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僵尸的乐趣
直到秦明来收尸的那天下起了倾盆大雨,轰耳的雷声才再一次将赢勾给唤醒了,这次是真真正正醒了!
那是赢勾第一次坐灵车,秦明也算是他这次醒来后第一个见到的人,刘大鹏不算,因为那时候的赢勾还属于模糊意识状态,他当时都压根没看清那个人就啃了。
秦明的马车陷进去后,赢勾就好心帮他推,但那时候秦明以为诈尸了,吓个半死,驱赶着马车就逃命去了。
赢勾一直跟在秦明的后面,然后来到了一家客栈,他还跟着秦明进了房间,后来被外面的一个女人吸引了出去,那个女人就是王丽丽。
王丽丽有眼不识泰山,没点眼里劲,还想咬赢勾,用尽办法将赢勾弄进了她的房间,赢勾也不说话,不反抗,一直微笑的看着她。
王丽丽以为赢勾是个二傻子,也不折腾了,直接一口就咬在了赢勾的脖子上,但牙齿砰的一声,就断了。
幸亏僵尸的双牙复原能力强,很快又长了出来,王丽丽惊恐的望着赢勾,有点不知所措。
赢勾笑了笑,问她还有事吗?没有事他就先走了!
王丽丽不信邪,虽然心里充满了不解和恐惧,但又换着赢勾的其他地方咬了几口,这次直接把一口牙都给咬碎了。
赢勾觉得有些好笑,就掐着她的小脸笑说,等牙长齐再来咬他吧!说完就走出了房间。
赢勾再次来到秦明房间的时候,发现他已经不在,等赢勾下去的时候,发现王丽丽已经把秦明骗到手了。
后来王丽丽在房间里想对秦明动手的时候,赢勾突然出手救了他,可秦明不听劝告,又跑了出去,等赢勾找到秦明的时候,他已经被咬了。
说不上幸运还是倒霉,秦明变成了僵尸,赢勾怕他走歪路,所以一直跟着他,就在刚才他想犯错的时候,赢勾急忙阻止了他。
如果人变成僵尸,吸了一次活人血,那就再难有回头路了,从此以后都要吸活人血,其他的血都喝不下去。
听完了赢勾的话,秦明明白了一大半,自己也真是倒霉,拉了一只僵尸就算了,还被僵尸咬,真是倒了血霉,现在变成了僵尸,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迷茫,难过,恐惧一齐涌上心头。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秦明抱着头蹲在了地上,迷茫的问道。
赢勾说事已至此,变成僵尸也无妨,只要秦明谨记不要喝生人血,那也可以回去正常生活,以后不要直接暴露在阳光底下就行,出去撑把伞,基本也可以过上和常人一样的生活。
秦明一听,又燃起了新的希望,他一连问了赢勾几个真的吗?
赢勾点了点头,说没必要骗他,只要他好好做一只僵尸,倒也不会被人发现。
秦明顿时兴奋了起来,只不过他有些奇怪,为什么赢勾一直帮着他?
赢勾哈哈大笑了起来,说他也不知道,可能秦明是他这次醒来后第一次见的人,感觉有些亲切,就出手相助了,反正他大把时间,无聊也是无聊。
秦明对赢勾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刚才咬了他的那些僵尸呢?
