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8
龙霸天传奇 作者:风无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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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二蛋失手打死的那位老大平素嚣张跋扈,不得人心。
二则按照“胜者为王(实则是谁拳头硬谁做老大)”的行规,此番展现绝顶武功的二蛋,征服了所有部众,自然就成了新任帮主的不二人选。
人群中一个女里女气的喽啰道:“做我们老大,就得牛逼,牛逼到天上去,能把老天爷干死!”
可就在大伙欲追随二蛋时,问题出现了:二蛋好说歹说就是不干,只说他种地去。300人跪地苦求二蛋,二蛋硬是不允。
恰好这会儿,我跟柳枝来了。周围人一看二蛋喊我哥,我比他们准备拥戴的老大还厉害,于是转头就对着我跪拜了。
说实话,面对这等从天而降的好事,做300人的首领,前所未有的体验确实让我心痒痒,所以一上来就想糊里糊涂地从了大伙。
“哎呀!”络腮胡突然大叫一声,径直上前来,我本能的向后退两步,不想络腮胡抓住了我脖子里挂着的大脚趾甲片,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东西莫不是穿山兽的?”
“嗯。”
“莫不是你杀死了穿山兽?”
“是啊。”
络腮胡立时变得非常亢奋:“英雄!明主!”
他说,那穿山兽已盘踞这一片很多年了,是个大祸害,那回见到我不追的原因就是看家了这个大怪兽,我和柳燕当时休息的地方就是怪兽的老巢!
他大声宣传我的英雄事迹,声言是我杀死了穿山兽。
接着深深跪拜:“大哥,小弟刘锤子之前有眼无珠,给大哥生了不少麻烦,你不要见怪。从今往后,小弟这条命就是大哥的了,誓死追随!”
“誓死追随!誓死追随!”
在刘锤子的影响下,周围纷纷高呼口号,对我跪拜不已,看我的表情无不变得敬畏、膜拜。这种感觉太爽了,做皇帝感觉也就这么回事。
总而言之,在明白形势是怎么一回事后,我立即痛下决定:大发慈悲,立志做这帮迷途羔羊的大哥,救他们的性命,给他们指路。
而且命令二蛋不要再种地,担任我的先锋和护卫。
二蛋虽有怏怏,但最终还是服从了我的命令。
柳枝对我的决定很不理解,回头就把包袱甩到我身上:“混蛋!你不是朝着嚷着要去他姥姥山的么?”
☆、燕国宫羽
彼时兴奋不已的我看到柳枝气鼓鼓的样子,也很不理解,道:“以前想去,现在不想去了。”
“你……”柳枝气得手指我,说不出话来。
其实她不明白,我说的话都是心里话,真心实意,之前是真的想去,现在是真的不想去。
袭山,是中土世界里最有名的山,正好处在燕国、乌奴国边界线上。
其山势陡峭,蜂峦起伏,但总体不高,最高峰只需一个时辰就能爬上去。在最高峰的山顶朝西边看,可以时不时地望见他姥姥山。
他姥姥山仍然老样子,头戴雪盔,泛着金光。
只是再看到,我心里很平静,每次也就看看。
我很享受现在袭山帮帮主的这份全新的职业,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既新鲜又刺激。
由于二蛋这一超级打手和穿山兽脚趾甲的存在,我到哪儿都是前呼后拥,一呼百应。
随便说一句话,底下都有人很认真的听,认真地办事,一声咳嗽甚至放个屁,都会隆重对待,非要给你整出几个意思来。
吃饭这种向来劳心劳力的事,现在根本不用管,三餐按时做好,想吃多少就有多少,每天几乎不带重样的。
在袭山,最开心的事就是带着大队人马抢劫拦路抢劫。其实刚开始心里还有些抵触,总觉得不好。
可我们的职业本身就是强盗,不认真地抢劫又怎么能维持下去?
