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小华快过来,这是对门的周大哥,过来认识认识。”
周政浑身一怔,眼眶瞬间湿润了,身体似有千斤重,艰难的站起来,缓慢的转过身来。
一抹倩影撞入他眼里,周围瞬间黯然失色,周政看不见周围的一切,眼里心里都是她。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今生他终于赶上了。
周政在心里默默的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如果可以他真想马上冲上去把他的小丫头搂进怀里,揉进身体里,再也不想和她分开。
李华微皱了眉,这丫的是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还是出门的时候忘记吃药,瞧瞧这眼神还双眼含泪,整个一个偶像剧男主角多年未见女主,然后思念成灾了。
真想给这丫的来一脚,她咋就这么倒霉?才走了一个烦人的沈建华,对门又搬来一个神经病。
这是爷爷请回来的客人,自己得克制,看一看又死不了人,李华略带点冷意的道:“周大哥,你好!”
这一声周大哥,让周政找回了理智,他的小丫头可不是普通人,思维模式也异于常人,这会儿说不定把他当成神经病了都有可能。
周政稳住了心神,板起了一张脸,与刚才的神经病模式截然相反,现在就是禁欲系模式。
“小华,你好!”
李华来了兴趣,这还来了个影帝,说疯就能疯,说正经马上就能正经,比自己的演技还要高几分。
严君岚……
有情况呀!有情况!要在平时哪个男的敢这样看着老妹儿,分分钟就要炸毛,不毛也会眯着眼睛看人。
老妹儿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那就是很生气了,准备收拾这个人了,今天就只是微皱了一下眉头,貌似最后还很感兴趣的样子。
还有这个周大哥,肯定认识她家老妹儿,而且两个人肯定有一腿,她敢拿她所有的零花钱打赌。
老爷子和老太太,没有注意到周政的表情,也是周政表情收放的太快,老爷子只注意到他家乖孙貌似有点不高兴。
老爷子讨好的道:“乖孙呀!你周大哥到现在还没吃饭,你去厨房给弄几个菜出来,咱们邻里邻居的,得互相帮衬着,是不是?”
李华……
这都过了饭点儿了,她上哪里去给他弄几个菜?还不得去菜市场买菜,从早上练武到现在没有吃饭,等她在把菜买回来,这神经病会不会饿久了病得更凶?
“爷爷,现在都几点了,家里哪有菜,等我去菜市场把菜买回来,这周大哥还不得饿死,中午剩了一些冷饭,我去给他炒个蛋炒饭吧!”
老爷子不满意,小周可是他请回来的武林大师,一碗蛋炒饭就打发了,虽不能大摆宴席,但也要像像样样的弄个七八个菜才对。
“乖孙,这哪行?蛋炒饭哪能正经招待客人!你去其他邻居家看看,出钱买点菜回来。”
老太太鄙视这个不长脑子的老头子,以为这是在老家,来了客人直接到地里就能拨一棵菜,这是在城里,谁家也没有多的菜。
虽然幸福小区居民们都把后院儿种上了莱,人自己家吃都不够,哪好意思上门去买,多年的邻居人家也不会收钱,这还哪好意思上门。
周政:“李爷爷,我以后来你家往肯定很频繁,算不得什么客人,你老也不要这么客气,把我当成普通的后辈就行了。”
周政有点腼腆的道:“再说其实我挺喜欢吃蛋炒饭的。”
他这个样子,要是被他的战友们见到,一定觉得见了鬼,这哪还是周阎王,不会被什么奇怪的东西附了身吧!
李华嘴角微勾,脸上带了一点笑意,算他识相。
“爷爷,冰箱里有桃子干,还有我买回来的苹果,你先给周大哥垫垫肚子,饭我很快就能炒好。”
李华转身去了厨房,老爷子这才想起来,客人到现在还没吃东西,该找找家里能吃的东西,先给垫一垫。
“老太婆,赶紧去把东西拿出来。”
严君岚可殷勤了,急忙说道:“我去拿……我去拿就可以了。”
她现在心里有点儿兴奋,又有点儿乱,难道这就是老妹儿喜欢的类型?这也太奇葩了吧!瞧瞧这五大三粗的体型,沧桑的面容,跟沈大哥的长相比较,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难道是因为老妹儿从小失母?有恋母情结,把这男的当妈了,严君岚感觉浑身都是鸡皮疙瘩,这么沧桑的妹夫!