赢勾说他刚才一时不爽,为了帮秦明报仇,就将他们全都杀了。
秦明打了个激灵,心说虽然赢勾是为了帮自己报仇,可他这种想杀谁就杀谁的实力,让秦明感到畏惧,就跟皇帝一样,伴君如伴虎,所以秦明觉得还是离他远一点好。
不过秦明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僵尸可以跟人一样,完全都不像传说中的僵尸。
赢勾回答说,其实这三个根本就不是完全的僵尸,他们是半人半僵,可能是高级僵尸和人类生下来的,他们连眼睛的颜色都没有开发出来,如果是真正的僵尸,不管高级或者低级,眼睛的颜色直接就呈现出来,可见他们不是真正的僵尸。
这种僵尸还有一点和真正的僵尸不同,那就是他们身上虽然没有魂,却有灵,死后都会变成无鬼,秦明是被他们咬的,所以也跟他们一样,现在是半人半僵,尸气并没有那么重,跟人差不多,死后也会变成无鬼。
至于无鬼是什么,赢勾又和秦明详细的解释了一遍,但秦明倒没有把这个放在心上,他只要能和以前一样正常生活就行。
秦明了解一切后,慌忙告别了赢勾,尽管赢勾的脸上流露出了不舍和孤独的表情,秦明完全没有在意,跑得比兔子还快,尽管这个自称为僵尸王的男人帮了自己很多忙,但秦明却对他产生很大的恐惧,只想逃离。
秦明离开赢勾后,他跑出了这里,然后途中买了许多鸡血做食物和一把伞,加上他现在僵尸的体质,就算没有马车他也很快就回到了家。
往后的日子,一开始秦明过得很忐忑不安,他不敢出门,不敢见太阳,还只吃动物的血,家人都有点不解和感到奇怪,后来可能是渐渐习惯了,也没人再管他了,加上他拉灵车的,也时常是晚上才出门,所以对他倒没有什么影响,久而久之,他自己也习惯了。
后来秦明还越来越喜欢当僵尸了,从某个角度来说,僵尸其实和神仙差不多,不老不死不灭,而且有很多比常人强几百倍的能力。
比如秦明去赌档玩,他几乎从来都没有输过,他的耳朵极其灵,能很清楚的听到点数,不过现在钱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了,在永恒生命里,钱算什么,并且不能太高调,容易惹麻烦,所以他也就小玩几手。
还有女人,尽管自己已经有未婚妻了,但还是喜欢出去摘花,自从秦明做了僵尸后,那方面的能力明显强了几千倍,他可以随意控制时间,甚至不管来多少次,他的身体都完全没有影响,这让他增长了不乐趣。
最让他感到骄傲的是强悍的身体实力,现在他的僵尸之身,任何人类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曾经遇到过五十名悍匪抢劫他,但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所有人都杀了,那些人的脸上到死都还残留着恐惧的表情。
秦明还徒手杀过老虎,打败过武状元,一个人单枪匹马的端过山贼窝,很快,他就声名远播了,慕名而来要嫁给他的姑娘数不胜数。
那是赢勾第一次坐灵车,秦明也算是他这次醒来后第一个见到的人,刘大鹏不算,因为那时候的赢勾还属于模糊意识状态,他当时都压根没看清那个人就啃了。
秦明的马车陷进去后,赢勾就好心帮他推,但那时候秦明以为诈尸了,吓个半死,驱赶着马车就逃命去了。
赢勾一直跟在秦明的后面,然后来到了一家客栈,他还跟着秦明进了房间,后来被外面的一个女人吸引了出去,那个女人就是王丽丽。
王丽丽有眼不识泰山,没点眼里劲,还想咬赢勾,用尽办法将赢勾弄进了她的房间,赢勾也不说话,不反抗,一直微笑的看着她。
王丽丽以为赢勾是个二傻子,也不折腾了,直接一口就咬在了赢勾的脖子上,但牙齿砰的一声,就断了。
幸亏僵尸的双牙复原能力强,很快又长了出来,王丽丽惊恐的望着赢勾,有点不知所措。
赢勾笑了笑,问她还有事吗?没有事他就先走了!
王丽丽不信邪,虽然心里充满了不解和恐惧,但又换着赢勾的其他地方咬了几口,这次直接把一口牙都给咬碎了。
赢勾觉得有些好笑,就掐着她的小脸笑说,等牙长齐再来咬他吧!说完就走出了房间。
赢勾再次来到秦明房间的时候,发现他已经不在,等赢勾下去的时候,发现王丽丽已经把秦明骗到手了。
后来王丽丽在房间里想对秦明动手的时候,赢勾突然出手救了他,可秦明不听劝告,又跑了出去,等赢勾找到秦明的时候,他已经被咬了。
说不上幸运还是倒霉,秦明变成了僵尸,赢勾怕他走歪路,所以一直跟着他,就在刚才他想犯错的时候,赢勾急忙阻止了他。
如果人变成僵尸,吸了一次活人血,那就再难有回头路了,从此以后都要吸活人血,其他的血都喝不下去。
听完了赢勾的话,秦明明白了一大半,自己也真是倒霉,拉了一只僵尸就算了,还被僵尸咬,真是倒了血霉,现在变成了僵尸,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迷茫,难过,恐惧一齐涌上心头。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秦明抱着头蹲在了地上,迷茫的问道。
赢勾说事已至此,变成僵尸也无妨,只要秦明谨记不要喝生人血,那也可以回去正常生活,以后不要直接暴露在阳光底下就行,出去撑把伞,基本也可以过上和常人一样的生活。
秦明一听,又燃起了新的希望,他一连问了赢勾几个真的吗?
