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冬月青(
认识李狄的王勒、沈庄、苏瞻三人纷纷起身给李狄行礼,一种书生也颇为惊讶,没想到在这人迹罕至之地,竟然还能遇上传说中黄沙百战穿金甲的五皇子,也跟着给李狄见礼。
李狄径直坐到了沈初身边,对众人道,不想这么巧遇到,在这西山梅林烤肉饮酒吟诗,真是人生一大美事。相请不如偶遇,孤正好猎到了一只鹿,在这用新鲜的鹿肉来炙烤,岂不更加美哉!
苏瞻和邓煦作为两个资深吃货,自然是相当热情地捧场。
崽崽本来沈初和沈末中间,被李狄插进来后,变成了沈初和李狄的中间。他还记得这个把滚滚送给他的好看的叔叔,对李狄的印象很好,小胖手也拉住李狄的衣袖道,叔叔,崽崽也要吃烤鹿肉。
李狄本来对小孩无感,但不知为何每次见到崽崽总是觉得他异常可爱。他想肯定是爱屋及乌的原因。
他一把将他抱在怀里哄道,嗯,等会让崽崽吃个够。
崽崽在心里又给这个叔叔加了码,小屁股忍不住在李狄怀里高兴地扭来扭去。
沈初简直没眼看自家儿砸了,觉得这吃货模样倒是和苏瞻、邓煦很像,对李狄委婉道,崽崽、崽崽有些皮,不若让我来抱吧。
李狄:无妨。
沈初无奈,又对崽崽叮嘱道,小、小孩子只能吃两片鹿肉,吃多了会流鼻血哦。
沈初喝多了,脸色酡红、还有些大舌头,自己已经注意不到了。
李狄瞧着他眼里带着笑意,心道这人怎么这么可爱,还这么有趣
在座之人大多都是耳清目明,看李狄的态度就发现了他对沈初的不寻常,不同的人心中顿时生出百种想法,只是面上都未露出来。
倒是沈末打量着李狄,觉得这什么五皇子一看就对他哥不怀好意,心里不由生出抵触和排斥,大概就是主角和反派天生的气场不合。
很快片好的鹿肉一盘盘端上来,李狄还带了上好的酒水。
这时的酒水度数并不高,即使方才经过几轮,除了沈初这也酒量不好的有些醉意外,其他人都才初入佳境而已。
李狄侍从青竹为众人倒酒,众人欣喜道,这可是明月楼的清风露?
青竹替李狄答道,确是。
众人一阵欣喜,听说这清风露极为难得,入口醇香凛冽,酒力不胜者很容易就醉倒,飘飘然忘乎所以,不过只要大睡一觉又无碍了。
明月楼一经推出,那可是有价无市,多少贵族豪富,拿着银子都没地买,所以又叫作千金不换。
沈初一头黑线,心道果然酒这东西就是高奢品。原文设定里的酒都是低度酒,他将商城里兑换出来的高度酒酿造法交给了明月楼,那可不风靡一时。
青竹又与众人将片得薄瘦正好的鹿肉一片片放在烤盘里,热火烹油滋啦声响起,鹿肉卷起诱人的弧度,色泽渐渐由红变熟,猛烈的肉香味飘散在林间。
沈初贡献出自己的各色调料,细盐、辣椒粉、孜然粉还有各式烤肉酱,一层层的撒上去,再蘸点肉酱,一口咬进去,简直要香掉舌头。
大家等着李狄先尝过几片后,便刷刷不客气起来,烤出来的一盘肉眨眼就没了。青竹一个人速度实在是慢,大家等得心急火燎,像邓煦和苏瞻这种吃货,直接就自己上手烤了。
只不过吃货的手艺也是大相径庭,苏瞻考出来的基本色香味无差,邓煦烤出来的就是暴殄天物了,除了冯京,大家都嫌弃地不愿意尝一口。
崽崽在一边也心急的不行,扒拉着沈初的胳膊要吃鹿肉。李狄让青竹单独给他烤了两片,只撒上了细盐,亲自围到崽崽嘴里。
即使人小嘴巴小,崽崽也能嗷呜一口吃一片,吃得脸颊微微嘟起,小嘴都泛着油光,高兴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吃着吃着崽崽就自动又爬到了李狄怀里,抱着他的胳膊扭着小屁股还要吃。
沈初在一边严肃道,说好了只准吃两片哦。
崽崽沮丧地垂下了小脑袋,特别地不开心,那么多烤鹿肉,一盘接着一盘,香味如此之浓郁,竟然只让他吃两片!
