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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怎么了?”罗一慕顺手给简令夹了一筷子黄瓜。
简令是个肉食爱好者,凡是荤素混炒的,肯定只吃肉不吃菜,罗一慕只好时不时给她夹一些素菜,让她吃下去。
“没,就是现在都已经十一月了,气温越来越低,天黑得也早。”简令看了眼窗外的天空,这才六点,就已经全黑了,外面的路灯亮了起来,暗黄色的灯光,视力尚好的人都得认真看路,何况罗一慕一个夜里的瞎子,“以后你的晚课我送你去吧,天这么黑,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行。”罗一慕笑着答应。
两人安静吃饭。
过了一会儿,简令又说,“对了,下午我把轮椅和医药费的钱都给你打过去了,你看够不够,不够我下个月再给你打一笔。”
罗一慕拿筷子的手一紧,“那钱是你打过来的?”
“嗯。”简令点头。
罗一慕的眉头瞬间皱起来,神色复杂,“不是说不用么,阿令,你非得跟我分这么清楚?”
“不是跟你分清楚,那钱的确是我欠你的,现在还给你也是应该的嘛。”简令和罗一慕在一起,本来就有点自卑,不想再在金钱上欠罗一慕太多,她纯粹地喜欢罗一慕这个人,又不是为了罗一慕的钱和地位才跟她在一起的,那样自己成什么人了。
“我的就是你的,阿令,你用不着跟我见外。”罗一慕的脸色仍不太好看。
“好了我知道了,你连人都是我的,还有什么不是呢?所以钱在你的口袋还是在我的口袋,不过是从左边兜拿到右边,有什么区别?慕慕你也不用纠结啦,就当是我放在你那里的,等我缺钱的时候再管你要行不行?”简令不想为这种小事和罗一慕争吵,笑着把话题带过去,“你不是七点钟还有课么,赶快吃吧,小心迟到。”
……
十一月的天已经很凉了,尤其是晚上,没了太阳光的照射,一阵北风吹过来,有些割脸,简令两个多月没有锻炼,身体素质不如从前,有点怕冷,和罗一慕牵手走在去津岭大学的路上,被风吹得打了个寒颤。
罗一慕歪头看了看她,解开自己的风衣扣子,拽着简令的手往怀里一带,牢牢把她搂抱在臂弯里,用带着体温的风衣将她裹了起来。
简令不明所以地抬头,眼中充满疑惑。
“这样暖和。”罗一慕说。
简令嘴角立马弯起一个大大的弧度,也回手抱紧了她,两个人极别扭地贴在一起,慢吞吞地走。
罗一慕的手偏凉,胸口却很暖和,触感绵软,又很香,简令八爪鱼似的攀在她身上,鼻间萦绕的都是独属于罗一慕的香,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地说:“慕慕,你怎么天生自带这么撩人的香味?简直是为勾引我而生的,每次一闻到,我就腿肚子发软。”
罗一慕失笑,“我活了三十多年,你是唯一一个说我身上香的。”
罗一慕从小性子就极冷,也不似一般的女孩子那样喜欢各种漂亮玩意儿。
她的父母年轻时心心念念想要个娇俏可爱的女儿,谁知头胎生了个大胖儿子,就是罗一慕的哥哥,今年三十八岁,在美国的父母身边照料家族产业,后来母亲又怀孕,这回总算查出来是个闺女,把父母高兴得,罗一慕还没出生,他们就给她置办各种小衣服、小玩具,各种漂亮的小裙子流水似的往家里买。
可惜父母没想到,生出来的小女娃竟然性子比她哥哥还硬,从小就对什么裙子、漂亮鞋子嗤之以鼻,反而对泰拳和书籍很感兴趣,三岁开始识字,五岁就抱着父亲书房里的大部头法律书看得津津有味,六岁开始跟着师父学泰拳,到了七岁,能把个子比她大两个头的男孩子打得躺在地上站不起来,罗一慕父母想要个软萌可爱的小公主的愿望终于还是落了空。
罗一慕从小朋友就少,除了关绪,唯一能够倾诉秘密的就是她在自家后院的篱笆外捡到的那只可怜兮兮的萨摩耶,在简令之前,从没人说过她身上有什么香味,甚至简令说了这话以后,罗一慕甚至还去问过关绪,自己身上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
关绪笑话她:“你连香水都不喷,哪有什么味道?真是想太多了。”
所以大概简令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闻到罗一慕的香气的人。
罗一慕想起来,从前那只傻萨摩也是没事就往自己怀里扑,鼻子在自己身上到处闻,和简令现在的行为有点异曲同工的意味。
“就是很香嘛。”简令凑在罗一慕的颈间又闻了闻,“甜甜的,有点像花香,可是又比花的香味清新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幽香让简令着迷,她忽然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狐狸似的狡猾微笑,“大概是因为我们天生一对,所以你的香味只能由我独享,其他人就算想闻也闻不到。”
罗一慕低眉含笑,夜色中模糊不清地打量简令的眉眼,这人只顾着说傻话,也没怎么做引诱罗一慕的表情或者动作,可罗一慕的心仍怦然跳动,尤其简令纤细浓密的长睫毛扫在她颈子里,触电般的麻。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罗一慕动了心思,突然很想亲简令。
水润的唇,花瓣一样香甜细嫩,罗一慕心里起了吻她的,如何也压不下去,越压抑,越想吻她。
简令与她贴得严丝合缝,每一点细微的动作都能察觉,何况罗一慕的吞咽声很大,不仅动作明显,声音也钻入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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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令是个肉食爱好者,凡是荤素混炒的,肯定只吃肉不吃菜,罗一慕只好时不时给她夹一些素菜,让她吃下去。
“没,就是现在都已经十一月了,气温越来越低,天黑得也早。”简令看了眼窗外的天空,这才六点,就已经全黑了,外面的路灯亮了起来,暗黄色的灯光,视力尚好的人都得认真看路,何况罗一慕一个夜里的瞎子,“以后你的晚课我送你去吧,天这么黑,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行。”罗一慕笑着答应。
两人安静吃饭。
过了一会儿,简令又说,“对了,下午我把轮椅和医药费的钱都给你打过去了,你看够不够,不够我下个月再给你打一笔。”
罗一慕拿筷子的手一紧,“那钱是你打过来的?”
