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之王(穿越)——leonie(104)
赛克斯被艾斯整得完全没脾气了,你记住我的话就是了。
冷风再次徐来的时候,分离的伤感消散了许多。
艾斯道:你知道的,我在亡界的势力不弱。你现在的实力差不多可以劈开亡界的大门,我这里有些界石,可以用来定位。如果你想要找我,又或者遇上躲不开的敌人,都可以去亡界。我是永夜城的城主,你找个高级些的骷髅,他们多半会知道我在哪里。
赛克斯没有说话,他觉得说谢是与艾斯生疏了。他直接收下了界石。
艾斯又从脖子上取下个项链。
项链的吊坠是个鳞片状的东西,非金非木,赛克斯看了眼,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艾斯把吊坠放在手心里,仔细地抚摸了几下,眼里闪过留恋和不舍。
艾斯扯过赛克斯的手,想把吊坠放到他的手心。
如果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赛克斯想要婉拒,但艾斯的动作坚定,不容拒绝。
艾斯道:它可能对你有用。
手上的吊坠像羽毛般轻,但赛克斯有种感觉,他就是用全部斗气打在这个吊坠上,都不会对它造成伤害。看吊坠的形状应该是魔兽的鳞片,但极少有魔兽的鳞片符合这种特性。
赛克斯发现艾斯总能给他带来惊讶,这是龙鳞?
艾斯没有否认,赛克斯追问道:你在龙岛上有认识的龙族?
艾斯沉默了很久,久到赛克斯以为艾斯不会回答他,艾斯才道:如果你见到他,帮我看看他好不好。如果他问起,就说我很想他。不。艾斯立马否认了他刚才的想法,道:还是不要跟他说了。
赛克斯没有多问,他往前走了步,轻轻地吻了下艾斯的额头,道:好。
艾斯朝赛克斯笑了下,露出雪白的牙齿,他歪了歪头,那模样像极了某条小龙,还是等我自己去龙岛跟他说吧。
艾斯站在芬格帝国的城墙边上,看着他兄长的身影消失在远方。
艾斯好像看到了二十年前,卡洛琳于三色堇帝国的帝都送走赛克斯。艾斯不知道卡洛琳是怀着怎样的心情送走独子。艾斯想,卡洛琳必然明白,他们有生之年几乎不可能再见。
二十年后,在芬格帝国的帝都,艾斯看着赛克斯前往龙岛。
艾斯却坚信,他与赛克斯终将重逢。
芬格帝国的王宫。塔楼。
缪斯公主、金狮剑圣并肩站在塔楼的顶层,这是芬格帝国帝都最高的地方,他们站在这里眺望,整个帝都的景色一览无余。
缪斯公主穿得单薄,她把白色的围巾取下来做了披肩,赛克斯里希特离开了?
金狮剑圣的面容坚毅,回到芬格帝国的帝都后他看起来更严肃沉默了,是的。
缪斯公主道:赛克斯里希特真的能突破剑圣吗?三色堇帝国快百年没有新的剑圣出现了吧?
金狮剑圣道:是的,就是不回魔法岛,赛克斯里希特十年内也能突破剑圣。如果他回去,就是这一两年的事。
缪斯公主好奇地问了个问题,你说三位魔导士提前布下魔法阵,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送去亡界吗?
