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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候在外的人终于出声道:“在下叶惊弦,求见太安长公主!”
御飞虹扯过帕子擦了血迹,沉声道:“进来。”
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缓步而入,他身着一袭幽兰浅碧细缎衫,满头墨发用银簪束在脑后,唇角一颗小小的美人痣,腰间佩着松花浅青色香囊,散发着一股清苦的药香味,同御飞虹寝室里的味道如出一辙。
叶惊弦放下手里的木质药箱,先看了眼御飞虹的脸色,又瞧了伤口,有些无奈地道:“殿下,纵使药石有用,还得自身多加保重才能事半功倍。您今日已经错过了服药的时辰,适才又耽误了拔毒时间,这……”
“开始吧。”御飞虹打断了他的话,随手拿起一封送至不久的密函翻看,将右腿从锦被下漏了小半截出去。
男女虽有大防,医者却不必顾忌太多,何况这个庄子已经落入御飞虹掌控中,没有任何人敢在背后乱嚼舌根子。
叶惊弦先取了一双肠衣手套戴上,这才托住了她这只脚。
因着长年在外驻守卫为王,哪怕曾有修行在身,御飞虹的肌肤也不若寻常贵女来得白皙娇嫩,她的小腿纤细结实,皮肤微有些蜜色,每一分骨肉都匀称得恰到好处。然而,现在被叶惊弦托住的这只脚自膝盖以下都溃烂发黑,暗红毒疮如同一个个丑陋可怖的烙印,连看一眼都觉得恶心可怖。
叶惊弦目不转睛地看了一会儿,从箱子里取出针刀、竹筒、酒水和药瓶等物,开始为她拔毒。
酒水擦拭过后,用火烤了针刀划开疮口,再将药草点燃燎过竹筒摁在上面,那块皮肉便膨胀隆起,被毒疮堵塞的血逐渐从伤口中流出,那血液业已近乎发黑,粘稠腥臭,里面还有细如砂子的小虫在蠕动,想要沿着伤口钻回去,叶惊弦一手以金针行脉,一手虚写符文,浊血便裹着那些小虫流入竹筒中。
这个过程显然并不好受,御飞虹看书的动作虽没有停,脸色却越发苍白,嘴唇已经被自己咬破,可见是痛极了。
将最后一个竹筒取下封住,御飞虹的脸庞再无一丝血色,腿上的毒疮却都消退了许多,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口。有暗卫悄然上前拿走盛有毒血和小虫的竹筒,叶惊弦恍若未觉般专注地为她包扎了伤口,这才道:“殿下,以我的医术只能做到这一步,要想拔净余毒尽快恢复,您需得寻找可信的修士相助才行。”
“你做得很好。”御飞虹放下信函,“烦请回禀右相——他的诚意,本宫已经收到了。”
叶惊弦只是浅浅一笑,并不答话。
这位温雅如玉的男子不止是天圣都里唯一的巫医,更是出身勋贵叶家的庶子。
先皇驾崩时,当今天子御飞云年岁尚幼,御飞虹身为女子又是寡宿星入命宫,命中注定三劫,为宗室所不喜,朝政大权自此旁落左相周桢之手,他自己把持朝堂,又将女儿送入宫中为后,大肆发展外戚势力,这些年来党羽繁多且根深蒂固,简直算得上权倾朝野。
不服他者有之,厌恨他者更有之,敢在明里暗里与他角力的却寥寥无几。因此,在御飞虹回归天圣都后,她先以“皇嗣不兴,何以兴国”为由御飞云娶阿妼公主为妃与周皇后相斗,再暗中拉拢宗室和部分勋贵,叶家便是重中之重。
御天皇朝传承六代,自高祖时期遗留下来的名门勋贵所剩无几,定国公叶家便是其中之一,即使御氏为了权位稳妥,从三代之前就明里暗里打压勋贵势力,叶家仍是这天圣都里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不同于昔日镇北王拥兵自重,叶家虽然降等袭爵却世代从政,至今在朝野间仍有非凡的影响力,现任家主叶衡在得到御飞虹助力后已经位居右相,十年来与周桢在朝堂上明争暗斗,你来我往。
