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黄鼠狼
回到店铺后,我看见一个极其瘦小的女人坐在了沙发上,她就是为了减肥把肉卖给了黄鼠狼的陈美嘉。
由于那只黄鼠狼躲进了一间没人住的老宅中,还布下邪门诡异的凶阵,一时之间无法闯进去的我只好和天一达成协议,等借尸还魂结束后,就来帮我解决黄鼠狼。
为了陈美嘉能够安全的度过这七天,我叫她回去吃黄鼠狼肉,那样就可以延迟她变瘦的速度,可现在已经过去不止七天了,陈美嘉更是瘦得剩下了骨头,连半点肉都看不见,她脸上的骨头全部都凸了起来,看着有些吓人,估计僵尸见到她都没胃口。
陈美嘉见到我后,就跟见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她拽着我的衣角喊道:“老板,老板,救救我,现在吃黄鼠狼肉都没用了,我的体重不断在减少,我很害怕自己哪一天就会死掉。”
我把她扶到了沙发上,然后安慰了几句,其实这事怨我,陈美嘉早已经给了定金,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事没办好是我的错。
我叫胖子去黑市给我置办了一些法器黄符,然后准备和陈美嘉一起再去那老宅子看看,黄鼠狼就在里面躲着,如果再不肯出来,我就一把火将它烧了,管它是谁的宅子,也好过让黄鼠狼躲在里面害人。
两个小时后,胖子就给我买回来了一大叠黄符,还有铃铛,八卦镜,红绳,黑狗血,牛眼泪,加起来一万块,胖子说算我八折,我说你自己往里扣吧,胖子喊了一句得勒,就啪啪的按着计算机。
这小子,还真的明算账。
临走的时候,诗言劝我不到逼不得已,千万别烧宅子,里面还不知道啥情况,野仙比恶鬼还要邪门,生的时候可以缠着你,死了也依然能让你不得安宁。
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打了个电话给天一,没想到这小子关机了。
算了,本来和他约定好的,但已经等不及了,陈美嘉现在这身体,估计风一吹就能倒,我真怕她什么时候就两腿一蹬,见阎王爷去了。
我和陈美嘉来到破旧的老宅子后,两人小心翼翼的翻过了生锈的大铁门,一进到院子就感觉凉嗖嗖的,比外面温度要低。
院子里的草比之前高了不少,也更茂密了,陈美嘉走了几步后就发出了一声尖叫,我说咋了?
她捂着嘴巴指了指杂草里面,我睁大眼睛往里一看,然后拨开草丛,马上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我发现里边有几个骷髅头,还有几具无头的腐尸,它们好像被什么动物啃食过一样,肉烂得一块一块的,还有许多坑坑洼洼。
我急忙和陈美嘉跑出了草丛,然后嘴里骂了一句:“这玩意还在害人,早知道那晚就应该宰了它,要不是天一拦住我,估计我都把它抓回去熬汤了。”
来到老宅子的门前后,我们看见大门紧闭着,之前被天一在墙上掏出来的两颗人头已经不见了,但墙上的两个大洞还在。
陈美嘉躲在了我的背后,弱弱的问道:“咱们……进……进去吗?”