“嗯。”简令点头。
罗一慕的眉头瞬间皱起来,神色复杂,“不是说不用么,阿令,你非得跟我分这么清楚?”
“不是跟你分清楚,那钱的确是我欠你的,现在还给你也是应该的嘛。”简令和罗一慕在一起,本来就有点自卑,不想再在金钱上欠罗一慕太多,她纯粹地喜欢罗一慕这个人,又不是为了罗一慕的钱和地位才跟她在一起的,那样自己成什么人了。
“我的就是你的,阿令,你用不着跟我见外。”罗一慕的脸色仍不太好看。
“好了我知道了,你连人都是我的,还有什么不是呢?所以钱在你的口袋还是在我的口袋,不过是从左边兜拿到右边,有什么区别?慕慕你也不用纠结啦,就当是我放在你那里的,等我缺钱的时候再管你要行不行?”简令不想为这种小事和罗一慕争吵,笑着把话题带过去,“你不是七点钟还有课么,赶快吃吧,小心迟到。”
……
十一月的天已经很凉了,尤其是晚上,没了太阳光的照射,一阵北风吹过来,有些割脸,简令两个多月没有锻炼,身体素质不如从前,有点怕冷,和罗一慕牵手走在去津岭大学的路上,被风吹得打了个寒颤。
罗一慕歪头看了看她,解开自己的风衣扣子,拽着简令的手往怀里一带,牢牢把她搂抱在臂弯里,用带着体温的风衣将她裹了起来。
简令不明所以地抬头,眼中充满疑惑。
“这样暖和。”罗一慕说。
简令嘴角立马弯起一个大大的弧度,也回手抱紧了她,两个人极别扭地贴在一起,慢吞吞地走。
罗一慕的手偏凉,胸口却很暖和,触感绵软,又很香,简令八爪鱼似的攀在她身上,鼻间萦绕的都是独属于罗一慕的香,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地说:“慕慕,你怎么天生自带这么撩人的香味?简直是为勾引我而生的,每次一闻到,我就腿肚子发软。”
罗一慕失笑,“我活了三十多年,你是唯一一个说我身上香的。”
罗一慕从小性子就极冷,也不似一般的女孩子那样喜欢各种漂亮玩意儿。
她的父母年轻时心心念念想要个娇俏可爱的女儿,谁知头胎生了个大胖儿子,就是罗一慕的哥哥,今年三十八岁,在美国的父母身边照料家族产业,后来母亲又怀孕,这回总算查出来是个闺女,把父母高兴得,罗一慕还没出生,他们就给她置办各种小衣服、小玩具,各种漂亮的小裙子流水似的往家里买。
可惜父母没想到,生出来的小女娃竟然性子比她哥哥还硬,从小就对什么裙子、漂亮鞋子嗤之以鼻,反而对泰拳和书籍很感兴趣,三岁开始识字,五岁就抱着父亲书房里的大部头法律书看得津津有味,六岁开始跟着师父学泰拳,到了七岁,能把个子比她大两个头的男孩子打得躺在地上站不起来,罗一慕父母想要个软萌可爱的小公主的愿望终于还是落了空。
罗一慕从小朋友就少,除了关绪,唯一能够倾诉秘密的就是她在自家后院的篱笆外捡到的那只可怜兮兮的萨摩耶,在简令之前,从没人说过她身上有什么香味,甚至简令说了这话以后,罗一慕甚至还去问过关绪,自己身上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
关绪笑话她:“你连香水都不喷,哪有什么味道?真是想太多了。”
所以大概简令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闻到罗一慕的香气的人。
罗一慕想起来,从前那只傻萨摩也是没事就往自己怀里扑,鼻子在自己身上到处闻,和简令现在的行为有点异曲同工的意味。
“就是很香嘛。”简令凑在罗一慕的颈间又闻了闻,“甜甜的,有点像花香,可是又比花的香味清新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幽香让简令着迷,她忽然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狐狸似的狡猾微笑,“大概是因为我们天生一对,所以你的香味只能由我独享,其他人就算想闻也闻不到。”
罗一慕低眉含笑,夜色中模糊不清地打量简令的眉眼,这人只顾着说傻话,也没怎么做引诱罗一慕的表情或者动作,可罗一慕的心仍怦然跳动,尤其简令纤细浓密的长睫毛扫在她颈子里,触电般的麻。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罗一慕动了心思,突然很想亲简令。
水润的唇,花瓣一样香甜细嫩,罗一慕心里起了吻她的,如何也压不下去,越压抑,越想吻她。
简令与她贴得严丝合缝,每一点细微的动作都能察觉,何况罗一慕的吞咽声很大,不仅动作明显,声音也钻入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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