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之王(穿越)——leonie(15)
诺欧格林:不会,骑士团的试炼魔法师为什么要来。
艾斯:那如果有魔法师来了呢,那是为了什么?
可能是为了抓一个人吧。诺欧格林正觉得艾斯这个问题无厘头,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代替他回答了艾斯的疑问。
艾斯和诺欧格林不约而同地望向声源出现的方位,那里飘着一个被黑袍笼罩全身的人。
第23章
骷髅王的手札曾有言:极善风系魔法者,六级可翱翔天际;极善土系魔法者,六级可遁入地下。然飞天者不可悬立,遁地者不可嘘噏。
一位魔法师到了六级是无法御空的,除非他极擅长风系魔法,才可操纵风元素飞行。但在他飞行的时候,他必须吟唱咒语,人也不可以静止不动,就像鸟儿飞翔在天空,必须扑腾翅膀一样。
艾斯看着面前不知来历的黑袍人,心不断地往下沉。
黑袍人双脚离地,静立在半空中,他既没有吟唱咒语,也没有在空中飞行,他至少是一位七级魔法师。再者,中级的魔法师不可能悄无声息地进入魔法帐篷。
然而,他来做什么?他来抓谁?
艾斯虽然时常担心诺依曼子爵发现他的身世,但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就算诺依曼子爵是个贵族,跟威斯特法伦行的省总督交好,他也肯定请不来这样一位高级魔法师。
难道是因为他亡灵法师的身份?
虽然世人对亡灵魔法多有偏见,但无论三色堇帝国还是芬格帝国都没有明令禁止,艾斯现在也只是一个低级的亡灵法师,召唤出来的骷髅士兵连个骑士都打不过,应该不会惊动高级魔法师这样的大人物。
黑袍人的神情看不清。
艾斯自顾自想着自己的事,他没有注意到,诺欧格林那双好看的蓝眼睛,此刻像结了冰的海平面,散发着阵阵的冷意,也遮挡住了大海深处的海啸。
艾斯仰起头,睁着他那双形状迷人的眼睛,天真地望着黑袍人,您是来抓我们的吗?
诺欧格林是公爵的继承人,谁敢跟他过不去,虽然不可思议,但艾斯认为这位黑袍人是来找他的。
黑袍人的声音非常不好听,像是用指甲在刮擦木头的嘶哑,让人听了心里极其不舒服,但他说出了一个好消息,不是。
既然不是来找他们的,艾斯想叫黑袍人有多远滚多远。
然而,形势比人强,艾斯眨巴着眼睛,那大人,您可以去山脚下找大骑士长,山上有多少人他比谁都清楚。您也不用一个帐篷一个帐篷地找人了。最好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副团长、大骑士长们都在,能联手把这个黑袍人活捉了去。
黑袍人用他特别难听的声音笑了笑,道:我知道他在哪个帐篷里。
艾斯心里隐隐有不好的预感。
果然,他的帐篷上有一朵三色堇花标记。黑袍人说完,艾斯的心直沉入谷底。
艾斯在和诺欧格林搭帐篷的时候就发现,他们的帐篷上面有一朵三色堇花,是其它帐篷上没有的。艾斯并没有放在心上,三色堇帝国的开国陛下赐予的帐篷上有朵三色堇,多正常的事。
没想到等在这呢。
可是,这样有预谋的行为,就不可能是来找艾斯的了,这更像是
你们谁是诺欧格林?黑袍人站在两个半大的少年面前,他的声音带着一点笑意,也带着无尽的杀意。
第24章 谈人生谈理想
艾斯努力不让他的眼睛飘到诺欧格林身上。黑袍人来者不善, 也不知道诺欧格林有没有什么底牌,可以应对他。
虽然艾斯之前还想着让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逮了黑袍人去,但他心里也清楚,每年例行的试炼, 至多一位大骑士长守着, 大骑士长一般是六级剑士, 决计拦不住黑袍人的。
目前得到的信息太少, 艾斯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诺欧格林就往前走了一步, 他直视来人看不清的面容, 道:我是。我是出生于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格林家族的继承人诺欧格林。
从一千年多前格林家族的先祖跟随亚历山大一世南征北战, 到格林家族因战功被赐予公爵爵位, 受封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 驻守魔兽森林边境,格林家族从未出现过不敢承认自己姓名之辈。
艾斯没有说话。