我壮了壮胆子,然后说道:“既然来都来了,怕什么,不过不能直接进去。”
我掏出了一张黄符,然后在上面画了个咒,接着把黄符扔了进去。
十秒过后,黄符居然被撕成了几片,然后被扔了出来。
我擦,难道这里面的“东西”真成精了?刚想踢门而入,忽然就闻到了一股烧鸡的香味。
我回头一看,发现天一手上拿着一只烧鸡走了过来。
我刚想说话,突然他对我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示意我别动声。
天一把烧鸡放在了门边,然后耐心的等着,我瞬间明白了天一的意思,黄鼠狼爱吃鸡,这只鸡是用来引诱它出来的,天一这招可真阴险。
话说这烧鸡真是香,闻得我直流口水,这黄鼠狼估计扛不了多久。
过了大概五分钟后,突然就有一只黄色毛茸茸的爪子在门缝中伸了出来,直奔烧鸡而去。
天一冷笑一下,然后在背后的黑盒侧端掏出了一根半米长的银针。
银针上面布满了黑色的符咒,天一用来狠狠的插进了黄鼠狼的手背中,贯穿手背后,银针的另一条插进了地下,将黄鼠狼的手紧紧钉住了。
“哇哇哇。”门后面发出恐怖的声音,但听着不像黄鼠狼,像一个婴儿,天一眉头一皱,说是只小的,怪不得忍不住馋。
“接下来怎么办?要进去吗?”管它大的小的,现在黄鼠狼被钉住了,是闯进去的最好时机。
“等等,不急,小的被钉住了,老的估计也忍不了多久,最急的应该是它,现在你先上去把屋顶的“东西”给我拿下来。”天一说东西的时候,故意加重了下语气,好像有特别的意思。
我带着疑问和好奇爬上了屋顶,发现屋顶的四个角上分别放有人的鼻子,眼睛,眉毛,耳朵四官,但唯独没有嘴巴,我不知道为什么屋顶上要放着人五官中的四官,更加不明白为什么少了嘴巴。
在相学中,透过“五官”的分析,能对一个人做一些相学的基本分析,并进而判断一个人的运势吉凶。
通常“耳朵”关系到一个人的长寿与否;“眉毛”关系到健康、地位;“眼睛”关系一个人的意志力、心地良善;“鼻子”关系到一个人的财富与健康;“嘴巴”关系一个人的幸福、食禄与贵人运。
难道五官也能加入到风水当中?五官放到屋顶,是为了改变这宅子的风水运势吗?还是一切都是黄鼠狼搞得鬼?
我怎么想都想不明白,只好把屋顶上这些人的四官都收了下去,交给天一。
此时的黄鼠狼还在里面痛苦的哀嚎着,它想挣扎,却无济于事,它动静越大,钉在地上的手就越痛。
“这四官放在屋顶上,到底有什么作用?为什么又偏偏少了五官中的一个嘴巴?”我向天一不解的问道。
天一指了指我面前的老宅子说道:“嘴巴,有!就是这栋老宅子。”
由于那只黄鼠狼躲进了一间没人住的老宅中,还布下邪门诡异的凶阵,一时之间无法闯进去的我只好和天一达成协议,等借尸还魂结束后,就来帮我解决黄鼠狼。
为了陈美嘉能够安全的度过这七天,我叫她回去吃黄鼠狼肉,那样就可以延迟她变瘦的速度,可现在已经过去不止七天了,陈美嘉更是瘦得剩下了骨头,连半点肉都看不见,她脸上的骨头全部都凸了起来,看着有些吓人,估计僵尸见到她都没胃口。
陈美嘉见到我后,就跟见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她拽着我的衣角喊道:“老板,老板,救救我,现在吃黄鼠狼肉都没用了,我的体重不断在减少,我很害怕自己哪一天就会死掉。”
我把她扶到了沙发上,然后安慰了几句,其实这事怨我,陈美嘉早已经给了定金,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事没办好是我的错。
我叫胖子去黑市给我置办了一些法器黄符,然后准备和陈美嘉一起再去那老宅子看看,黄鼠狼就在里面躲着,如果再不肯出来,我就一把火将它烧了,管它是谁的宅子,也好过让黄鼠狼躲在里面害人。
两个小时后,胖子就给我买回来了一大叠黄符,还有铃铛,八卦镜,红绳,黑狗血,牛眼泪,加起来一万块,胖子说算我八折,我说你自己往里扣吧,胖子喊了一句得勒,就啪啪的按着计算机。
这小子,还真的明算账。
临走的时候,诗言劝我不到逼不得已,千万别烧宅子,里面还不知道啥情况,野仙比恶鬼还要邪门,生的时候可以缠着你,死了也依然能让你不得安宁。
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打了个电话给天一,没想到这小子关机了。
算了,本来和他约定好的,但已经等不及了,陈美嘉现在这身体,估计风一吹就能倒,我真怕她什么时候就两腿一蹬,见阎王爷去了。
我和陈美嘉来到破旧的老宅子后,两人小心翼翼的翻过了生锈的大铁门,一进到院子就感觉凉嗖嗖的,比外面温度要低。
院子里的草比之前高了不少,也更茂密了,陈美嘉走了几步后就发出了一声尖叫,我说咋了?
