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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皇[修真](穿越)——狐阳(222)

    他们没一会就聊到了一起,这些人跟朝砚说了沙漠的危险之处,风沙席卷而来时,若是御剑,可能连开光修士都得栽在里面,而且此处地盘划分严谨,若是一不小心碰到了沙匪的地界,那就不是一般的惨了,他们这样的商队即使人人皆是修士,却也采用骆驼这样的方式前行,便有这个原因在内。
    天灾之前,即使是修士也是人,很多的力量也非人力可能挡住的。
    那货物为何不用储物戒指?朝砚坐在骆驼的驼峰之上,背后靠着朝纵这个垫子,虽有日头当空,但是有它没它一样,相当的舒服。
    那玩意贵啊,一个人叫嚣道,也就只有老大有一枚,回纥城不是什么大的仙城,等我们攒够了家底,到时候一个手指头戴十个。
    他们自然是瞄见了朝砚他们手指上的储物戒指,只是有人眼睛发亮,有人却是看了两眼后就强行调转了视线,羡慕虽有,却无人眼中闪过什么贪婪之意。
    选择这么艰难的行商之路,他们的骨子之中似乎就有着吃苦耐劳的本质。
    所以当知道朝砚他们不知道此处是什么地界的时候,很是热情的邀请他们同往。
    有志气,朝砚夸奖道。
    那人摸着头嘿嘿的笑了起来。
    他们诉说着沙漠之中的事情,例如他们行商的时候是在沙漠之中的几城之间行走,而这片沙漠东起回纥城,西到格桑城,南边还有平城。
    而想要从这片沙漠之中出去,就要从回纥出去最好,那里出去以后直往东走,再隔万里就有大的仙城林立了。
    他们没有问朝砚他们是从哪里来的,不过朝砚倒是说了一些与沙漠不同的风光景象,只秘境之中的雪域与大海便足以让这些人惊叹不已了。
    无边无际的水,那岂不是要美死了,不过你说的海水很咸,必然是没有这绿洲之地的水好喝的。
    绿洲之地的水源要么是地下水,要么是雪山上的雪水,看似甘甜,实则也是有种微微的咸味的,不过解渴降燥,比一般的水要好上几分。
    若是能去看看就好了。
    我倒是见过雪,但是却没有见过把天地都给遮掩住的雪,这么说你们去过很多地方了?有人问道。
    朝砚笑眯眯的点头:对。
    虽然不爱旅游,但是的确去过很多地方没错。
    只是之前去哪儿一直借助系统的地图,逛起来都没有什么兴趣,此次有人带路,朝砚虽能带着朝纵直接离开此地,但是难得脱离了万剑城那处的势力交杂,他觉得像现在这样也好,不必疲于奔命。
    啊,老大,等我们攒够了底也出去看看吧,有人叫嚣着。
    嗯,那为首之人提着水囊,倒出来的却不是水,而是弥漫着淡淡的酒香味。
    老大你答应了,太好了!
    棒,我以后也要去看看什么大海。
    司徒,也就是那为首之人一抹嘴边的酒水,背过身来看着朝砚道:你们是什么关系?
    道侣,朝纵的手扣在朝砚的腰间答道。
    司徒叹了一下气:好看的人都有主了。转过头却是又去饮酒了。
    而夜晚驻扎之时,围着火堆有人悄悄的告诉朝砚,他们家老大的毕生理想就是找个顶漂亮的大美人做道侣,虽然一直没能实现。
    公然的看脸,人都是视觉动物,朝砚还稀罕他家崽儿的模样呢,虽然美一点儿丑一点儿无所谓,但是能美一点儿自然是更好的。
    挺好的,朝砚用棍儿拨着火堆里面的土豆道。
    好什么啊?叫平安的小个子嘿嘿笑了两声,本来老大觉得格桑城城主的女儿最漂亮,以后找对比那样的来,结果今天见了朝砚你的道侣,老大觉得这辈子可能娶不到道侣了,哈哈
    显然标准又拔高了一层,这个世界对看脸的太不友好了。
    朝砚也乐了起来:哈哈
    这只是插曲,正事是朝砚的烤骆驼,此种做法在此处倒也有流传,大约是因为食材少的缘故,琢磨琢磨着便也跟现代有了异曲同工之妙,将蛋塞进鱼腹中,再将鱼塞进鸽子的腹中,鸽子塞进鸡腹中,再到羊,最后再到骆驼的腹中。
    其中的流程颇为繁琐,若是处理不好,或是火候不到位,那样的膻气只能说是浪费。
    烤骆驼回纥城的人会的不少,不过还是我们老大做的最好吃,平安笑嘻嘻的道,不过我们老大说只做给媳妇儿吃,朝砚你没有最好的口福了。
    那你怎么吃过?朝砚反问道。
    第141章 回纥城
    平安沉默了一下, 那边靠在骆驼上喝酒的司徒也呛了一下, 咳嗽声不绝于耳, 显然呛的厉害。
    老大给我吃之前还没有说那句话呢,平安往火堆里面添着柴火道,我们可是很纯正的兄弟,走南闯北托付后背的那种。
    好,兄弟情,朝砚摸了摸鼻子,表示自己特别相信。
    夜晚的沙漠跟白天是不一样的, 白天那温度,埋个面团在沙里都能熟了, 而一旦到了晚上, 普通人若是不做好取暖措施在这里过夜, 可能一觉睡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
    当然,这一点在修士的身上是不通用的,至少朝砚一身轻薄飘逸的衣衫在身上, 完全不受此处酷暑的影响。
    没有躺椅,靠在骆驼柔软的毛发上, 旁边还有个坚实的肩膀做依靠,这一觉想想就相当的舒服。