由于袭山所在的位置比较重要,是连通燕国、乌奴国的交通要道,过往的商旅众多。油水最多的就是那些做生意的商贾,胆子小,钱多,几乎不讲价。每到逢年过节的,收获更加丰厚。
但在袭山,最不开心的人就数柳枝了。
面对我在袭山开启的新局面、新生活,她全不理解,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对待自己的梦想,怎么可以出尔反尔,任意妄为,因而刚一开始就处处反对。
柳枝刚开始反对,一再提去他姥姥山的事,提了两三次之后,又说做强盗不是长久之计,要是我想认真过日子,最好学个一技之长,做个木匠、铁匠什么的。
可是慢慢地,她大概烦了,什么都不说了。
然后再慢慢地,她开始帮我出谋划策,比如抢劫每次不要过分,给人留点活路,甚至收取过路费就行,谋财害命的事则坚决制止。
在袭山,二蛋很听话。
二蛋加上一直挂在我脖子里的穿山兽脚趾甲,是我在袭山立足的根本,二蛋代表着一直存在的威慑,脚趾甲代表着以前存在的威慑。
在袭山的头两月,抢钱这事儿还比较手生,行动起来毫无章法,往往存在暴力、生硬等问题,又有时胆小怕事,负罪感特重,两三天抢不到一个钱。
后来熟门熟路了,大家摆事实讲道理,不用伤人性命、暴力恐吓,用最文明、最恰当的方式抢劫就比之前的收入翻了好几番。
因而日子着实逍遥,经常变着法子享受生活。
半年后,我和柳枝去袭山附近的一座城市游玩。
热闹的集市上,拥挤的人群突然自动分两边,一辆华丽的马车众多士兵护卫下驶了过来。
我和柳枝过去凑热闹,只见马车上坐着衣饰华丽的一男一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婀娜多姿。他们有说有笑,神态甚为亲昵。
听周围的人群说,那男子是燕国一边的公子,女的是著名的富商女儿。
虽然女的太过眼熟,但我还是揉自己的眼睛,不太敢相信,柳枝奇怪地说:那女的不是陈寒若么?
不是陈寒若,却是个谁?
一种欣喜若狂的感谢瞬间传遍全身,我瞬时忘掉之前与陈寒若有关的所有不快,朝着马车行驶的方向奔过去。
因为隔着人群,我也只好在外围跑着,跳着,面朝陈寒若高呼:“寒若姑娘,咱们又见面了!”
人群沸腾的声音淹没了我的声音。
即是如此,陈寒若还是注意到了我,但她好像没有跟我打招呼的意思,只把头回过去,没有任何表情。我于是提高了声音,更是用力挤进人群,来到了马车附近,我想再往前,被护卫给挡住了。
“寒若姑娘!寒若姑娘!”
马车上的公子哥听到了我的声音,招呼护卫放开我。我来到马车前,再次热情地喊道:“寒若姑娘,咱们终于又见面了!”
公子哥上下打量我一番,我被他瞅得不太好意思,低头看了看地,把自己漏出来的大脚拇指往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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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二蛋失手打死的那位老大平素嚣张跋扈,不得人心。
二则按照“胜者为王(实则是谁拳头硬谁做老大)”的行规,此番展现绝顶武功的二蛋,征服了所有部众,自然就成了新任帮主的不二人选。
人群中一个女里女气的喽啰道:“做我们老大,就得牛逼,牛逼到天上去,能把老天爷干死!”
可就在大伙欲追随二蛋时,问题出现了:二蛋好说歹说就是不干,只说他种地去。300人跪地苦求二蛋,二蛋硬是不允。
恰好这会儿,我跟柳枝来了。周围人一看二蛋喊我哥,我比他们准备拥戴的老大还厉害,于是转头就对着我跪拜了。
说实话,面对这等从天而降的好事,做300人的首领,前所未有的体验确实让我心痒痒,所以一上来就想糊里糊涂地从了大伙。
“哎呀!”络腮胡突然大叫一声,径直上前来,我本能的向后退两步,不想络腮胡抓住了我脖子里挂着的大脚趾甲片,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东西莫不是穿山兽的?”
“嗯。”
“莫不是你杀死了穿山兽?”
“是啊。”
络腮胡立时变得非常亢奋:“英雄!明主!”
他说,那穿山兽已盘踞这一片很多年了,是个大祸害,那回见到我不追的原因就是看家了这个大怪兽,我和柳燕当时休息的地方就是怪兽的老巢!
