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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GL)——三月春光不

    穆彩衣讶然道:阿秀怎么和我这么见外了?
    有吗?至秀笑容不改,迈出门,往闺房走去。
    哪怕不出门,她也听书墨讲了,眼下新旧更替,有尊崇旧制的,也有提倡革新者。所谓革新,从文化再到日常生活,走到街上,穿什么的都有。
    沉吟再三,她从衣柜取了雪白衣裙换上,刚从屏风后面拐出来,就见至夫人快步走来:阿秀要和穆小姐出去玩?
    对于原主生母,至秀提不出多少感情。或者可以这样说,造成当下情势最主要的原因,是原主本身对她的母亲没有那样浓烈的亲情。
    一个为了逼婚失手打死亲生女儿的母亲,无论在哪个世代都不多见。原主生父被人陷害,气急攻心而死。为了维持优渥的生活,母亲逼着女儿去迎合仇人
    实在荒唐。
    至秀眸光微闪:娘怎么来了?
    我还来不得?至夫人不满女儿的态度,可这会她有更重要的话说。
    穆家家大业大,你和穆小姐既然是朋友,那就好好做朋友,别得罪了人家。
    她顿了顿,又道:咱们家不是以前那样风光了,多少贼人盯着你爹给咱娘俩留下的家业,你生得貌美,别被坏人骗了。早点找个靠得住的人嫁了,好给咱们撑腰。阿秀呀,哪怕你爹不在了,要嫁,也该嫁凛都数一数二的豪门才行。
    老生常谈,这阵子至秀没少听。
    唉,你这孩子,到底听到没有?还怨恨娘打你呢?
    不敢。至秀心情复杂。前世爹娘为了春家的万金将她卖了,这一世
    至夫人忽然想到什么,问:厉少爷还有没有缠着你?
    厉家逼死至元修,他家的儿子扭头看上至家唯一的女儿,不管不顾跑来提亲。
    三月孝期未过,看在厉家许诺嫁过去就是名正言顺厉家少奶奶的份上,至夫人逼着女儿点头,遭到死命反抗。
    一气之下,打得人昏死过去。
    岂不知眼下她的女儿早就换了芯子。
    提到厉家,至秀冷了脸:娘希望我被厉少爷缠上吗?
    这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碰了个不软不硬的钉子,至夫人想要拍拍女儿的手背,对上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猛地就没了底气。
    临走前她不放心地嘱咐道:听话,别得罪穆小姐。
    至秀垂下眼帘:嗯,知道了。
    那早点回来?
    会的。娘。
    这声娘喊得至夫人心里不是滋味:阿秀,娘不是故意要打你,你爹没了,咱们的日子总要过啊
    至秀听得头疼,却也没法大度地代替死去的灵魂说一句原谅的话。她认真道:娘,厉家逼死了爹爹,这辈子,只能是仇人。
    至夫人愁眉紧锁一声不吭。
    彩衣还等着呢,娘,我先去了。
    从闺房走出来,至秀步子停顿,沉沉地舒出一口长气。面对至夫人,她只觉满心压抑。
    阿秀,上来啊。穆小姐坐在洋车笑着招呼。
    站在她身前的车夫穿着短衫,肩膀搭着擦汗的巾子,肥大的裤腿被绳结牢牢绑着,至秀愣了愣,迈开长腿坐上空置的另一辆洋车。
    她坐姿端正,又是万中挑一的清美长相,一路上车夫小心翼翼跑着,遇到不平的路段还会体贴地提醒两句。
    穆彩衣眼里闪过异样的光芒,调戏道:长得美还真占便宜,走,我带你去挑两样首饰,再换身行头?
    她啧啧两声:阿秀这身白裙裹得连小腿都不露,太浪费了。
    没理会她的调侃,至秀轻笑:先去看首饰吧。
    说了没两句话,穆彩衣作势要挽住她的臂弯,被至秀不动声色避开。若无必要,她还是不习惯和人亲密接触。
    前世作为至家的小女儿,再是不受宠,眼界学识上至秀也丝毫不逊于人,见她坦然自若地踏入商厦大楼,穆彩衣不屑地撇撇嘴。
    装什么?整座凛都的人都晓得至家今时不同以往,一朝落难,看样子,这位大小姐还没学会低头啊。
    有意思。就不知道你接下来会不会一直清高。
    阿秀看来看去,没有喜欢的吗?可是银钱不够?不然我先垫付上,来都来了,哪能空手回去?穆小姐热情地从店员手里接过一枚耳坠:这个就很好看,阿秀,要不要?
