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GL)——三月春光不
不必了。拒绝的话脱口而出,至秀愣了愣:不必了,旗袍我很喜欢。回家再试。
哦,那也行。
至秀回眸:我我先回了?
这么早?不留下来一起吃中饭吗?
不了。至秀捧着旗袍看她,话到了嘴边却没开口。
作为医者,她想嘱咐春承爱惜身子,生意是永远忙不完的,但那些话压在喉咙,看着春承含笑的眸,她又不想说了。
的确很别扭。
她在意春承吗?当然在意。于情于理,春承是救命恩人、是与她相缠两世逢场作戏的夫君,可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真真假假,至秀心跳得有点乱。
其实春承沉吟道:不然就在这试试吧?你觉得不好意思,那我不看你,费心赶制了许久,还挺想知道这衣服穿在你身上什么样子,肯定很好看。
至秀玉□□嫩的耳朵不争气地红了,纠结道:一定要看吗?
也、也没有一定要看。春承眸光落在她泛红的耳廓,心里也跟着别扭起来。
她刚才是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吗?秀秀害羞什么?
不早了,我要回了。
我送你。
不用了。至秀捏着衣袖嘱咐道:你照顾好自己。
嗯。春承取了精致的梨木盒子,将旗袍折叠好放进去,盒子被收进定制的包装袋,她神色多了几分诚恳:呐,这样拿着,省事。
不正经的时候是真不正经,正经起来偏显得多情。至秀深深地看她一眼:春承,你想和我做朋友吗?
春承笑意微凝,眉峰一皱: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嗯。至秀不轻不重地嗯了声,淡然秀气的眉眼渐渐生动起来:春承,回见。
春家未来的少奶奶来了又走,连中饭都没留在织锦阁用。阿喻偷偷瞅着自家少爷,终于忍不住提醒道:少爷,少奶奶走了好一会了。
春承戴好金丝眼镜,藉着镜片遮挡,似乎全部的喜怒也被遮掩。
她重新捧起小药罐,颠来倒去将里面仅剩的十八颗小药丸数了十八遍,一缕叹息从她唇边溢开:女孩子和女孩子,还真是一点都不一样。
嗯?少爷,您在说什么?什么女孩子?
春少爷漠然矜贵地瞥他:好好跟着本少爷,自有眼瘸的女孩子看上你。
阿喻被打击地体无完肤,欲哭无泪:少爷!您在少奶奶面前可不是这样子!
毒舌冷漠的春大少爷过足了嘴瘾,悠哉悠哉地翻看起账本。
书墨跟在小姐身后,想不通好好的洋车不坐小姐为何要走着回去?
春风轻拂脸颊,从织锦阁离开后的混乱心绪一点点被抚平。至秀拎着包装袋子,脑海闪过春承不甚正经的笑,懊恼地蹙了眉。
呦,我说是谁呢,原来是大小姐您。穆彩衣趾高气昂地将人堵在长街拐角,身后跟着两名丫鬟。
一通心事还没思量明白就被搅扰,至秀心情不悦:穆小姐难不成还想旧事重演?
这说的自然是穆彩衣出卖朋友一事。
名流堂一场闹剧,厉家得罪了春家,生意场上频频被针对,春老爷不出手则已,出手险些将凛都的格局动了动,逼得那些得罪过至家的世家纷纷夹起尾巴做人。
穆彩衣再是倒贴着喜欢厉云生,也得顾及家族存亡。
厉云生是没可能了,厉家没落只是时间问题。她心气不顺,跑出门散心没想到冤家路窄就这样撞到从织锦阁出来的大小姐。
曾几何时,至秀当她是朋友。如今两人再见,那就是仇人。至秀对心思狠毒的人容忍度极低,她习惯了自保,警惕心高于常人。
以前是没能力有仇当场报,此一时彼一时,若穆彩衣还敢犯在她手上,她不会客气。
出门在外,在更多人眼里,她是至家大小姐,是春家未过门的少奶奶,世家好颜面,在有足够底气的前提,哪怕欺负人也总比被人欺负来的好。
骄傲自大的穆家小姐犹不知自己踩在危险界线,她嗤笑一声,低声道:以色侍人,你现在得到的一切都是春家给的,春少爷被你迷惑,不过年轻人贪图新鲜。说什么冰清玉洁,还不是被人玩腻了的?
