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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之王(穿越)——leonie(43)

    但诺欧真的问艾斯有什么事,艾斯也不能说他欠骂吧?艾斯想到自己可能有小M的潜质,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须臾,艾斯就把诺欧的手松开了,他还把自己的手往上举了一点,道:没事。
    自那日后,艾斯就觉得他与诺欧之间有些不同了,到底哪里有不同,艾斯也说不上来,就是两人不如原本亲密。往常,艾斯懒起来的时候,就会靠到诺欧肩上,诺欧也任他靠着,丝毫没有格林小公爵的架子,但现在,诺欧会非常坚定地把艾斯的大头拿开。
    哪怕艾斯一脸幽怨,诺欧也毫不心软。
    但要说诺欧与艾斯生疏了,倒也不至于。
    有时候,艾斯甚至觉得诺欧对他比以前更好了。打个比方,艾斯其实很不喜欢切肉排,他嫌麻烦,但这事只有贴身侍女安吉莉卡知道,艾斯私下用餐的时候,都是安吉莉卡给艾斯切好,再端上来的。但在其他人在的时候,艾斯可不敢表现得像是没长手。
    然后,诺欧不知道怎么发现了艾斯这个毛病,他不仅没有嘲笑,两人用餐的时候,他还主动帮艾斯把肉排切好。甚至有次诺欧与艾斯一起在训练营用餐,诺欧也跟家里似的,自己先切好肉排,再跟艾斯交换。
    当时,不说大卫里希特那种没出息的,就是罗斯大骑士长手上的叉子都被惊掉了。艾斯发誓,当诺欧异常坚决地把餐盘放到他面前的时候,他都觉得他脸上在发烧。
    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餐厅可是很大的,六届剑士都坐在这里吃饭,但他们之中,绝对没有第二个公爵爵位的继承人,也没有第二个没有加入训练营就拥有斗气的天才。
    很多人之前都以为艾斯是诺欧的跟班,难道他们的位置是反过来的?这个世界真的太玄幻了。
    艾斯夹起那块肉排的时候,觉得整个大厅的视线都集中在了他这里。
    那餐饭,艾斯吃得味同爵蜡,终生难忘,偏偏诺欧还奇怪地问他:怎么了?训练营的厨师烤得不合口味?下次让家里的厨师给他们培训一下吧。
    格林小公爵内心强大非一般人可比。
    艾斯也就放弃探究非一般人的内心了。
    适应了不莱梅城的生活,时间就如白驹过隙,飞速而逝。艾斯大半时间待在亡界,出乎艾斯预料的,亡界南部旷野上建城的消息传出去很远,已经陆陆续续有亡灵生物投靠了过来。
    阿诺德将军道:建城后,殿下可以让他们与城市签订契约,保证忠诚。他们指的是新来的亡灵生物,如今,这些亡灵生物也跟随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骷髅骑士建造城池。在他们的帮助下,这个城池也渐渐有了雏形。
    艾斯点点头,这是亡界的传统,他没有必要改变。
    阿诺德将军:殿下,按照现在的进度,只要再过半个多月,城市就建造好了。
    艾斯感叹道:这么快啊。
    阿诺德将军:回殿下,亡界最有名的几座大城里都是有数百万骷髅的,他们共同劳作起来,小一点的城市几日功夫就能建好。在亡界,这样的速度并不算快。
    艾斯站在城墙上,看向城内延绵不绝的建筑群,它不像人或者骷髅建造起来的,而像是天生地长的,所有建筑的根基都与大地融为一体。
    哪怕艾斯现在的视力极好,他也望不到城市的另一端。艾斯问阿诺德将军:那我们的城市能庇护多少亡灵生物?