赢勾点了点头,说没必要骗他,只要他好好做一只僵尸,倒也不会被人发现。
秦明顿时兴奋了起来,只不过他有些奇怪,为什么赢勾一直帮着他?
赢勾哈哈大笑了起来,说他也不知道,可能秦明是他这次醒来后第一次见的人,感觉有些亲切,就出手相助了,反正他大把时间,无聊也是无聊。
秦明对赢勾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刚才咬了他的那些僵尸呢?
赢勾说他刚才一时不爽,为了帮秦明报仇,就将他们全都杀了。
秦明打了个激灵,心说虽然赢勾是为了帮自己报仇,可他这种想杀谁就杀谁的实力,让秦明感到畏惧,就跟皇帝一样,伴君如伴虎,所以秦明觉得还是离他远一点好。
不过秦明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僵尸可以跟人一样,完全都不像传说中的僵尸。
赢勾回答说,其实这三个根本就不是完全的僵尸,他们是半人半僵,可能是高级僵尸和人类生下来的,他们连眼睛的颜色都没有开发出来,如果是真正的僵尸,不管高级或者低级,眼睛的颜色直接就呈现出来,可见他们不是真正的僵尸。
这种僵尸还有一点和真正的僵尸不同,那就是他们身上虽然没有魂,却有灵,死后都会变成无鬼,秦明是被他们咬的,所以也跟他们一样,现在是半人半僵,尸气并没有那么重,跟人差不多,死后也会变成无鬼。
至于无鬼是什么,赢勾又和秦明详细的解释了一遍,但秦明倒没有把这个放在心上,他只要能和以前一样正常生活就行。
秦明了解一切后,慌忙告别了赢勾,尽管赢勾的脸上流露出了不舍和孤独的表情,秦明完全没有在意,跑得比兔子还快,尽管这个自称为僵尸王的男人帮了自己很多忙,但秦明却对他产生很大的恐惧,只想逃离。
秦明离开赢勾后,他跑出了这里,然后途中买了许多鸡血做食物和一把伞,加上他现在僵尸的体质,就算没有马车他也很快就回到了家。
往后的日子,一开始秦明过得很忐忑不安,他不敢出门,不敢见太阳,还只吃动物的血,家人都有点不解和感到奇怪,后来可能是渐渐习惯了,也没人再管他了,加上他拉灵车的,也时常是晚上才出门,所以对他倒没有什么影响,久而久之,他自己也习惯了。
后来秦明还越来越喜欢当僵尸了,从某个角度来说,僵尸其实和神仙差不多,不老不死不灭,而且有很多比常人强几百倍的能力。
比如秦明去赌档玩,他几乎从来都没有输过,他的耳朵极其灵,能很清楚的听到点数,不过现在钱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了,在永恒生命里,钱算什么,并且不能太高调,容易惹麻烦,所以他也就小玩几手。
还有女人,尽管自己已经有未婚妻了,但还是喜欢出去摘花,自从秦明做了僵尸后,那方面的能力明显强了几千倍,他可以随意控制时间,甚至不管来多少次,他的身体都完全没有影响,这让他增长了不乐趣。
最让他感到骄傲的是强悍的身体实力,现在他的僵尸之身,任何人类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曾经遇到过五十名悍匪抢劫他,但他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所有人都杀了,那些人的脸上到死都还残留着恐惧的表情。
秦明还徒手杀过老虎,打败过武状元,一个人单枪匹马的端过山贼窝,很快,他就声名远播了,慕名而来要嫁给他的姑娘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