说来也是,世家少爷那些花花肠子,你个不常出门的大小姐哪知道?春少爷喜欢你,不过喜欢你姣好的皮相。可我得提醒你,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你这会死心塌地跟着他,两年你知道有多久吗?苦苦等待再被人一脚踢开的滋味,早晚你会尝到!
穆小姐是在说你自己吗?实在可怜。
至秀沉眸笑开:但你说错了,我的眼光比你好了不止一丁半点。你眼皮浅、脑子笨,高深的道理与你说了无异对牛弹琴,至于春少爷好不好,我与她能不能长久,就不是你能操心的了。
你给我站住!穆彩衣气势汹汹地追过去,嫉妒使人丑陋,使人眼睛发红。
她怒斥:凭什么你这么好命?呵,你以为你能猖狂多久?春少爷能不能熬过那两年谁也不晓得,若你一嫁过去便克死夫君,你以为春家会容你吗?到头来,你怕是连弃妇都不如!
至秀驻足,面色如霜,她缓缓转身,盯着失去理智的穆彩衣,沉冷的目光如同在看死人。她泛白的指用力捏着穆彩衣下巴:说够了吗?说够了,就给我闭嘴。
闭嘴?从最先的惊骇回过神,穆彩衣绝不会承认她刚才被吓到了,色厉内苒道:你教我闭嘴我就闭嘴,你以为你是谁?
嗯,你说的对。至秀反手一巴掌扇过去:闭嘴!听懂了吗?
第13章 【1 3】
书墨小心脏狠狠一颤,看傻了眼:文弱秀气从不与人红脸的大小姐也学会打人了?这一巴掌光听声音就晓得用了多大劲。
她下意识看向大小姐白皙泛红的五指,一时不知该庆幸穆小姐自作自受,还是心疼大小姐为这样上不得台面的人动怒了。
不过
大小姐不怒则已,动起怒来,怪能唬人的。
至少,一巴掌打下去,跋扈的穆小姐已经知道低头了。
穆彩衣脸颊生疼,几乎同时泪珠子跟着滚下来,再开口,气焰熄了不少:你、你敢打我?
至秀目露疑惑:我为何不敢?你说来说去无非说我如今有了春少爷做靠山,既然是靠山,我打了你,你还能打回来吗?
红唇微掀,她漂亮的眼睛泛着森森凉意,至大小姐淡淡道:你敢吗?
敢吗?穆彩衣当然不敢。打人不打脸,她又没有凛都第一少爷做未婚夫,要敢在这人脸上留下五指印,就是打了春家的脸。至秀摆明了以势压人,偏她还不得不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她咬着牙,眼神愤恨: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名门闺秀的大小姐竟是个精于算计的狠毒女子?
随你怎么说。至秀轻揉手腕,余光瞥见指腹残留的一抹脂粉,她厌恶地皱了眉。
书墨作为贴心小丫鬟,及时递上锦帕。
便见大小姐捏着帕子细心擦拭过每一根指节:从今天开始,你可以重新认识我。穆小姐以为人人都是可欺的绵羊,殊不知自身的愚蠢才是悬在头顶的一把刀。
对了。她笑意温柔:我先前只道穆小姐眼界低,不想审美也如此别具一格,这脂粉涂在脸上显得俗气
言尽于此,至秀悠然转身:书墨,我们走。
书墨满眼崇拜地跟在小姐身侧,等她们走出一段距离,被贬低地一文不值的穆彩衣方从之前的精神碾压里走出来。
她哆嗦着唇:刚刚才那人,真是至家小姐?春少爷的未婚妻?