缪斯公主的模样像极了爱美的女孩挑中了条裙子,问身边的骑士好不好看,而不是决定一位前途远大的骑士的生死。
不好说。金狮剑圣客观的评价:除非我亲自出手,还要有魔导士协助,不然很可能被他逃掉。
这么强啊。缪斯公主喃喃道:那不是更不能放虎归山了。
金狮剑圣道:赛克斯里希特最可怕的不是他本身的实力,而是他背靠魔法岛。他是银辉剑圣的独子,若他知道赛克斯里希特的死与我们有关,他定会不死不休。
绝世强者像金狮剑圣,并不可怕,因为他有芬格帝国这个巨大的软肋。但要是赛克斯死了,银辉剑圣毫无顾忌,那芬格王室就只有胆寒的命了。
至于赛克斯是三色堇帝国皇家近卫骑士团团长的身份,倒没有被缪斯公主、金狮剑圣放在眼里。
这么多年了,三色堇帝国与芬格帝国谁也奈何不了谁,路德维希四世不可能为了赛克斯全面开战,最多也就是普林战场上,来自三色堇帝国的骑士团嚣张些,更拼命地发动攻击罢了。不过芬格帝国被压了打这么多年了,他们也不怎么在乎。
缪斯公主很快放弃了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的想法,魔法岛的那位可是无所不知的。
有些时候只是看他说与不说罢了。
还是那件事更重要,我们必须尽早得到魔法岛的支持,快要来不及了。缪斯公主的眼里有寒芒闪过,我可听说三色堇帝国的西本王子蠢蠢欲动,可惜他空有路德维希四世的野心,却缺乏他父亲的谋略。
金狮剑圣熟知缪斯公主的计划,这件事他们已经筹谋许久了,可再完美的计划也会担心意外,我在王宫的花园里见到了巴塞洛缪王子,他似乎是真的喜欢三色堇帝国的公主。
若是到时他们天真的、多愁善感的王子心软
真的喜欢又如何。缪斯公主的声音如极北荒原不可化的寒冰,三色堇王族出情种,芬格王族可不。
第131章 离完全黑化还有365天
芬芙儿站在芬格帝国帝都的城垛上, 巴塞洛缪王子陪在她的身边,搂着她。泪水顺着芬芙儿的脸颊流到她的下巴上,又滴落到饱经风霜的石头上,她举起手, 缓缓地挥别了三色堇帝国的使团。
我以为我不会这么难过的。芬芙儿眺望城墙下延绵不绝的队伍, 骑士们都穿着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铠甲, 这是她最熟悉的骑士团。他们永远守护三色堇帝国的王宫, 她是看他们训练长大的, 尤其是赛克斯到皇家近卫骑士团以后, 芬芙儿在骑士团待的时间比在针线房还多。
如今他们又送她出嫁, 芬芙儿恍惚明白了路德维希四世对她的爱护。直到分别, 芬芙儿才明白他们的存在对她是多大的安慰。
巴塞洛缪王子想让芬芙儿靠着他, 好宽慰她。芬芙儿却恍若未觉,她踮起脚,不想他们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只想这个队伍永远也走不完。
疾风马背上,艾斯回过头去看芬格帝国的城垛, 芬芙儿穿着紫白金三色的华美的礼服,距离太远了, 已经看不清她的表情。
诺欧就在艾斯的前面, 他察觉了艾斯的动作, 问他:怎么了?
诺欧也往城墙望去,芬芙儿正在城墙上朝他们挥手。
艾斯摇摇头, 道:没什么。
随着队伍行进, 芬芙儿在他们的视线里变成了个紫白金三色的小点, 像是一小朵在芬格帝国帝都城墙上盛开的三色堇花。
使团回普林峡谷比来的时候快得多。
沿路的城市接待还算用心,却也没有各种各样的宴会了。赛克斯离开后, 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骑士也沉默了不少,不大有人夜不归宿了。
除了皇家近卫骑士团的副团长克莱门特生性严肃外,骑士们也对骑士团的未来也感到忧虑。
原本赛克斯实力领兵都极服众,他年纪又轻,骑士们以为赛克斯至少还会在皇家近卫骑士团待上数十年,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离开了。赛克斯离开不说,还给皇家近卫骑士团留下个大问题新团长的人选。
