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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我,反派亲爹,仗崽欺人
    作者:山吹子
    文案:
    闻聆穿成了某血族文里怀了反派恶魔的炮灰。
    炮灰对主角血族之王纠缠不已,奈何主角对他置之不理。
    于是,炮灰作了死,偷了主角的源血后在自己身体里孕育了血脉,以此作为把柄,企图借子上位。
    谁料,血脉就是未来的恶魔。当恶魔出世,炮灰就会死亡。
    闻聆:原主是不是脑子有坑!兄dei,不作不会死的!
    闻聆低头看着小爪子戳他肚皮蠢蠢欲动要爬出来的小恶魔崽子,怒了。
    忤逆子!起来,爹教你念《三字经》《孝经》!好好学习不许叛逆,否则,鸡毛掸子老虎凳不背完不许吃饭。
    小恶魔崽收起尖牙和利爪,含着眼泪泡背课文:人之初,性本善,性性呜呜呜爸爸好可怕!
    后来,原书中令人闻风丧胆家家闭户的恶魔没了。
    众人:救命,恶魔之父出现了!快跑!
    闻聆一手提着胖嘟嘟的崽子,一手拿着破碗,目光呆滞。
    事情是不是有点不对,他只是重操旧业化点路费的,大家为什么要跑?
    攻角度:
    白枭做了一千年的血族之王,同族惧他,因为他强且冷漠。
    人类也怕他,怕他冷血残忍,怕得奇怪。
    他从来没喝过一滴人血。
    他有洁癖,不喜欢那股血腥味。
    他以为所有人类闻起来都一样,直到有一天,遇到了闻聆。
    这个偷走他源血的卑劣人类,身上的味道变了,变得很好闻。
    因为好奇,白枭接近了闻聆。
    闻聆超冷酷der:当初的你对我爱答不理,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
    白枭:
    内容标签: 生子 血族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闻聆,主角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一年一度世界日。
    彩带飘飞,冰灯绚烂。街道两侧冷绿的血树怒放着焰火般的深红,为皓白无垠的特拉斯王都增添节日的气氛。
    在街角,金发血族诱骗着面前的人。血族多英俊,金发也长得不赖。然而和年轻男人一比较,也不过庸人。
    那年轻人双眸漆亮,长得颇具风流,引得来往总不由自主多看两眼。
    金发血族压低声音假意关怀:时间不多了。盗取王的源血,这是死罪!不想死,就得必须赶快离开这里。不要怕,只要你生下王的子嗣,一切都是你的。相信我,我是为你好。
    闻聆心内冷笑,得了吧。但却露出感激涕零又讨好畏缩的笑,小心翼翼地搓着两只手,犹犹豫豫,像只偷了灯油被逮住的黑老鼠。
    闻聆懦懦开口:知、知道了。可是
    见他懦懦软弱,金毛心里鄙夷,白瞎这张漂亮的脸蛋。
    愚蠢又卑劣的人类。妄想富贵腾达,不惜用借子上位的招数,来谋取王宫另一位主人的位置。更何况,那位高高在上的王根本不会在乎子嗣。这只不过是他们哄骗闻聆盗取源血的借口。
    他耐心渐失,催促闻聆:时间不多了。
    如果不是为了闻聆肚子里的东西,他这样的贵族怎么会自贱身份,和闻聆这种下等平民交往。
    闻聆是最好的孕育恶魔的容器。闻聆该感谢他们。能为他们所用,是闻聆这种下等人的福分。
    [蠢货。] 金毛心内嘲笑。想要成为王宫的另一位主人,您配吗?
    不久将来,即便是王,也会被人所取代!恶魔的成长,会让他逐渐衰弱。恶魔诞生之日,就是王迟来的死期。
    金毛嘴角向上扬,眼角向下撇,释放的善意敌不过贵族式的鄙夷。但原主看不出。
    可惜,这个身体里的灵魂,已经不是原先那一个,而是一个从地球穿来也叫闻聆的骗子。闻聆只扫了金毛两眼,就从他那定式一般的笑容里探求到了真实的情绪金毛吸血鬼想坑他。
    如果他不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又恰好看过这本坑爹小说,可能真的要被这吸血老妖怪坑死。
    死金毛没告诉他真相,他肚子里怀的其实是这本书的反派未来的小恶魔。王宫能压制恶魔,离开王宫就会加速恶魔生长速度。
    一旦小恶魔出生,不仅书中的主角血族之王会能力尽失,身为生父的他,更会遇到比死还要凄惨的命运。
    在原文里,但恶魔仅存的一点人的意识,让他在最后一刻放了孕育他的生父一命。然而也仅仅只剩下一口气。
    半死不活的他没有任何反抗能力,被人带走成为不断取血的造血工具。一直到恶魔摧毁世界的那一天,依旧关押在黑暗的地牢里,眼睁睁看着从一滴一滴的鲜血从他的手腕流进剔透的琉璃瓶里。
    书中把他称为恶魔之父。恶魔之父的血在黑市当中,100毫升售价五百金。而黑市里未被污染过的童男童女的血才只卖十金。
    闻聆神色未动,心里晦暗一片,他不会让自己走上这样的命运。
    今天是小说中的世界日,按照时间线,离开王宫的第三天,恶魔就会出生。
    他不能离开能克制恶魔的王宫。
    得打消这家伙的疑心,闻聆偷觑金毛两眼,见他有不耐烦的迹象,便迅速在心里过了几个剧本,拍定了一个柔弱爱哭想麻雀变凤凰的小白脸戏码。
    金毛是个傲慢自大的人,在他面前软弱,才能让他得到被服从的满足,对自己放松警惕,而且也不会让原主的性格突变。
    闻聆支支吾吾:可是我
    一年一度的世界日庆典上会有很多可口的猎物,金毛吸血鬼一点儿也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个蠢货身上。金毛扭头翻了白眼,捏着鼻子,用很是夸张的语气劝说闻聆。
    你不会想参加这个宴会吧?听我一句劝,那些人参加了宴会,王也不会看上他们。你有最大的依仗金毛暗示地指指闻聆的肚子,这是王唯一的血脉。只要有他,身份、地位都是你的,别人抢也抢不走。你难道想要你未出世的孩子和你一起死在这里?