艾斯虽然对诺欧格林感官不错,但他与黑袍人的实力差距犹如天堑, 他无法代替一个刚认识的人赴一场必死的局。
艾斯回忆起萨克森山的地势,只要黑袍人带诺欧格林离开, 他能以最快的速度到山脚找到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
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都不可能对诺欧格林见死不救的,哪怕他们面对的是一位高级魔法师。
公正、怜悯、英勇、牺牲是骑士的精神, 他们不会坐视一个贵族少年无辜死去的。
而在政治上, 一位未来的公爵大人死在萨克森山上, 佐治亚骑士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必将迎来现任皇帝陛下路德维希四世的怒火,到时候有多少人要给诺欧格林陪葬, 可就不好说了。
它甚至会带来更深远的影响。
每一个家族都会精心培养他们的继承人, 甚至花费与他们等身的银币, 然而他们到了十二岁,都会被送去帝国各个行省的骑士团, 以期将来可以继承爵位。
可如果有人在骑士团动手,让他们中途夭折,这会引起整个帝国贵族的恐慌。
黑袍人看着诺欧格林,道:有人拿一根传奇法杖换你再不能出现在这个位面。
艾斯面上不显,心里倒吸一口气。
传奇法杖,那是魔导士都趋之若鹜的东西。
诺欧格林神色淡漠 ,像他们谈论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毫不相干的东西,是让我归于亡界吗?
黑袍人畅意大笑:他们是这个意思。但我想,留着你,可能有更好的用处。
诺欧格林厌恶地皱了皱眉。
猝不及防的,黑袍人朝虚空中一挥手,诺欧格林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一般,整个人软倒在了地上。
艾斯缩在帐篷角落里瑟瑟发抖,头都不敢多抬一下。太假了!突然,一个声音出现在艾斯的耳边,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只觉后脑勺一痛,也晕了过去。
隐隐约约的,艾斯还听到那个嘶哑的声音说:你也一起走吧。
萨克森山上,那顶纹着三色堇小花的帐篷依旧静静伫立着,没有人知道,刚才还在帐篷里怡然自得的两个人贵族少年,现在已经身陷囹圄。
艾斯再次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他刚刚在地上摸索了一会儿,就听到诺欧格林的声音,诺依曼,你醒来了吗?
嗯。艾斯凭借声音判断,诺欧格林就在他右边不远的地。
过了半晌,诺欧格林才又道:抱歉,连累你了。
这不是你的错。谁知道他会把我也抓来。艾斯又是疑惑又是不爽:他为什么把我也抓来?
诺欧格林的声音难掩愧疚,不知道。
艾斯不得不安慰他:人活着,总会有这一天,或早或晚罢了。只要他去亡界的时候,魂火不灭,总会有再回现世的机会。
至于诺欧格林,艾斯想着,如果他们真的一起死了,再把他亡灵法师的身份告诉他不迟。
诺欧格林没再说话。
这会儿,艾斯和诺欧格林一起,被关在一个黑漆漆的地儿。艾斯心里不再有什么顾忌,直接问道:你有头绪吗?是谁想要你的性命?如果是求财或者其它的,可以先满足他。
我有一点猜想。我知道哪里有传奇法杖,现在掌着他的人,要是我死了,他将得到极大的好处。诺欧格林道:只是这事说来话长。
艾斯还是有些想听的,至少做个明白鬼吧,那慢慢说吧,索性也没什么事。
也是。诺欧格林想了想,道:你也知道,我的父亲是格林公爵,两年前,他和我母亲遇上了一场流感,很快过世了。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继承格林家族爵位的资格,但我又是父亲唯一的儿子。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的人们非常拥护格林家族,也很爱戴我父亲。我的老师,也是一位学者,为了我去帝都觐见了陛下。
老师从帝都带来陛下的旨意,格林公爵的爵位可以等到我十八岁,通过骑士团的考核后继承。如果我无法继承爵位,再考虑其他继承人。而这八年,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的产业交由我叔叔打理,直到我继承爵位后。
陛下这样的处置对于格林家族已经算优容了。艾斯问道:你跟你叔叔的关系不好?