此外,御飞虹选择叶家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这一代子嗣血脉单薄,叶衡膝下唯有一名嫡子,其他都是庶出,偏偏嫡子叶显荣才干平平,反而是叶云旗、叶惊弦这两名庶子一武一文颇为出彩,可惜叶云旗早年从军战死沙场,等过了这一代,叶家怕也是大树中空。
叶惊弦自幼学医,少时通巫,他算不得天圣都里最好的大夫,却是唯一能治邪毒的医者。因此,当御飞虹发觉自己染上的疫毒非同寻常后,她立刻派人去找叶惊弦,才没有耽误性命。
“所幸殿下中毒不深,否则在下也是有心无力,果真吉人自有天相。”
御飞虹摇了摇头,看向小案上的一个香囊,里面原本放着张护身符,现在只剩下一点灰烬了。
若是没有这道符,恐怕她那天根本等不到叶惊弦施救。御飞虹一想到这符纸尚有用处,就知道暮残声确实还在人间,她为此高兴,可念及萧傲笙的坚持,心里又五味陈杂。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突然现身出来,正是刚才拖人下去的暗卫,他看了眼叶惊弦,得到御飞虹颔首后才跪下伏身道:“禀告殿下,钟灵已死。”
钟灵正是刚才端药来的宫婢,御飞虹脸色一沉:“不是让你们留活口?”
暗卫额头见汗:“卑职不敢违背殿下命令,只是那钟灵刚被带入地牢便猝然没了气息,我等……”
“殿下小心!”
不等暗卫把话说完,一旁的叶惊弦察觉他眼神突变,立刻踢出脚边锦凳,可惜这动作慢了半拍,刚才还恭恭敬敬的暗卫突然暴起,拔刀直取榻上的御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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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飞虹扯过帕子擦了血迹,沉声道:“进来。”
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缓步而入,他身着一袭幽兰浅碧细缎衫,满头墨发用银簪束在脑后,唇角一颗小小的美人痣,腰间佩着松花浅青色香囊,散发着一股清苦的药香味,同御飞虹寝室里的味道如出一辙。
叶惊弦放下手里的木质药箱,先看了眼御飞虹的脸色,又瞧了伤口,有些无奈地道:“殿下,纵使药石有用,还得自身多加保重才能事半功倍。您今日已经错过了服药的时辰,适才又耽误了拔毒时间,这……”
“开始吧。”御飞虹打断了他的话,随手拿起一封送至不久的密函翻看,将右腿从锦被下漏了小半截出去。
男女虽有大防,医者却不必顾忌太多,何况这个庄子已经落入御飞虹掌控中,没有任何人敢在背后乱嚼舌根子。
叶惊弦先取了一双肠衣手套戴上,这才托住了她这只脚。
因着长年在外驻守卫为王,哪怕曾有修行在身,御飞虹的肌肤也不若寻常贵女来得白皙娇嫩,她的小腿纤细结实,皮肤微有些蜜色,每一分骨肉都匀称得恰到好处。然而,现在被叶惊弦托住的这只脚自膝盖以下都溃烂发黑,暗红毒疮如同一个个丑陋可怖的烙印,连看一眼都觉得恶心可怖。
叶惊弦目不转睛地看了一会儿,从箱子里取出针刀、竹筒、酒水和药瓶等物,开始为她拔毒。
酒水擦拭过后,用火烤了针刀划开疮口,再将药草点燃燎过竹筒摁在上面,那块皮肉便膨胀隆起,被毒疮堵塞的血逐渐从伤口中流出,那血液业已近乎发黑,粘稠腥臭,里面还有细如砂子的小虫在蠕动,想要沿着伤口钻回去,叶惊弦一手以金针行脉,一手虚写符文,浊血便裹着那些小虫流入竹筒中。