    阿诺德将军:若要所有亡灵生物都展开了修炼,能庇护500万亡灵生物。
    艾斯倒吸一口气。最初,艾斯其实只想建立一个小城的,能让皇家近卫骑士团的骷髅骑士不受元素风暴的困扰就好,但阿诺德将军与艾斯分析,巫妖英格索尔的建城图纸原本就是用于大型城池的,它不仅能抵挡元素风暴,还能把元素风暴带来的大量暗黑属性的魔法元素引入地底,增加城市内魔法元素的纯度。
    若是把城市的规模改到几十分之一,不是不行,但这建城图纸最大的好处也就浪费了。再者,建造城墙最重要的材料炼魔石由亡灵领主里根与培根提供了,骷髅士兵干活又不需要发铜币,城市往大的建有备无患。
    艾斯被阿诺德将军说服了,他只是还有一个担心,可是这么大规模的城市在亡界也不过十指之数,若是引来其他亡灵领主的觊觎如何是好?
    阿诺德将军:殿下,若想在亡界生存下去,除非身无分文,不然就要面对无穷无尽的厮杀,还有永不停歇的战争。
    艾斯在亡界待了有段时间了,他也稍稍了解亡界的规则了。艾斯知道,他必须摒弃他以前好好说话就不动手的观点。
    低阶的亡灵生物只能用灵魂之火传递信息,他们的本能就是杀戮。而通行整个亡界的语言,也只有强大的实力。
    艾斯:我明白了。如果只有不断的杀戮才能给城市带来和平,如果只有无数魂晶的碎片才能弹奏出永恒的乐章,我会用我手中的法杖告诉整个亡界,这座城市是属于谁的乐园。
    在这座建造了一半的城墙上,阿诺德将军单膝下跪,朝他效忠的君主宣誓,吾将尽吾所能,用吾手中的剑,消灭挡在殿下面前所有的敌人,让殿下把更深的黑暗带给整个亡界。
    在雪花犹如柳絮般飘洒在空中的时候,艾斯他们在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待的第二年也快到终点了。这日,不莱梅的街道上积起了一小层雪,马车行走得格外慢,艾斯头靠在马车上,掀开帘子看着街道上穿着臃肿冬衣的行人,他瞧了一会儿,就又没兴致了。
    艾斯百无聊赖之下,与诺欧说了他三色堇月的打算。
    诺欧惊讶极了,佐治亚骑士团训练营的考核后,你不回巴特索登,想跟我回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诺欧原本的表情一直是淡淡的,但听了艾斯这话,他的嘴巴直接张成了一个O型。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
    艾斯像是没觉得阖家团圆的日子,他跟诺欧回家有什么不对,他说道:是啊。三色堇月的时候,诺依曼子爵邀请格拉芙总督来巴特索登,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我去做什么。我跟诺依曼子爵也说了,喂,诺欧,你之前是邀请过我的吧。
    诺欧喃喃道:我的意思是过几年
    诺欧觉得他的理智还没有回笼,他应该劝艾斯回家,多跟诺依曼子爵相处,虽然艾斯是诺依曼子爵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但是,诺依曼子爵的新夫人出身不低,又是诺依曼子爵好友格拉芙总督的妹妹,她若是有了孩子,艾斯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但是,艾斯能陪他回格林城堡
    这些天,诺欧想到要回格林城堡跟他的叔叔虚与委蛇,心情就像冬日里沉郁的天空,这会儿,乌云被吹散了,有耀眼的阳光透过乌云洒到大地上,洒到他的心田上。
    艾斯以为他麻烦诺欧了,就道:如果你觉得不方便的话,我也可以带诺恩去魔兽森林,诺恩对大峡谷的闪电鸟也是念念不忘的。不过诺依曼子爵那儿,你得给我圆一下话。
    不是的。诺恩最后还是遵从他自己的心意,你能与我一同回格林城堡,我很开心。
    第54章 伯纳黛特公爵小姐
    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是三色堇帝国最大的粮仓之一, 这里是上苍最为厚爱的地方。东部平原虽然与魔兽森林接壤,又靠近混乱之领,但因为格林骑士团的强大,千年来从来没有人真正敢进犯路易斯安那行省。