稳妥地说,自然是皇家近卫骑士团副团长克莱门特转正好,骑士团的队长、大队长都与他熟悉,素日里克莱门特做事负责、处事公正也有目共睹。
然而,克莱门特也没想到赛克斯会离开皇家近卫骑士团。
克莱门特年纪还比赛克斯大上十几岁,又是出身平民,他已经做好准备,给赛克斯当一辈子副手。反正赛克斯除了训练,骑士团的事一概不管,克莱门特的权利还是很大的。
两年前,克莱门特还娶了乔伊特家族旁支的女儿。妻子带来了丰厚的嫁妆,包括三色堇帝国贵族区的别墅,数箱黄金,她不仅使克莱门特变得富有,还使他跻身帝都的权贵圈子。在皇家近卫骑士团出使芬格帝国前,克莱门特还得了个流淌贵族血统的儿子。
可克莱门特完全没想到,这会堵上他晋升的路。
乔伊特家族最出名的不是他们数不清的财富,惹人艳羡的权势,而是他们族长的女儿西莉亚乔伊特也就是现在的西莉亚科奥瑟,三色堇帝国的王后。
路德维希四世绝对不会允许乔伊特家族的姻亲掌控皇家近卫骑士团。
皇家近卫骑士团里除了赛克斯、克莱门特,其他人又没有八级大剑士的实力,更不可能上位。
皇家近卫骑士团团长位置空悬,众人自然不能安下心。再加上不想触克莱门特的霉头,骑士们个个比兔子还老实。
什么?!你不跟我回格林城堡?!诺欧看着艾斯不可置信道。
艾斯抬头望天,我有点事。
诺欧站在艾斯边上,用沉默表示他的不满。
离开芬格帝国帝都几天后,他们就到达了普林峡谷。原本他们打算等上两日,一线天重新通路再回三色堇帝国。诺欧甚至给格林城堡送了信,说了他们回去的大致日期。
几分钟前,艾斯却结结巴巴地跑来找诺欧,说他不去了。
好不容易来趟芬格帝国,凯撒商会拜托我点事,我得去办了。艾斯好言好语的解释。
诺欧眉头微皱,什么事?
诺欧很早就知道艾斯与凯撒商会关系匪浅,不然无法解释艾斯年少时手上大把的金币。可就是这样诺欧用心察看了很久,都没有发现艾斯与凯撒商会的具体关系。
对此,格哈德一无所知,乔治更是油盐不进。
有时候诺欧甚至怀疑,这两个人是艾斯放在明面上的靶子,从他们身上完全看不出艾斯的特别。
艾斯看起来不正经极了,不是打打杀杀的任务。我从来不是靠武力解决问题的人。
诺欧知道在这件事上他其实没有太大的立场反对,在不莱梅城的时候,他就是用凯撒商会的金币建立了艾欧佣兵团,以此培养了不少骑士。这些骑士完全忠于他,是他回到格林家族封地后的倚仗。
诺欧道:如果是我们曾经花的金币,你可以让凯撒商会的人来找我。我想格林公爵的名字在三色堇帝国还是有些信誉的。
抱歉。艾斯道。
诺欧怒气冲冲地转身离开了,他需要冷静下,他不想把他的怒火发泄到艾斯身上。
同时诺欧也愤怒于他当年的弱小,如果他足够强大,艾斯就不会欠下凯撒商会的人情,他们现在也没有必要分开。直到此刻,诺欧才知道,他拥有的实力权势并没有他想象的那样强大。
有种深入男人灵魂里的野心从诺欧身上升起。
看着诺欧离开的背影,艾斯默默道:那是我的钱,不是凯撒商会的。可现在还不是艾斯向诺欧解释的时候。
艾斯拿起桌上的羽毛笔,给诺欧留了封信。艾斯犹豫了下,又从空间护腕里取出个小玩偶,放到信封上。等诺欧气消了,应该会回信给他,艾斯默默地想。
艾斯悄悄地离开了三色堇帝国使团的驻地。
抱歉,诺欧,有些事我必须独自想清楚。
艾斯顺着芬格帝国的边境朝南走去,他这次要去的是普林峡谷边上的一个行省埃菲尔行省。埃菲尔行省与魔兽森林、普林接壤,从埃菲尔行省越过普林山脉,就是三色堇帝国的路易斯安那行省。如果只看直线距离,艾斯想去的地方距离格林家族的封地并不远。
艾斯需要找几位公正人,他们都在埃菲尔行省。
艾斯倒没有欺骗诺欧,在使团出使前,卡尔凯撒就找过艾斯,跟他商量在芬格帝国内建立商会的事。只是原来艾斯打算放卡尔凯撒鸽子的。