李狄被小家伙的模样逗得哭笑不得,把他抱着调转了个方向,在沈初看不见的角度,又偷偷给他喂了两片,还用食指偷偷比住嘴,悄声道,秘密哦
崽崽高兴地大力点点头,李狄在他心目中地位直线上升,印象分快要爆表了有木有。
沈初:你们俩当我傻的吗?
※※※※※※※※※※※※※※※※※※※※
继续声明:里面行酒的诗都是作者凭有限的笔力自己瞎写的,大家图个乐子看看就过吧
李狄心路:沈初好可爱,沈初的崽也好可爱,对,就是爱屋及乌
沈初:你确定?
后来
李狄:我的崽当然天下第一可爱!
崽崽:害羞扭屁股.jpg
崽崽日记:哼,以为两片鹿肉就能收买崽崽吗?!不行哦,至少得要四片!
第23章 太学17
这时有书生提议道,如此美酒,如此美味,再得添点节目才得趣。方才我们行了一番酒令,这作诗作的最好的和最撇的,不若给我们来点余兴节目?
说到作诗最撇表演节目,邓煦顿时跟触了雷似地蹦起来道,为啥作得最好的和最差的都要来,这是什么道理?!
这诗作得撇,当然是算作惩罚了;这诗作得最好的仁兄嘛,定然高才,表演什么节目都是好看的,自然也是为我们大家谋福利。
这么一解释,众人都觉得颇有道理,便在那点评谁的诗最好,谁的诗最撇。
邓煦率先跳出来道,这诗最撇的,当然要数沈末沈贤弟了,压根没作诗嘛。
大家纷纷点头应是。
苏瞻站出来帮着说话道,可沈贤弟这酒敬得干脆又豪气啊,相比起来,该罚的是你才对。
邓煦一脸不服,沈末自然也不想表演什么余兴节目。
李狄拍板道,既然如此,不若邓公子和沈三公子一道表演节目罢了。
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再加上有五皇子发话,一致赞同。
轮到评最好的诗倒争议颇多,有的觉得范雍的心怀苍生应属最好,有的觉得冯京的最苍劲悲壮,也有的觉得沈初的最负豪情。
沈初一脸懵逼,心道我谢谢您嘞,还是放过我吧,真让他去表演,他也没啥才艺拿得出手啊。
几方意见争持不下,范雍道,我们这番行酒令,还是应该切题为佳。我与冯公子都以冬切题,并未提及西山梅林之景,倒是沈贤弟千里江山雪里红,颇为应景,有不失大气磅礴之势,应当评为最佳才是。
这番评价并未非要评出个高低,只是从切题角度不同分了个高下,大家一时都觉得颇为信服。
除了沈初,觉得这挚友的好意,还真是让他很为难啊。
而且在座人也都能看出,沈初这诗,还颇有和王勒针锋相对的意思,王勒拿他相貌和出身说事,他便暗讽王勒之流是白目,胆子颇大,但也颇为率性。
不过范雍回避了这个问题,再加上除了王勒沈庄之外,本来对沈初的才学就很佩服,所以将他的诗评为最佳也没意见。
至于王勒和沈庄虽心有不满,但也没法站出来说啥,五皇子都说沈初的诗好了,他们还不服,虽然他们瞧不来沈初,和五皇子交际也不多,但是一个皇子,尤其一个军功赫赫的皇子,他们还是不敢明面得罪的。
方才李狄将沈末称呼为沈三公子,便是认了沈初两兄弟在宁远侯府的身份,不仅是沈庄在这不敢说啥,就算是宁远侯沈容站这了,也只有听着的份。
李狄道,沈公子的诗的确上佳,不过孤常年在边关征战沙场,冯公子所作的诗同样让孤颇为动容。不若将沈公子与冯公子一道评为上佳,也都要出一个节目好了。
围观群众乐于吃瓜,纷纷拍手叫好。
如果换了习惯了这种场合的其他人,这都不算啥。但是
这四个被打包的当事人,还真觉得自己是被赶鸭子上架。
众人起哄道,沈公子才学不凡,想必琴艺也特别高超吧?不若给我们弹奏一曲可好?