    格林家族一位脸上长着雀斑的年轻骑士正兴致勃勃的向艾斯介绍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他的言谈里不乏骄傲与欣喜, 他骄傲自己出生在在这个富足强大的地方, 他将终生为这里战斗, 他也欣喜他回到这里, 他们跟随格林小公爵去不莱梅城, 一年也就这个时候能回家看看。
    艾斯下车休息了会儿, 又坐回了马车里。
    诺欧看到艾斯回来, 有点意外, 我还以为你要在外面骑会儿马。
    从不久前,他们就真正进入东部平原了,这里不同于不莱梅城的郊外, 到处都是庄稼,这里有一望无际的草地, 正适合策马奔腾。诺欧小的时候,一出门总是喜欢骑在马背上, 让小马撒欢了的跑。
    艾斯用手戳了戳坐在马车上、两只小爪子抱着苹果啃的小金龙, 没办法, 这里有个小醋坛子。
    诺恩眨巴着大大的、犹如琥珀一般的眼睛望着艾斯,不知道傻爸爸今天又在说什么。
    艾斯一手抓住诺恩的后颈, 作势要把它丢出去, 把诺恩吓得张牙舞爪的。
    艾斯逗够了诺恩, 就又把诺恩抱回怀里,拿起安吉莉卡精心绣的手帕, 小心翼翼的给诺恩擦嘴巴。但诺恩刚才被艾斯逗开心了,这时候,正趴在艾斯怀里笑个不停,连尖牙都露出来了。
    好两次诺恩的小尖牙都要划过艾斯的手,把艾斯吓得真想把它丢马车外了,最后,艾斯也只得瞪着小金龙,看它把自己衣服滚得满是褶皱和口水。
    诺欧笑了笑,我最近看了些龙族的书,诺恩比一般的龙族幼崽还要聪明些。
    艾斯把诺恩放到他旁边的木板上,虽然诺恩看着个头不大,但它可比一般的魔兽幼崽重多了,艾斯这样身娇体弱的魔法师可抱不动它。
    艾斯往下躺了一点,漫不经心地把扣子一颗颗解开,这件衣服已经被诺恩糟蹋得不行,上面满是口水。艾斯把衣服脱下来,拿在手上晃了晃,你管这叫聪明?
    诺欧把视线移开,他的眼睫毛又长又细,轻轻地扇着,半晌,他才说:诺恩才一岁多。
    艾斯在小金龙脑袋上拍了一下,小金龙没站稳,滚成了一个球,滚到了诺欧的身边,诺欧赶紧接住。
    艾斯:一岁多不小了,得空得教他狩猎了。不是那种没有技术含量的
    艾斯在那边念念叨叨的。
    诺欧倒是神色一穆,道:格林城堡可不比在不莱梅城,里面的人不是完全衷心于我的。
    在不莱梅城的别墅,平常还好,艾斯跟诺欧去训练营的时候,安吉莉卡可管不住诺恩,好几次被它偷偷跑出去,但都有惊无险。但在格林城堡,有无数双眼睛盯着诺欧,诺恩要是不小心藏住,迟早要被人发现。
    艾斯换上了一件新的衣服,没事。格林城堡离魔兽森林还近些,我晚上带诺恩去狩猎,上午就能回来。它白天就在我房里睡着,出不了什么事。
    诺欧淡淡道:我也不会让它有事的。
    诺欧想到不莱梅城郊外的佣兵团,他又看向他的手掌,他的手里掌握着天下最强大的天赋斗气之一,但如果他的实力能更强大就好了。
    等到太阳向西边沉下的时候,艾斯终于见到诺欧出生长大的地方格林城堡。不同于不莱梅城多是哥特式的建筑,格林城堡是非常典型的罗马式建筑,它的顶部是浅蓝色的半圆形,主体建筑却是方正雪白的,在格林城堡的最前面还有个不大、却异常精致的喷泉,再配合喷泉两边各种各样的石雕,就像是来到了一个童话世界。
    艾斯有些惊叹,诺欧,你家竟然这么美。
    诺欧望着不远处的格林城堡,心里也有些触动,是啊,这里是我的家。
    诺欧和艾斯下马车的时候,诺欧的叔叔吃了上次的教训,没有再带一堆人迎接诺欧,他做足了一个慈爱叔叔的样子,一个人穿着紧身的风衣、连一件大衣都没有披,就站在城堡的台阶上迎接诺欧。
    诺欧向艾斯介绍,我的叔叔,乔纳弗林。
    乔纳弗林是私生子的身份,也没有被家族承认,是不能冠以格林的姓氏的。
    艾斯还站在马车上,他现在比诺欧的叔叔还要高些。
    艾斯心里还记挂着马车里的诺恩,没有多寒暄的意思,诺欧叔叔好,我是艾斯诺依曼,来自巴特索登的诺依曼家族。
    艾斯跳下马车,与诺欧站在一起,诺欧提醒道:要称呼大人。
    艾斯假装不解,你叔叔身上有爵位吗?