    平心而论,金毛这番话演得到声泪俱下,似真得为闻聆着想。
    可惜跟他拼演技?这世上会演的,除了演员,还有骗子。
    从三岁被拐卖起,他就跟着老渣(即人贩子)扮演可怜残疾儿童骗取路人同情行乞。冬三月夏三伏,没要到钱,老渣连剩饭都不给一口。
    闻聆潸然泪下:不,不要。我会和我的孩子马上走!
    他低头温柔抚摸肚子,垂下的一缕青丝挡住他漆亮清明的双眸,楚楚可怜,像只受惊的吓坏了的小鹿,眼眶微红,眼中有几滴晶莹的泪水将落未落,惹人怜爱。
    这是闻聆研究过的最容易博得同情的姿态。
    一丝怀疑消散。男人放下心,看来是自己多疑了。这种只会叽叽哇哇哭泣的软蛋蠢得连演戏都是撇脚的。
    闻聆并没有忘记原主对血族之王的痴迷,所以又期期艾艾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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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人,等我回来,能够见到王吗?
    金发血族露出微笑。
    当然,如你所愿。去到地狱见面吧。
    闻聆裹着厚厚大衣,消失在昏黄的灯光和漫天飞舞的雪花之中。等到背后属于金毛的视线消失时,闻聆停下脚步。
    只剩他自己了。
    再忍不下去。不顾天寒地冻,掀开自己的衣服,将有些凸起的肚皮公然暴露在冷空气当中。皮肤一暴露出来,立刻起了鸡皮疙瘩。
    大冬天干这种事,傻了吧?路人不能理解这种弱智行为,纷纷侧目,投以看智障的表情。
    闻聆脸皮厚,没管路人眼神。
    隔着肚皮,隐隐能看出小恶魔尖利的爪子跃跃欲试,试图撕开肚皮爬出来。他不过才离开王宫一百多米,恶魔的生长速度就快了这么多。
    痛死了,他冷汗津津。闻聆一爪子呼噜上去,把小恶魔作恶的爪子拍了回去。
    不许乱动,听到没!闻聆阴狠狠威胁,牙齿缝里都塞满了寒气,再乱动,咱父子俩要死一起死!我要是现在死了,你还有命吗?
    恶魔:
    大概是没想到自己这位生父突然变得这么头铁,小恶魔还真的被凶住了。尖利的爪子终于不再试图抓破肚皮,收起爪爪,乖顺地缩了回去。他还是能够感觉到威胁的。如果母体身体,那他现在就会和母体一起死去。
    无论以后多强大,在肚子里,他也只不过是团未成形的肉块。
    一直以来,原主都是容忍和忍耐。再疼再痛,仿佛被全身撕裂,也没有半句怨言。或者说,他是真的把肚子里的当作他的孩子。
    但闻聆不会。
    他绝算不上好人。
    三岁被拐,行街乞讨。七岁赌场做托,被推出来做替死鬼砍了手指。十四岁和人摆仙人跳,被警方一锅端下。其他人进监狱,他则送到了少管所进行教育改造。
    一番改造后,闻聆洗心革面,找了正经事做。先是凭借以前学过一点变戏法,在戏院找了活。但二十一世界变戏法不够时髦,他又跟人学起魔术。仗着有一张漂亮俊俏的脸,倒是有不少女性粉丝。
    三岁到二十三岁。
    二十年教会闻聆的不是天真温和。他只知道人欺软怕硬。越软就越被欺负,你硬气人家就怂。
    对付这种坏崽,那就得靠棍棒教育。
    但人又很奇怪。自己可以是坏人,却要求身边的人是好人。闻聆想着肚子里这个崽,已经订好了一堆改造恶魔的计划。
    当然,前提是平安生下来,他也不会死。
    要说闻聆没有想过趁现在打掉这个恶魔崽子,提前消灭这本书的反派因子,那是不可能的。
    哪怕长在他肚子里的,活生生的,也不过是个胚胎。他也不是怀孕的母亲,会产生什么母爱。至多算喜当爹的倒霉蛋吧。
    但他不可以,那样做只能一尸两命。而且无论如何,这小恶魔是把自己当爸爸的,也因此原文里他没有真的咬死原主。
    崽。以后听你爹我的话!在我们这,不乖的崽,都要鸡毛掸子伺候!听到没,听到了,就喊声爸爸让我听听。闻聆眼中眸光一闪,戏谑道。
