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娱乐圈都求我别嗑CP——栀栀仔(70)
沈见夏顿了一下,表情有些不自然。
荼白能感觉到,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指不自觉地紧了紧。
荼白知道,不管是对沈见夏,还是对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
嗯。是真的。
但沈见夏还是回答了他。
荼白深吸一口气: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沈见夏沉默了一会儿,低下眼睛,没看他,十二岁。
听到这个回答,荼白的脑子瞬间嗡了一下。
十二岁,这他妈也就还在读小学的年纪吧?荼白也是这个年纪过来的,知道这个岁数的小孩刚进入青春期,敏感自尊多疑,总爱胡思乱想。
沈见夏的小姨妈到底安的什么心,竟然在那个时候告诉沈见夏这件事情!?
沈见夏到底经过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啊
强忍了一天的辛酸和心疼终于控制不住了,在这一瞬间全部爆发出来,彻底崩盘。荼白闭了闭眼睛,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抓住了沈见夏的衣摆:你
你了半天,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根本不会安慰人。
荼白头一次为自己的嘴笨感到心急如焚,攥紧沈见夏衣摆的手不由自主地收紧,又气又急,眼眶更红了。
小白。静默了一会儿,沈见夏像是终于作出了决定,他抬起眼睛,直视着荼白,语气郑重,这就是我想给你看的,关于我的一切。
也是我一直遮遮掩掩不想让它暴露在阳光下的俗气又可悲的真实。
这就是我人生中最大的秘密,是我十九年来一直鲠在喉咙里的鱼刺,取不出,咽不下。它深深地扎在我的血肉里,让我流血,让我腐烂,带给我日复一日的清晰痛感。
现在,我把我的秘密交付给你。
这是我所能给你的全部的坦诚。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剖到这条暗线了(虽然提前说过了),其他的线也准备开始慢慢剖了~(四月估计没法完结了感觉写不完orz)
第51章 很俗气吧
天色忽然间变得阴沉, 周遭气压骤然降低, 原本炎热的空气变得沉闷, 仿佛一块巨石压在胸口,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说完那句话后,沈见夏停了会儿,抬头看了眼前一秒还艳阳高照的天空:要下雨了。我们找个地方躲躲?
荼白没说话, 皱着眉, 整个人还沉浸在情绪里没走出来。于是沈见夏牵过他的手, 把自己的手指卡进他指间的缝隙中扣紧,牵着他离开了这里。
附近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他们没走多远天空就响起炸裂般的雷声。沈见夏左右看了看,赶在雨滴落下之前, 拉着荼白钻进了旁边一条阴暗的楼道里。
他们刚躲进去, 雨水像爆发的火山岩浆一样喷薄,哗啦啦浇了一地。空间太拥挤, 两个人只能并着肩贴墙站着,等待着雨停。
沈见夏松开手,探头去看雨势。这雨下得急,一时半会儿恐怕收不住, 他们只能暂时被困在这个没有人的角落里。
两人站着,听着外面传来的雨声和闷雷声,没看对方,因为下雨的缘故,空气逐渐变得潮湿。
沉默了会儿, 荼白先开口:如果你愿意
沈见夏转过头看他。
荼白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了,漂亮的眼睛也褪去了因为激动而泛起的红。他没看沈见夏,只是盯着对面粗粝的石墙: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说说家里的事情。
沈见夏顿了顿,转开视线,望向外面的雨幕:你想听吗?
嗯。荼白应,不是说要给我看关于你的一切吗?你说什么我就听什么。
沈见夏没有马上回答。
两个人是并肩站的,彼此之间没有视线的交流。荼白等了一会儿,沈见夏都没有开口的意思,他本以为对方不想说,正要说不说也没关系,没想到,身边那人却开了口:
我爸妈并不知道我早就知道自己是捡来的,我一直假装自己不知道,他们也以为我不懂。
荼白目光一怔,心脏猛地紧缩,忽然感觉到了痛意。
在吵闹的雨声中,就着空气中弥漫开的湿漉漉的雨水味道,小狐狸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沈见夏是肥姐捡回来的孩子。至于是从哪里捡回来的、为什么把他捡回来,他的亲生父母是谁、又为什么抛弃他,沈见夏就不得而知了。
这些问题他没法问,也不能指望有人能给他答案。
他也猜测过,自己很大可能是没人要的弃婴,后来被动了恻隐之心的肥姐捡回家,当成自己的小孩抚养长大。
也有可能,他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是认识的。亲生父母不想要这个孩子,恰好养父母又想要个小孩,就把他接了过来抚养,并且达成协议,亲生父母永远不能见孩子。
反正什么情况都有可能,沈见夏又不是没看过八点档的狗血家庭伦理剧。
但他知道,肥姐和沈斌一定是才好心把他接回来照顾的。
沈家是开小吃店的,家里各种远亲近邻经常来店里光顾,闲空时还会来找肥姐唠嗑。沈见夏从小在店里长大,小时候大人们都很喜欢逗他,经常用半真半假的语气问他:沈见夏,你是你妈捡回来的,你信不信呀?