诺欧格林知道艾斯看不见,还是摇了摇头,谈不上好与不好,我们交集很少,以前家族聚餐的时候他也是不出现的,因为他是私生子。我祖父早年在普林待过几年,那里是和芬格帝国交界的地方,时不时会有小规模的战斗发生。那个时候生活朝不保夕,祖父就在普林置了一座宅子,养了几个人,后来叔叔也是在那里出生的。
虽然祖父带叔叔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但只是让他随着骑士们练剑,平日里也不找他。叔叔也不是多高调的人,他很少提祖父的事,有些认识他一两年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格林公爵的儿子。
艾斯:可是他姓格林,平常大家不会奇怪吗?
诺欧格林:祖父没有赐叔叔格林的姓氏,甚至后来祖父过世,叔叔也没能以格林家族子嗣的身份参加葬礼。
艾斯问道:他怨恨你们家?艾斯已经要脑补一本《庶子,奋斗吧!》的小说了。
然而,艾斯依旧没能理解三色堇帝国贵族的脑回路,诺欧格林道:没有,其实叔叔和我父亲的关系还好,我们仅有的几次见面都是在祖父过世后,我和父亲,还有叔叔一起去打猎或者做点别的。
艾斯道:他既不是格林家族的人,没有继承爵位的可能,又不怨恨你家,他为何要做出这样的事呢?
艾斯还是有有点了解诺欧格林的,他既然提到他叔叔,总归是有缘由的。
诺欧格林继续道:叔叔连荣誉骑士也不是,就算归于格林家族,也是没有继承爵位的资格的。但祖父走的时候,说养大他、教导他已经尽了缘分,明言没有财产留给他。他又不肯接受我父亲的赠与,就离开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去了帝都。
突然,诺欧格林问了艾斯一个问题:诺依曼,你听说过玫瑰城堡吗?
艾斯:似乎有听过。玫瑰城堡在帝都的郊区,属于安德烈亚斯亲王的长女玛丽公主,玛丽公主美貌非凡。她的城堡里有整个大陆最美丽的女人,最香醇的美酒。玫瑰城堡举办宴会,等闲人一张请帖都是拿不到的。
诺欧格林:你说的大多都是对的,只是玛丽公主容貌并不绝色,只是生得清秀。
艾斯虽觉得不可思议,但他好像猜到了后来发生的事,你的叔叔去了玫瑰城堡的宴会?
诺欧格林:是的。不是我说话偏颇,但我叔叔的确没有多少学识,武功也只是稀疏平常
艾斯道:你就是偏颇。
指不定下一秒就去亡界了,艾斯说话越发随意了。
诺欧格林也没有生气,他笑了一下,道:但是,论容貌,我叔叔绝对是帝都少有的俊美人物。我小时候,我父亲夸我长得好,就说我像叔叔。
艾斯想着诺欧格林,想他十年后褪去稚气,若诺欧格林叔叔有他九分俊美,也够名誉帝都了。
艾斯:那你叔叔入了哪位贵夫人的眼?