沈初老实道,在下不会弹琴。不过要是想听小曲,他倒是会不少现代的流行曲,实在逼得太急了给大家来首阳光彩虹小白马也不是不可以的。
众人都以为他是谦虚,他越是谦虚,他们就越是不想善罢甘休,就连沈末都到,哥,你来弹琴,我来舞剑,也算是满足大家要求了。沈末虽然没看过他哥弹琴,但在他认知里,琴是君子六艺之一,他哥怎么也是会的。
大家纷纷道,这个提议好!
沈初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道,那在下就献丑了,觉得难听可不要怪我。
众人洗耳恭听,一副期待的样子。
沈初起身坐到琴前,一拂衣袖、起好架势,众人已经做好准备欣赏美妙的琴声了。
沈末也已拔出剑、起好势,只待琴音响起,便和琴而舞。
滋、滋啦
刺耳的琴音灌入耳膜,众人纷纷捂起了耳朵、皱起眉,待势而发的沈末差点趔趄一下摔倒。
噗李狄忍不住笑出了声。
沈初跟小孩子一样,刚碰到琴还是蛮新奇的,虽然不成曲调,但是能发出声音。等到回过神来发现大家嫌弃的表情,无奈道,都已经说过我不会弹琴了,你们偏不信。
刚准备起身,却被一只手温柔有力地按住了。
沈初抬头,看到李狄起身坐到了他身边,接过他刚刚不成曲调的琴音,双手划过琴弦,铿锵有力的琴音传出来,如金戈铁马、枕戈待旦,瞬间引人入胜。
沈末惊诧了一瞬,却被这琴声激起了剑意,顿时飞出亭外,在山谷的树林间凭剑起舞。
忽而如狂暴的北风过境,阴风怒号;忽而如千军万马奔腾而过,奋勇厮杀;时而激烈、时而高昂,突然一声雄鹰的嘶鸣从万里高空划过,万籁俱寂,仿佛只剩下死亡的寂静;瞬间直转而下,如急促的暴雨,冲刷在漫漫无垠的黄沙之上,尸骨遍地,血色未干。
而沈末的剑气也随着琴声震得红梅白雪簌簌,瞬间如置身雪海花雨之中。
众人一时都看呆了。
因为李狄的母亲是北胡人,他的眉眼要比一般人深邃许多,再加上那高挺的鼻梁、削薄的唇,弹琴时仿佛带着凛冽杀意的神情,一切让他显得越发的迷人。
沈初一直盯着李狄的侧脸,脸上泛起了桃色,眼神里带着明显的痴迷。他觉得自己可能是深度颜控患者,看着这么帅的大反派都快忘记呼吸了!更要命的是,李狄还侧过头一直盯着他,那勾人的视线夺魂摄魄,整个心神都仿佛被他牵引,浑然不似自己。
沈初心道这大反派弹琴的样子怎么这么帅!
一曲即毕,大家纷纷惊叹道,妙绝!妙绝!
如此铿锵的琴音!
如此高超的剑术!
吾等得见,三生有幸啊!
沈初:反派才是真绝色!
毛团在脑海里道,还有男主角也很帅好伐?
沈初:嗯,有道理,突然感觉男主和反派好配
007械质声音:触雷警告!触雷警告!扣除宿主生命值10!
沈初:我错了我错了好伐!真是要了老命了,随口一说也不行啊真是过时的被淘汰系统,一言不合就变成无情的机器,一点也不友好。
李狄盯着沈初道,不知沈公子觉得孤琴音如何?