严君岚使劲的摇了摇头,把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甩了出去,老妹儿年纪还太小,得让她多见见帅哥,就能拯救她那扭曲的审美观。
大黄跑去和它的爱妃们撤了一会儿欢,心情愉快的回家,才走到院门就停了下来,它仔仔细细的用鼻子嗅了一嗅。
大黄:有陌生人类的味道,而且这个人不是普通人。
大黄快如闪电冲进了客厅,循着气息找到了周政,瞪着它自以为很凶狠的狗眼,冲着周政警告。
“呜呜呜呜……”
严君岚:“大黄你干啥子?敢咬家里的客人,你信不信老妹儿把你炖成火锅。”
老爷子急忙呵斥:“大黄,这人以后就是家里的人了,你要听话,可不能咬人。”
大黄急得不行,这人周身的气势之强,绝对是见过血的人。
“呜……汪汪汪汪……”
李华端着一盘子蛋炒饭出来。
“大黄,别叫了,你个笨狗给我蹲到门口去。”
大黄委屈的要命,主人呵斥它了,只能夹着尾巴蹲到门口去了。
周政摸了摸鼻子,大黄是只厉害的狗,比部队上的军犬,只有过之而无不及,那就是一只成了精的狗。
前世硬是把A大队里的犬王狼牙干翻了,他手上是沾过血的,大黄不待见他很正常,动物的直觉是最敏锐的,何况是犬王。
“大黄,它很温顺的,只要我们交代过它了,下次它就不会咬你了。”
大黄是全家人的爱宠,虽然多数时候家里人对它呼来喝去的,但大家都很喜欢它,家里做什么好吃的,总会有大黄的一份。
老爷子也明白大黄为何会反常,狗的直觉和嗅觉是最灵敏的,何况是他家成了精的大黄。
对门这个小周,绝对不是普通兵,他一定上过战场,手上也见过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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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政浑身一怔,眼眶瞬间湿润了,身体似有千斤重,艰难的站起来,缓慢的转过身来。
一抹倩影撞入他眼里,周围瞬间黯然失色,周政看不见周围的一切,眼里心里都是她。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今生他终于赶上了。
周政在心里默默的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如果可以他真想马上冲上去把他的小丫头搂进怀里,揉进身体里,再也不想和她分开。
李华微皱了眉,这丫的是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还是出门的时候忘记吃药,瞧瞧这眼神还双眼含泪,整个一个偶像剧男主角多年未见女主,然后思念成灾了。
真想给这丫的来一脚,她咋就这么倒霉?才走了一个烦人的沈建华,对门又搬来一个神经病。
这是爷爷请回来的客人,自己得克制,看一看又死不了人,李华略带点冷意的道:“周大哥,你好!”
这一声周大哥,让周政找回了理智,他的小丫头可不是普通人,思维模式也异于常人,这会儿说不定把他当成神经病了都有可能。
周政稳住了心神,板起了一张脸,与刚才的神经病模式截然相反,现在就是禁欲系模式。
“小华,你好!”
李华来了兴趣,这还来了个影帝,说疯就能疯,说正经马上就能正经,比自己的演技还要高几分。
严君岚……
有情况呀!有情况!要在平时哪个男的敢这样看着老妹儿,分分钟就要炸毛,不毛也会眯着眼睛看人。
老妹儿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那就是很生气了,准备收拾这个人了,今天就只是微皱了一下眉头,貌似最后还很感兴趣的样子。
还有这个周大哥,肯定认识她家老妹儿,而且两个人肯定有一腿,她敢拿她所有的零花钱打赌。
老爷子和老太太,没有注意到周政的表情,也是周政表情收放的太快,老爷子只注意到他家乖孙貌似有点不高兴。
老爷子讨好的道:“乖孙呀!你周大哥到现在还没吃饭,你去厨房给弄几个菜出来,咱们邻里邻居的,得互相帮衬着,是不是?”