艾斯的左手手指轻触空间护腕,他有些蠢蠢欲动。凭两条腿走过去,远不如去亡界,再通过传送阵到埃菲尔行省对应的亡界之门快。
不过还有个小麻烦要先解决。
这位大人,您都碰巧跟了我一路了,不出来见见吗?艾斯望向道路边的一片小树林,笃定地说。
随着树叶沙沙的声音,有个背负重剑的男人出现在艾斯的视线里。
当他隐藏在树林里的时候,除了艾斯,没有任何生物感受到异样,但当他走出来,无数的飞鸟惊起,小兽也迅速地跑开,强大的气势以背负重剑的男人为圆心,四散开来。
艾斯藏在长袍后面、握着白骨法杖的手突然松开。
来人走到艾斯身前不远,单膝跪下,大人,我来了。
第132章 阿尔特归来
夜晚的星辰明亮得如同十年前。
普林峡谷边上的小树林里, 艾斯燃起了篝火,烤了些小魔兽。在艾斯边上,有个剑士正在挥动重剑,刺、劈、横档, 每个动作他都做了上千遍, 没有人怀疑他会这样沉默地继续修炼下去。
但就有人看不得他这么勤快, 艾斯懒洋洋道:阿尔特, 你小心你重剑上的风, 火都要熄灭了。
虽然艾斯的话很没道理, 阿尔特还是沉默地收起重剑, 走到艾斯边上。
艾斯扯着阿尔特的衣袖, 让他坐下来, 别站那么高,太有压迫感了。等阿尔特坐下来,艾斯把手上烤好的肉串递给他。
谢谢大人。阿尔特道。
艾斯完全没有想过会在芬格帝国的领土上见到阿尔特。
艾斯上次与阿尔特见面还是在巴特索登村庄, 他告诉阿尔特他要去佐治亚行省骑士团的训练营,阿尔特想跟他一起, 但阿尔特是平民,他只能参加威斯特法伦行省骑士团的训练营。再这之后, 艾斯只回过巴特索登村庄两次, 都恰好与阿尔特错过。
要不是他们分别的时候阿尔特已经15岁, 艾斯的记忆又特别好,他真不能马上认出阿尔特。
艾斯从空间护腕里拿出两壶酒, 丢了壶给阿尔特。
艾斯半躺在草地上, 他对阿尔特没有多大戒心, 不说他们共同练剑三年,艾斯对阿尔特了解极深。就是阿尔特坚定的心性与优良的品格, 也给艾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若是换个人,他们根本不会有君臣之缘。
艾斯问阿尔特:这些年你怎么样?
阿尔特答道:威斯特法伦行省骑士团的团长待我如同亲子,教导了我许多。我从威斯特法伦行省的骑士团离开后,受他的嘱托去了混乱之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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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道:你知道的,我在亡界的势力不弱。你现在的实力差不多可以劈开亡界的大门,我这里有些界石,可以用来定位。如果你想要找我,又或者遇上躲不开的敌人,都可以去亡界。我是永夜城的城主,你找个高级些的骷髅,他们多半会知道我在哪里。
赛克斯没有说话,他觉得说谢是与艾斯生疏了。他直接收下了界石。
艾斯又从脖子上取下个项链。
项链的吊坠是个鳞片状的东西,非金非木,赛克斯看了眼,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艾斯把吊坠放在手心里,仔细地抚摸了几下,眼里闪过留恋和不舍。
艾斯扯过赛克斯的手,想把吊坠放到他的手心。
如果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赛克斯想要婉拒,但艾斯的动作坚定,不容拒绝。
艾斯道:它可能对你有用。
手上的吊坠像羽毛般轻,但赛克斯有种感觉,他就是用全部斗气打在这个吊坠上,都不会对它造成伤害。看吊坠的形状应该是魔兽的鳞片,但极少有魔兽的鳞片符合这种特性。
赛克斯发现艾斯总能给他带来惊讶,这是龙鳞?
艾斯没有否认,赛克斯追问道:你在龙岛上有认识的龙族?