长大以后沈见夏学会了上网,才知道好像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熊亲戚,特别喜欢对小孩子开这种恶意满满的玩笑,非逼着他们问喜欢妈妈多一点还是喜欢爸爸多一点、你妈妈不要你了、你是你爸妈捡回来的,直到小孩急得哇哇大哭,他们才心满意足地放声大笑,好像可以从中获得巨大的成就感一样。
和别人不一样的是,沈见夏希望你不是你爸妈亲生的这种话是亲戚们跟他开的玩笑。
可这不是玩笑。
这是事实。
沈见夏早已经忘记第一次听到亲戚对自己说你是你妈捡回来的时到底多大,五岁?六岁?还是七岁?他的记忆早已经模糊。那时候他并不在意这些话,一点都不相信,只觉得这些大人讨厌得可恶。
他肯定是爸妈亲生的呀,怎么会是捡来的呢,这些大人太讨厌了。
玩笑来开得多,沈见夏也不怎么在意了。唯独有一次,却让他印象深刻。
他记得那晚店里灯光昏暗,没什么客人,老妈给六七岁的自己煮了一碗馄饨。一位姑姑辈的亲戚正好来串门,就坐在他对面,他们头上是一盏昏黄老旧的吊灯。
姑姑一脸怜爱地看着正在埋头吃馄饨的沈见夏,忽然开口说了一句:沈见夏,你知道吗?你是你妈妈捡回来的。
这种玩笑沈见夏听得多了,他连头也没抬:我不信。
是真的。他没抬头,没看见那位姑姑笑得一脸意味深长,你出生那会儿国家是不让生二胎的,你可以问问别人,你看别人家都是独生子女的嘛。你妈只生了你哥一个,而你是后来才被你妈从外面捡回来养的。
你胡说。沈见夏皱眉,停下勺子,抬起头瞪她。
反常的是,以往有人跟沈见夏开这样的玩笑,肥姐都会及时训斥他们不要跟孩子乱说。而这一回,她竟然保持了沉默。
老妈竟然没有反驳,沈见夏心里忽然有些忐忑,也不再这么自信了。
不信你问你妈,问她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姑姑冲坐在一旁的肥姐努努嘴。
心中愈发不安,沈见夏转头去看肥姐,小小的脸上满是忐忑:妈,真的吗?
别听你姑姑瞎说。听到沈见夏的问题,肥姐终于开了口,她逗你玩的。你是我生的,是我亲儿子。
说完,她瞪了姑姑一眼:干吗跟小孩子说这种?不要乱讲。
得了老妈亲口盖章的答案,沈见夏惴惴不安的心总算稳定了下来。那时他还小,一直没发现他妈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
大人们都以为孩子小不记事,总喜欢开一些混账玩笑,却不知道小孩子的心亮堂得很,什么都懂。
不过玩笑归玩笑,大人们也没对沈见夏透露过什么。虽然爸妈总是偏心哥哥一些,有时也不怎么顾及他的感受,可并不是对他不好。所以,沈见夏一直没有怀疑过自己不是亲生的。
直到十二岁那年,小姨妈当着沈见夏的面,亲口对外人说,沈见夏是捡来的孩子。
小姨妈是肥姐的亲妹妹,不过姐妹俩关系并不好。沈见夏年纪小,比沈光宗足足小了八岁,所以家人只当他是孩子,很少把家里以前的事情告诉他,他只能在零碎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事情的经过。
原来,小姨妈生性好赌,还有暴力倾向,经常把姨夫揍得浑身是伤,导致婚姻破裂。肥姐一直不喜欢这个妹妹,觉得她人品不好。
沈见夏还没出生的时候,有一回,小姨妈在城逢巷的棋牌室里赌输了两万块钱,赌得眼睛都红了,整个人都丧失了理智。她输了钱,急着翻盘,于是匆匆跑来附近的沈家,威胁肥姐拿出两万块给她,否则她就找人把沈光宗绑了。
被亲妹妹拿着宝贝儿子威胁,肥姐气得要命。钱是给了,但姐妹俩的关系却也从此恶化了。虽然没有到撕破脸皮的地步,可一提到这个妹妹,肥姐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肥姐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赌鬼都是没有人性的,然而父辈之间的过节并不会影响到孩子们的交往,再加上还有一个外婆在中间调和,两家人本来就住得近,沈见夏和沈光宗还是经常跟小姨妈的女儿表姐叶清一起玩。