沈初从和毛团的争执中蓦然回神,红着脸嗫喏道,自、自是好极。
李狄:只要沈公子愿意倾听,孤愿一直为沈公子抚琴。
沈初觉得自己的胸口一直砰砰砰跳,心脏仿佛都要从胸口跳出来了。
这时,崽崽在中间用自己的小胖手卖力地鼓掌道,哇,叔叔好厉害!啪啪啪
沈初满脑袋的粉色泡泡瞬间被崽崽的小巴掌给拍破了。
众人良久还沉浸在李狄琴声和沈末剑术的余韵之中,冯京笑道,珠玉在前,我和阿煦也不必想那么多花样了,干脆给众人来个小曲得了。
邓煦眼睛一亮,怎么说也是纨绔子弟,虽然不会作诗,但是小曲还真是随口就来。
冯京给他用琴声伴奏,他张口唱起了汴京城里最出名的小曲。这小曲原是歌女在酒楼茶肆卖唱的那一类,讲的是市井百姓最爱听的书生小姐情情爱爱的故事,什么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注)。
邓煦嗓音柔和,小曲唱得蛮有韵味,尤其和他贵公子的身份形成反差,还颇带一股子喜剧效果。
在气势磅礴的琴音剑舞之后,听点风花雪月的小曲,也算是享受。
不知不觉,天色渐晚,众人一道打道回府。
李狄瞧见范庸和沈初兄弟都准备上苏瞻马车,道,沈公子不若上孤的马车吧,也宽敞些
□□的马车豪华宽敞,车身是上好的紫檀木,车窗糊的是大名府上供的觳纱,四角蹲着螭吻,顶上缀着一颗明珠,两条遒蟒缠绕其上,马车帘上缀着珍珠和流苏。
苏府的马车已经很宽敞豪华了,但是比起来肯定不够看了。
沈初愣住了,觉得自己去坐五皇子的马车是不是有点不好,一行的沈末、范庸和苏瞻心中也各有猜测,一时也不方便开口,劝沈初去吧,觉得这五皇子看着不怀好意,劝他不去吧,这不是明摆着得罪五皇子吗
这时崽崽蹦跶着拉着沈初的手道,爹爹、爹爹!崽崽要坐那辆漂亮的马车!
李狄还是看着他笑而不语,大有他不答应便不会善罢甘休的意思。
毛团:和目标人物乘坐同一辆马车,有机会获得更多的生命值和魅力值!宿主你还犹豫什么?!
沈初想想也是,坐一辆马车又不会少块肉,赚生命值才是顶天的大事,便抱着崽崽上了李狄的马车。
只是那背影看着,像是破釜沉舟带着莫大的勇气般
※※※※※※※※※※※※※※※※※※※※
注: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是欧阳修的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辛弃疾的词,咕们应该都知道啦,但我还是解释一下吧
恋耽美
李狄径直坐到了沈初身边,对众人道,不想这么巧遇到,在这西山梅林烤肉饮酒吟诗,真是人生一大美事。相请不如偶遇,孤正好猎到了一只鹿,在这用新鲜的鹿肉来炙烤,岂不更加美哉!
苏瞻和邓煦作为两个资深吃货,自然是相当热情地捧场。
崽崽本来沈初和沈末中间,被李狄插进来后,变成了沈初和李狄的中间。他还记得这个把滚滚送给他的好看的叔叔,对李狄的印象很好,小胖手也拉住李狄的衣袖道,叔叔,崽崽也要吃烤鹿肉。
李狄本来对小孩无感,但不知为何每次见到崽崽总是觉得他异常可爱。他想肯定是爱屋及乌的原因。
他一把将他抱在怀里哄道,嗯,等会让崽崽吃个够。
崽崽在心里又给这个叔叔加了码,小屁股忍不住在李狄怀里高兴地扭来扭去。
沈初简直没眼看自家儿砸了,觉得这吃货模样倒是和苏瞻、邓煦很像,对李狄委婉道,崽崽、崽崽有些皮,不若让我来抱吧。
李狄:无妨。
沈初无奈,又对崽崽叮嘱道,小、小孩子只能吃两片鹿肉,吃多了会流鼻血哦。
沈初喝多了,脸色酡红、还有些大舌头,自己已经注意不到了。
李狄瞧着他眼里带着笑意,心道这人怎么这么可爱,还这么有趣
在座之人大多都是耳清目明,看李狄的态度就发现了他对沈初的不寻常,不同的人心中顿时生出百种想法,只是面上都未露出来。
倒是沈末打量着李狄,觉得这什么五皇子一看就对他哥不怀好意,心里不由生出抵触和排斥,大概就是主角和反派天生的气场不合。
很快片好的鹿肉一盘盘端上来,李狄还带了上好的酒水。
这时的酒水度数并不高,即使方才经过几轮,除了沈初这也酒量不好的有些醉意外,其他人都才初入佳境而已。
李狄侍从青竹为众人倒酒,众人欣喜道,这可是明月楼的清风露?