既然诺欧格林叔叔是文不成武不就,那就只可能凭脸晋升了。虽然手段有些low,但不偷不抢,也说不上错来。
然而,诺欧格林说出来的名字,艾斯还是万万没想到的,玛丽公主。
艾斯对三色堇帝国的人际关系不太了解,但也大致记得,除了路德维希四世的女儿芬芙儿殿下年纪尚幼以外,其他几位公主可都是结婚了的。
勾搭有钱有势的女人和当小三
还是不一样的。
玛丽公主当初成婚的对象是帝国北部的一位伯爵,他们婚后没两年,玛丽公主只得了一个女儿,那位伯爵就被人暗杀了。诺欧格林像是知道艾斯在想什么,解释了一下,又继续道:北方不比我们南方富裕,那位伯爵生性简朴,不喜玛丽公主铺张浪费,两人感情并不十分好。
伯爵死后,玛丽公主彻底改造了玫瑰城堡,那里成了三色堇帝国最奢华的地方,据说,城堡里每年耗掉的酒水能填满帝都的护城河。皇宫里尝不到的料理,在玫瑰城堡也应有尽有。城堡里最美丽的女人则以玫瑰相称,红玫瑰容貌倾城,白玫瑰气质高雅,蓝玫瑰神秘迷人。
艾斯听八卦本来听得津津有味,突然,他的表情僵住了。
红玫瑰。
艾斯突然想起子爵夫人去世后,巴特索登偶尔收到的信,抬头都是致美丽的红玫瑰卡洛琳夫人,甚至在葬礼上,诺依曼子爵还让他献一朵红玫瑰给子爵夫人。
难道艾斯的母亲,诺依曼子爵夫人当年在帝都的时候,也常常待在玫瑰城堡?
是了,哪怕在病中都美得惊心动魄的容貌,整天不着家、流连在各个宴会中的性子,诺依曼子爵夫人若是玫瑰城堡的红玫瑰,艾斯一点都不会意外。
诺欧格林:叔叔他在玫瑰城堡待了六年,直到父亲去世,他才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艾斯:他来夺你权的?
诺欧格林:不是,他是被玛丽公主赶出来的。
艾斯:
诺欧格林:只是一些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白玫瑰回玫瑰庄园看望玛丽公主,然后遇上了叔叔就在花园里,被玛丽公主抓了正着白玫瑰现在也是一位侯爵的夫人,玛丽公主不能拿她怎么样,就把气全部撒在了叔叔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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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那如果有魔法师来了呢,那是为了什么?
可能是为了抓一个人吧。诺欧格林正觉得艾斯这个问题无厘头,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代替他回答了艾斯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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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魔法师到了六级是无法御空的,除非他极擅长风系魔法,才可操纵风元素飞行。但在他飞行的时候,他必须吟唱咒语,人也不可以静止不动,就像鸟儿飞翔在天空,必须扑腾翅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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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袍人双脚离地,静立在半空中,他既没有吟唱咒语,也没有在空中飞行,他至少是一位七级魔法师。再者,中级的魔法师不可能悄无声息地进入魔法帐篷。
然而,他来做什么?他来抓谁?
艾斯虽然时常担心诺依曼子爵发现他的身世,但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就算诺依曼子爵是个贵族,跟威斯特法伦行的省总督交好,他也肯定请不来这样一位高级魔法师。
难道是因为他亡灵法师的身份?
虽然世人对亡灵魔法多有偏见,但无论三色堇帝国还是芬格帝国都没有明令禁止,艾斯现在也只是一个低级的亡灵法师,召唤出来的骷髅士兵连个骑士都打不过,应该不会惊动高级魔法师这样的大人物。
黑袍人的神情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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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仰起头,睁着他那双形状迷人的眼睛,天真地望着黑袍人,您是来抓我们的吗?
