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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天才钱小可——秦三见

    《恋爱天才钱小可》作者:秦三见
    文案:
    又名《爱情骗子钱小可》。
    江同彦在朋友的生日宴上被一个小醉鬼给缠上了。
    小醉鬼抱着他:我没人疼没人爱,我就是地里的小白菜!
    第二天一早,俩人在一张床上醒来。
    小醉鬼:你睡了我,我脏了。
    江同彦:听说醉厉害了是不能那个的。
    小醉鬼:我不管,你就是那个我了。
    于是,江同彦就真的那个了他一下。
    之后江同彦试图对他负责,结果对方却说:不了不了,还是不了吧。
    江同彦认定这个叫钱小可的家伙是个爱情骗子,骗身又骗心。
    钱小可:我今年才20,就这么被你睡了,我太可怜了。
    江同彦一看他身份证:你他妈明明27了!而且是你让我睡的!
    钱小可:我今年才20,我爱过100个人,结果100个人都不爱我。
    江同彦:求求你,闭嘴吧。
    一个比较欢乐的非典型炮友变情人的故事。
    PS:就是一篇用来快乐的搞笑文,无脑甜文,唯一的目的就是开心,主角脑回路异于常人,所以他们很快乐,不要代入现实,拜托了,手动鞠躬。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钱小可,江同彦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爱情骗子我问你,你的良心在哪里
    立意:论恋爱天才的真正含义。
    第1章
    钱小可说:这一切都得从一场生日宴开始说起。
    钱小可有个朋友,朋友名叫周末。
    周末这人,长得好看又有钱,能说会玩儿懂交际,他以前是个空少,后来跟一个有钱的老板好上了,俩人相知相爱还在国外领了证结了婚。
    照理说,钱小可这种买T恤都要严格控制在50块钱以下一件、牛仔裤最好都不能超过100块的贫困人口是不应该跟周末这样的人认识的,但命运这个东西说不准的,首富的儿子都可能跟一流浪汉坐在一桌吃过饭。
    钱小可大学那会儿闲来无事,满腔基情无处发泄,于是摸进一个同志论坛,发了一个帖子。
    好多年过去了,那个论坛已经被封了,在论坛的里的辉煌历史也彻底成了被尘封的往事,不过,当初发的那个帖子的标题钱小可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八一八我和性感邻居的那些年!
    当初的他,因为这个帖子一炮而红,成了论坛红人,每天更新三五百字,每次更新完都在最后人工加亮:真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其实,真事儿个屁啊,他那会儿住校,跟另外三个室友过着半夜起来打蚊子早上起来找拖鞋的日子,至于那个帖子,编故事罢了。
    不过他编得来劲,别人看得也来劲。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一封论坛私信。
    私信他的人就是周末,当时论坛最火的小帅哥。
    那会儿周末已经工作了,经常发自己穿着空少制服的自拍,又骚又帅,好多人垂涎。
    但钱小可不垂涎,因为俩人明显撞号了。
    周末给他发私信说:你这都是编的吧?
    钱小可不承认,结果周末十分认真地把一切不合逻辑的地方都圈了出来,直接让钱小可低头认错。
    不过后来钱小可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儿停更,因为周末还挺喜欢看他乱编故事的,没当众戳穿他,甚至追更追得更起劲儿了。
    俩人就这么认识了,一直到钱小可毕业,还成了不错的朋友。
    钱小可学中文的,学的不咋地,学校也一般,毕了业,找工作费劲,那会儿周末已经跟程森好上了,就走了个后门,让钱小可去程森他们工作当前台去了。
    一个月工资扣完五险一金,到手三千五。
    钱小可跟人合租,一间又小又旧的次卧,每个月不算水电煤气还得一千五。
    日子过得挺紧吧的。
    但钱小可这人向来乐观,总觉得明天会更好。
    不过,他同事对他说:小可,你知道吗,像我们这样的人,要彻底改变命运,就得傍大款。
    钱小可:我们这样的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
    被资本压迫的底层人民。
    钱小可承认自己是个穷鬼,而且没什么翻身的资本,但是他觉得抱着那种傍大款的心态活着,不是很正能量。
    我傍不到的。钱小可说,这比高考还难。
    同事打量了他一下:也对。
    钱小可:
    你看咱那男老板娘,花蝴蝶似的,会说会扭的,就得那样的人才能傍上程总那个等级的。
    钱小可扁扁嘴:周末自己也赚很多的。
    嗨呀嗨呀,你不懂。同事摆摆手走了。
    虽然不是很认可这位同事的价值观,但钱小可很认可的是他傍不到大款。
    他觉得自己没有苏妲己那种美貌,也没有诸葛亮那么聪明,除此之外,也没长一张王熙凤的嘴能说会道,什么都不行,没人爱他是正常的。
    不过,钱小可虽然没正经八百谈过恋爱,他暗恋过的人可不少。
    什么吴彦祖,什么金城武。
    什么罗纳尔多和贝克汉姆。
    每一个都被他深深爱过。
    只是很可惜,他的每一段暗恋都无疾而终。
    周末生日那天,其实也是钱小可的生日,原本周末说可以一起庆祝,但钱小可表示:算了算了,我就当嘉宾去参加你的生日宴好了。
    其实钱小可的潜台词是:我没钱,你千万不要拉我入股!
