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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影帝撒糖的日子(穿越)——我是阿亮(32

    眼前的人类,嘴巴一张一合,根本不知道他在啰嗦些什么,只想将手探入他结实的胸膛,将他那颗跳个不停,热热乎乎的心脏给取出来。
    郑旭凌再次发起攻击,快如流星,宋伟臣不敢大意,他简直是要和自己拼命的架势啊!
    耳边劲风阵阵,宋伟臣左躲右闪,避免郑旭凌的利爪抓伤脸颊,一把扣住他的手腕,怒吼一声:你疯了!
    这种打法要人命,自己只能守不能攻,太被动了,同时也很危险。
    郑旭凌獠牙森然,伸长脖子就要去咬宋伟臣的脖子。
    宋伟臣单手扣住他的手腕,一手推着郑旭凌的腮帮子,拼劲全力往后躲。
    郑旭凌低吼一声,挣脱束缚,双手死死地抓住宋伟臣的双臂,作势就要咬上去。
    条件反射,宋伟臣提起一脚,猛地将郑旭凌踹开。
    这一脚只用了三分力度,郑旭凌也被直接踹飞,极速后退,跪坐在地上,捂着肚子,半天没有吱声。
    一看这情形,宋伟臣吓坏了,担心把他踢伤了,疾步走过来,保持一定的距离,开口问道:郑旭凌,你没事吧?
    你T妈的想踢死我呀!郑旭凌缓过劲来,猛地抬头,瓮声瓮气怒斥。
    你这是恢复正常了?宋伟臣高兴的差点流泪,你终于说了一句人话,喜极而泣简直就是,赶紧去扶郑旭凌。
    可是,似乎那里不对。他的獠牙和利爪还没收回去呢?怎么回事?!
    说时迟那时快,郑旭凌抓住良机,一把死死扣住宋伟臣自动送过来的双手,低下头,张口就咬。
    卧槽!高智商的丧尸,诱敌深入!!!
    宋伟臣一把推开郑旭凌,两个人纷纷向后猛退。
    郑旭凌身手敏捷,快速起身,擦了擦嘴角的鲜血,神色颇有些得意洋洋,宋伟臣体质优势,完美融合了H病毒,身手矫健,站了起来,眼睛流露痛色和担忧。
    他的右手伤口奇迹般的愈合,没有一丝血迹,并不会感染丧尸病毒,但是他的心却在淌血
    郑旭凌事到如今,我要拿你怎么办?要是找一点找到你就好了
    而反观学弟郑旭凌食髓知味的病态模样,这是他作为丧尸,第一次尝到人血的味道,更何况是超级人类的新鲜血液,他一点都不想浪费,伸出灵活自如的舌头,舌尖一勾舔舐手上的血液。
    猩红赤目的血液染在白皙如玉,纤细骨感的手上,还有那仿佛在翩翩起舞的舌尖,不停变幻形状的嘴唇,特别是那种魅惑人心的眼神,像是在发出某种邀请
    他舔的很认真,舔的宋伟臣心里发痒,脚底发软
    别,别舔了!宋伟臣脑门充血,脸颊发烫,大声阻止。
    因为他的话,郑旭凌愣了一下,而后看了看自己的手,血液已经被舔的差不多。
    他的眼中邪气凛然,嘴角勾起一抹冷然的笑意,碎发四散飞去,被血染红的嘴唇,娇艳欲滴,眼底的青黛,更加为他增添了一丝阴郁的病态美。
    他如鬼魅暗影,飘到宋伟臣身边,宋伟臣头疼不已,还来,没完没了了是吗?
    他飘在半空的同时,犹如一片轻轻柔柔的羽毛,眼神交汇,郑旭凌的眼睛显出一丝柔情和不舍之情,宋伟臣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他飘逸若风,这次没有攻击自己,担心他就这样风走了,宋伟臣马上伸出去抓他的手腕。
    郑旭凌面色微变,垂下眼帘,收回手臂,不让宋伟臣触碰,随后,他以脚点地,凌空飞旋,跳跃到树枝的顶端,在宋伟臣的眼皮子底下消失无踪。
    郑旭凌,你给我回来!宋伟臣大惊失色,目光追逐,伸手去抓,只有几片树叶飘荡落下。
    你不但变异成了高级丧尸,你小子还学会了飞?我都还没学会飞呢!你给我回来啊
    他的呼喊声在耳边回荡,郑旭凌落在地上,单手握拳,双肩微微颤抖,强迫自己不准回头。
    迈开步伐,一步一步走下去
    现在,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一旦发狂,两两相斗,总有一伤,或者是两败俱伤,在一起,有什么用?!
    宋伟臣,你多保重!再见!就当你我从来没有遇见过
    一场戏拍完,荻乐涛颇有感慨:我的天啦!感觉自己失恋了一样!
