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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快穿——小狐昔里(97)

    这究竟是真正的爱情,还是血液本能的吸引?
    看出朵花来了吗?
    李牧头都没转,他的眼里满含着深情:我问过医生了,阿璇以后可能都站不起来了,等她醒来,我会向她表明血族的身份,如果她愿意,我还是会初拥她。
    谭昭双手插兜,随意地靠在玻璃墙上:那如果我说,我可以救她呢?
    沈还英的神秘几乎是肉眼可见的,李牧瞬间转过头来:真的?
    你看上去,并不像高兴的样子。
    李牧脸上的惊愕与失落,几乎是写在脸上的,血族想初拥自己的歌者,果然就像雷克说的那样,是烙印在血液里的。
    十一代的吸血鬼,才刚刚重获新生一年多,就遇上了天赐的歌者,这与其说是一种幸运,倒不如说是血族衰败的表现。
    老成精的血族尚且还没遇上自己的歌者,年轻的却这么容易就遇上了,包括那位咬了原主自燃的十二代,明明有公约的存在,却还是尾随原主咬了人,谭昭可并不认为是什么巧合。
    你胡说!
    谭昭挑了挑眉,并不与血族新生儿计较:是不是,你自己心里清楚,但你最好记住,不要做什么越线的事情,否则我可不保证我将来会做什么。
    说完,谭昭也没管李牧,径直从医院离开。
    第二天,谭昭是从霍少口中得知任璇醒来的消息的。
    她怎么样?
    不太好吧,系花的腿不太好治,反正任家现在正在联系国外的专家。哦对了,李牧不是华侨嘛,他好像出了不少力。霍金利说完,又凑过来道,说说吧,你怎么又惹上教会的人了?
    你说雷克啊?他哪是我惹上的,他是被西里尔的歌者唬来的。
    霍少:给西里尔点蜡.jpg。
    说起来,你祖父他们还好吗?
    说起这个,霍金利就满腹牢骚:好什么好,旧伤又添新伤,搁一块儿跟养蛊似的,得亏幽暗森林里不通网络,不然我家都没那么多的地方招待他们。
    你们狼人可真会玩。
    说起来,血族在衰弱,狼人其实也一样,就单从人形的切换上来讲,霍少就显得粗糙许多,甚至都不能自如控制。三只纯血袭击阿曼德那个满月之夜,他们在最初的时候甚至能控制自己的身形,后来要不是阿曼德下了狠手,应该还能维持得更久。
    相对来说,狼人的衰败更加平缓,更加润物细无声一点,说不定到了哪一代,狼人和人生下来的孩子就不再能变成狼了。
    纯血只跟纯血结婚,其实倒像是最原始的保存血脉的方法。
    阿统,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系统:不,你没有。
    [那好吧,我只是想说预言者这个故事流传了千年,会不会在口口相传的时候,发生了那么点小小的误差?]
    系统:哦,你可以自己去查。
    反正他们也没有护照,你可以把他们遣送回乡。
    霍少一笑:好主意,但我不敢,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能打?
    谭昭耸了耸肩,刚想回句俏皮话,他设置在任璇身上的保护罩被触动了:你说作为同学,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慰问一下同班同学?
    霍金利:你开心就好。
    两大男人在医院楼下的花店买了束花,谭昭熟门熟路直接就找到了任璇的病房,彼时病房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他用了点巧劲,直接用灵力缠绕进去解开门锁,进门落锁,熟练得霍少频频侧目。
    谁!
    已经现出獠牙的李牧转头,眼带猩红,已经处于半失控状态了。
    而躺在病床上的任璇,此时此刻眼里是全然的恐惧和骇然,在见到熟悉的同学后,她立刻叫了一声,又有些颓丧地倒在床上。
    你没事吧?
    谭昭过去病床边,霍少已经拦住了李牧,不大的病房里,两人已经扭打在一处。
    别打了,别打!他也是想帮我。
    任璇的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的吸引是致命的,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了,然后他一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了桌子上。
    谭昭不知打哪摸出来一副金丝边眼睛戴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任璇咬着唇,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是吸血鬼。传说中的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为生的吸血鬼。
    他也告诉我,我是他的歌者。只要我变成吸血鬼,我就能像从前一样走路了。
    谭昭当着合格的聆听者:你答应了吗?
