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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Hour(2)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压根不知道他的名字。胖子一摊手。
    厉害,也算是很奇葩了。
    不过这男生,长得可真美,对,只能用美来形容他,胖子没有给他回话的机会,我活这么大,加上上学的年头,和无数男人同屋过,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男人,简直比女人都要漂亮不知多少倍。但是说到气质吧,又非常的清冽干净,总之是特别有味道的一个人。
    卢晨的心莫名的狂跳起来。
    不会吧?不可能,不可能这么巧。我他妈才来第一天!
    胖子心宽体胖,没听到卢晨狂跳的心跳声,继续心驰神往的说:我第一次见他是白天同学聚会酒喝多了,半夜起夜。看到他正坐在餐桌上,嗯,就是那,胖子转身指了指餐厅,他带着一副无框眼镜在电脑前打字,前面摞着几本杂志,餐厅的暖光灯打下来,我他妈一个纯爷们儿二十多年里头一回觉得自己差点给掰弯了!
    这时候卢晨应该应景的笑一声,但他实在扯不动嘴角。他有些激动,因为他知道沈奕确实有这样的魅力。又有些愤懑,就像自己的宝贝被人觊觎了一样。
    胖子侃侃而谈半天没有人回应,终于意识到卢晨的不对劲儿,胖手一拍他的肩,哥们儿,你怎么了?
    卢晨像是终于回过神,没,你,你继续说。
    哎,也没啥好说的,可能是个勤工俭学的学生吧。我猜他都是应该是靠稿费过日子的,见过不多的几面他都是在赶稿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家庭条件又不是很好,为什么非要出来租房子,还搞得自己半夜三更都不睡觉。
    卢晨的心从狂跳转成了剧跳,跳动程度从哐哐哐敲门转成了起飞的飞机,轰隆隆的声响炸遍云霄。
    因为孤苦伶仃的沈奕,一直是靠奖学金和稿费维持生活的。
    沈奕其实是一个大老板和小三的孩子,名字是收养他的人取得。小三觉得带个孩子影响自己万紫千红总是春的远大前程,于是沈奕生下来就被他妈扔给了他爸。
    他爸养他到六岁,沈奕在正主家里受了六年的欺侮,后来他爹实在受不了了就挑了个日子把车开到了乡下,脚一蹬车门一关,扬尘而去。一套动作利索至极,不知道练习了多少遍。
    小小的沈奕茫然的看着跑远的车,连哭都忘了。他本能的追赶把他落下的车,脚丫子被乡间坎坷的土路一绊,摔了个狗吃屎。再也没爬起来。
    也许,他从未爬起来过。
    但那个家庭不管有多残忍,人心好歹知道自己是有出处有归属的,知道自己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何况他那时只是个需要完全依靠别人照顾的年纪。
    天无绝人之路,后来一个靠捡破烂为生的好心婆婆捡到了他,含辛茹苦的抚养他升到大学就去世了。
    沈奕有很好的语言天分,被乡下并不发达的教育体系埋没了十几年,直到去省城上高中才被英语老师发掘。
    大概是小时候的生活很是困苦,所以养的沈奕的个性很是安静懂事。他不怎么出去玩,年轻人本该恣意玩耍的年纪都被料理家务照顾婆婆以及以各种能寻到的赚钱方式占据了。
    朋友也不多,几乎没有。平时的爱好就是看学校里借阅的书。
    升初中后好几次作文得了奖,被刊登到杂志上。拿到稿费的一刻,小沈奕找到了赚钱的新途径,稿费成了他补贴家用的重要途径之一。
    让沈奕开金口说自己的故事难于上青天,这些都是卢晨无数次的撒娇耍滑拼凑出来的。现在想起来还是不由得心酸。
    卢晨记得在第一次听说这些的时候,他捂在被窝里放肆大哭了半个多小时。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他也只是为了给沈奕看的。
    那时候沈奕抑郁症刚刚见好,他需要很强的安全感,卢晨就把自己所有的爱意放大数十倍的给沈奕看。
    成年人里所谓的含蓄面子,成熟稳重什么的,卢晨在那几个月里全都抛到了后脑勺。再加上自己本来也不是什么正经人,以至于后来一见到沈奕就忍不住犯贱。
    他的思绪绕回到三年前的光景,转了几圈又绕回来,卢晨听到自己磕磕绊绊的说:额,呵,这人还挺有意思的,倒是引起我的好奇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幸见到这位神秘人的真面目?
    胖子压灭烟头,我上回见他大概在凌晨两点半,不过他倒是每天都回来,厕所和客厅的垃圾每天都有人收拾。现在大家工作都这么忙,谁有这个耐心和时间去等着见一个人?时间就是金钱啊!你要是想见他,就只能彻夜不眠了,我可不知道他几点回来。
    彻夜不眠?这太简单了,我这三年里有哪一天彻夜安眠过?