    那天,钱小可快乐地去参加周末的生日宴,快乐地跟帅哥跳了舞,快乐地喝了不少酒。
    不过后来,他就快乐地喝醉了。
    喝醉之后,钱小可晕晕乎乎的,知道自己说了很多话,但不记得都说过什么,在他失去意识之前,对这个世界最后的印象是,有一个大帅哥正抱着他,而且这人看起来就很有钱。
    总之,等钱小可醒来,他光着身子躺在酒店的大床上。
    白色的被子裹着他白净的胴体,他的大脑也一片空白。
    他用余光瞄了瞄旁边,床的对面,一个男人正站在窗户边抽烟。
    那个人,背影伟岸,让他想起朱自清的一篇文章。
    突然有些口渴的钱小可,想吃橘子了。
    但很显然,这个人不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不会穿着衬衫西裤,也没有这么高这么结实的手臂肌肉。
    虽然有讽刺自己爹的意思,但钱小可知道,他爸不会生气的。
    他动了动,对方回头看他。
    是个大帅哥。
    那种很有型的大帅哥。
    钱小可坐起来,被子滑到腰间,他倒吸一口凉气,赶紧抓起被子捂在了自己胸前。
    钱小可一脸惊恐地看着面前的男人,他隐隐约约记得这个人,他们之前一起跳过舞。
    你!钱小可此刻宛如脑残言情剧里的脑残女一号,我!
    江同彦一手夹着烟,一手揣在裤子口袋里,站在那儿冷漠地看着床上见了鬼一样的男孩。
    醒了?
    声音也挺好听的,低沉性感,是个老烟枪该有的声音。
    钱小可就喜欢这样的嗓音。
    但是
    你把我睡了?钱小可大惊失色,你不经我允许就把我给睡了?
    我没有。江同彦皱着眉看他。
    你一定有!钱小可斩钉截铁,不然我为什么没穿衣服?
    因为你昨天晚上吐了,吐得特恶心。
    骗子!钱小可说,完了,我脏了。
    江同彦翻了个白眼,抽了口烟。
    昨天晚上我也喝醉了。
    钱小可一听:你不要试图用这个借口给自己开罪!
    我的意思是,据说醉得很严重的时候是没法bo 起的。江同彦说,理论上来讲,我们只是单纯地睡了一觉,我没对你做任何事。
    钱小可抬手,示意他闭嘴。
    不用说了,我懂了,你就是个睡了我还不承认的骗子。
    江同彦无奈地看着他:那你想怎么样?
    钱小可深呼吸,突然躺了回去。
    让我一个人哭一会儿。钱小可说,二十岁的我,也有权利为自己逝去的贞操流泪吧!