    朝砚睡的很沉, 虽然手脚有时候不太安分,但是比之之前满床翻滚已经好多了,要不然就这么个大沙漠,可能一觉醒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而待他熟睡, 朝纵低头看着他,手指轻轻划过那眉眼,万剑城的一切遭遇好似还近在眼前,在那里费心绸缪也好,建立根基也好,其实对于朝砚而言似乎都没有那么的重要。
    他虽然看似对人无情,实则重视情意,心肠柔软之下,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好像变成了他的负担,因为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他都能够做到,而为了朝家,为了他的师父,朝砚所需要付出的心力或许跟他最初的想法背道而驰。
    虽然他说了在哪里都一样,水滴落在水里,很多的事情就避无可避,但是在这里,明明不是多么舒适到极致的地方,朝纵却能够感觉到他的舒心。
    即使水落在水里避无可避,可是他本身却似乎并不喜欢那样的牵扯。
    啪的一下,手臂打在了朝纵的肩上,他神思回转,有时候思维不在同一个平行线上,又或许身处其中,连朝纵都很难弄清楚他到底想要什么,自己又想要什么。
    事情的开端是极好的,但是往往过程却事与愿违。
    司徒的队伍皆是有经验的人,一夜平安无事,朝砚睁开眼睛的时候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睛看着刚刚收回视线的朝纵道:崽儿,你不会一晚没睡盯了我一夜吧?
    朝纵起身,流沙自然滑落,他将朝砚拉了起来道:有何不可?
    怕你想太多啊,朝砚拍了拍他的后脑勺,一路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好似浑身骨头都软了一样,在哪儿都一样的。
    人生嘛,就是有松有紧,虽然他的梦想是每天什么事都不做过着猪的生活,但是一直过那样的日子,十年八年还好,再长也会觉得无聊,而且自己做出的决定和举动与他人无关,自己做了就不后悔,多思才是最累的。
    朝纵若有所思,缓缓跟上。
    驼队趁着天色刚亮便启程了,朝砚趴在驼峰上面晃晃悠悠,一会儿去揪揪人家的铃铛,一会儿不知道从哪里挖来了人家的仙人掌:根系的确很长,这也算是特产了吧?不知道米团儿吃不吃仙人掌?
    他随意的拿着,那驼队之中的人看着他手中长约一米的仙人掌却是纷纷惊叹:这可是佛手掌。
    这么大的佛手掌可是价值连城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见。
    这东西很贵么?朝砚摆弄着那仙人掌,掌身翠绿,好像有什么液体在其下流动一般,而那整个的形状呈五指的样子,跟佛手像不像的不知道,但是像手指就是了。
    司徒啧啧了两声:就这么一根佛手掌能买下半个回纥城,你说它贵不贵?
    其他人也皆是艳羡不已,他们行商十年也未必比得上这一根沙漠传说佛手掌的价值。
    朝砚为自己一顿能吃下半个城觉得有点儿胃口太大,他将那所谓的佛手掌分成了两半,一半扔给了司徒道:见者有份,分你一半。
    另外一份则收进了自己的储物戒指之中。
    他此举朝纵连侧目一下都没有,显然非常的习以为常,而司徒接过那半个佛手掌却是一愣,如此珍贵的东西别人藏都来不及,更何况是在他说了价值之后。
    即便朝砚没有任何分出来的意思,司徒也不会对他产生什么不好的念头,毕竟是人家发现的,若朝砚不取,他们可能连见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可是他如此大方,倒是让司徒另眼看待了几分。
    世人皆重视身外之物,若遇宝物,每每争抢时甚至能豁出自己的性命,却不知有命拿有时候也没命享。
    驼队之中皆是筑基修士,数十位筑基修士若想离开此处另寻生路,绝对比在沙漠之中来的舒适简单,可是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修为很重要,但是日子更重要。
    因此对于佛手掌的出现,司徒就没有想过会落在自己手上。
    可是当朝砚毫不犹豫的分出一半时,司徒知道朝砚多日来的随性与适应并非装出来的,而是他同样也不在意这样的身外之物。
    一个长的好看,一个性格好,结果两个人在一块儿了。
    多谢朝兄,司徒也大大方方收下了,想要的东西到手还矫情的推辞一下,就不是他的行事作风,出了回纥城若还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
    好嘞,朝砚也答应了。
    只是答应的时候朝纵的手臂在他的腰间收紧,声音在耳边响起:有人来了。
    元婴期的神识绝非筑基可比,朝纵说有人来了便是真的有人来了。
    能避开么?朝砚回头问道。
    朝纵摇了摇头道:速度很快。
    至少比之驼队而言,速度快到避无可避。
    朝纵的话音落,他所说的人也出现在了数里之外的沙丘之上,一人耸立,坐在身下的不是骆驼,而是狼。
    那狼比之普通的狼要大上很多,且驮着一人奔跑之时丝毫不见吃力。
    那狼似乎看到了这边,仰天长啸了一声:嗷呜
    声音极具穿透力,却也让司徒等人纷纷面色大变:不好,是沙匪!