    这话真令人揪心,赵朗星轻轻搂过他,拍了拍他的肩膀,温言宽慰:别瞎想,我们谈的是一场不分手的恋爱。
    就你会说话。荻乐涛在赵朗星怀中轻笑微语,收拾现场的工作人员又暗戳戳地吃了一波狗粮。
    今晚收工,赵朗星包场请大家去炫彩嗨皮,也就是荻乐涛作为表演嘉宾,上台唱歌的地方。
    以前他偷偷摸摸来唱歌,整容医生,李莫给原主下套,他必须要收拾烂摊子,赚钱还债,害怕被娱记发现,曝光之后,违反影视公司的规章制度,得罪老板顾崇理。
    现在,有赵朗星给他撑腰,加上自己的努力,前途一片大好,来炫彩放松心情,再也不用担惊受怕。
    全公司的人几乎全部都来了,还有其他剧组的演员。
    赵朗星和顾崇理两个工作狂,一见面就交头接耳,多半是在谈公司近期的规划,发展方向等等。
    因为包场,没有娱乐记者,大家都很放的开。
    跳舞的跳舞,唠嗑的唠嗑,喝酒的喝酒,气氛很热烈。
    荻乐涛和孙鹏程在喝啤酒,最近几天,两个人都没有好好聊聊天了。
    孙鹏程看了看远处的赵朗星,面带笑意,对荻乐涛说:你动作够快的,怎么样?星哥的身体完全恢复了吗?
    出语惊人,荻乐涛当即白了孙鹏程一眼,斥道:说点人话啊~
    孙鹏程喝了一口啤酒,笑得贱兮兮的,冷不丁又来一句:你买的保健品用上了吗?
    越说越离谱,荻乐涛冲口而出:朗星根本不需要那玩意,我早就给扔了。
    哎哟!幸福得嘞!孙鹏程乐不可支,少不了遭到荻乐涛如同冰霜般的眼刀凌虐。
    看见大家都在跳舞,随着劲爆的舞曲,扭来扭去,荻乐心想,我和朗星还没有跳过双人舞呢
    脑海里就在想象,和赵朗星跳舞的样子,今天他穿的黑衣黑裤,在炫彩,大家都脱去冬装。
    一身黑衣黑裤,显得特别冷峻,有型有款。他必然像一只高视阔步的黑天鹅,引导我步入快乐的天堂
    此时,歌曲换成了一首节奏缓慢,混合色气,挑逗意味十足的靡靡之音。
    歌手用略带沙哑的烟嗓唱着一首很小众的英文歌:你要铭记我的爱你要铭记我的爱
    荻乐涛很享受的随着音乐的节拍,摇头晃脑,随口说出:这首歌好适合跳舞。
    孙鹏程见他不住往赵朗星那边瞟,吃了一片芒果,哎呀!有点酸,嘴巴又开始犯贱:我觉得吧,很适合做床伴音乐,特别带感,特别色气
    我特?!荻乐涛盯着脸都笑变形了某人足有一分钟,好心提醒,建议中肯:你小子赶紧去谈个恋爱吧,小心憋坏了,越来越变态
    死猪不怕开水烫,孙鹏程笑得两个肩膀耸个不停。
    你们俩在说什么,笑得这么开心?这时,赵朗星走过来,很自然地将手搭在荻乐涛肩上,顺势摸了一把,坐在他的旁边。
    没,没什么荻乐涛当然不能和赵朗星说大鹏和自己的谈话内容,简直没有一句正经的。
    孙鹏程清了清嗓子,对荻乐涛挤眉弄眼,荻乐涛摸不准他想要干什么,瞪他一眼表示警告。
    可惜,没有半点震慑力。
    孙鹏程笑着对赵朗星说:星哥,乐涛他说,他想和你跳舞。
    出言一出,荻乐涛急忙辩解,嘴硬不承认:我我没说,你别听大鹏胡说八道。
    跳舞是吗?赵朗星很感兴趣的样子,借题发挥:好啊,我们还没有在一起跳过舞呢,嗯~这首歌曲很适合跳舞,那我请你跳支舞可以吗?
    荻乐涛:艾玛!我跳舞超丑的,四肢不协调。
    始作俑者,孙鹏程笑得好开心,兴致勃勃,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他们是好哥们,怎么会不知道荻乐涛的短板,跳舞的样子不忍直视啊!
    作者有话要说:  跳舞嘛,这个不小心碰触一下下是在所难免的你们懂得
    ☆、被塞狗粮(小修)
    荻乐涛被赵朗星半楼着,来到舞池中间,荻乐涛顿时感到手足无措,不知道这个舞该怎么跳,先迈那条腿,先摆那个胯。
    赵朗星看出他的不自在,从身后半楼着他,托着他的手,柔声道:跟着音乐晃动身体就可以了。
    你贴在我身后,像一个树袋熊,别人看见会怎么想?!
    荻乐涛别别扭扭,挣扎几下,立刻嚷嚷道:算了算了,我不跳了。
    赵朗星那里肯依,把他牢牢地圈在自己怀里,使用激将法:那你不和我跳舞,我就去找人咯~
    你敢!荻乐涛当然不乐意,只有慢慢跟着节拍,和赵朗星共舞。
    渐入佳境,赵朗星来到荻乐涛的面前,牵着他的手,和他目光对视,倾情共舞。
    幸好他们跳的是慢舞,动作幅度不大,荻乐涛悟出一个道理,舞跳的好不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和什么人跳,尽情享受这种情调和氛围,就可以啦。
    大家看的心醉神迷,顾崇理和周子慕互看一眼,心照不宣。
    我们也不差,怎么还是单身狗呢?周围散发着恋爱的腐臭味,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接着说电影。
    宋伟臣迟迟不肯离开,已经过去两天了,他是不会独自离开,去找社区,办不到!