艾斯沉默了很久,久到赛克斯以为艾斯不会回答他,艾斯才道:如果你见到他,帮我看看他好不好。如果他问起,就说我很想他。不。艾斯立马否认了他刚才的想法,道:还是不要跟他说了。
赛克斯没有多问,他往前走了步,轻轻地吻了下艾斯的额头,道:好。
艾斯朝赛克斯笑了下,露出雪白的牙齿,他歪了歪头,那模样像极了某条小龙,还是等我自己去龙岛跟他说吧。
艾斯站在芬格帝国的城墙边上,看着他兄长的身影消失在远方。
艾斯好像看到了二十年前,卡洛琳于三色堇帝国的帝都送走赛克斯。艾斯不知道卡洛琳是怀着怎样的心情送走独子。艾斯想,卡洛琳必然明白,他们有生之年几乎不可能再见。
二十年后,在芬格帝国的帝都,艾斯看着赛克斯前往龙岛。
艾斯却坚信,他与赛克斯终将重逢。
芬格帝国的王宫。塔楼。
缪斯公主、金狮剑圣并肩站在塔楼的顶层,这是芬格帝国帝都最高的地方,他们站在这里眺望,整个帝都的景色一览无余。
缪斯公主穿得单薄,她把白色的围巾取下来做了披肩,赛克斯里希特离开了?
金狮剑圣的面容坚毅,回到芬格帝国的帝都后他看起来更严肃沉默了,是的。
缪斯公主道:赛克斯里希特真的能突破剑圣吗?三色堇帝国快百年没有新的剑圣出现了吧?
金狮剑圣道:是的,就是不回魔法岛,赛克斯里希特十年内也能突破剑圣。如果他回去,就是这一两年的事。
缪斯公主好奇地问了个问题,你说三位魔导士提前布下魔法阵,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送去亡界吗?
缪斯公主的模样像极了爱美的女孩挑中了条裙子,问身边的骑士好不好看,而不是决定一位前途远大的骑士的生死。
不好说。金狮剑圣客观的评价:除非我亲自出手,还要有魔导士协助,不然很可能被他逃掉。
这么强啊。缪斯公主喃喃道:那不是更不能放虎归山了。
金狮剑圣道:赛克斯里希特最可怕的不是他本身的实力,而是他背靠魔法岛。他是银辉剑圣的独子,若他知道赛克斯里希特的死与我们有关,他定会不死不休。
绝世强者像金狮剑圣,并不可怕,因为他有芬格帝国这个巨大的软肋。但要是赛克斯死了,银辉剑圣毫无顾忌,那芬格王室就只有胆寒的命了。
至于赛克斯是三色堇帝国皇家近卫骑士团团长的身份,倒没有被缪斯公主、金狮剑圣放在眼里。
这么多年了,三色堇帝国与芬格帝国谁也奈何不了谁,路德维希四世不可能为了赛克斯全面开战,最多也就是普林战场上,来自三色堇帝国的骑士团嚣张些,更拼命地发动攻击罢了。不过芬格帝国被压了打这么多年了,他们也不怎么在乎。
缪斯公主很快放弃了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的想法,魔法岛的那位可是无所不知的。
有些时候只是看他说与不说罢了。
还是那件事更重要,我们必须尽早得到魔法岛的支持,快要来不及了。缪斯公主的眼里有寒芒闪过,我可听说三色堇帝国的西本王子蠢蠢欲动,可惜他空有路德维希四世的野心,却缺乏他父亲的谋略。
金狮剑圣熟知缪斯公主的计划,这件事他们已经筹谋许久了,可再完美的计划也会担心意外,我在王宫的花园里见到了巴塞洛缪王子,他似乎是真的喜欢三色堇帝国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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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喜欢又如何。缪斯公主的声音如极北荒原不可化的寒冰,三色堇王族出情种,芬格王族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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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芙儿站在芬格帝国帝都的城垛上, 巴塞洛缪王子陪在她的身边,搂着她。泪水顺着芬芙儿的脸颊流到她的下巴上,又滴落到饱经风霜的石头上,她举起手, 缓缓地挥别了三色堇帝国的使团。
我以为我不会这么难过的。芬芙儿眺望城墙下延绵不绝的队伍, 骑士们都穿着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铠甲, 这是她最熟悉的骑士团。他们永远守护三色堇帝国的王宫, 她是看他们训练长大的, 尤其是赛克斯到皇家近卫骑士团以后, 芬芙儿在骑士团待的时间比在针线房还多。
如今他们又送她出嫁, 芬芙儿恍惚明白了路德维希四世对她的爱护。直到分别, 芬芙儿才明白他们的存在对她是多大的安慰。
巴塞洛缪王子想让芬芙儿靠着他, 好宽慰她。芬芙儿却恍若未觉,她踮起脚,不想他们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只想这个队伍永远也走不完。
疾风马背上,艾斯回过头去看芬格帝国的城垛, 芬芙儿穿着紫白金三色的华美的礼服,距离太远了, 已经看不清她的表情。
诺欧就在艾斯的前面, 他察觉了艾斯的动作, 问他:怎么了?