她捂着嘴巴指了指杂草里面,我睁大眼睛往里一看,然后拨开草丛,马上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我发现里边有几个骷髅头,还有几具无头的腐尸,它们好像被什么动物啃食过一样,肉烂得一块一块的,还有许多坑坑洼洼。
我急忙和陈美嘉跑出了草丛,然后嘴里骂了一句:“这玩意还在害人,早知道那晚就应该宰了它,要不是天一拦住我,估计我都把它抓回去熬汤了。”
来到老宅子的门前后,我们看见大门紧闭着,之前被天一在墙上掏出来的两颗人头已经不见了,但墙上的两个大洞还在。
陈美嘉躲在了我的背后,弱弱的问道:“咱们……进……进去吗?”
我壮了壮胆子,然后说道:“既然来都来了,怕什么,不过不能直接进去。”
我掏出了一张黄符,然后在上面画了个咒,接着把黄符扔了进去。
十秒过后,黄符居然被撕成了几片,然后被扔了出来。
我擦,难道这里面的“东西”真成精了?刚想踢门而入,忽然就闻到了一股烧鸡的香味。
我回头一看,发现天一手上拿着一只烧鸡走了过来。
我刚想说话,突然他对我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示意我别动声。
天一把烧鸡放在了门边,然后耐心的等着,我瞬间明白了天一的意思,黄鼠狼爱吃鸡,这只鸡是用来引诱它出来的,天一这招可真阴险。
话说这烧鸡真是香,闻得我直流口水,这黄鼠狼估计扛不了多久。
过了大概五分钟后,突然就有一只黄色毛茸茸的爪子在门缝中伸了出来,直奔烧鸡而去。
天一冷笑一下,然后在背后的黑盒侧端掏出了一根半米长的银针。
银针上面布满了黑色的符咒,天一用来狠狠的插进了黄鼠狼的手背中,贯穿手背后,银针的另一条插进了地下,将黄鼠狼的手紧紧钉住了。
“哇哇哇。”门后面发出恐怖的声音,但听着不像黄鼠狼,像一个婴儿,天一眉头一皱,说是只小的,怪不得忍不住馋。
“接下来怎么办?要进去吗?”管它大的小的,现在黄鼠狼被钉住了,是闯进去的最好时机。
“等等,不急,小的被钉住了,老的估计也忍不了多久,最急的应该是它,现在你先上去把屋顶的“东西”给我拿下来。”天一说东西的时候,故意加重了下语气,好像有特别的意思。
我带着疑问和好奇爬上了屋顶,发现屋顶的四个角上分别放有人的鼻子,眼睛,眉毛,耳朵四官,但唯独没有嘴巴,我不知道为什么屋顶上要放着人五官中的四官,更加不明白为什么少了嘴巴。
在相学中,透过“五官”的分析,能对一个人做一些相学的基本分析,并进而判断一个人的运势吉凶。
通常“耳朵”关系到一个人的长寿与否;“眉毛”关系到健康、地位;“眼睛”关系一个人的意志力、心地良善;“鼻子”关系到一个人的财富与健康;“嘴巴”关系一个人的幸福、食禄与贵人运。
难道五官也能加入到风水当中?五官放到屋顶,是为了改变这宅子的风水运势吗?还是一切都是黄鼠狼搞得鬼?
我怎么想都想不明白,只好把屋顶上这些人的四官都收了下去,交给天一。
此时的黄鼠狼还在里面痛苦的哀嚎着,它想挣扎,却无济于事,它动静越大,钉在地上的手就越痛。
“这四官放在屋顶上,到底有什么作用?为什么又偏偏少了五官中的一个嘴巴?”我向天一不解的问道。
天一指了指我面前的老宅子说道:“嘴巴,有!就是这栋老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