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世界没有白天(GL)——冬日解剖(55)
青年沉默地点头。
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属实吗?
他没有半点停顿,回答道:属实。
检察官看着他,又问:你是否承认上述犯罪事实?
承认。
检察官继续问:你是用什么割断被害人喉管的?
青年回答:瑞士军刀。
你割了几刀?
一刀。他的样子依然平静,旁听席上的家属却哭得更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几乎下一秒就要昏过去。
检察官点点头,又连续问了几个问题后,最后道:对于案件事实,你自己是否有其他要补充说明的?
坐在被告席上的青年看着他,半晌之后才摇摇头。
年轻的检察官对这个眼神有些探究,但还是坐了下去。
审判长,讯问完毕。
坐在最上方正中间的审判长点点头,看向法庭右边的辩护席,问:被告人卫铮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石律师用洪亮的声音回答:需要。
他站起身,看着卫铮,字正腔圆地开口:被告人卫铮你好,我是你的辩护律师。现在就本案的部分事实向你发问,希望你如实当庭供述。
青年对上他的眼睛,眼底却毫无波澜。
是。
石律师没有看资料,直接问:你同被害人张志鹏是否曾经结仇?
卫铮点头。
石律师又问:是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事情结仇?
这一次青年顿了顿,垂下眼回答:去年四月份,我因为张志鹏到处勒索学生的事情,看他不顺眼,就趁他一个人回家的时候,给他套了麻袋,揍了他一顿。
旁听席上的中年女人顿时暴怒,想开口骂他,却被身边的男人及时制止。
她只能暂时忍下,又用袖子擦了擦眼泪。
石律师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专心地继续提问:据我了解,被害人张志鹏当时因伤住进医院半个多月,出院后没多久就查出是你下的手,于是带人在你经营的店铺外面守了很长一段时间。是否有这件事?你当时又是如何应对的?
卫铮平静地回答:有这件事。我提前知道消息后,就去外面躲了一段时间,住在旅店里。
石律师看向审判长:被告人卫铮在旅店的居住记录我已经上交在物证资料里。
审判长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石律师转回头,看着卫铮再次开口:也就是说,你与被害人张志鹏因此结仇,并且对方一直在找机会报复,是吗?
卫铮无声地点头。
石律师拿起资料里的一张照片,指着它问:现场发现的这把瑞士军刀,经S市北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正是本案的凶器。我想请问卫铮,这把刀是你的吗?
青年看了一眼,摇头道:不是。
石律师又问:上面同时发现了被害人张志鹏的指纹,请问这把刀是否属于被害人?
坐在石律师对面的公诉人顿时皱眉道:审判长,我反对!
他站起来说:辩护人这是对被告人进行诱导性询问,这已经影响到被告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我请求审判长对该项陈述不予采纳。
审判长点头:反对有效。
石律师却并不慌乱,他向审判长道:我对我的用词不当表示歉意。但审判长,根据刑警队的侦查资料显示,在被害人张志鹏的卧室里,找到了六七把不同品牌的瑞士军刀,其款式和功能,都与现场发现的凶器相差无几。被害人的朋友也交代,现场的这把刀的确是被害人张志鹏自己购买的,而且价格不菲。
他说完后,又看向被告席上的青年,问:案发当晚,你是否有携带任何武器?
卫铮摇头。
石律师又拿起一张照片,上面是一根金属材质的棒球棍。
这个是你的吗?
不是。
石律师点点头,我们的确没有在上面发现你的指纹,只有被害人一个人的指纹。而他家里也确实有这根棒球棍的购买小票,同样价格不菲。
旁听席上,中年夫妻的脸色已经非常难看。
石律师总结道:也就是说,现场发现的这两样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和凶器,都是被害人张志鹏购买,并携带在身上,目的是为了寻仇。
他说完,看着公诉人的脸色,便补充了一句:以及防身。
几番询问后,旁听席上的记者已经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
但这还没有结束。
石律师再次向卫铮提问:我是否可以认为,案发当晚,你是赤手空拳应对一个身强体壮,并且同时携带钝器和锐器的人。
青年给予的回应依然是沉默地点头。
这与侦查阶段你所说的供述相符合。
石律师面带微笑,又拿起了一张照片举起来,上面一片血肉模糊,看着十分可怖。
这个是什么?他问青年。
卫铮看了一眼,回答:我身上的伤口。
石律师问:具体在哪里?是如何造成的?