    诺欧:呃,没有。
    艾斯:不是骑士啊。那我不需要称他为大人。
    然后,艾斯跟诺欧就像没有见到乔纳弗林这个人一般,从他身边走过了。至于当时,乔纳弗林有没有生气,艾斯没有回头,所以他也不知道。
    安吉莉卡从一辆小马车上下来,她看到有格林家族的侍从想去打扫诺欧刚才乘坐的马车,就制止了他们,你们做什么?格林小公爵的马车平常都不许人碰的!
    那些侍从看安吉莉卡是跟着诺欧回来的,也不敢忤逆她,就退下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安吉莉卡看艾斯从城堡三楼的一个窗口伸出头来,她注意了下附近没有人,就打开马车的帘子,让诺恩飞上去找艾斯。
    等到艾斯再见到乔纳弗林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吃饭的时候了。
    格林城堡的餐厅就在一楼,餐厅里有个很大的壁炉,这会儿烧得正旺,把餐厅墙上的壁画都照得红通通的。餐厅的正中间是个椭圆形的长桌,最里面的座位平常是属于乔纳弗林,也就是诺欧的叔叔的,但这会儿诺欧回来了,自然就是诺欧坐在那里了。
    乔纳弗林坐到诺欧右边下属第一的位置,艾斯在左边坐下了。艾斯拉开椅子的时候,觉得手上的椅子有些沉,他这才注意到手上的家具,这些桌椅都不新了,虽然被保管得很好,但上面还是有些划痕,能看出是有年头的东西。
    就像格林家族的历史一样。
    乔纳弗林看艾斯好奇地盯着桌上一块焦黑的地方,主动介绍道:这是伯纳黛特格林留下的,她是格林家族历史上唯一的女公爵。据说,当年格林公爵过世的时候,膝下并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也就是伯纳黛特小姐。虽然那个时候是格林骑士团最为强大的时候,但伯纳黛特小姐继承公爵爵位的时候只有17岁,她当时只有三级剑士的实力,也无甚政治才能。
    餐厅里柴火燃烧着,发出噗嗤噗嗤的声音,乔纳弗林语气用平淡的语气讲起当年惊心动魄的一幕。
    乔纳弗林:那个时候格林家族的骑士团有多强大,就是皇家近卫骑士团也不敢掠其锋芒,在战场上,格林骑士团到来,芬格帝国的骑士团简直闻风而逃。我们现在的人,已经不能想象了吧。
    乔纳弗林的眼中出现无限的向往,然后他眼中的光华熄灭,十分可惜道:可格林公爵唯一的继承人被芬格帝国可耻地暗杀了。他们无法在战场上击败敌人,就使了这样卑劣的手段。继承人去世,老公爵太过伤心,也很快撒手人寰了,只留下伯纳黛特小姐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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