这个过程显然并不好受,御飞虹看书的动作虽没有停,脸色却越发苍白,嘴唇已经被自己咬破,可见是痛极了。
将最后一个竹筒取下封住,御飞虹的脸庞再无一丝血色,腿上的毒疮却都消退了许多,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口。有暗卫悄然上前拿走盛有毒血和小虫的竹筒,叶惊弦恍若未觉般专注地为她包扎了伤口,这才道:“殿下,以我的医术只能做到这一步,要想拔净余毒尽快恢复,您需得寻找可信的修士相助才行。”
“你做得很好。”御飞虹放下信函,“烦请回禀右相——他的诚意,本宫已经收到了。”
叶惊弦只是浅浅一笑,并不答话。
这位温雅如玉的男子不止是天圣都里唯一的巫医,更是出身勋贵叶家的庶子。
先皇驾崩时,当今天子御飞云年岁尚幼,御飞虹身为女子又是寡宿星入命宫,命中注定三劫,为宗室所不喜,朝政大权自此旁落左相周桢之手,他自己把持朝堂,又将女儿送入宫中为后,大肆发展外戚势力,这些年来党羽繁多且根深蒂固,简直算得上权倾朝野。
不服他者有之,厌恨他者更有之,敢在明里暗里与他角力的却寥寥无几。因此,在御飞虹回归天圣都后,她先以“皇嗣不兴,何以兴国”为由御飞云娶阿妼公主为妃与周皇后相斗,再暗中拉拢宗室和部分勋贵,叶家便是重中之重。
御天皇朝传承六代,自高祖时期遗留下来的名门勋贵所剩无几,定国公叶家便是其中之一,即使御氏为了权位稳妥,从三代之前就明里暗里打压勋贵势力,叶家仍是这天圣都里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不同于昔日镇北王拥兵自重,叶家虽然降等袭爵却世代从政,至今在朝野间仍有非凡的影响力,现任家主叶衡在得到御飞虹助力后已经位居右相,十年来与周桢在朝堂上明争暗斗,你来我往。
此外,御飞虹选择叶家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这一代子嗣血脉单薄,叶衡膝下唯有一名嫡子,其他都是庶出,偏偏嫡子叶显荣才干平平,反而是叶云旗、叶惊弦这两名庶子一武一文颇为出彩,可惜叶云旗早年从军战死沙场,等过了这一代,叶家怕也是大树中空。
叶惊弦自幼学医,少时通巫,他算不得天圣都里最好的大夫,却是唯一能治邪毒的医者。因此,当御飞虹发觉自己染上的疫毒非同寻常后,她立刻派人去找叶惊弦,才没有耽误性命。
“所幸殿下中毒不深,否则在下也是有心无力,果真吉人自有天相。”
御飞虹摇了摇头,看向小案上的一个香囊,里面原本放着张护身符,现在只剩下一点灰烬了。
若是没有这道符,恐怕她那天根本等不到叶惊弦施救。御飞虹一想到这符纸尚有用处,就知道暮残声确实还在人间,她为此高兴,可念及萧傲笙的坚持,心里又五味陈杂。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突然现身出来,正是刚才拖人下去的暗卫,他看了眼叶惊弦,得到御飞虹颔首后才跪下伏身道:“禀告殿下,钟灵已死。”
钟灵正是刚才端药来的宫婢,御飞虹脸色一沉:“不是让你们留活口?”
暗卫额头见汗:“卑职不敢违背殿下命令,只是那钟灵刚被带入地牢便猝然没了气息,我等……”
“殿下小心!”
不等暗卫把话说完,一旁的叶惊弦察觉他眼神突变,立刻踢出脚边锦凳,可惜这动作慢了半拍,刚才还恭恭敬敬的暗卫突然暴起,拔刀直取榻上的御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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