青年指了指自己的左胸口,说:在这个位置,当天晚上被张志鹏刺中的。
是用什么刺中的?
卫铮依然平静地回答:现场的那把刀。
石律师看了一眼公诉席上的检察官,问出自己的关键问题:是他先拿出刀来刺伤你的吗?
话音落下后,旁听席上顿时被引起一片骚动。
中年女人突然站起来,大骂一句:血口喷人!是他拿刀杀了我儿子!他才是杀人犯!这个狗娘养的畜生,他在撒谎!
法警连忙将她制止,审判长连敲三下法槌,喊道:肃静!
而在这一片混乱中,卫铮对上石律师的眼睛,连眼神都没变过。
他语气平淡地回答道:是的。
作者有话要说:
已修
法律相关的东西都是查资料看的,一定有很多bug,希望不会影响学法的同学阅读
明天继续
第62章 大雪纷飞
法庭上的混乱维持了将近一分钟, 才逐渐地平息。
审判长皱着眉头,等旁听席恢复安静后,看向石律师开口道:辩护人请继续。
中年女人虽然没有被审判长二次警告, 但法警就站在她面前, 时刻监督着她, 令她也忍不住发怵,总归是安静下来。
没有第三方的干扰之后,石律师的询问进行得很顺利。他一步一步陈列证据,向卫铮提问, 给法庭上在座的所有人大致描绘出了案发当晚的过程。
而他对面的公诉人席位上,年轻的检察官眉头紧锁, 蓄势待发。
石律师并不着急, 他看向审判长:我的发问完毕。
审判长点头,然后看着资料,沉声道:控辩双方是否需要补充提问?
需要。公诉人席位上响起声音。
检察官站起身, 看了看手里的资料,然后道:根据S市北区刑警大队对案发现场的勘验与调查,在现场发现了大量的血迹。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些血迹分别来自于被害人张志鹏,以及被告人卫铮。
他抬头看了卫铮一眼, 继续说:从被告人遗留在现场的血量,以及被告人身上的伤口鉴定来看, 这一刀足以造成失血性死亡。
被告人,请问你是如何在身中一刀, 且伤口几乎致命的情况下, 进行反击的?
青年坐在被告席上,闻言抬起头来, 对上这双锋芒毕露的眼睛。
他回答:当时我躺在地上,刀还插在我胸口,张志鹏以为我马上要死了,走过来想拔出刀。我怕他再给我补一刀,那我必死无疑。所以在他弯下腰的时候,我先一步拔出刀,血喷出来溅了他一脸,他看不见了,就伸出腿想踢过来。
身后的旁听席一阵躁动。
卫铮好似没有听见,继续道:我抓住他的腿,用力一拽,他就往后倒下去。但他反应很快,倒下去的时候还不忘踢我一脚,我当时失血太多,根本站不稳,就往他身上摔了下去。
等我爬起来的时候,发现手里的刀已经割破了他的喉咙。
话音落下,法庭上一片哗然。
就连快要打瞌睡的记者们也精神一振,坐直了身体。
这算什么?
误杀?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同行们面面相觑,都没能从对方脸上得到答案。
检察官却很平静,他拿起一张资料,继续道:案卷资料显示,案发当时,现场还有一位未成年少女,她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青年的手指动了动,但无人注意到。
是我的房东。当天晚上我们约好在旧街碰面交房租,没想到连累她被卷进来。
检察官看着他的每个微表情,又道:根据她的证言,案发当晚是张志鹏误以为她跟你是同伴,于是对她出手,导致她重伤昏迷。你赶到现场时,是否见到了这一幕?