    他小时候是被打大的。行乞哭不出来,老渣的皮鞭就往身上挥,装可怜博同情就是这么学会的。
    小恶魔:他、他做不到啊呜呜。
    没有再戏耍小恶魔,闻聆望向那重重的深宫墙垣以及守在城门的兵卫,再低头看看自己的打扮。啧啧,灰头土脸,一副逃命的模样。这幅尊荣,保管一抬脚,就会被人像球一样一屁股踢出去。
    得混进宫里。
    据他所知,小说里提到一个人,他知道如何生下恶魔而孕育者也不会死亡。而这个人,据说藏在王宫深处。
    不过,这身装扮可不能混进去。他从口袋里摸到了二十金。
    哟,二十金!闻聆掂了掂,鸦色双眉灵动一挑如展翅。
    这是金毛给的,作为闻聆逃跑的路费。二十金说多不多,但要跑得再远点根本不可能。金毛一开始就准备让他死在路上。
    如何用二十金混进需要邀请函的王宫?他这幅身板可一点儿都爬不来王宫高达五米的城墙。
    王宫深处,富丽堂光的宫殿里,冰冷肃静得就像葬着死者的地宫。王宫的仆从没有人敢说话,或者大喘气一下,恐怕惊动了坐在高台上的王。
    头发银白如霜月,双眸则如盛满了灿金色的阳光。通身高贵气质,像艺术家铸造的雕塑,凌人的威压叫人不敢多看一眼。
    良久。他抬了抬手,让底下人的离开。
    仆从徐徐退出宫殿,空旷的大殿显得更加空寂。
    然而,浓的冲不开的墨色像侵蚀白日的黑暗,渐渐染满满头银霜
    他变回了人类。
    第2章
    闻聆堂而皇之走进大殿。
    侍人彬彬有礼向他走来,接过闻聆落了点儿雪的咖色羊毛大衣。
    王宫里面很暖和,壁炉里,橙红的火焰动感地跳动着。就算只穿着衬衫也不会冷。
    闻聆娴熟地递过外套,没有一丝不适应。自他踏进这金碧辉煌的王宫后,就有无数双眼睛看了过来。
    有人类的,有血族的。
    他抚平衬衫的袖口,宝蓝色的袖扣衬得他的手指皙白得像水葱根。他像一个真正的贵族。脚步沉稳,高高抬起下巴,眼神自信,且目中无人。
    靠着这幅自如的模样,他堂而皇之从王宫大门走进来,跟着几个拿了邀请函的贵族。
    兵卫原本是想让他拿出邀请函,但见他目光坦荡,气定神闲,举手投足极尽优雅,就连看他们兵卫的眼神都带着不屑和鄙夷,准是个傲慢的贵族。
    这做不来假!平民可不这样子,就是级别低的血族也不这样。
    可兵卫也稍稍有点疑惑。这样一位贵族是一位人类,实在很少见。然而这也是有的。也有少数人类被王封为了贵族。
    兴许这位高贵俊秀的贵族就是少数的那几位人类贵族之一吧。
    兵卫只花了几秒就说服了自己,把闻聆一并当做几个贵族的同伴,放了进来。
    而闻聆所做的功夫不过是用仅有的二十金到成衣店里买下一套礼服,对自己略加修饰,便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姿态优雅的贵族。
    照过镜子,闻聆才发现这张脸和他长得非常像,不过是眉眼更加俊俏些,连容易令人信服的气质也完整保留。
    他以前年纪小,漂亮得像个女孩子。他倒不恼,看着秀气,反倒极易让人心软同情,委实给他少年时期的骗子工作添了好处。
    好在他十四岁就进少管所从头到尾进行了改造,出来后好好做人,走上了正途。
    闻聆的进入带来一阵小浪潮,连在演奏音乐的乐手也一时忘记拉奏他的小提琴,只呆呆看着身姿翩翩的闻聆,脸上爆发出诡异的红晕。
    在场的血族有的则是脸色异变,还有些甚至闭上眼睛,贪婪地享用着空气当中甜美的味道。没有划破皮肤就能闻到的芬芳,这是怎样的珍贵宝物!
    他(她)宣布这是今晚的最佳猎物。
    他要将这个人类带回家,作为自己豢养的定契奴仆。
    据《血族与人类合约法案》,血族可与人类签订合法买卖关系,人类提供血族新鲜的血液,相应,血族需要付给人类等价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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