年,械斗的情景,也看得多了。
通常这种事,要是遇上,自然得避开。
若秦逍在边上,她还是可以凑凑热闹的,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在这里大打出手。没有靠山在边上撑着时,麻烦事,千万别沾身。
“我们当作没看到!知道不!闲事莫管!行走江湖第一大宝典!”
云沁摸着马头,一本正经的对它说。
白龙马踢踢了马蹄子,仰起马脖子,歪了歪脑袋瓜子,像是在赞成她的话。
云沁笑了一个,调转马头,没再往虎跑山去,打算回城。
不想,麻烦事,阴魂不散的缠上来。
走了一段路,茂密的林子内有械斗的声音传过来,刀剑之声拦住了她的去路:离开崇山山区,只有这么一条道,除非绕回去,从前山走。
问题是,绕回去的话,来回时间有点长了,而她的肚子有点饿,现在的她,恨不得立马飞到城里,叫上一桌好吃的来美餐一顿。
眼见得地上的尸首越来越多,她的眉心蹙的越来越深:青衣商旅的死法越来越惨烈,而蒙面杀手的死的越来越少,以她估计,那帮商旅已经陷入重重包围之中,而且所剩无几,必是功夫最厉害的那几位一直坚持着。但估摸着也已是强弩之末。
瞧,随地尽是残肢残枝,有几个人脑袋都被削掉,滚落在草丛里,死不瞑目的双眼,阴森森的瞪着,此时,晚霞渐渐收起来,山风带来丝丝凉意。
云沁背上凉。
若说刚刚开始批杀手,功夫不算绝佳,那现在这批,必是受过魔鬼式训练的绝顶高手,瞧,下手,一刀刀一剑剑都没有给对方以活路。
那些人必是想斩尽杀绝,所以,才在这样一个残阳渐收的时间段内动手,选择的还是后山这条道。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若是有人不幸撞破了这样一种追杀,这个人很有可能也会被纳进灭口的范围内。
云沁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想了想,觉得很有躲起来的必要。
她的功夫纵然再好,也只不过练了区区十年,爆力一过,就会显露出自己的弱势,故只有自保的份,离绝顶高手那还有一段距离,比如说,她从来不是秦逍的对手。
“小白龙,我们还是绕回去吧!”
都调回了马头,可不知怎么的,她的心,好像被什么给牵动了似的,又回头往那嘶杀声传来的地方,瞅了又瞅,迟迟没有离开。
最后,云沁还是没走。
她将小白马放逐,纵身飞上那茂密的的参天古树上,借着天色将暗,来隐藏自己。
有句话说,登的高,看得远。
原本,她存的是看戏的心态,定盯看时,啧啧而叹,十来个黑衣劲汉,正围着两个年轻男子,以一个密不透风的阵形,将他们困在其中。
她与他们,隔的有些远,光线又有些暗,他们的动作又是那么的迅猛,一时之间,她看不到那两个少年长相。
单单冲那衣饰看,一个穿黑锦袍,执的是一柄寒光凛凛的宝剑,一个穿青衫,握的是一把古朴的青铜剑,应该是主仆。
叫人惊叹的是这二人的功夫着实是不得了,明明已经将他们包围的水泻不通,可是这些人恁是没办法在那对主仆手上讨了一个便宜。
“先围攻他的走狗……娘的,灭了他,看这瞎子再如何逞强!”
打着打着,他们来到了她藏身的高树附近。
云沁这才明白啊,黑锦袍那位竟然是个瞎子。
人家虽然是瞎子,可使出来的招式,那可谓是招招能致人于死地……瞧那身板,不算高大,看样子还是半大不小的少年,剑上的火候,却是相当老成的,比不得秦逍那么雄混,但也绝对了得,
她好奇的看着他们将战场慢慢移到了面前来,打斗声,当当当的响着,四起的尘埃令她皱眉。
忽然那个青衫少年被一掌打翻了去,十来个杀手至少有七八个去围困他,锦袍少年转身去救,连劈两人,那个血肉横飞,那个凶神恶煞,整两条胳膊就飞没了。
狂!
那一刻,云沁只看到那狂人扶起地上的忠仆少年问:
“大山,有没有事?”
那声音带着一些青少年变声音的雄鸭子的味道,急喘不止,转过身,又劈掉了某个杀手的一条脚。
天,那一剑,真具有杀伤力,这少年,要是不死,必成大器。
树上,云沁看直眼,不自觉的站了起来,再定睛看,下面的情况又起了变化。
哇,靠,黑锦袍少年居然就被人给刺伤了,她听得那青衫少年怒吼了一声:
“公子爷!”
上去扶住。
他们的距离,离她越来越近。
真是活见鬼了,这些人,打着打着就跑到她面前来了。
灿烂的晚霞已经完全收进了云层,天色变成了青灰色,一群群受惊的山雀往天际飞了去,喳喳喳的乱思。
那边,青衫少年的主子,好像要毒,步履极为不稳的往树下退过来,他的随从在前面挡着。
哪挡得了啊!
那帮蒙面刺客如狼似虎的,很快就把他的防线击溃,分成两个包围圈,各个击破。
几把亮崭崭的刀刃迅速的逼近过来,眼见得其中一把即将要再次砍到黑锦袍少年,这孩子似乎没办法躲开那致命的一刀。
怎办?
救,还是不救?
云沁的良心,受到了强烈刺激!
丫的,以多欺少也就算了,还以大欺小,真是太没天理了。
她从来都富有正义感。
明知不该惹的,手究终还是不听使唤,噌的一下,五枚梨花针打了出去,极其精准的打中三四个人的穴道,一个个,扑通扑通倒地。
这叫出其不意。
哈,首战告捷。
她轻笑了一个。
这少年的听觉特别的好,马上冲她藏身的地方瞅了过来,双眼明明看不见东西,但是那种犀利,第一时间就投射了过来。
正是这那一眼,令云沁惊呆,险些就从树上掉下来,喉咙里失声叫出一句:
“龙奕?怎么是你?”
待续!
第二章,命中注定,生死,间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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