青年对他点了点头。
根据调查,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而唯一在场的证人也因昏迷没有目睹案发经过,也就是说整个案发经过只能通过被告人的供述来推断。
检察官拿着资料,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正是石律师先前拿出来过的那张伤口照片。
从伤口的鉴定结果来看,被告人当时的伤非常严重,不足以支撑他在这个状态下,将身高体重以及力量都比他更强的被害人反杀。
坐在辩护席上的石律师眉头一动,却没有更多的表情。
我反对。他站起来说。
审判长示意他开口。
石律师看着检察官说:公诉人这句话完全是建立在被告人蓄意伤害被害人的前提下,有失客观。我的观点恰恰相反,我认为正因为没有监控与目击证人,被告人的供述才是最直接的案件还原,他的证词也享有同等权利,不能视为无效证言。
反对有效。审判长点头。
气氛一时陷入胶着。
石律师没有理会检察官那复杂的眼神,他看向审判长,继续道:审判长,根据以上提问,我有充分的证据与逻辑,提出合理的主张。
卫铮抬眼看过去,正好对上石律师看过来的目光。
我认为,案发当晚,被害人张志鹏同时携带钝器与利器,蓄意向被告人卫铮寻仇。而被告人卫铮赤手空拳,在被刺伤之后误杀被害人张志鹏,属于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应当无罪释放。
检察官大声道:我反对!
他没有去看旁听席上的骚动,而是抬高声音说:被告人卫铮究竟是不是先被刺中后再进行反击,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正当防卫无法成立!
石律师寸步不让:没有证据和证人,但有动机。被告人卫铮没有预料到被寻仇,然而被害人张志鹏却是准备充分,他有足够的动机主动伤害被告人卫铮!现场昏迷的受害人也能够佐证这一点。
检察官动作一顿,他平复了一下呼吸,最后道:没有证据的推断,只能是推断。辩方如果执意主张正当防卫,请出示有效的证据。
审判长沉吟片刻,开口道:被告人以及辩护人,你们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勘验鉴定检查。
石律师对被告席上的青年投以一个安抚的眼神,然后转身看向旁听席的角落。
我们
寸头青年站在角落里,白着一张脸,浑身僵硬地对上石律师的目光,然后慢慢地摇了摇头。
这个动作就像是被谁按下了五倍慢放一般,在石律师的眼里无限拉长。
他话音一滞,明白了什么。
法庭上一时之间静得可怕,所有人都在等这位一直胸有成竹的辩护律师给予答复。
终于,他回过头来,看了看神色平静的青年,又再次看向审判长。
石律师捏了捏桌上的资料,心底叹息一声,再次开口。
两天前。
刘然抱着果篮走到医院门口时,赵玥岚已经先一步到达。
也不知她等了多久,刘然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小跑着过去。
穿着藏青色羽绒服的少女对他笑了笑:走吧,咱们上去。
赵玥岚没来过,刘然快步走在前面带路,一路上都不知道要说点什么比较好。
好在这段路并不长。
短发女孩打开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两张大大的笑脸,灿烂到仿佛连冬雪都可以融化。
是谁来了?白老三放下粥碗,问了一句。
赵玥岚和刘然走进来,跟他打了个招呼:白叔叔你好,我是白恬的同学,赵玥岚。
刘然把果篮放到床头上,也打了个招呼:三叔,你今天感觉怎么样?
白老三笑起来,他声音又低又哑,不怎么好听。
来就来,买什么东西。恬啊,给你同学找个凳子坐。
白恬已经搬了两个凳子过来,轻轻放在地上,对两人示意了一下隔壁床睡觉的人。
他们明白过来,立刻放轻声音。
赵玥岚很合白老三的眼缘,他们小声聊了一会儿,白老三从头到尾都没停过笑。
刘然乐得自在,走到白恬边上,看了一眼她手里的书。
老大,我妈说今年不回老家了,除夕夜我给你和三叔送饭,你就别忙了。
白恬抬起头,想说什么,却看到了他认真的眼睛,于是吞下嘴里的话。
她点点头:谢谢李婶婶。
客气什么。刘然乐呵呵地笑了一声。
病房里还有别的病人,两人都识趣地不多打扰,跟白老三道别后,就被白恬送着走出了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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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属实吗?