    沈美人救过她,任璇对沈还英是有多一层信任的,闻言她摇了摇头,却又点了点头,很是坦诚:我心动了。
    平心而论,是下半辈子都坐在轮椅上活着,还是成为不老不死却能自由行走的吸血鬼,在没有深入了解之前,或许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长生不死的吸血鬼时髦值点满,只需要改变饮食作息就可以避免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的腿可能永远都恢复不了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的,或者说,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的自己。
    她刚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诱了一样,即便知道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的一点烛火。
    谭昭闻言,推了推眼镜道:那要继续吗?
    任璇有些语塞,人的勇气很奇怪,第一次可以勇敢无畏,而第二次的时候,就会有所衰竭,特别是当着同学的面,她点不下这个头,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为之心动。
    沈还英,这是我的决定,你不要
    李牧的话才说到一半,就对上了平光镜下带着冷意的眸子,那一瞬他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锁住了全身,本能让他停止了挣扎,甚至连言语都忘记了。
    既然如此,那你有没有对她说,我能救她的腿,不必经历初拥,也没必要成为吸血鬼呢?
    霍金利:艹!沈还英这个妖孽!
    任璇瞬间瞪大了眼睛,她当然不傻,沈美人现在表现出来的东西显然也不是常人,就在听到这话的一瞬间,她心里就信了大半,但本能驱使着她发问:真的?
    谭昭点了点头,他既然遇上了,还是同班同学,能救他肯定是会出手的:九成的把握,就看你的选择了。如果你想选择成为血族,那你没必要考虑医学手段,但如果你还想做人类,那我可以帮你。
    任璇定了定心,这才鼓起勇气道:对不起沈还英,我不是不信你,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要帮我吗?
    这个问题,谭昭交叠起双腿道:因为我是吸血鬼猎人,作为猎人,当然并不想自己的同类成为吸血鬼。哦对,我也是收费的。
    霍金利:这是我找的借口!这人真是谎话张口就来啊!
    啊?
    谭昭美滋滋地给自己套了个假身份,开始唬人:那么作为科普,我来向你说明下血族现在的情况吧。你听完,可以做个参考。
    任璇却摇了摇头:谢谢你,沈美人,你怎么收费的?
    这话一出,就等同于还没听血族的科普,就选择继续当人类,李牧当下非常受伤地叫了一声:为什么?
    为什么?这听上去可能有点渣,歌者在血族就意味着伴侣,如果她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那她愿意牺牲自己的爱情,但如果有的选,她还是想跟从自己的意愿,即便她以后又选择了李牧,但此时此刻的她,不想将就,不想委曲求全。
    对不起,我还有父母兄弟,还没有做好成为一个血族的准备。
    第147章 急支红浆(二一)
    一个大好的初拥机会就这么错失了, 李牧当然恨急,但即便他再恨,也没有任何翻盘的机会,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沈还英和阿璇谈妥条件,商议如何治腿。
    双腿被治愈的过程, 可能会非常痛苦, 如果你准备好了,可以给我打电话。谭昭将自己的电话号码抄在纸上搁在床头柜上, 就站了起来, 那么, 我们先走了。
    任璇有些歉意地看了一眼李牧,这才点了点头,她也有些累了, 等人离开没多久,就陷入了昏昏沉沉的睡眠。等她醒来,还要说服父母让她留在医院治腿。
    然而, 这比她想象中的要困难许多,任璇为此苦恼不已。
    另一边, 谭昭刚准备拎着李牧来一顿社会的毒打套餐, 消失蛮久的阿曼德突然出现了。其实谭昭有听西里尔说,阿曼德因为拒绝吸食血液, 一般要沉睡好几天才能醒来一次。
    你怎么来了?
    阿曼德看了一眼李牧,作为血族亲王, 他的血统天赋显然不是普通血族能比拟的, 只看了一眼,李牧就颤抖得跪在了地上,起都起不来那种。
    遇到了歌者的血族?阿曼德讲的法语, 抑扬顿挫得像是歌剧的咏叹调一般,李牧虽然听不懂,却莫名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
    是的,大人。他听到自己虔诚地回答道。
    阿曼德却只觉索然无味,抬头看向谭昭:你考虑好了吗?
    谭昭就知道能听到这话,脸上也不由浮现出几分无奈:你说得倒是轻松,你要死了,整个血族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不得找我拼命啊?
    此时此刻的阿曼德,是孤高的:我会下血缘指令,他们绝不会为难你。
    还有这种东西?