丫鬟白着一张脸,揉揉眼,再看,没差啊,这身段、这倩影,除了至家小姐,还能有谁?
那那就是至家小姐呀。
至秀贱人!穆彩衣攥紧掌心,怒气还没完全散开就听她惊呼地嘶了一口气,却是用力过猛,不小心将保养多日的指甲崩断,钻心的疼伴随着来自身心的羞辱,一波波冲击着。
穆彩衣目眦欲裂:她不是有靠山吗,本小姐使尽浑身解数也要抢了她的靠山!靠山山倒,靠水水流,看她没了春家可以仰仗,还敢不敢猖狂!
有人怒不可谒,就有人拍手称快。书墨一路喜上眉梢,脆生生地像哪家欢喜的小麻雀:
小姐太厉害了,早就该教训教训穆家小姐了。那穆彩衣忝为凛都八娇之一,人品性情,真是差的可以。幸亏小姐没凑热闹去竞选劳什子八娇,省得平白被人带累了。
这些话埋在心里已久,如今才敢说出来。在书墨看来,以前的小姐哪哪都好,就是见识到的人心险恶太少,过于单纯了。
穆彩衣擅于作戏,至家昌盛之时,她慇勤地没眼看,待老爷撒手人寰,这位穆小姐的心机如何也藏不住了。
凛都八娇,都是世家名门千金凑在一处闹出来的玩笑,不知怎的传扬出去,风光一时。
八人之中,有才有貌有能歌善舞者,竞选那日,本来大小姐也该到场。
名门举办的女子宴会,大小姐身份放在那,宴会之上绝不会出现闲杂人等,真要去,老爷也不会拦着。
约好的日子,小姐衣服都穿好了,就等着出门呢,被告知宴会推迟一日举办。
传信的是穆家丫鬟。
小姐信了。
第二日出门赴宴,这才发现宴会早在昨日结束。
穆家小姐在会上表现出众跻身八娇,听闻此事,小姐没气没恼,默默远了那人。
后来穆彩衣登门致歉,一应责任推给下人。
没过几天,至家出了事,日子过得风雨飘摇。小姐貌美,才情品性一顶一的好,至家孤儿寡母招来豺狼觊觎,后来才有了厉云生强行求娶一事。
或许小姐骨子里的烈性,就是从那时被激发出来。夫人下手没个轻重,差点把人打得咽了气,醒来,小姐就变了。
更温柔,更典雅,更沉得住气。而温柔之外,也有了棱角。
再好不过。
书墨没忍住再次看向自家小姐,心里暗暗补上一句:不仅有了棱角,还更漂亮了!
那漂亮,怎么形容呢?
说是人间绝色也不为过。可单单以绝色来形容小姐,未免过于单薄了。
小姐的美,在骨在皮,宜嗔宜喜,她能柔软如四月天的柳枝,清淡如空山飘荡的烟雨,暖起来,又像冬日燃烧在铜炉的星火。
就不知,这样的人媚起来,是何种风景
书墨摇摇头,懊悔地拍了拍脑门,她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真是大不敬!
听到动静,至秀回眸浅笑:你这是在做什么?
没有没有,奴婢什么都没想!
一晃的沉默,至秀音色愈清:去喂猫吧,无事不要扰我。
她顾自迈进书房,手里还拎着春少爷送的礼物,书墨呆呆地杵在那,神游天外的人总算意识到原来已经回家了。
她任劳任怨地转身,搓了搓掌心,拍了拍发红的脸,才将那些不该有的杂念抛开。
回想刚才小姐说那句话时的神态,书墨脚步放缓,心想,真是圣洁不可侵犯啊。
怎么办?越了解越入迷,她太幸福了,有一个天下第一好的主子!