    第2章
    江同彦觉得,这人脑子可能不太好。
    昨天晚上周末生日宴,他跟周末其实不熟,但跟周末的老公那是多年的好友,这次也是赶巧,他从纽约过来谈一个项目,于是就接受邀请过来了。
    江同彦答应参加周末的生日宴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周末说要给他介绍个男朋友。
    据说,那人要长相有长相,要气质有气质,人帅话少人品好,爱岗敬业赚得也不少,相传这位被誉为民航第一帅哥。
    江同彦不是那种凡事儿都要看脸的人,但如果对方能长得好那自然是件美事儿。
    情路一直不怎么顺畅的江同彦就这样答应了,意外的是,这位帅哥还真挺符合他口味的,甚至可以说完全就是按照他的喜好定制出来的完美理想型。
    不过,俗话说得好,人生处处有意外。
    就在江同彦意外于自己真的遇见了理想型的时候,更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他的死对头沈徽明跟这位帅哥似乎有着那么些微妙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关系。
    之所以说沈徽明是江同彦的死对头,是因为,江同彦这些年来情路所有的坎坷都是因为这人。
    当年两人是大学同学,但凡他看上的,最后都看上了沈徽明,江同彦因此受了打击,做了两个决定。
    第一个决定:离沈徽明远远的。
    第二个决定:封心锁爱。
    那之后,沈徽明回国开公司,他也收到几个很不错的国内的offer,但为了远离沈徽明,江同彦毅然决然留在了纽约,而且,也再没惦记过要谈恋爱。
    怕了。
    但是,千算万算,他怎么都算不到自己相亲的时候都能遇见沈徽明,他觉得就他俩这些年的爱恨情仇要是写进小说,那绝对是耽美网文中相爱相杀的典范,还带着前世恩怨纠葛的那种。
    自己的相亲对象被截胡了,这事儿已经让他很想翻白眼了,没想到,麻烦事儿还在后面呢。
    生日宴上,他跟一长得挺好看的小男孩跳了个舞,跳完舞就自然而然地坐在一块儿喝了几杯酒。
    这家伙倒好,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酒量真的那么差,没一会儿就开始耍酒疯。
    中国有句俗语:酒品既人品。
    这小子酒品是真的不咋地。
    三杯酒下肚就开始抱着江同彦的胳膊哭。
    哥哥,我真的太惨了,我怎么能这么惨啊!
    江同彦:冷静点,我不是你哥哥。
    哥哥,你看我长得是不是也挺好看的?但为什么没人爱我呢?
    江同彦:冷静点,大家都喜欢高岭之花。
    哥哥,我没人疼没人爱,我就是那地里枯黄的小白菜!
    江同彦:冷静点,白菜卖了还有人买,你卖的话贩卖人口是违法的。
    总之,生人勿碰的江同彦在那个晚上被这个小醉鬼揩了不知道多少油,这家伙就跟长在江同彦身上了一样,撕都撕不下去。
    江同彦愁啊,尤其是当他看见自己的相亲对象跟沈徽明一起离开之后,他更愁了。
    于是,他也开始喝酒。
    就这样,在哀怨的泣诉中,在散不去的愁思中,他也喝高了。
    两人是怎么从生日宴回酒店的,江同彦记不清楚了,他能记得清楚的就是这小子吐了两人一身。
    江同彦这人没有严重的洁癖,但确实是个爱干净的,一般情况下不熟悉的人碰都不要想碰他,也别想用他的东西,更别想睡他的床。
    所以,当他突然被人弄脏了衣服,瞬间就酒醒了一半。
    他火速把两人脏了衣服都扒掉,然后,扔进了洗手间的垃圾桶里。
    被吐过的衣服是洗不干净的,细菌和可怕的记忆会永远留在那上面。
    不过江同彦也就只清醒了那么几分钟,之后他隐约记得自己拿着淋浴头把两人都给冲了一遍,然后就没记忆了。
    早上他醒过来的时候确实是跟这小子躺在同一个被窝里,都光溜溜的,甚至还抱在一起。
    当时的江同彦也惊了,他下意识觉得这事儿可能真的有点儿操蛋,他竟然在不知不觉间跟人做了这事儿。
    但是后来他冷静地看了一会儿天花板,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学术讨论,是说男人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是没办法□□的,除此之外,他仔细观察了一下被窝里的环境以及两人的身体是的,虽然很羞耻,但他确实把人家看光了,还是仔仔细细打量的。
    江同彦几乎可以肯定,他们俩只是单纯地抱在一起睡了一觉。
    他是不相信自己天赋异禀喝高了也能那个别人的。
    但很显然,他面前这个人不这么觉得。
    钱小可说:我太惨了,我的贞操啊
    江同彦懒得理他,看了眼时间说:行,你先默默缅怀吧,我出去一趟。
    缩在被子里假哭的钱小可一听他要走,猛地坐了起来:你要去哪儿?
    约了人吃饭。江同彦面不改色地说,待会儿你哭完了可以算了,你还是等我回来吧。
    钱小可抓着被子捂在身前:你又要对我做什么?
    冷静点,我只是想说,你昨天把衣服吐脏了,让我给扔了,江同彦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家伙虽然已经把头发睡成了鸡窝,但还是挺可爱的,当然,如果他脑子正常一点儿就更可爱了,你现在出不去,除非你想裸奔。
    你要囚禁我!钱小可可是看过很多耽美名作的,各种play熟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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