诺欧格林是公爵的继承人,谁敢跟他过不去,虽然不可思议,但艾斯认为这位黑袍人是来找他的。
黑袍人的声音非常不好听,像是用指甲在刮擦木头的嘶哑,让人听了心里极其不舒服,但他说出了一个好消息,不是。
既然不是来找他们的,艾斯想叫黑袍人有多远滚多远。
然而,形势比人强,艾斯眨巴着眼睛,那大人,您可以去山脚下找大骑士长,山上有多少人他比谁都清楚。您也不用一个帐篷一个帐篷地找人了。最好佐治亚骑士团的团长、副团长、大骑士长们都在,能联手把这个黑袍人活捉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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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样有预谋的行为,就不可能是来找艾斯的了,这更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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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虽然对诺欧格林感官不错,但他与黑袍人的实力差距犹如天堑, 他无法代替一个刚认识的人赴一场必死的局。
艾斯回忆起萨克森山的地势,只要黑袍人带诺欧格林离开, 他能以最快的速度到山脚找到佐治亚骑士团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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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森山上,那顶纹着三色堇小花的帐篷依旧静静伫立着,没有人知道,刚才还在帐篷里怡然自得的两个人贵族少年,现在已经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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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诺欧格林想了想,道:你也知道,我的父亲是格林公爵,两年前,他和我母亲遇上了一场流感,很快过世了。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继承格林家族爵位的资格,但我又是父亲唯一的儿子。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上的人们非常拥护格林家族,也很爱戴我父亲。我的老师,也是一位学者,为了我去帝都觐见了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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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祖父带叔叔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但只是让他随着骑士们练剑,平日里也不找他。叔叔也不是多高调的人,他很少提祖父的事,有些认识他一两年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格林公爵的儿子。
艾斯:可是他姓格林,平常大家不会奇怪吗?
诺欧格林:祖父没有赐叔叔格林的姓氏,甚至后来祖父过世,叔叔也没能以格林家族子嗣的身份参加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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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艾斯依旧没能理解三色堇帝国贵族的脑回路,诺欧格林道:没有,其实叔叔和我父亲的关系还好,我们仅有的几次见面都是在祖父过世后,我和父亲,还有叔叔一起去打猎或者做点别的。
艾斯道:他既不是格林家族的人,没有继承爵位的可能,又不怨恨你家,他为何要做出这样的事呢?
艾斯还是有有点了解诺欧格林的,他既然提到他叔叔,总归是有缘由的。
诺欧格林继续道:叔叔连荣誉骑士也不是,就算归于格林家族,也是没有继承爵位的资格的。但祖父走的时候,说养大他、教导他已经尽了缘分,明言没有财产留给他。他又不肯接受我父亲的赠与,就离开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去了帝都。
突然,诺欧格林问了艾斯一个问题:诺依曼,你听说过玫瑰城堡吗?
艾斯:似乎有听过。玫瑰城堡在帝都的郊区,属于安德烈亚斯亲王的长女玛丽公主,玛丽公主美貌非凡。她的城堡里有整个大陆最美丽的女人,最香醇的美酒。玫瑰城堡举办宴会,等闲人一张请帖都是拿不到的。
诺欧格林:你说的大多都是对的,只是玛丽公主容貌并不绝色,只是生得清秀。
艾斯虽觉得不可思议,但他好像猜到了后来发生的事,你的叔叔去了玫瑰城堡的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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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欧格林也没有生气,他笑了一下,道:但是,论容貌,我叔叔绝对是帝都少有的俊美人物。我小时候,我父亲夸我长得好,就说我像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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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死后,玛丽公主彻底改造了玫瑰城堡,那里成了三色堇帝国最奢华的地方,据说,城堡里每年耗掉的酒水能填满帝都的护城河。皇宫里尝不到的料理,在玫瑰城堡也应有尽有。城堡里最美丽的女人则以玫瑰相称,红玫瑰容貌倾城,白玫瑰气质高雅,蓝玫瑰神秘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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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
艾斯突然想起子爵夫人去世后,巴特索登偶尔收到的信,抬头都是致美丽的红玫瑰卡洛琳夫人,甚至在葬礼上,诺依曼子爵还让他献一朵红玫瑰给子爵夫人。
难道艾斯的母亲,诺依曼子爵夫人当年在帝都的时候,也常常待在玫瑰城堡?
是了,哪怕在病中都美得惊心动魄的容貌,整天不着家、流连在各个宴会中的性子,诺依曼子爵夫人若是玫瑰城堡的红玫瑰,艾斯一点都不会意外。
诺欧格林:叔叔他在玫瑰城堡待了六年,直到父亲去世,他才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艾斯:他来夺你权的?
诺欧格林:不是,他是被玛丽公主赶出来的。
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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