他没有半点停顿,回答道:属实。
检察官看着他,又问:你是否承认上述犯罪事实?
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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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回答:瑞士军刀。
你割了几刀?
一刀。他的样子依然平静,旁听席上的家属却哭得更撕心裂肺,肝肠寸断,几乎下一秒就要昏过去。
检察官点点头,又连续问了几个问题后,最后道:对于案件事实,你自己是否有其他要补充说明的?
坐在被告席上的青年看着他,半晌之后才摇摇头。
年轻的检察官对这个眼神有些探究,但还是坐了下去。
审判长,讯问完毕。
坐在最上方正中间的审判长点点头,看向法庭右边的辩护席,问:被告人卫铮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石律师用洪亮的声音回答:需要。
他站起身,看着卫铮,字正腔圆地开口:被告人卫铮你好,我是你的辩护律师。现在就本案的部分事实向你发问,希望你如实当庭供述。
青年对上他的眼睛,眼底却毫无波澜。
是。
石律师没有看资料,直接问:你同被害人张志鹏是否曾经结仇?
卫铮点头。
石律师又问:是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事情结仇?
这一次青年顿了顿,垂下眼回答:去年四月份,我因为张志鹏到处勒索学生的事情,看他不顺眼,就趁他一个人回家的时候,给他套了麻袋,揍了他一顿。
旁听席上的中年女人顿时暴怒,想开口骂他,却被身边的男人及时制止。
她只能暂时忍下,又用袖子擦了擦眼泪。
石律师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专心地继续提问:据我了解,被害人张志鹏当时因伤住进医院半个多月,出院后没多久就查出是你下的手,于是带人在你经营的店铺外面守了很长一段时间。是否有这件事?你当时又是如何应对的?
卫铮平静地回答:有这件事。我提前知道消息后,就去外面躲了一段时间,住在旅店里。
石律师看向审判长:被告人卫铮在旅店的居住记录我已经上交在物证资料里。
审判长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石律师转回头,看着卫铮再次开口:也就是说,你与被害人张志鹏因此结仇,并且对方一直在找机会报复,是吗?
卫铮无声地点头。
石律师拿起资料里的一张照片,指着它问:现场发现的这把瑞士军刀,经S市北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正是本案的凶器。我想请问卫铮,这把刀是你的吗?
青年看了一眼,摇头道:不是。
石律师又问:上面同时发现了被害人张志鹏的指纹,请问这把刀是否属于被害人?
坐在石律师对面的公诉人顿时皱眉道:审判长,我反对!
他站起来说:辩护人这是对被告人进行诱导性询问,这已经影响到被告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我请求审判长对该项陈述不予采纳。
审判长点头:反对有效。
石律师却并不慌乱,他向审判长道:我对我的用词不当表示歉意。但审判长,根据刑警队的侦查资料显示,在被害人张志鹏的卧室里,找到了六七把不同品牌的瑞士军刀,其款式和功能,都与现场发现的凶器相差无几。被害人的朋友也交代,现场的这把刀的确是被害人张志鹏自己购买的,而且价格不菲。
他说完后,又看向被告席上的青年,问:案发当晚,你是否有携带任何武器?
卫铮摇头。
石律师又拿起一张照片,上面是一根金属材质的棒球棍。
这个是你的吗?