书房的门果断闭合。被看作天下第一好的至大小姐眉眼温和的解开衣扣。白嫩的指搭在衣领,望着那平摊在眼前的旗袍,一阵失神。
春承
她在心底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像是宿命般,前世今生,一样的名字,相同的相貌,一眼就是一生。
春承为她做旗袍,除了做朋友,就没有点其他的意思么?
她和前世的春大小姐不同,她敢嫁进春家,敢同她拜堂成亲,是是做好了与她做妻妻的准备的。
新婚夜那日,春承躺在她身侧,她是紧张的,那紧张来得很莫名其妙,虽然晓得女子和女子也能做一些羞人的事,但到底怎么做,她是不知的。
她也曾羞愧不该有那样放浪的心思,毕竟春大小姐娶了她,接过来的只是那沉甸甸的责任。
她说要担起她的一生,可并没有许诺,会给她应有的夫妻之情。
那这旗袍又算怎么回事呢?
若要做朋友,为何要对她这么好?
惹人苦恼,惹人愁烦。春承也是女子,难道不晓得,女子的心,轻易不能碰吗?
还想听她喊兄长、姐姐,大小姐眼圈微红,暗道:你怎么不上天呢?讨厌鬼!
不过讨厌鬼做的旗袍还真好看。
谁不喜欢被人在意呢?
况且在意她的,还是她最感激、最欣赏、最艳羡,最崇拜的人。
恼过之后至秀弯了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和那旗袍一样好看。
至于她对春承究竟藏着怎样的心思,对于这一世她到底想怎么过,至秀索性不再费神去想。
情情爱爱,讲究的是水到渠成,春承若只拿她当责任看待,若只想和她做朋友,她自会成全她。
反正她不会对旁人动心。会一直陪在她身边。
勉强收拾好心绪,至秀欢喜期待地换上崭新的缠花旗袍,腰身贴合着柔软衣料,所有的纤美都暴露在明镜前,望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至秀慢慢红了脸。
身子酥酥麻麻的,心潮翻涌。于是按捺下的那些浮想再次涌上来。
春承到底是几个意思呀!
旗袍制作精良,款式秀雅,女儿家的尺寸竟无一丝偏差
至秀心乱如麻,前世今生就没这么混乱的时候。春大小姐看起来斯文正经的,原来还有暗中窥人的喜好。
她自己都不敢保证能做出比这旗袍更贴合的衣服,春承却做出来了。
这意味着什么?
至秀咬唇,望着镜子里白皙细嫩的小腿,暗骂了一句登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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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也行。
至秀回眸:我我先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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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很别扭。
她在意春承吗?当然在意。于情于理,春承是救命恩人、是与她相缠两世逢场作戏的夫君,可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真真假假,至秀心跳得有点乱。
其实春承沉吟道:不然就在这试试吧?你觉得不好意思,那我不看你,费心赶制了许久,还挺想知道这衣服穿在你身上什么样子,肯定很好看。
至秀玉□□嫩的耳朵不争气地红了,纠结道:一定要看吗?
也、也没有一定要看。春承眸光落在她泛红的耳廓,心里也跟着别扭起来。
她刚才是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吗?秀秀害羞什么?
不早了,我要回了。
我送你。
不用了。至秀捏着衣袖嘱咐道:你照顾好自己。
嗯。春承取了精致的梨木盒子,将旗袍折叠好放进去,盒子被收进定制的包装袋,她神色多了几分诚恳:呐,这样拿着,省事。
不正经的时候是真不正经,正经起来偏显得多情。至秀深深地看她一眼:春承,你想和我做朋友吗?
春承笑意微凝,眉峰一皱: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嗯。至秀不轻不重地嗯了声,淡然秀气的眉眼渐渐生动起来:春承,回见。
春家未来的少奶奶来了又走,连中饭都没留在织锦阁用。阿喻偷偷瞅着自家少爷,终于忍不住提醒道:少爷,少奶奶走了好一会了。
春承戴好金丝眼镜,藉着镜片遮挡,似乎全部的喜怒也被遮掩。
她重新捧起小药罐,颠来倒去将里面仅剩的十八颗小药丸数了十八遍,一缕叹息从她唇边溢开:女孩子和女孩子,还真是一点都不一样。
嗯?少爷,您在说什么?什么女孩子?