青竹替李狄答道,确是。
众人一阵欣喜,听说这清风露极为难得,入口醇香凛冽,酒力不胜者很容易就醉倒,飘飘然忘乎所以,不过只要大睡一觉又无碍了。
明月楼一经推出,那可是有价无市,多少贵族豪富,拿着银子都没地买,所以又叫作千金不换。
沈初一头黑线,心道果然酒这东西就是高奢品。原文设定里的酒都是低度酒,他将商城里兑换出来的高度酒酿造法交给了明月楼,那可不风靡一时。
青竹又与众人将片得薄瘦正好的鹿肉一片片放在烤盘里,热火烹油滋啦声响起,鹿肉卷起诱人的弧度,色泽渐渐由红变熟,猛烈的肉香味飘散在林间。
沈初贡献出自己的各色调料,细盐、辣椒粉、孜然粉还有各式烤肉酱,一层层的撒上去,再蘸点肉酱,一口咬进去,简直要香掉舌头。
大家等着李狄先尝过几片后,便刷刷不客气起来,烤出来的一盘肉眨眼就没了。青竹一个人速度实在是慢,大家等得心急火燎,像邓煦和苏瞻这种吃货,直接就自己上手烤了。
只不过吃货的手艺也是大相径庭,苏瞻考出来的基本色香味无差,邓煦烤出来的就是暴殄天物了,除了冯京,大家都嫌弃地不愿意尝一口。
崽崽在一边也心急的不行,扒拉着沈初的胳膊要吃鹿肉。李狄让青竹单独给他烤了两片,只撒上了细盐,亲自围到崽崽嘴里。
即使人小嘴巴小,崽崽也能嗷呜一口吃一片,吃得脸颊微微嘟起,小嘴都泛着油光,高兴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吃着吃着崽崽就自动又爬到了李狄怀里,抱着他的胳膊扭着小屁股还要吃。
沈初在一边严肃道,说好了只准吃两片哦。
崽崽沮丧地垂下了小脑袋,特别地不开心,那么多烤鹿肉,一盘接着一盘,香味如此之浓郁,竟然只让他吃两片!
李狄被小家伙的模样逗得哭笑不得,把他抱着调转了个方向,在沈初看不见的角度,又偷偷给他喂了两片,还用食指偷偷比住嘴,悄声道,秘密哦
崽崽高兴地大力点点头,李狄在他心目中地位直线上升,印象分快要爆表了有木有。
沈初:你们俩当我傻的吗?
※※※※※※※※※※※※※※※※※※※※
继续声明:里面行酒的诗都是作者凭有限的笔力自己瞎写的,大家图个乐子看看就过吧
李狄心路:沈初好可爱,沈初的崽也好可爱,对,就是爱屋及乌
沈初:你确定?
后来
李狄:我的崽当然天下第一可爱!
崽崽:害羞扭屁股.jpg
崽崽日记:哼,以为两片鹿肉就能收买崽崽吗?!不行哦,至少得要四片!
第23章 太学17
这时有书生提议道,如此美酒,如此美味,再得添点节目才得趣。方才我们行了一番酒令,这作诗作的最好的和最撇的,不若给我们来点余兴节目?
说到作诗最撇表演节目,邓煦顿时跟触了雷似地蹦起来道,为啥作得最好的和最差的都要来,这是什么道理?!