沈见夏十一二岁那会儿,大部分的同龄人都进入了容易悲春伤秋的青春期,伴随着身体的发育,叛逆期也来势汹汹。那一年刚刚患上中二病的沈见夏迷上了文学,经常把肥姐给他的午饭钱攒下来,每个月五号准时跑到报刊亭购买一本叫做《少年时》的杂志,津津有味地读着里面的故事。
小说看得多了,沈见夏觉得自己也能写,于是他开始动笔,构思起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小故事。
时至今日,沈见夏早就忘记了自己写的第一个故事的内容。他唯一记得的是那时《少年时》杂志对于短篇小说的字数要求是3600字到4000字左右。那个年代网络还没有普及,家里没有电脑,沈见夏就把故事手写到信笺纸上,他要写满七张信笺纸,才能大概够3500字。
故事写完之后,再把厚厚的稿纸对折,塞进信封里,写上杂志编辑部的地址和邮编,贴上邮票,投进街边墨绿色的的邮筒里,等待着它飞往它该去的地方。
沈见夏很幸运,邮寄到编辑部的第一个手写稿件就收到了杂志编辑寄回来的手写信件。那篇幼稚到可笑的小故事虽然没有获得发表,编辑却在信中耐心地指出了他的诸多不足,还给予了一些写作上的指导和建议。
那是沈见夏第一次获得写作上的指点和鼓励。
写了第一个故事,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一开始,沈见夏的小说都是手写,编辑每次都会给他回信。就这样往来了三四封信件后,编辑在信中建议沈见夏使用更为方便的电脑写作和电子邮箱投稿。
沈见夏家没有电脑,他还是继续手写,一有灵感就随手记录下来,写在课本上,写在草稿本上,写在信笺纸上,哪儿有空白就往哪儿写。故事写完之后,再趁着周末,厚着脸皮跑到小姨妈家借用电脑,注册了电子邮箱,把写在纸上的故事一个字一个字地敲上去,再点击发送。
小姨妈面相刻薄,体型和肥姐相反,骨瘦嶙峋,颧骨突出,一双眉毛修得又弯又细,像两把锋利的镰刀,一看就不好惹。沈光宗怂,怕她,然而那年沈见夏却往她家跑得最勤,连沈光宗都觉得匪夷所思。
沈见夏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他总感觉,小姨妈对自己很冷淡,好像不太喜欢他,不过有的时候小姨妈还是会把他留下来吃饭。
小孩子哪里想得到那么多,沈见夏只当小姨妈不喜欢自己总去蹭电脑,于是每次去都会提前打电话询问她是否方便,用完电脑之后也会礼貌地留下来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有一回周末,在家里吃过午饭,沈见夏照常跑到小姨妈家借用电脑,离家前还被肥姐骂了一句:怎么老去你小姨妈家打游戏!
恰好那天小姨妈家来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客人,沈见夏来的时候,她们正坐在客厅里闲聊。看到沈见夏,两人停下聊天,小姨妈对沈见夏说:来了啊。
沈见夏懂事地点点头,向她们问好:小姨妈好,阿姨好。
你好。客人冲他点头微笑。
沈见夏换了鞋之后就走到摆放在客厅角落里的电脑桌前,坐下来,熟练地开机,打开网页,登录邮箱,然后在草稿箱里敲字。
小姨妈和客人就在沙发上边嗑瓜子边闲聊,话题自然地转到了沈见夏身上,客人问:阿蓉,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这是我大姐的儿子。小姨妈嗑着瓜子说。
你大姐的儿子才这么大吗?客人惊讶,我记得,好像叫沈光宗是吧?