    卢晨心想。可如果真的是沈奕呢,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
    这个场景他曾想象过无数次,每一次他都以为自己准备好了。可近乡情怯,比近乡情怯还要可怕的是希望破灭,比希望破灭还要可怕的是他无数夜里做的噩梦沈奕最终没能扛过抑郁症,一念之间永远离开了。
    卢晨想,他应该不需要刻意熬夜了,因为光想想已经要失眠了。此时他竟然还能分出一部分意识考虑到明天还要办理入职手续,如果起不来就彻底完蛋了。
    沈奕总是有这种天分,让他左右为难到彻底完蛋,即使后来他不在身边依然具有这种神力,三年里只增不减。
    第2章
    住一楼就这一个坏处,每家每户都要从楼道里走过。
    卢晨端正的坐在写字台前,耳朵却像只猫一样竖着听了半宿,心脏跟溜溜球一样忽上忽下,幸好身体素质强悍一直没痉挛。
    凌晨一点半的时候,门口终于有人站定了,他掏出钥匙,钥匙碰撞声突然停了,卢晨被自己呼进去的气噎了一下,没过一会儿又传来开锁的声音。
    哦,对,他想起来一楼的灯坏了,来人应该是在开手机上的手电筒。
    卢晨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心跳声盖住了本来就极轻的脚步声,急躁的他几乎破口大骂:你他妈别跳了!说不定不是他呢,瞎急躁什么!?
    来人似乎听到了他内心的咆哮,视线转向次卧看了一会。忍不住透过门缝窥探的卢晨听到自己的世界轰一声粉碎陷落。
    即使他包裹的只留下一双眼睛,卢晨还是立刻认出来了。
    沈奕
    沈奕走进自己的房间,再出来的时候已经褪去了身上的黑色长棉袄和红色的代表生命活力的围巾,露出已经扫肩的头发,然后他抬起手,在后脑勺扎了一个小辫,清秀的眉目立刻显出来。
    卢晨呆呆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心里跟着他的动作一遍遍念叨:发型没怎么变,不知道是因为念旧的沈奕习惯了这种发型还是依然不爱见人,以此来遮挡视线;
    三年不见,身高抽长了不少,都快赶上自己了;
    眼镜换了,黑边的换成了无框的,看他进来的时候没戴眼镜,应该是戴着隐形,呵,竟会打扮自己了。
    卢晨想到这里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一股强烈的占有欲盘踞在心里。
    沈奕以极快的速度洗刷完毕,约十分钟后,他定在了餐桌旁。
    他抱出了电脑和一大堆资料,以一副要挑灯夜战的架势端坐下来。
    看这一堆的东西,卢晨想估计是他房间里的写字桌根本放不下才挪到餐厅施展拳脚的。
    卢晨知道自己该露面了。一上来先质问一下他为什么不辞而别,虽然自己心里早有猜测,其主要目的是借着沈奕内疚自责的间隙撒娇卖苦肉计,以煽动敌人的恻隐之心。
    再不行就来个先斩后奏,先把肉/体搞定,账可以日后慢慢算。如此一来,软的硬的计策便都有了,总会有个有用的。
    卢晨心里泛着坏,脸皮上却是一副伤心人模样。
    泛着坏是真的,伤心人也是真的。
    据说男性在追求另一半的时候是一生中最聪明的时候,不过可能他面对的同样是一个男性,这说法似乎有点不太准确。
    卢晨慢慢打开房门,努力克制自己三年里积累的烦躁和担忧,努力克制自己内心的迫不及待和几欲退缩的小心翼翼。
    沈奕没等到卢晨开口,就被开门声惊动了。
    还是像以前那么敏感,卢晨有点无奈。
    沈奕。
    沈奕明显一愣,但是很快就收回了眼底的惊讶,用意志强行固住自己想要立刻逃跑的身躯,一浪接一浪的翻江倒海尽数滚回了心底。
    然后他很坦然的面对着卢晨的脸,只是没敢看他的眼睛,同样很坦然的面带微笑的回复:
    老师,好久不见。
    第3章
    六年前,沈奕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进了瑞斯外语学院,得到瑞斯学院五千元的助学金奖励,进了整个学院最为优秀的法语专业。
    以沈奕的资质其实可以上更好的学校,之所以选择瑞斯是他高三的英语老师兼班主任的指导。
    老师早就发现了沈奕对于语言非凡的天赋,他对于外语学习有着异常深刻的记忆力和领悟力,发音也很标准,几乎不存在舌头发不出音的情况。
    英语老师不想埋没沈奕的天赋,加上沈奕本就沉默寡言的个性也很适合当一个翻译家,将来翻译翻译外国书籍琢磨琢磨文学作品什么的。
    若是天赋加以善加利用,必定有很好的前程。
    于是老师在报志愿前跟他进行了一场谈话,规劝沈奕选择外语教育最优秀的瑞斯学院。
    瑞斯的整体水平可能不及其他很多大学,但是由于建设在以旅游业为主的樱河,外语教育水平比其他高等学校高出一大截,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外教老师和翻译官。
    时常学生还没等毕业,已经被各家外企和高等学府一抢而空了。
    沈奕升大学的那一年,卢晨正好大学毕业。
    卢晨是个懒人,具体能有多懒?他因为懒得出去找工作,硬着头皮考研究生。其实学习和出去上班他都不喜欢,但是因为懒得挨家挨户的投简历,哦对,卢晨学的不是外语专业,是新闻学。他懒得挨家挨户投那些基本都会石沉大海的简历,硬着头皮继续学下去,挂职读研。
    卢晨带的是心理健康教育这门课,一个一听就知道混学分的课。
    对于一个新闻学专业苦于找工作的毕业生,他恨透了这些可以一毕业就能被人来回抢的法语专业的学生。
    首当其冲就是每门课都不缺席,即使是混学分的课程,而且成绩还一直保持年级第一的沈奕。
    作为老师总要有点老师的威严,不然怎么对得起老师的身份?可是沈奕太安静了,从来不惹是生非,博览群书,问他什么都能回答上来,实在挑不出刺。
    卢晨很憋屈,后来有一堂公开课,招式用尽的卢晨在课堂上调戏了一下沈奕:帅哥,你长得这么俊俏,将来是想找老婆还是找老公啊?
