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 > (柯南同人)柯南之毛利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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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姐姐的心情一定很难过。”兰说道将血全文阅读。
    “但是,唯怎么敢这么肯定啊?”毛利小五郎有点不解的说道:“即便是有口红印子,也不能定罪吧!”
    柯南说道:“叔叔,兰姐姐,你们还记得之前的案子吗?就是我才寄住过来之后遇到的第二个案子。”
    “嗯?”毛利小五郎一愣,说道:“柯南,你是说唯看到了劫匪的体型?所以她认出来了其中一个人就是那位广田雅美小姐!”
    “估计是的,”柯南说道:“毕竟,之前唯姐姐只是瞄了一眼报纸就有印象了,这次唯姐姐可是真正看到了,更别提那劫匪是唯姐姐的朋友了,唯姐姐能够认出来很正常!”
    “这样啊~~”毛利小五郎明白了
    说话间,唯推开门,一身外出服,拎着一个包包走了出来。
    “姐姐,你这副打扮是……?”兰站起身,愕然道。
    唯淡淡的说道:“我临时有点事,去妈妈那边一次,今天晚上就不回来了!”
    毛利小五郎张了张嘴,点点头,说道:“呃……好的!”
    唯走到门边穿鞋,兰走过来,说道:“姐姐,路上小心。”
    唯伸手揉了揉兰的头发,笑道:“我会的,你晚上也不要睡得太晚了!”
    “嗯!”兰点头。
    “爸爸,柯南,我走了!”
    “嗨~~~”
    “咔哒!”一声,房门关上了,一阵脚步声哒哒哒的由近至远。
    兰走回来,再度在饭桌上坐下,说道:“哎,希望姐姐能够早点振作起来。”兰已经把广田雅美看做了抢劫犯。
    当然,毛利小五郎和柯南也是如此。
    他们都清楚,唯是不可能认错人的。
    柯南一边吃着饭,一边说道:“也许,唯姐姐之所以今天晚上就去找英理阿姨,是去问英理阿姨抢劫罪会判多久吧!”
    “呃……也许吧……”毛利小五郎听到妃英理的名字,原本就不高的情绪,更加不高了,直接撇撇嘴,继续埋头扒饭。
    目暮警部有了线索,调查起来,自然就很快,而唯也一直没有怎么回到毛利侦探事务所,时常早出晚归的。
    这一日,目暮警部那边的调查结果终于弄得差不多了,直接告诉了毛利小五郎,当然,目暮警部同时也让毛利小五郎把结果也告诉唯。
    “爸爸,谁的电话啊?”兰好奇道,一边把手中的茶递了过去。
    毛利小五郎挂上电话,说道:“目暮警部的,他告诉我,上次抢劫运钞车的劫匪都被杀了。”
    “什么?抢劫运钞车的劫匪都被杀了?”兰和柯南同时一愣。
    “是的,”毛利小五郎坐在椅子上松了松领带,说道:“就和唯之前说的一样,有一个叫做贝冢司郎的家伙,这家伙曾经是一个赛车手,昨天晚上在自己家被枪杀了!”
    “哦,这样啊!”兰眨眨眼,微微遗憾的说道:“可惜姐姐还没有回来。”
    柯南也在暗暗感叹,问道:“呐,叔叔,你是怎么知道他们就是抢劫运钞车的劫匪呢?”
    第114章 黑衣组织十亿元抢劫事件(五)
    毛利小五郎说道:“警方从那个叫做贝冢司郎的家里,找到了那个被抢劫银行的草图,以及运钞车运输的时间表,再来就是他们为了逃亡路线所做的笔记了,而且,昨天晚上还有一个人被杀了。”
    “咦?”兰和柯南一愣。
    毛利小五郎沉声道:“就是那个警卫岸井先生重生之召唤西游全文阅读!”
    “咦?这么说来,姐姐的猜测都对了?”兰问道。
    “是的,这家伙平时就好赌,而且还借了一大笔钱,”毛利小五郎喝了一口茶,说道:“我想那天他就是假装被歹徒威胁,在运钞车里担任唯劫匪开门的工作吧?因为运钞票的货车是绝对没有办法从外面将车门打开的!”
    兰皱皱眉说道:“这么说来,这两个劫匪是被参与抢劫案的另一个劫匪,也就是广田雅美小姐做的咯?”
    毛利小五郎说道:“这个,有点说不准。”
    “嗯?这话怎么说的?”
    毛利小五郎解释道:“警方在叫做贝冢司郎的家里发现了一支粉红色的口红,那个口红经过查证发现和证物的面罩上的痕迹是来自用一支口红,而且,确定和广田雅美所用的口红是一样的!”
    “但是,这样就更加奇怪了!这支口红出现的太刻意了,不是吗?”柯南接口道。
    “是的。”毛利小五郎点头。
    兰不解的说道:“但是我不明白,银行职员为什么要抢钱呢?”
    “这点还不清楚,”毛利小五郎再度喝了一口茶,说道:“广田小姐已经跟银行方面提出辞职了!据说她是今天早上提出的辞呈。”
    什么?柯南一惊。
    毛利小五郎继续说道:“据说,广田小姐在这家银行上班不过才半年的时间。”
    “咦?这又代表什么?”兰继续追问道。
    柯南解释道:“她是为了犯案才去打探情况的,这样想一切就都说通了,对吧?”
    “就是这么回事!”毛利小五郎靠在椅子上,头疼道:“这样的话,等等我要怎么和唯说啊!这孩子貌似还在努力查抢劫罪的事情吧,现在又加上了杀人罪……”作为好爸爸,毛利小五郎开始纠结了。
    柯南这边也在暗暗地思索着:没错,事情的大概就是这样,但是这里面还有疑问,一个歹徒真的会自己把口红丢在现场吗?明明之前花了半年的时间来打探银行的,怎么会败在这一个小细节上面?而且,那个面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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