    阿曼德用行动表示了它的存在性,李牧在这个时刻,完美地充当了一个工具血族。
    谭昭立刻摆了摆手:不用这么较真,我相信你,不过我还是那句话,我还需要时间。
    阿曼德脸上也没有失落,应该说他等待的时间太长了,长到他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时间的概念,等一个月和等一年,对他而言没有任何的区别。
    好。
    一起吃了顿饭,谭昭顺便深入问了问关于血族歌者的事情,阿曼德的话却非常出乎谭昭的预料。
    什么?你不知道歌者的感觉?谭昭掐指算了算,千千年魔法师?!
    阿曼德扬了扬眉,难得有了半分人气:很简单,血族前三代,以至于四代、五代都很少遇到歌者,应该说,极其罕见。
    难怪了,西里尔那厮一说遇上了歌者,连教会的人都吸引来了,合着歌者罕见是确有其事了。
    你还想知道什么?
    谭昭觉得自己在阿曼德面前,像极了十万个为什么的蠢孩子,但既然有机会,他还是得问问:初拥,是血族将自己的原始血液注射给人吗?
    阿曼德一听,就知道对方猜到了什么,当然他也不做隐瞒,点头道:你猜得没错,当血族对自己的歌者初拥后,歌者对于血族独特的吸引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满消减,直至消失。
    道理很简单,血族的嗅觉只对血液有反应,当歌者的血液被自己的血液同化之后,就跟自己的左手摸右手一个样子了。
    由血液控制的爱情,也将由血液消亡,这才是歌者之于血族最残忍的地方。
    哪怕,有血族拥有千分之一的幸运,在血液吸引的消退后仍然深爱着歌者,十年,百年,甚至千年,谁又能保证永远不变呢。
    人类,渴望得到永生不死、容颜永驻的力量,却在得到之后,计较曾经被自己用来换取这份力量的细枝末节。阿曼德捏着自己的手掌,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难得有了几分嘲讽的笑容,你身上,有种很像血族的力量。
    谭昭一怔忪,随即一笑:你可真敏锐,但我还是人。即便他拥有了相对很强的力量,他也还是食五谷杂粮,每天要有充足的睡眠,会交朋友,会遗憾,会高兴,会失落,也会不舍离别。
    你很幸运。阿曼德忽然开口,这还是谭昭第一次听到这位亲王带有情绪的发言。
    我的荣幸?
    亲王骄矜地点了点头,作为回答,谭昭又点了两个硬菜。
    **
    一直没有收到任璇的电话,谭昭也并不急,他将李牧丢给西里尔后,就去蓝调上班了。酒吧一如既往地歌舞升平,只是不知道哪天起,蓝调突然多了许多国外面孔,他们既不是血族,也不是狼人。
    不过这些面孔不仅外貌漂亮俊美,还各个都跑来搭讪谭昭,谭昭只觉得自己像是被定点刷好感的NPC,只是很可惜,他天生荷尔蒙绝缘体,对情爱无感。
    系统:那是因为这个原因吗?你就是注孤生。
    [你最近吃瓜吃得很快乐嘛?我还听说你和我家小祖宗玩联机双人小游戏了?]
    系统:不行啊,系统也是有独立时间的。
    [呵~]
    不过也因为这些俊男美女,蓝调这段时间的业绩都多冲了十个点,经理更是为了留下Lee,又加了一次工资。
    但就在半个月后,谭昭向经理提出了辞职,经理当然不同意啊,好说歹说,总算是保留职位,说等他旅游回来上工就行。
    什么旅游?要去一个月那么久?
    谭昭眨了眨眼,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大概是中世纪阴森古堡之旅吧。
    经理:我听你胡扯。
    谭昭还真不是胡扯,这俊男美女的攻略游戏才玩了半个月,这背后的人就玩不起了,就在昨天晚上,他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车祸绑架,但很可惜他不是任璇,做不到被动挨打。
    行了,祝你旅途顺利。
    谭昭笑着说谢谢,等他车开出去没多久,就遭遇了截杀。
    唔,其实也不能叫截杀,因为这很明显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国际佣兵,谭昭猜不到买主是谁,但他已经不想跟人玩这种无聊的把戏了。
    花了些时间解决这群佣兵,谭昭得到了这些日子被骚扰的真相。
    这是一个加密论坛,就是这个帖子,只要能得到你,无论是哪方面,都能获得好额的奖励。
    这话听着,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谭昭没收了手机,将一干偷渡进来的佣兵扭送警察局后,回到了自己在美都家园的公寓。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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