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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之王(穿越)——leonie(10)

    艾斯诺依曼坐在酒馆吧台的高脚凳上,晃悠着他的小短腿,慢条斯理地扯着面包吃,看到他们下楼,艾斯诺依曼还不满地、高傲地训斥了一句:跑什么跑,怎么各个像丧家之犬似的。
    诺依曼家族的护卫看到艾斯的时候,真的想抱住小少爷的大腿哭嚎一番,就在刚刚,他们真的以为他们要丧家了!
    走在前面的几个护卫回过头,对着刚才报信的人怒目而斥!这个白痴!
    那个亚麻色头发、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不可置信地看着艾斯,他喃喃道:我真的整个酒馆都找遍了,连茅厕都没放过。酒馆老板也说没有看见小少爷出去。他又对艾斯道:小少爷,您刚才去哪里了?
    艾斯在最后一片面包上沾上苹果酱,施展魔法还是很费体力的,饿了后大多东西果然变得好吃。他淡淡道:我去哪里了,还要向你汇报吗?
    一个块头特别大的护卫把他愚蠢的同伴拍到后头,对艾斯道:小少爷,不要跟他见识。子爵大人找您。
    艾斯点点头,从高脚凳上滑了下来,他跟着大块头护卫一起去了村长家里,见到了诺依曼子爵。
    诺依曼子爵一边整理他的披风,一边跟艾斯说:有个好消息。感谢神明。卡尔凯撒找到了,没有缺胳膊少腿,醒来后说话也清楚,不像变成了智障。这就足够了。
    艾斯:凯撒这么快就醒了?那他还记得自己为什么失踪吗?
    诺依曼子爵:凯撒商会花了花了大价钱,请了一位光明法师,一个治愈术,凯撒就醒了。他醒来后,说被抓住以后就晕了,这些天除了老感受到自己飘来飘去的,什么也不记得了。我等会要去看看他,你要一起过去吗?
    艾斯:凯撒商会的人?没什么好看的。
    丹尼尔从没想过卡尔凯撒还有活着出去的一天,他没有囚禁凯撒。
    凯撒不太可能对骷髅王的墓穴一无所知,但究竟是丹尼尔吸收了凯撒的一点灵魂之火,让他神志不清,还是凯撒有意隐瞒,在丹尼尔消失艾斯又不能向凯撒求证的情况下,大概只能变成一个不解之谜。
    卡尔凯撒醒来是件好事,艾斯却不打算自投罗网。
    所幸,诺依曼子爵也没有很想艾斯去的意思,他道:也好,你可以回去修炼,商会的人也没有结交的必要。艾斯听到前半句默默汗颜了一下,又听诺依曼子爵自言自语道:还有那些高傲的魔法师,仰着头,整天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好像谁欠他们钱似的。都是凯撒商会这些冤大头,一个低级光明法师都花三块魔晶请,才把他们的胃口养肥了
    平民觉得贵族高傲,贵族又觉得魔法师高傲,不得不说是一个有趣的循环。
    当天,艾斯回了酒馆,诺依曼子爵则去看了卡尔凯撒。同时,诺依曼子爵还获得了凯撒商会的友谊,为了感谢他救出凯撒少爷,好像诺依曼子爵和卡尔凯撒突然出现有关系似的,诺依曼子爵还得到了一笔不小的感谢费,包括威斯特法伦行省凯撒商会的一点干股。
    这笔丰厚的感谢费,让平日里严肃的诺依曼子爵接连几天都勾着嘴角。
    找到卡尔凯撒的当日,凯撒商会的人就带着会长的继承人离开了尼德兰村庄。诺依曼子爵和威斯特法伦行省总督手下的骑士,则在村庄里又查访了一些关于亡灵的事情,才在一天后离开。
    艾斯随诺依曼子爵回巴特索登之前,又见了一次斯蒂芬妮。
    她站在乱石滩上,望着无尽的大海,一动也不动,有泪水无声地从她白皙的面颊上滑过。海浪拍打着礁石,像是要呼啸她内心的悲怆。
    艾斯从未见过女人这样哭泣,如此平静,又如此悲伤。他看到酒馆老板托马斯默默走到斯蒂芬妮身边,给她披上一件大衣。
    斯蒂芬妮:我今天醒来,我的肚子又变得很平坦。孩子什么的,原来只是我的一个妄念,都是我的妄念。我太想他了,太想有一个我们的孩子了。
    托马斯:他走了很久了。忘了他吧。
    斯蒂芬妮没有说话,她像是在抗拒这个事实,又像是接受了这个事实。过了许久,她轻轻靠在托马斯的肩上,闭上了眼睛。
    艾斯骑着一匹白色的小马驹,默默离开了。
    斯蒂芬妮忘记了那日清晨发生的事,也忘记了丹尼尔变成亡灵,又或者她记得,只是以为那是一场梦。
    她将从过去走出,开始新的生活。她那么坚强,那么美丽,她会在这个小村庄度过安宁的一生。
    艾斯骑马回到诺依曼家族的队伍里,那里已经感受不到微咸的海风,可有一股悲伤长长弥漫在艾斯的心田。他不知道是为了丹尼尔,还是为了尼德兰海岸曾经发生过的爱情。
    诺依曼子爵看小马驹老老实实的在艾斯的缰绳下,赞许地点了点头,你在骑术上还有些天赋。回巴特索登之后,也要好好练剑。
    艾斯:是的,父亲大人。
    第16章
    巴特索登庄园前的一大片草地,几个诺依曼家族的护卫围着,有两个人在这个半包围的圈子里练剑。
    一个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把剑刺向他的同伴,只见他同伴一个侧身,避开他这一剑。年轻人不待剑招使老,又往斜里刺去,他的同伴则用手上的剑格住了他的剑招。两人来来往往,竟这样过了几十招。
    当的一声,两个人的剑又相撞了。然而,这次年轻人只和他的同伴僵持了一会儿,就隐隐感觉有力从他的剑上传递过来,他双手一麻,手上的长剑不由脱手而出。
    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因为之前用出了全身的力气,这下没有收住势,踉跄了一下。他喘着粗气半跪在地上,他同伴的剑则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周围的护卫鼓起掌来,欢呼叫好,乔治!哦哦哦,乔治!