不是。
石律师点点头,我们的确没有在上面发现你的指纹,只有被害人一个人的指纹。而他家里也确实有这根棒球棍的购买小票,同样价格不菲。
旁听席上,中年夫妻的脸色已经非常难看。
石律师总结道:也就是说,现场发现的这两样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和凶器,都是被害人张志鹏购买,并携带在身上,目的是为了寻仇。
他说完,看着公诉人的脸色,便补充了一句:以及防身。
几番询问后,旁听席上的记者已经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
但这还没有结束。
石律师再次向卫铮提问:我是否可以认为,案发当晚,你是赤手空拳应对一个身强体壮,并且同时携带钝器和锐器的人。
青年给予的回应依然是沉默地点头。
这与侦查阶段你所说的供述相符合。
石律师面带微笑,又拿起了一张照片举起来,上面一片血肉模糊,看着十分可怖。
这个是什么?他问青年。
卫铮看了一眼,回答:我身上的伤口。
石律师问:具体在哪里?是如何造成的?
青年指了指自己的左胸口,说:在这个位置,当天晚上被张志鹏刺中的。
是用什么刺中的?
卫铮依然平静地回答:现场的那把刀。
石律师看了一眼公诉席上的检察官,问出自己的关键问题:是他先拿出刀来刺伤你的吗?
话音落下后,旁听席上顿时被引起一片骚动。
中年女人突然站起来,大骂一句:血口喷人!是他拿刀杀了我儿子!他才是杀人犯!这个狗娘养的畜生,他在撒谎!
法警连忙将她制止,审判长连敲三下法槌,喊道: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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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混乱维持了将近一分钟, 才逐渐地平息。
审判长皱着眉头,等旁听席恢复安静后,看向石律师开口道:辩护人请继续。
中年女人虽然没有被审判长二次警告, 但法警就站在她面前, 时刻监督着她, 令她也忍不住发怵,总归是安静下来。
没有第三方的干扰之后,石律师的询问进行得很顺利。他一步一步陈列证据,向卫铮提问, 给法庭上在座的所有人大致描绘出了案发当晚的过程。
而他对面的公诉人席位上,年轻的检察官眉头紧锁, 蓄势待发。
石律师并不着急, 他看向审判长:我的发问完毕。
审判长点头,然后看着资料,沉声道:控辩双方是否需要补充提问?
需要。公诉人席位上响起声音。
检察官站起身, 看了看手里的资料,然后道:根据S市北区刑警大队对案发现场的勘验与调查,在现场发现了大量的血迹。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些血迹分别来自于被害人张志鹏,以及被告人卫铮。
他抬头看了卫铮一眼, 继续说:从被告人遗留在现场的血量,以及被告人身上的伤口鉴定来看, 这一刀足以造成失血性死亡。
被告人,请问你是如何在身中一刀, 且伤口几乎致命的情况下, 进行反击的?
青年坐在被告席上,闻言抬起头来, 对上这双锋芒毕露的眼睛。
他回答:当时我躺在地上,刀还插在我胸口,张志鹏以为我马上要死了,走过来想拔出刀。我怕他再给我补一刀,那我必死无疑。所以在他弯下腰的时候,我先一步拔出刀,血喷出来溅了他一脸,他看不见了,就伸出腿想踢过来。
身后的旁听席一阵躁动。
卫铮好似没有听见,继续道:我抓住他的腿,用力一拽,他就往后倒下去。但他反应很快,倒下去的时候还不忘踢我一脚,我当时失血太多,根本站不稳,就往他身上摔了下去。
等我爬起来的时候,发现手里的刀已经割破了他的喉咙。
话音落下,法庭上一片哗然。
就连快要打瞌睡的记者们也精神一振,坐直了身体。
这算什么?
误杀?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同行们面面相觑,都没能从对方脸上得到答案。
检察官却很平静,他拿起一张资料,继续道:案卷资料显示,案发当时,现场还有一位未成年少女,她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青年的手指动了动,但无人注意到。
是我的房东。当天晚上我们约好在旧街碰面交房租,没想到连累她被卷进来。
检察官看着他的每个微表情,又道:根据她的证言,案发当晚是张志鹏误以为她跟你是同伴,于是对她出手,导致她重伤昏迷。你赶到现场时,是否见到了这一幕?