诺欧也往城墙望去,芬芙儿正在城墙上朝他们挥手。
艾斯摇摇头, 道:没什么。
随着队伍行进, 芬芙儿在他们的视线里变成了个紫白金三色的小点, 像是一小朵在芬格帝国帝都城墙上盛开的三色堇花。
使团回普林峡谷比来的时候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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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地说,自然是皇家近卫骑士团副团长克莱门特转正好,骑士团的队长、大队长都与他熟悉,素日里克莱门特做事负责、处事公正也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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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门特年纪还比赛克斯大上十几岁,又是出身平民,他已经做好准备,给赛克斯当一辈子副手。反正赛克斯除了训练,骑士团的事一概不管,克莱门特的权利还是很大的。
两年前,克莱门特还娶了乔伊特家族旁支的女儿。妻子带来了丰厚的嫁妆,包括三色堇帝国贵族区的别墅,数箱黄金,她不仅使克莱门特变得富有,还使他跻身帝都的权贵圈子。在皇家近卫骑士团出使芬格帝国前,克莱门特还得了个流淌贵族血统的儿子。
可克莱门特完全没想到,这会堵上他晋升的路。
乔伊特家族最出名的不是他们数不清的财富,惹人艳羡的权势,而是他们族长的女儿西莉亚乔伊特也就是现在的西莉亚科奥瑟,三色堇帝国的王后。
路德维希四世绝对不会允许乔伊特家族的姻亲掌控皇家近卫骑士团。
皇家近卫骑士团里除了赛克斯、克莱门特,其他人又没有八级大剑士的实力,更不可能上位。
皇家近卫骑士团团长位置空悬,众人自然不能安下心。再加上不想触克莱门特的霉头,骑士们个个比兔子还老实。
什么?!你不跟我回格林城堡?!诺欧看着艾斯不可置信道。
艾斯抬头望天,我有点事。
诺欧站在艾斯边上,用沉默表示他的不满。
离开芬格帝国帝都几天后,他们就到达了普林峡谷。原本他们打算等上两日,一线天重新通路再回三色堇帝国。诺欧甚至给格林城堡送了信,说了他们回去的大致日期。
几分钟前,艾斯却结结巴巴地跑来找诺欧,说他不去了。
好不容易来趟芬格帝国,凯撒商会拜托我点事,我得去办了。艾斯好言好语的解释。
诺欧眉头微皱,什么事?