    乔治把剑一收,朝着年轻人大笑道:不用朝我行这么大的礼,起来吧!
    乔治笑着接受周围人的恭维,你越来越厉害了啊!
    乔治距离3级剑士也没有多远了吧。
    等成为了中级剑士,可别忘了弟兄们啊。
    乔治和他们互相拍击着拳头,笑闹着,他看到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还半跪在地上,知道他手臂多半已经麻了,使不上劲。乔治伸出手,让年轻人握着他的手掌站起来,格哈德,你很不错,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没有你这样的实力。
    周围的护卫也道:格哈德才19,我们巴特索登出的小天才,现在已经是2级剑士了!
    乔治吹了个口哨,周围护卫笑了起来。
    格哈德涨红了脸,不服气道: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打败你!我会做巴特索登最好的剑士!
    乔治简直笑疯了,哈哈哈哈哈哈,真是一个傻小子。
    乔治没有再和格哈德,还有他的那些同伴说笑,他走到草地边上的一棵大树前面。这棵树很大,笔直笔直的,褐色的树干要两个成年男子才可以合抱,如果有人想要捉迷藏,躲在大树的另一边,保准这边的人找不到。
    乔治却越过大树,毫不意外地看到一个黑色头发的少年,少年正弯着腿、随意地靠坐在树上,他大约十一二岁的年纪,身材已经有了少年的修长,侧脸的轮廓却还带着孩子的稚气,他的手上拿着一本黑色封皮的书,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少年完全没有注意到乔治的到来,又或者说他对书本以外的世界都毫无兴趣。
    乔治不得不自己打招呼,艾斯少爷。
    看书的少年听到乔治的叫唤,他抬起了头,看向乔治。那双翡翠般的眼睛静静地凝视着乔治,它像是最好的绿宝石,纯净得没有一点杂质,又像是吟游诗人描述的精灵的眼眸,代表着无限的生机和希望。但乔治没从这双眼睛里看到如春风般的温柔,而是淡淡的谴责,乔治打扰到他看书了。
    乔治已经不记得,他那个时候有多痛心疾首了,好不容易发现一块璞玉,却
    乔治无奈道:艾斯少爷,这个时候您应该练剑的。
    艾斯低下头,继续翻看他的书,书即世界,世界即书。你不觉得看书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吗?
    乔治并不觉得,他道:艾斯少爷,我只知道,您是诺依曼子爵唯一的继承人,您不可能跑去帝都当学者。您必须参加骑士团,再回巴特索登继承诺依曼子爵的爵位。
    艾斯:我会参加骑士团的,那是我的责任与义务。但在离开骑士团后,我也可以去帝都成为一名学者,这是每个三色堇帝国人民都拥有的权利。
    乔治:可是,艾斯少爷,学者终生生活在皇家别院中,是不被允许结婚生子的。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不喜欢香喷喷的女人,还自愿放弃延续子嗣的机会?
    乔治觉得艾斯诺依曼古怪极了,但又不得不劝说他,这不仅是因为乔治曾受诺依曼子爵大恩,还因为艾斯诺依曼是他遇到过的、最有可能成为高级剑士的人。乔治不忍心宝珠蒙尘,看艾斯诺依曼硬生生地耗掉他的天赋。
    我不在乎。艾斯把书本合上,问道:乔治,为什么其他人都叫我小少爷,只有你叫我艾斯少爷?