李华……
这都过了饭点儿了,她上哪里去给他弄几个菜?还不得去菜市场买菜,从早上练武到现在没有吃饭,等她在把菜买回来,这神经病会不会饿久了病得更凶?
“爷爷,现在都几点了,家里哪有菜,等我去菜市场把菜买回来,这周大哥还不得饿死,中午剩了一些冷饭,我去给他炒个蛋炒饭吧!”
老爷子不满意,小周可是他请回来的武林大师,一碗蛋炒饭就打发了,虽不能大摆宴席,但也要像像样样的弄个七八个菜才对。
“乖孙,这哪行?蛋炒饭哪能正经招待客人!你去其他邻居家看看,出钱买点菜回来。”
老太太鄙视这个不长脑子的老头子,以为这是在老家,来了客人直接到地里就能拨一棵菜,这是在城里,谁家也没有多的菜。
虽然幸福小区居民们都把后院儿种上了莱,人自己家吃都不够,哪好意思上门去买,多年的邻居人家也不会收钱,这还哪好意思上门。
周政:“李爷爷,我以后来你家往肯定很频繁,算不得什么客人,你老也不要这么客气,把我当成普通的后辈就行了。”
周政有点腼腆的道:“再说其实我挺喜欢吃蛋炒饭的。”
他这个样子,要是被他的战友们见到,一定觉得见了鬼,这哪还是周阎王,不会被什么奇怪的东西附了身吧!
李华嘴角微勾,脸上带了一点笑意,算他识相。
“爷爷,冰箱里有桃子干,还有我买回来的苹果,你先给周大哥垫垫肚子,饭我很快就能炒好。”
李华转身去了厨房,老爷子这才想起来,客人到现在还没吃东西,该找找家里能吃的东西,先给垫一垫。
“老太婆,赶紧去把东西拿出来。”
严君岚可殷勤了,急忙说道:“我去拿……我去拿就可以了。”
她现在心里有点儿兴奋,又有点儿乱,难道这就是老妹儿喜欢的类型?这也太奇葩了吧!瞧瞧这五大三粗的体型,沧桑的面容,跟沈大哥的长相比较,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难道是因为老妹儿从小失母?有恋母情结,把这男的当妈了,严君岚感觉浑身都是鸡皮疙瘩,这么沧桑的妹夫!
严君岚使劲的摇了摇头,把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甩了出去,老妹儿年纪还太小,得让她多见见帅哥,就能拯救她那扭曲的审美观。
大黄跑去和它的爱妃们撤了一会儿欢,心情愉快的回家,才走到院门就停了下来,它仔仔细细的用鼻子嗅了一嗅。
大黄:有陌生人类的味道,而且这个人不是普通人。
大黄快如闪电冲进了客厅,循着气息找到了周政,瞪着它自以为很凶狠的狗眼,冲着周政警告。
“呜呜呜呜……”
严君岚:“大黄你干啥子?敢咬家里的客人,你信不信老妹儿把你炖成火锅。”
老爷子急忙呵斥:“大黄,这人以后就是家里的人了,你要听话,可不能咬人。”
大黄急得不行,这人周身的气势之强,绝对是见过血的人。
“呜……汪汪汪汪……”
李华端着一盘子蛋炒饭出来。
“大黄,别叫了,你个笨狗给我蹲到门口去。”
大黄委屈的要命,主人呵斥它了,只能夹着尾巴蹲到门口去了。
周政摸了摸鼻子,大黄是只厉害的狗,比部队上的军犬,只有过之而无不及,那就是一只成了精的狗。
前世硬是把A大队里的犬王狼牙干翻了,他手上是沾过血的,大黄不待见他很正常,动物的直觉是最敏锐的,何况是犬王。
“大黄,它很温顺的,只要我们交代过它了,下次它就不会咬你了。”
大黄是全家人的爱宠,虽然多数时候家里人对它呼来喝去的,但大家都很喜欢它,家里做什么好吃的,总会有大黄的一份。
老爷子也明白大黄为何会反常,狗的直觉和嗅觉是最灵敏的,何况是他家成了精的大黄。
对门这个小周,绝对不是普通兵,他一定上过战场,手上也见过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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