不是沈光宗。小姨妈把嘴里的瓜子皮吐到桌面上,慢悠悠地说,这是我姐捡回来的那个。
客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压低声音,意味深长地噢了一声。
直到长大以后,每次回想起来,沈见夏依然觉得,十二岁那年的那个夏日午后,是自己人生中演技的巅峰时刻。
他背对着两位长辈坐着,手指没停下,依然噼里啪啦地敲击着键盘,飞快地打字,就好像刚才根本没有听到那句话一样。他的手速已经很快了,指腹甚至有一小块皮肤开始变硬,以后可能会变成茧。
直到把所有的稿子全部敲完,沈见夏快速地检查了一下错别字,把邮件发送出去之后,关掉网页和电脑,坐在电脑前踌躇了几分钟,才站起来,跟小姨妈告别:小姨妈,我用完电脑了,现在要回家了。
沈见夏,在我这里吃完晚饭再走啊。听到沈见夏的声音,小姨妈转过头来看他,她和客人之间的聊天内容早就转移到了别的话题上,我今天买有大闸蟹,你不是喜欢吃这个吗?
不了,我妈叫我今晚回家吃饭。我先回家了,小姨妈再见。沈见夏已经走到玄关处换了鞋,礼貌地跟坐在沙发上的两位长辈道别,阿姨再见。
那天沈见夏按时地回了自己家吃饭,神色如常,反应平静,就像什么都没听到一样。肥姐还奇怪地问他:你小姨妈今天没留你在家吃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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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白能感觉到,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指不自觉地紧了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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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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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白头一次为自己的嘴笨感到心急如焚,攥紧沈见夏衣摆的手不由自主地收紧,又气又急,眼眶更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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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白没说话, 皱着眉, 整个人还沉浸在情绪里没走出来。于是沈见夏牵过他的手, 把自己的手指卡进他指间的缝隙中扣紧,牵着他离开了这里。
附近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他们没走多远天空就响起炸裂般的雷声。沈见夏左右看了看,赶在雨滴落下之前, 拉着荼白钻进了旁边一条阴暗的楼道里。
他们刚躲进去, 雨水像爆发的火山岩浆一样喷薄,哗啦啦浇了一地。空间太拥挤, 两个人只能并着肩贴墙站着,等待着雨停。
沈见夏松开手,探头去看雨势。这雨下得急,一时半会儿恐怕收不住, 他们只能暂时被困在这个没有人的角落里。
两人站着,听着外面传来的雨声和闷雷声,没看对方,因为下雨的缘故,空气逐渐变得潮湿。
沉默了会儿, 荼白先开口:如果你愿意
沈见夏转过头看他。
荼白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了,漂亮的眼睛也褪去了因为激动而泛起的红。他没看沈见夏,只是盯着对面粗粝的石墙: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说说家里的事情。
沈见夏顿了顿,转开视线,望向外面的雨幕:你想听吗?
嗯。荼白应,不是说要给我看关于你的一切吗?你说什么我就听什么。
沈见夏没有马上回答。
两个人是并肩站的,彼此之间没有视线的交流。荼白等了一会儿,沈见夏都没有开口的意思,他本以为对方不想说,正要说不说也没关系,没想到,身边那人却开了口:
我爸妈并不知道我早就知道自己是捡来的,我一直假装自己不知道,他们也以为我不懂。
荼白目光一怔,心脏猛地紧缩,忽然感觉到了痛意。
在吵闹的雨声中,就着空气中弥漫开的湿漉漉的雨水味道,小狐狸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沈见夏是肥姐捡回来的孩子。至于是从哪里捡回来的、为什么把他捡回来,他的亲生父母是谁、又为什么抛弃他,沈见夏就不得而知了。
这些问题他没法问,也不能指望有人能给他答案。
他也猜测过,自己很大可能是没人要的弃婴,后来被动了恻隐之心的肥姐捡回家,当成自己的小孩抚养长大。
也有可能,他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是认识的。亲生父母不想要这个孩子,恰好养父母又想要个小孩,就把他接了过来抚养,并且达成协议,亲生父母永远不能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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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常的是,以往有人跟沈见夏开这样的玩笑,肥姐都会及时训斥他们不要跟孩子乱说。而这一回,她竟然保持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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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沈见夏早就忘记了自己写的第一个故事的内容。他唯一记得的是那时《少年时》杂志对于短篇小说的字数要求是3600字到4000字左右。那个年代网络还没有普及,家里没有电脑,沈见夏就把故事手写到信笺纸上,他要写满七张信笺纸,才能大概够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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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压低声音,意味深长地噢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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