这诗作得撇,当然是算作惩罚了;这诗作得最好的仁兄嘛,定然高才,表演什么节目都是好看的,自然也是为我们大家谋福利。
这么一解释,众人都觉得颇有道理,便在那点评谁的诗最好,谁的诗最撇。
邓煦率先跳出来道,这诗最撇的,当然要数沈末沈贤弟了,压根没作诗嘛。
大家纷纷点头应是。
苏瞻站出来帮着说话道,可沈贤弟这酒敬得干脆又豪气啊,相比起来,该罚的是你才对。
邓煦一脸不服,沈末自然也不想表演什么余兴节目。
李狄拍板道,既然如此,不若邓公子和沈三公子一道表演节目罢了。
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再加上有五皇子发话,一致赞同。
轮到评最好的诗倒争议颇多,有的觉得范雍的心怀苍生应属最好,有的觉得冯京的最苍劲悲壮,也有的觉得沈初的最负豪情。
沈初一脸懵逼,心道我谢谢您嘞,还是放过我吧,真让他去表演,他也没啥才艺拿得出手啊。
几方意见争持不下,范雍道,我们这番行酒令,还是应该切题为佳。我与冯公子都以冬切题,并未提及西山梅林之景,倒是沈贤弟千里江山雪里红,颇为应景,有不失大气磅礴之势,应当评为最佳才是。
这番评价并未非要评出个高低,只是从切题角度不同分了个高下,大家一时都觉得颇为信服。
除了沈初,觉得这挚友的好意,还真是让他很为难啊。
而且在座人也都能看出,沈初这诗,还颇有和王勒针锋相对的意思,王勒拿他相貌和出身说事,他便暗讽王勒之流是白目,胆子颇大,但也颇为率性。
不过范雍回避了这个问题,再加上除了王勒沈庄之外,本来对沈初的才学就很佩服,所以将他的诗评为最佳也没意见。
至于王勒和沈庄虽心有不满,但也没法站出来说啥,五皇子都说沈初的诗好了,他们还不服,虽然他们瞧不来沈初,和五皇子交际也不多,但是一个皇子,尤其一个军功赫赫的皇子,他们还是不敢明面得罪的。
方才李狄将沈末称呼为沈三公子,便是认了沈初两兄弟在宁远侯府的身份,不仅是沈庄在这不敢说啥,就算是宁远侯沈容站这了,也只有听着的份。
李狄道,沈公子的诗的确上佳,不过孤常年在边关征战沙场,冯公子所作的诗同样让孤颇为动容。不若将沈公子与冯公子一道评为上佳,也都要出一个节目好了。
围观群众乐于吃瓜,纷纷拍手叫好。
如果换了习惯了这种场合的其他人,这都不算啥。但是
这四个被打包的当事人,还真觉得自己是被赶鸭子上架。
众人起哄道,沈公子才学不凡,想必琴艺也特别高超吧?不若给我们弹奏一曲可好?
沈初老实道,在下不会弹琴。不过要是想听小曲,他倒是会不少现代的流行曲,实在逼得太急了给大家来首阳光彩虹小白马也不是不可以的。
众人都以为他是谦虚,他越是谦虚,他们就越是不想善罢甘休,就连沈末都到,哥,你来弹琴,我来舞剑,也算是满足大家要求了。沈末虽然没看过他哥弹琴,但在他认知里,琴是君子六艺之一,他哥怎么也是会的。
大家纷纷道,这个提议好!
沈初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道,那在下就献丑了,觉得难听可不要怪我。
众人洗耳恭听,一副期待的样子。
沈初起身坐到琴前,一拂衣袖、起好架势,众人已经做好准备欣赏美妙的琴声了。
沈末也已拔出剑、起好势,只待琴音响起,便和琴而舞。
滋、滋啦
刺耳的琴音灌入耳膜,众人纷纷捂起了耳朵、皱起眉,待势而发的沈末差点趔趄一下摔倒。
噗李狄忍不住笑出了声。
沈初跟小孩子一样,刚碰到琴还是蛮新奇的,虽然不成曲调,但是能发出声音。等到回过神来发现大家嫌弃的表情,无奈道,都已经说过我不会弹琴了,你们偏不信。
刚准备起身,却被一只手温柔有力地按住了。
沈初抬头,看到李狄起身坐到了他身边,接过他刚刚不成曲调的琴音,双手划过琴弦,铿锵有力的琴音传出来,如金戈铁马、枕戈待旦,瞬间引人入胜。
沈末惊诧了一瞬,却被这琴声激起了剑意,顿时飞出亭外,在山谷的树林间凭剑起舞。
忽而如狂暴的北风过境,阴风怒号;忽而如千军万马奔腾而过,奋勇厮杀;时而激烈、时而高昂,突然一声雄鹰的嘶鸣从万里高空划过,万籁俱寂,仿佛只剩下死亡的寂静;瞬间直转而下,如急促的暴雨,冲刷在漫漫无垠的黄沙之上,尸骨遍地,血色未干。
而沈末的剑气也随着琴声震得红梅白雪簌簌,瞬间如置身雪海花雨之中。
众人一时都看呆了。
因为李狄的母亲是北胡人,他的眉眼要比一般人深邃许多,再加上那高挺的鼻梁、削薄的唇,弹琴时仿佛带着凛冽杀意的神情,一切让他显得越发的迷人。
沈初一直盯着李狄的侧脸,脸上泛起了桃色,眼神里带着明显的痴迷。他觉得自己可能是深度颜控患者,看着这么帅的大反派都快忘记呼吸了!更要命的是,李狄还侧过头一直盯着他,那勾人的视线夺魂摄魄,整个心神都仿佛被他牵引,浑然不似自己。
沈初心道这大反派弹琴的样子怎么这么帅!