    全班哄堂大笑,沈奕头一回没回上来话。
    卢晨心里很是得意,像是那种抗战多年终于胜利般的吐了一口憋屈的气。
    如果卢晨此时知道沈奕患有抑郁症的话,就不会说出这番话了。如果沈奕意识到自己有抑郁症的话,就不至于把自己当成怪物。
    沈奕对卢晨老师的印象不太好,或者应该换个词脾气挺臭,因为在沈奕的眼里,每一个人都比他好,每个人都是完美的,除了他自己。
    沈奕个性偏内向,但是聪明的紧,知道卢晨一直不喜欢自己,是啊,谁会喜欢一个怪物呢?
    别人不喜欢他才是正常的,那些给他买早餐写情书楼底下摆蜡烛的女生,只是不知道他的真面目罢了。
    如果他们看到了自己如此的懦弱不堪,如此的冷血无情是非不分,如此的一无是处只会拖累对他好的人,而对于那些伤害他的人,却只会唯唯诺诺低声下气,她们就不会这样一个劲儿的追求他了。
    当卢晨心里回荡凯旋之歌时,沈奕的双脚已经在漆黑的深渊里趟了很久很久。
    大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前一个月。坐在图书馆楼梯上的沈奕被手机震动声惊醒,手机还是现在所说的老年机。
    来电是一个陌生号码,显示是本地。
    沈奕首先想到的是那些打骚然电话的女学生,本想直接拉黑。但是人的直觉何其神秘诡异,沈奕出门接通了。
    喂?
    对方是一个中年男子,沈奕莫名有点心慌,直觉作祟,他似乎猜到了些什么。
    是沈奕吧,我是你王叔。你快回家一趟吧,给给你奶奶处理后事
    再后来他说了什么,沈奕就不知道了。
    自己回了些什么,他也不记得,好像这通电话没接过一样。
    但是沈奕记得,他接通电话后非常平静了去了级部主任那里请假,回宿舍拿身份证,去车站买票回家。好像这些死不死的都不是他的事,好像抚养他长大的婆婆只是他一个邻居,一个见面互相寒暄一下的长辈。
    十一月初的樱河是个不咸不淡的地方,樱花早已谢,冬雪还未来,唯有路边花园里的冬青奋力张扬着生命力。
    近几年,樱河市政府为了避免樱花全谢后太过清冷乏味,间或种上了几棵冬梅,但是怎么也要等到来年一月份才能开花。
    一棵棵枯树干从车窗上扫过,泛着沉沉的死气。沈奕呆呆的望着窗口,眼睛连眨都不眨。
    沈奕旁边一排前一座的两个女生时不时回头看看他,然后交头接耳一会儿,再抬头,再接耳。
    沈奕有一次不小心和其中一个女生对上目光,心里知道他们在谈论自己,和学校里的其他女生一样。于是又像是什么都没看见一样转向窗口。
    这世界上最大的魅力,大概就是一个人意识不到他的魅力。因为意识不到,便多了些谦卑和礼貌,少了些虚荣和骄傲,整个人的气质便愈加纯净自然卓尔不群。
    当所有人艳羡他的美貌和聪慧,沈奕同样艳羡着他们每一个人的幸福和洒脱,像花儿一样绽放的笑脸。像是渴求一种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东西,那是一种终生未体会过的东西,也许是他永远也不可能体会到的东西。
    长途车停在村口,以前绊倒他的那条小路随着社会的发展整修成了宽阔平整的柏油路。但是乡间多土多风,这柏油路也光鲜亮丽不到哪儿去。
    走在土色的柏油路上,沈奕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六岁被扔下那一刻,怎么努力也追不上的远去的汽车又浮现在眼前。
    相对于现代机动化的交通工具,人力显得如此的单薄而无力,大概最深沉的痛苦便是这种无能为力感吧。
    迎接他的是邻居,招呼办完葬礼的是邻居,墓是邻居砌的,在村里的一座大山上,在立丰哥墓旁边。此山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村民,始终没有名字,不知道过多少年,就没有人记得它和埋在它上面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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