春少爷漠然矜贵地瞥他:好好跟着本少爷,自有眼瘸的女孩子看上你。
阿喻被打击地体无完肤,欲哭无泪:少爷!您在少奶奶面前可不是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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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轻拂脸颊,从织锦阁离开后的混乱心绪一点点被抚平。至秀拎着包装袋子,脑海闪过春承不甚正经的笑,懊恼地蹙了眉。
呦,我说是谁呢,原来是大小姐您。穆彩衣趾高气昂地将人堵在长街拐角,身后跟着两名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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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的自然是穆彩衣出卖朋友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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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至秀当她是朋友。如今两人再见,那就是仇人。至秀对心思狠毒的人容忍度极低,她习惯了自保,警惕心高于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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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下意识看向大小姐白皙泛红的五指,一时不知该庆幸穆小姐自作自受,还是心疼大小姐为这样上不得台面的人动怒了。
不过
大小姐不怒则已,动起怒来,怪能唬人的。
至少,一巴掌打下去,跋扈的穆小姐已经知道低头了。
穆彩衣脸颊生疼,几乎同时泪珠子跟着滚下来,再开口,气焰熄了不少:你、你敢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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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唇微掀,她漂亮的眼睛泛着森森凉意,至大小姐淡淡道:你敢吗?
敢吗?穆彩衣当然不敢。打人不打脸,她又没有凛都第一少爷做未婚夫,要敢在这人脸上留下五指印,就是打了春家的脸。至秀摆明了以势压人,偏她还不得不打碎牙往肚子里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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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小姐骨子里的烈性,就是从那时被激发出来。夫人下手没个轻重,差点把人打得咽了气,醒来,小姐就变了。
更温柔,更典雅,更沉得住气。而温柔之外,也有了棱角。
再好不过。
书墨没忍住再次看向自家小姐,心里暗暗补上一句:不仅有了棱角,还更漂亮了!
那漂亮,怎么形容呢?
说是人间绝色也不为过。可单单以绝色来形容小姐,未免过于单薄了。
小姐的美,在骨在皮,宜嗔宜喜,她能柔软如四月天的柳枝,清淡如空山飘荡的烟雨,暖起来,又像冬日燃烧在铜炉的星火。
就不知,这样的人媚起来,是何种风景
书墨摇摇头,懊悔地拍了拍脑门,她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真是大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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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心底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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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夜那日,春承躺在她身侧,她是紧张的,那紧张来得很莫名其妙,虽然晓得女子和女子也能做一些羞人的事,但到底怎么做,她是不知的。
她也曾羞愧不该有那样放浪的心思,毕竟春大小姐娶了她,接过来的只是那沉甸甸的责任。
她说要担起她的一生,可并没有许诺,会给她应有的夫妻之情。
那这旗袍又算怎么回事呢?
若要做朋友,为何要对她这么好?
惹人苦恼,惹人愁烦。春承也是女子,难道不晓得,女子的心,轻易不能碰吗?
还想听她喊兄长、姐姐,大小姐眼圈微红,暗道:你怎么不上天呢?讨厌鬼!
不过讨厌鬼做的旗袍还真好看。
谁不喜欢被人在意呢?
况且在意她的,还是她最感激、最欣赏、最艳羡,最崇拜的人。
恼过之后至秀弯了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和那旗袍一样好看。
至于她对春承究竟藏着怎样的心思,对于这一世她到底想怎么过,至秀索性不再费神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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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强收拾好心绪,至秀欢喜期待地换上崭新的缠花旗袍,腰身贴合着柔软衣料,所有的纤美都暴露在明镜前,望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至秀慢慢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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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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