    至秀绕着长长的柜台看了一遭,惊叹有之,更多的是淡然。
    她唇边噙笑,委婉拒绝:不用了。彩衣自去逛,不用理会我的。
    听到这话店员眼神微变,好容易遇到气质绝佳的美人,没想到美人竟然是个穷鬼?这感觉可真不妙。再看那位同伴,那就更有意思了。
    出来玩当然要一起呀。这样吧。她随意往柜台指了指:把这个、这个都给我包起来,再过两月就是阿秀生辰,生辰礼嘛,早晚都要送。你如果不要,可是不给我面子了。
    本着与人为善的信条,至秀缓缓舒展开眉头:好吧,那就谢谢彩衣了。左右她也记得这位好友的生辰,到时候再还回去就是了。
    不管穆彩衣有没有怀揣其他心思,初来乍到,脚跟还没站稳,实在不适合得罪人。何况这点小事,她根本不在意。
    有这么位热情的世家小姐陪同,至秀慢慢接触到这座城市的冰山一角。
    从商厦大楼里出来,穆彩衣被引着说了许多话,提到一流世家的春家,她的表情明显丰富起来。
    说起春家,就不得不谈谈那位春大少爷,大少爷为人低调,做生意很有一套,据说十三岁留学回来,仅用半年就创办了织锦这个品牌,可惜呀,这人哪哪都好,却是个离不开药罐子的病秧子。
    春家?
    说不清是那个春字的缘故,还是至秀过于想念那人,匆匆一瞥,她竟然看到了一张和春承极为相似的脸。
    怔在那茫然地眨眨眼,下一刻人已经冲了过去!
    哎?阿秀,你做什么?!
    第4章 【0 4】
    不做什么。她就是想再看看那张脸。至秀自幼知礼娴静,从未在长街做出飞奔这样不甚稳重的举动,可她顾不得了。
    她脑子一片空白,浮光掠影,前世冲她笑的春承,提刀护她突围的春承,最后死在她怀里的春承。
    她时常为这人感到不值,名满天下的女公子,死的憋屈,死的不得其所。
    明明都已经忘记了她,却还能因着一纸婚约扛起她所有的荣辱。
    她做到了。到死都在护着她,没有让人欺负她,更没有使她受辱。
    新婚夜她信誓旦旦说过的那些话,她都做到了。
    以死的代价。
    街道人来人往,至秀额头渗出薄薄的一层汗,别走别走!让我看看你,再让我看看你!
    她发疯似的在人群穿梭,只一个眨眼,人便没了。
    到哪里去了呢?至秀心被剜去一块,生疼。
    她不是没幻想过上天垂怜教她遇见春承,命运给了她重来的机会,那春承呢?春家大小姐那般好的人,怎么能说死就死了呢?
    刚才刚才她看到的是春承吗?可那人穿着长袍
    穆彩衣喘着气赶过来,惊疑道:阿秀,你这是做什么?你在找谁?
    至秀恍若未闻,仅以气音叹息着:春承
    什么?那声低喃穆彩衣听得不够确切,她看着面色潮红又很快苍白下来的女子,循循善诱:阿秀,你刚才说什么?你你是因为看到春大少爷,才
    才如此不顾廉耻上赶着往人跟前凑吗?
    她心里不住冷哼,再是名门闺秀又怎样,看起来贞洁烈女,骨子里还不是攀龙附凤?
    那人,是春家大少爷?至秀将那些泪意逼回去,对上穆彩衣那双惊诧的眼,心情渐渐平复。
    她方才失态了。
    可失态很正常。失去一个愿意用性命护你周全的人,那痛绵延长久,并非是重来一次就能消磨掉的。
    穆彩衣一副关心她的模样:方才那么多人,我也只看到了春家大少爷,谁让春少爷生得一表人才呢,那些凡夫俗子我想着你也不会喜欢。
    至秀动了动嘴唇,想说她不喜欢。
    若说喜欢,她只是喜欢和春承相似的那张脸。
    但这些话说出口还要费心解释,她懒得解释,再说了,解释过后,对方信不信还要两说。
    说来也是有趣,春少爷留学回来的人,按理说该喜穿洋服,可他偏爱长袍,常常戴着金丝眼镜,手里捧着药罐子,犯病了就得赶紧吃上一颗。穆彩衣想要玩笑两句,想到春家在凛都的势力,乖巧地住了嘴。
    那,春家只有少爷,没有小姐吗?虽然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可很多事情她还未消化干净,与其自己想,不如问眼前人。
    左右,穆小姐是爱和她说道的。
    穆小姐当然爱和她说道,能显摆自己的机会她从来不会错过:春家子嗣单薄,满打满算就出了一位大少爷,倒是旁支频频毛遂自荐入春家家谱,都被春老爷回绝了。
    好友不认识春少爷,穆彩衣没觉得有哪里不对。至家往上数十代都是名门,故去的至老爷为人古板,是旧制的忠实拥蹩,最喜欢要求女孩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家教甚严,养出来的女儿自带仙气,然而至大小姐并没有父亲想像的那般绵柔,时常偷跑出去看看外面的天地。
    要不然,也不会和穆家小姐相识做了朋友。
    这样啊。听她说完,至秀失魂落魄地转过身,陡然想起来,问:还要继续逛吗?