    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郑旭凌故意躲着他,宋伟臣当然找不到他。
    这天,宋伟臣浑身是血,想必刚才不知和什么劲敌交手,经历过一场恶战。
    他单膝跪地,大口呼吸,胸口一起一伏,模样狼狈不堪。
    躲在暗处的郑旭凌猛然瞧见,揪心断肠。他这是怎么了?他不是超级人类?无坚不摧?和谁较量过?竟然落得如此境地?!
    宋伟臣突然吐出一口鲜血,捂住胸口,嘴里断断续续地说:郑旭凌你丫的好没良心我要是挂了你别你别忘了给我收尸千万别让我曝尸荒野你你听见了吗?
    挂了,曝尸荒野?这些戳人心窝的词语,郑旭凌听了,犹如五雷轰顶。想也不想,立刻冲了出去,单膝跪地,一把抓住宋伟臣的肩膀,因为着急,吼道破音:宋伟臣~你怎么了?
    此时,低下头的宋伟臣,嘴角浮现一抹若有似无的笑意,他慢慢抬起头,精神不振打量双目赤红,保留丧尸体貌体征的郑旭凌一眼,有气无力地说:我怎么了?你眼睛不好使?我TM快要死了。
    怎么会?不可能的!你不是能够和H病毒完美融合的特殊体质,怎么会死呢?不可能的,不可能的郑旭凌茫然无措,自问自答,好像只有这样,才会令自己安心一点。
    听闻此言,宋伟臣苦笑一下,接着就算我是你所说的超级人类,但是你有没有听过我这种人永远不会死的传闻?
    他这一问,倒是把郑旭凌给问住了,脑海里搜寻,真的没有听过这种话,找不到理由反驳他,和说服自己了。郑旭凌眼眶充满泪水,死死抓住宋伟臣的双手都在发抖,他的声音也在发抖:你你这是怎么受的伤?
    怎么受的伤?今天运气不好?碰见一个和我一样的变异人,他猜他是靠什么不断完善自己的?
    靠什么?
    变异人的晶核,他说,那是藏在我们心脏里的能源晶体?吃了它,可以变得更加强大。本来我身上的伤口,可以迅速愈合,鬼知道他吃了多少同伴的晶核,被他所伤,竟然不能快速疗伤,不过,你放心,他被我打跑了,也伤的不轻,我想应该躲在某处疗伤。宋伟臣简明扼要说明情况。
    听他一说,郑旭凌警惕看向四周,扶住他的肩膀,对他说: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先离开。
    好。
    两个人快速离开不久,一个长相偏阴柔的长发男人,来到宋伟臣刚才停留此处,沾染血污的草地。
    他的白色衬衫溅满鲜血,肩膀的衣料被撕裂,露出一道深可见骨,血迹斑斑的伤口,他毫不在意,单膝跪地,单手摸了一点血液,放在鼻子旁闻了闻,瞳孔微缩又放大,一脸兴奋。
    这个人就是和宋伟臣大战一场的变异人,由李森扮演的变异人任一鸣。
    他是导演周子慕推荐的演员,和赵朗星、荻乐涛同属一家影视公司。
    吃了太多的同类的晶核,多到伸出手,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
    他对宋伟臣的晶核很感兴趣,棋逢对手,怎么不令恃才傲物,屡战屡胜的任一鸣心生向往。
    晶核他的脑袋转动了一圈,嘴里发出的声音机械而冰冷,看起来十分诡异阴森,两只眼睛像灵敏的探测器,散发光芒,不停的搜寻,然后,没有发现半个人影,心有不甘的离开了。
    郑旭凌和他藏在地下停车场,让他好好休息,恢复元气,伤口才能迅速愈合。
    宋伟臣坐在地上,整个身子靠在停车场支撑杆上,暗自庆幸:幸好啊,你没遇见那个变异人,你不知道,他的脸惨白惨白的,看起来没有那么厉害,动起手来,却像一个疯子,比一般的丧尸还要凶恶!
    听他说着,郑旭凌不禁皱起眉头,斜睨了宋伟臣一眼。
    自知失言,宋伟臣赶紧解释:郑旭凌,我不是在说你,那个变异人可比你凶悍多了。
    不要让他遇见我郑旭凌单手紧握,骨关节咔擦作响,眼神杀气毕现,语气加重,一字一句道:如果让他遇见我,我绝对饶不了他!
    你这是在关心我吗?想为我报仇雪恨?可是,话到嘴边,宋伟臣要说的话却变了,严肃认真道:说句实在的,他吃了太多同类的晶核,可以说,已经成为变异人中的佼佼者,我拼尽全力,只能和他打个平手,如果真的遇见他,你别和他硬碰硬,我断后,你先走,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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