    乔治:因为我不是巴特索登出生的剑士。他不出身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也不是诺依曼家族的臣子,对艾斯的称呼,自然要与其他人区分开来。
    艾斯:你是佣兵?不向自己的领主效忠,跑来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从军,除了逃兵,只可能是流浪大陆、在刀尖舔血的佣兵。
    不是。没想到,乔治没有同意艾斯的话,他说道:艾斯少爷,您应该收起的您的好奇心,开始训练了。不然诺依曼子爵回来,我是不会帮你隐瞒的。
    这三年里,艾斯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待在巴特索登的庄园。诺依曼子爵在的时候,他会亲自督促艾斯练剑;他不在的时候,则吩咐乔治陪艾斯练剑。乔治不仅是庄园里实力最强的二级剑士,他还不是诺依曼家族封地上的臣民,他只效忠诺依曼子爵。
    艾斯完全无法威胁他,也因此,乔治是诺依曼子爵能找到的最公正的教师。
    艾斯站了起来,他打开身上的皮衣,把书塞到皮衣里侧的口袋里,又把长剑从剑鞘里取出,指向乔治,乔治也是如此。他与艾斯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脚下也不停的移动着,无论是向前攻击,还是躲闪对方的攻击,他们都可以游刃有余。
    两个人都屏着息,全神贯注,一边小心防范,一边试图寻找对方的弱点。但在这三年里,他们已经交手数百回,两个人对对方擅长的招式和缺点了如指掌,一时都难以找到好的机会。
    最后,还是乔治先出手,他往前跃了一步,像是老鹰展翅一般冲到艾斯的头顶上,他手上的长剑对着艾斯的胸口直直地刺了下去。艾斯把剑护在胸前,两剑相撞,乔治的剑带着他本身的重量,力道极大,艾斯受不住地往后退了一步。
    乔治正打算趁此机会强攻,艾斯一个侧空翻,脚踢在他之前靠的树上,他的身形如同飞鸟一般灵活,直接欺到乔治的身后,剑指他的背心。
    乔治身后像长了眼睛,他的手像麻花一样扭了一下,勉强挡住了艾斯的攻势。
    艾斯没有趁机加大手上的力度,而是连点乔治背后几个要害。艾斯的攻势又快又狠,乔治不得不提起全部精神抵挡他的剑招,连回身的机会都没有!
    乔治的剑招端得是刚猛,艾斯则因为身材尚未长成,显得瘦小,但更为灵活。
    艾斯一味强攻,数道剑光闪过,像是一朵朵剑之花盛开,乔治持剑的手的衣袖上,被飞花划过,出现了数道细小的口子。一开始,乔治还以为是自己大意,但随着他的衣袖变成了一条条布条,他的手臂上也出现血痕。他就知道,,短短数日,艾斯又有了新的成长。
    不用上心法,他已经不是艾斯的对手了。
    乔治突然倒退一步,双手下垂,把剑扔到地上,我输了。
    艾斯刚刚活动开筋骨,乔治就认输了,让艾斯心里微微有些不痛快。说好的剑士精神呢,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剑士精神呢,难道都是假的吗?!
    不过,艾斯知道,乔治就是这样的。在乔治看来,荣誉都是些狗屁不通的玩意儿,那些剑士精神也只是束缚人的花规矩,真正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人,绝对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赌对手的荣誉感的。也因此,艾斯猜测乔治是一名佣兵。
    艾斯真想把乔治拉过来,再痛痛快快打一场。但他不能这么做,不是因为乔治不愿意,而是因为人设会崩。
    这三年,艾斯给自己设定的是一个全身心沉浸在书海里、平生最大的愿望是去帝都成为一名学者的人设。
    学者是三色堇帝国才有的职位,他们一生不娶妻,不留嗣,不是在皇家别院整理书籍,就是在各地修行。他们是帝国身份最崇高的人,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都十分尊敬他们;但同时他们没有爵位,没有官职,把一生都奉献给了浩瀚的书海。
    艾斯就是一个有着不错武技天赋,却向往成为学者的少年。他一直在责任、荣誉感,还有梦想之间苦苦挣扎,迷惘徘徊。当然这都是假的,他只是艾斯一直在经营的人设。
    这是艾斯为了现在不好好修炼骑士团的心法,为了将来离开诺依曼家族做的铺垫。
    而成为学者,也是艾斯能想到的最好的、也是最合理的办法。
    这样,就算诺依曼子爵将来知道艾斯是他的便宜儿子,也不能把他怎么样。杀死学者,除非是帝国公开的审判,不然,哪怕是贵族,甚至是皇族,都要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甚至是死刑的。
    如果在艾斯成为学者之前,诺依曼子爵就知道了真相,一个无心爵位,将来会远远离开威斯特法伦行省的养子,诺依曼子爵也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贵族家庭出一位学者,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当然,那位学者不可能是爵位唯一的继承人,不然就是一个笑话了。
    诺依曼子爵对艾斯的想法嗤之以鼻,只觉得过几年艾斯就会明白他现在有多么的愚蠢。
    而乔治,他更了解艾斯在武技上的天赋。乔治虽然只是一个低级剑士,但他当初受过最正统的武技训练,并且表现极其优异。艾斯只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剑招上就和他不分伯仲,甚至更胜一筹,这样的天赋,哪怕修炼心法慢一点,放到帝都去,也是不错的天才了。
    艾斯不可能看他的人设崩掉,只能遗憾地看着乔治把剑收回剑鞘里,装作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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