一曲即毕,大家纷纷惊叹道,妙绝!妙绝!
如此铿锵的琴音!
如此高超的剑术!
吾等得见,三生有幸啊!
沈初:反派才是真绝色!
毛团在脑海里道,还有男主角也很帅好伐?
沈初:嗯,有道理,突然感觉男主和反派好配
007械质声音:触雷警告!触雷警告!扣除宿主生命值10!
沈初:我错了我错了好伐!真是要了老命了,随口一说也不行啊真是过时的被淘汰系统,一言不合就变成无情的机器,一点也不友好。
李狄盯着沈初道,不知沈公子觉得孤琴音如何?
沈初从和毛团的争执中蓦然回神,红着脸嗫喏道,自、自是好极。
李狄:只要沈公子愿意倾听,孤愿一直为沈公子抚琴。
沈初觉得自己的胸口一直砰砰砰跳,心脏仿佛都要从胸口跳出来了。
这时,崽崽在中间用自己的小胖手卖力地鼓掌道,哇,叔叔好厉害!啪啪啪
沈初满脑袋的粉色泡泡瞬间被崽崽的小巴掌给拍破了。
众人良久还沉浸在李狄琴声和沈末剑术的余韵之中,冯京笑道,珠玉在前,我和阿煦也不必想那么多花样了,干脆给众人来个小曲得了。
邓煦眼睛一亮,怎么说也是纨绔子弟,虽然不会作诗,但是小曲还真是随口就来。
冯京给他用琴声伴奏,他张口唱起了汴京城里最出名的小曲。这小曲原是歌女在酒楼茶肆卖唱的那一类,讲的是市井百姓最爱听的书生小姐情情爱爱的故事,什么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注)。
邓煦嗓音柔和,小曲唱得蛮有韵味,尤其和他贵公子的身份形成反差,还颇带一股子喜剧效果。
在气势磅礴的琴音剑舞之后,听点风花雪月的小曲,也算是享受。
不知不觉,天色渐晚,众人一道打道回府。
李狄瞧见范庸和沈初兄弟都准备上苏瞻马车,道,沈公子不若上孤的马车吧,也宽敞些
□□的马车豪华宽敞,车身是上好的紫檀木,车窗糊的是大名府上供的觳纱,四角蹲着螭吻,顶上缀着一颗明珠,两条遒蟒缠绕其上,马车帘上缀着珍珠和流苏。
苏府的马车已经很宽敞豪华了,但是比起来肯定不够看了。
沈初愣住了,觉得自己去坐五皇子的马车是不是有点不好,一行的沈末、范庸和苏瞻心中也各有猜测,一时也不方便开口,劝沈初去吧,觉得这五皇子看着不怀好意,劝他不去吧,这不是明摆着得罪五皇子吗
这时崽崽蹦跶着拉着沈初的手道,爹爹、爹爹!崽崽要坐那辆漂亮的马车!
李狄还是看着他笑而不语,大有他不答应便不会善罢甘休的意思。
毛团:和目标人物乘坐同一辆马车,有机会获得更多的生命值和魅力值!宿主你还犹豫什么?!
沈初想想也是,坐一辆马车又不会少块肉,赚生命值才是顶天的大事,便抱着崽崽上了李狄的马车。
只是那背影看着,像是破釜沉舟带着莫大的勇气般
※※※※※※※※※※※※※※※※※※※※
注: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是欧阳修的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辛弃疾的词,咕们应该都知道啦,但我还是解释一下吧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