青年对他点了点头。
根据调查,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而唯一在场的证人也因昏迷没有目睹案发经过,也就是说整个案发经过只能通过被告人的供述来推断。
检察官拿着资料,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正是石律师先前拿出来过的那张伤口照片。
从伤口的鉴定结果来看,被告人当时的伤非常严重,不足以支撑他在这个状态下,将身高体重以及力量都比他更强的被害人反杀。
坐在辩护席上的石律师眉头一动,却没有更多的表情。
我反对。他站起来说。
审判长示意他开口。
石律师看着检察官说:公诉人这句话完全是建立在被告人蓄意伤害被害人的前提下,有失客观。我的观点恰恰相反,我认为正因为没有监控与目击证人,被告人的供述才是最直接的案件还原,他的证词也享有同等权利,不能视为无效证言。
反对有效。审判长点头。
气氛一时陷入胶着。
石律师没有理会检察官那复杂的眼神,他看向审判长,继续道:审判长,根据以上提问,我有充分的证据与逻辑,提出合理的主张。
卫铮抬眼看过去,正好对上石律师看过来的目光。
我认为,案发当晚,被害人张志鹏同时携带钝器与利器,蓄意向被告人卫铮寻仇。而被告人卫铮赤手空拳,在被刺伤之后误杀被害人张志鹏,属于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应当无罪释放。
检察官大声道:我反对!
他没有去看旁听席上的骚动,而是抬高声音说:被告人卫铮究竟是不是先被刺中后再进行反击,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正当防卫无法成立!
石律师寸步不让:没有证据和证人,但有动机。被告人卫铮没有预料到被寻仇,然而被害人张志鹏却是准备充分,他有足够的动机主动伤害被告人卫铮!现场昏迷的受害人也能够佐证这一点。
检察官动作一顿,他平复了一下呼吸,最后道:没有证据的推断,只能是推断。辩方如果执意主张正当防卫,请出示有效的证据。
审判长沉吟片刻,开口道:被告人以及辩护人,你们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勘验鉴定检查。
石律师对被告席上的青年投以一个安抚的眼神,然后转身看向旁听席的角落。
我们
寸头青年站在角落里,白着一张脸,浑身僵硬地对上石律师的目光,然后慢慢地摇了摇头。
这个动作就像是被谁按下了五倍慢放一般,在石律师的眼里无限拉长。
他话音一滞,明白了什么。
法庭上一时之间静得可怕,所有人都在等这位一直胸有成竹的辩护律师给予答复。
终于,他回过头来,看了看神色平静的青年,又再次看向审判长。
石律师捏了捏桌上的资料,心底叹息一声,再次开口。
两天前。
刘然抱着果篮走到医院门口时,赵玥岚已经先一步到达。
也不知她等了多久,刘然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小跑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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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玥岚没来过,刘然快步走在前面带路,一路上都不知道要说点什么比较好。
好在这段路并不长。
短发女孩打开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两张大大的笑脸,灿烂到仿佛连冬雪都可以融化。
是谁来了?白老三放下粥碗,问了一句。
赵玥岚和刘然走进来,跟他打了个招呼:白叔叔你好,我是白恬的同学,赵玥岚。
刘然把果篮放到床头上,也打了个招呼:三叔,你今天感觉怎么样?
白老三笑起来,他声音又低又哑,不怎么好听。
来就来,买什么东西。恬啊,给你同学找个凳子坐。
白恬已经搬了两个凳子过来,轻轻放在地上,对两人示意了一下隔壁床睡觉的人。
他们明白过来,立刻放轻声音。
赵玥岚很合白老三的眼缘,他们小声聊了一会儿,白老三从头到尾都没停过笑。
刘然乐得自在,走到白恬边上,看了一眼她手里的书。
老大,我妈说今年不回老家了,除夕夜我给你和三叔送饭,你就别忙了。
白恬抬起头,想说什么,却看到了他认真的眼睛,于是吞下嘴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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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气什么。刘然乐呵呵地笑了一声。
病房里还有别的病人,两人都识趣地不多打扰,跟白老三道别后,就被白恬送着走出了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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