    沙匪怎么会来此地?平安安抚着因为狼叫有些躁动的骆驼,面色也极为的不好。
    他们行商经验丰富,自然不会选取可能会遇到沙匪的路线,而而此次选择的路线也是诸多路线之中最安全的一条,却是没有想到竟然会遇到最是嗜杀可怕的沙匪。
    司徒看向了朝砚二人道:朝兄弟,你二人御剑离开此处,看着日头往东走,很快就能够到达回纥城。
    那你们呢?朝砚问道。
    司徒握紧了手中的水囊,朗声笑道:沙匪虽然嗜杀,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屠杀行商,只是会没收财物,要不然岂非断了他们的财路,但是对于你们这样的过路人了不会客气,快走。
    走不了了,朝纵开口的时候,四周的沙丘之上不知何时已经围上了无数的狼,而每一头狼的背上都坐着人。
    狼乃是群居动物,一群沙匪养上一群沙漠狼,真是再合适不过的搭配了。
    司徒面色骤变,驼队诸人纷纷变色道:是血狼!
    那狼喝血的么?朝砚思索着是不是跟吸血蝙蝠一个道理,但是狼不嗜血那也不叫狼了。
    平安看着他不甚在意的面孔道:到现在了你也不知道紧张一下,当真是出过那么多的门么?沙漠之中沙匪集结,却不是只有一个,血狼乃是沙匪的名号,是最凶悍的一队,传说遇到过他们的根本就没有能回去的。
    朝砚倒是想紧张,但是那群沙匪之中最高的也就是开光修为,以前他的修为都能一扇子拍死,更别说现在了,驼队之中又没有能够对付的,交涉不成只能靠他们,早晚都要暴露,就让平安以为他没有经历过危险,没有见过世面也行。
    看来是我的锅,朝纵附耳说道。
    别乱说,朝砚拍了拍他的手掌道,你向来的倒霉只应验在自己的身上。
    就没有往别人身上传播的,非常无害。
    这话很有道理,就是一语中的,扎心了点儿。
    朝纵:
    遇上血狼九死一生,若是交涉无用,只能拼了,司徒叹了一口气道,大约是他们打探到了什么消息,倒是连累到了两位兄弟。
    谈不上连累,朝砚听着那此起彼伏的狼叫,悄摸的跟朝纵嘀咕,狼肉好吃么?
    狼想吃他们,朝砚也想吃狼,食物链相当的双箭头。
    一般人看见狼都是打死了事,也就他看的第一眼在想人家好不好吃。
    不知道,可以抓来试试,朝纵自然是顺从他的心意的,毕竟在朝砚的眼中,除了某坨,天下万物皆可食。
    好主意,朝砚口中开始分泌口水了。
    那狼四面八方的呼啸而来,最大的那头狼到了近前却没有开始攻击,那坐在狼背上称得上袒胸露背的人吹了声哨子,所有的狼皆在近前停了下来,只是爪子磨地,狼瞳看向在场诸人还有那些骆驼时十分的垂涎欲滴。
    呦,原来是司徒啊,我说谁行商这么大的阵仗,那为首之人话语之中颇带了几分邪意,遍布刀疤的手臂上和胸膛让他看起来极为的凶悍。
    是你!司徒发觉自己竟是见过此人的,只是当初在回纥城中时擦肩而过时只是觉得凶悍,并未想到别的。
    想来此人现在找麻烦,或许是一早就准备好的。
    呦,认出来了,那就把你们的货物全部交出来,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不杀他的目光调转到了朝砚他们的身上,看见朝砚时还未曾有什么留意,但是当瞥到朝纵的脸时却是大放异光,毫不掩饰自己的垂涎之意,这是哪儿来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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