诺欧很早就知道艾斯与凯撒商会关系匪浅,不然无法解释艾斯年少时手上大把的金币。可就是这样诺欧用心察看了很久,都没有发现艾斯与凯撒商会的具体关系。
对此,格哈德一无所知,乔治更是油盐不进。
有时候诺欧甚至怀疑,这两个人是艾斯放在明面上的靶子,从他们身上完全看不出艾斯的特别。
艾斯看起来不正经极了,不是打打杀杀的任务。我从来不是靠武力解决问题的人。
诺欧知道在这件事上他其实没有太大的立场反对,在不莱梅城的时候,他就是用凯撒商会的金币建立了艾欧佣兵团,以此培养了不少骑士。这些骑士完全忠于他,是他回到格林家族封地后的倚仗。
诺欧道:如果是我们曾经花的金币,你可以让凯撒商会的人来找我。我想格林公爵的名字在三色堇帝国还是有些信誉的。
抱歉。艾斯道。
诺欧怒气冲冲地转身离开了,他需要冷静下,他不想把他的怒火发泄到艾斯身上。
同时诺欧也愤怒于他当年的弱小,如果他足够强大,艾斯就不会欠下凯撒商会的人情,他们现在也没有必要分开。直到此刻,诺欧才知道,他拥有的实力权势并没有他想象的那样强大。
有种深入男人灵魂里的野心从诺欧身上升起。
看着诺欧离开的背影,艾斯默默道:那是我的钱,不是凯撒商会的。可现在还不是艾斯向诺欧解释的时候。
艾斯拿起桌上的羽毛笔,给诺欧留了封信。艾斯犹豫了下,又从空间护腕里取出个小玩偶,放到信封上。等诺欧气消了,应该会回信给他,艾斯默默地想。
艾斯悄悄地离开了三色堇帝国使团的驻地。
抱歉,诺欧,有些事我必须独自想清楚。
艾斯顺着芬格帝国的边境朝南走去,他这次要去的是普林峡谷边上的一个行省埃菲尔行省。埃菲尔行省与魔兽森林、普林接壤,从埃菲尔行省越过普林山脉,就是三色堇帝国的路易斯安那行省。如果只看直线距离,艾斯想去的地方距离格林家族的封地并不远。
艾斯需要找几位公正人,他们都在埃菲尔行省。
艾斯倒没有欺骗诺欧,在使团出使前,卡尔凯撒就找过艾斯,跟他商量在芬格帝国内建立商会的事。只是原来艾斯打算放卡尔凯撒鸽子的。
艾斯的左手手指轻触空间护腕,他有些蠢蠢欲动。凭两条腿走过去,远不如去亡界,再通过传送阵到埃菲尔行省对应的亡界之门快。
不过还有个小麻烦要先解决。
这位大人,您都碰巧跟了我一路了,不出来见见吗?艾斯望向道路边的一片小树林,笃定地说。
随着树叶沙沙的声音,有个背负重剑的男人出现在艾斯的视线里。
当他隐藏在树林里的时候,除了艾斯,没有任何生物感受到异样,但当他走出来,无数的飞鸟惊起,小兽也迅速地跑开,强大的气势以背负重剑的男人为圆心,四散开来。
艾斯藏在长袍后面、握着白骨法杖的手突然松开。
来人走到艾斯身前不远,单膝跪下,大人,我来了。
第132章 阿尔特归来
夜晚的星辰明亮得如同十年前。
普林峡谷边上的小树林里, 艾斯燃起了篝火,烤了些小魔兽。在艾斯边上,有个剑士正在挥动重剑,刺、劈、横档, 每个动作他都做了上千遍, 没有人怀疑他会这样沉默地继续修炼下去。
但就有人看不得他这么勤快, 艾斯懒洋洋道:阿尔特, 你小心你重剑上的风, 火都要熄灭了。
虽然艾斯的话很没道理, 阿尔特还是沉默地收起重剑, 走到艾斯边上。
艾斯扯着阿尔特的衣袖, 让他坐下来, 别站那么高,太有压迫感了。等阿尔特坐下来,艾斯把手上烤好的肉串递给他。
谢谢大人。阿尔特道。
艾斯完全没有想过会在芬格帝国的领土上见到阿尔特。
艾斯上次与阿尔特见面还是在巴特索登村庄, 他告诉阿尔特他要去佐治亚行省骑士团的训练营,阿尔特想跟他一起, 但阿尔特是平民,他只能参加威斯特法伦行省骑士团的训练营。再这之后, 艾斯只回过巴特索登村庄两次, 都恰好与阿尔特错过。
要不是他们分别的时候阿尔特已经15岁, 艾斯的记忆又特别好,他真不能马上认出阿尔特。
艾斯从空间护腕里拿出两壶酒, 丢了壶给阿尔特。
艾斯半躺在草地上, 他对阿尔特没有多大戒心, 不说他们共同练剑三年,艾斯对阿尔特了解极深。就是阿尔特坚定的心性与优良的品格, 也给艾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若是换个人,他们根本不会有君臣之缘。
艾斯问阿尔特:这些年你怎么样?
阿尔特答道:威斯特法伦行省骑士团的团长待我如同亲子,教导了我许多。我从威斯特法伦行省的骑士团离开后,受他的嘱托去了混乱之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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