    阿秀,你看起来
    怎么?
    没什么。瞧着她微红的眼眶,穆彩衣心里着实惊奇。
    从三年前认识至秀,她还从没见她露出隐忍悲伤的情绪。记起今日邀她出门的目的,穆小姐眼睛转了转:阿秀,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嗯。至秀心绪激荡,想着有机会要不要留意一下那位春少爷,是以没注意好友眼底悄然掩盖的反常。
    走到人迹罕至的巷口,扎糖葫芦的老人从路边经过,直到老人走远了,穆彩衣指使丫鬟书墨去买糖葫芦。
    书墨站在那不动,看着自家小姐。
    至秀容色淡淡:去吧,听穆小姐的。
    书墨不大情愿地走开,转念一想又为小姐感到委屈。
    从前两人做朋友还能公平地站在一条线上,如今至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没落,大小姐和穆小姐出门一趟还要被夫人反覆叮咛,没有公平可言的朋友,那还是朋友吗?
    有些事,躲是躲不掉的。至秀伸手摸了摸藏在怀里的物什,维持面上泰然,明知故问:怎么带我来这?
    穆彩衣笑得一脸虚伪:阿秀不知道吗?厉少爷今儿个想见你,没办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没别的选择。
    她苦笑道:你知道吗?阿秀,我喜欢他。我想嫁给他。
    所以你骗我来此处?
    骗?穆彩衣眼神嘲讽:骗你那是给你全了颜面,今时今日,你还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大声说话?你就陪陪他,做好了这事等我嫁入厉家,咱们还是朋友。
    至秀眸色沉沉:那这朋友可来得太轻贱了。
    你!
    彩衣,和她说那么多做什么?一身洋装西裤的男人慢悠悠从巷子深处走出来。
    至大小姐,你还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厉云生的面子你也敢驳,是不是太猖狂了?
    看到男人,穆彩衣笑着迎过去:阿生!
    厉云生不耐烦地手抄进裤子口袋:彩衣,你还留在这做什么?本少爷接下来做的,可不适合你这样的千金大小姐。
    穆彩衣黯然驻足,恨恨地瞪了至秀一眼,快步走开。
    至大小姐。厉少爷欣赏地看着她冷凝的眉目,看她神情紧绷犹如受惊的小兔子,棱角分明的脸映出浓浓的贪婪。
    至大小姐是在害怕吗?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老老实实做厉家少奶奶,多好。
    他步步逼近,终于将人逼进狭窄的巷子。
    本来咱们可以开开心心地洞房花烛,可惜大小姐不识抬举,就莫怪本少爷幕天席地的在这儿要了你了。
    至秀指节倏忽收紧,瞳孔掠过一抹冷寒。
    别怕啊。厉云生扯开领带:整条街都被我的人把守着,本少爷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反正你跑不掉了。这就是自讨苦吃的下场,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能拒绝我。你是第一个。
    也是最后一个。
    你就不怕遭受报应吗?至秀嫌恶地退开半步,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此情此景,唯有冷静才能寻到破绽。而她的身边,再没有肯舍生忘死护她的人了。
    她得独自面对风雨,无论前方是鲜花还是荆棘,是人心丑陋,还是人心向善。狭路相逢,唯有向前。
    厉云生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报应?大小姐,至家已经倒了。谁还能救你?
    我。
    电光火石,至秀刺出匕首狠狠扎在厉云生大腿,鲜血如注,痛呼声响彻云霄。
    听到声音的下人们神色各异,只是谁也没胆子跑去搅扰少爷的雅兴。光听这叫声,足可想像激烈程度了。
    两世为人,生在乱世,自保早就成了习惯。且这世道看起来也不太平,至秀敢出门,敢跟着穆彩衣来到巷口,没点倚仗哪会自投罗网?
    起先她天真地当穆小姐是朋友,后来慢慢品出滋味来,就意识到今日躲不过去了。不想来,也得来。还是那句话,逃是逃不掉的。
    贱人!厉云生疼得在地上翻滚。
    至秀冷眼看他,时刻防备着,唯恐他缓过来发难,反手又是一刀:想死的话,你大可以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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