他大声宣传我的英雄事迹,声言是我杀死了穿山兽。
接着深深跪拜:“大哥,小弟刘锤子之前有眼无珠,给大哥生了不少麻烦,你不要见怪。从今往后,小弟这条命就是大哥的了,誓死追随!”
“誓死追随!誓死追随!”
在刘锤子的影响下,周围纷纷高呼口号,对我跪拜不已,看我的表情无不变得敬畏、膜拜。这种感觉太爽了,做皇帝感觉也就这么回事。
总而言之,在明白形势是怎么一回事后,我立即痛下决定:大发慈悲,立志做这帮迷途羔羊的大哥,救他们的性命,给他们指路。
而且命令二蛋不要再种地,担任我的先锋和护卫。
二蛋虽有怏怏,但最终还是服从了我的命令。
柳枝对我的决定很不理解,回头就把包袱甩到我身上:“混蛋!你不是朝着嚷着要去他姥姥山的么?”
☆、燕国宫羽
彼时兴奋不已的我看到柳枝气鼓鼓的样子,也很不理解,道:“以前想去,现在不想去了。”
“你……”柳枝气得手指我,说不出话来。
其实她不明白,我说的话都是心里话,真心实意,之前是真的想去,现在是真的不想去。
袭山,是中土世界里最有名的山,正好处在燕国、乌奴国边界线上。
其山势陡峭,蜂峦起伏,但总体不高,最高峰只需一个时辰就能爬上去。在最高峰的山顶朝西边看,可以时不时地望见他姥姥山。
他姥姥山仍然老样子,头戴雪盔,泛着金光。
只是再看到,我心里很平静,每次也就看看。
我很享受现在袭山帮帮主的这份全新的职业,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既新鲜又刺激。
由于二蛋这一超级打手和穿山兽脚趾甲的存在,我到哪儿都是前呼后拥,一呼百应。
随便说一句话,底下都有人很认真的听,认真地办事,一声咳嗽甚至放个屁,都会隆重对待,非要给你整出几个意思来。
吃饭这种向来劳心劳力的事,现在根本不用管,三餐按时做好,想吃多少就有多少,每天几乎不带重样的。
在袭山,最开心的事就是带着大队人马抢劫拦路抢劫。其实刚开始心里还有些抵触,总觉得不好。
可我们的职业本身就是强盗,不认真地抢劫又怎么能维持下去?
由于袭山所在的位置比较重要,是连通燕国、乌奴国的交通要道,过往的商旅众多。油水最多的就是那些做生意的商贾,胆子小,钱多,几乎不讲价。每到逢年过节的,收获更加丰厚。
但在袭山,最不开心的人就数柳枝了。
面对我在袭山开启的新局面、新生活,她全不理解,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对待自己的梦想,怎么可以出尔反尔,任意妄为,因而刚一开始就处处反对。
柳枝刚开始反对,一再提去他姥姥山的事,提了两三次之后,又说做强盗不是长久之计,要是我想认真过日子,最好学个一技之长,做个木匠、铁匠什么的。
可是慢慢地,她大概烦了,什么都不说了。
然后再慢慢地,她开始帮我出谋划策,比如抢劫每次不要过分,给人留点活路,甚至收取过路费就行,谋财害命的事则坚决制止。
在袭山,二蛋很听话。
二蛋加上一直挂在我脖子里的穿山兽脚趾甲,是我在袭山立足的根本,二蛋代表着一直存在的威慑,脚趾甲代表着以前存在的威慑。
在袭山的头两月,抢钱这事儿还比较手生,行动起来毫无章法,往往存在暴力、生硬等问题,又有时胆小怕事,负罪感特重,两三天抢不到一个钱。
后来熟门熟路了,大家摆事实讲道理,不用伤人性命、暴力恐吓,用最文明、最恰当的方式抢劫就比之前的收入翻了好几番。
因而日子着实逍遥,经常变着法子享受生活。
半年后,我和柳枝去袭山附近的一座城市游玩。
热闹的集市上,拥挤的人群突然自动分两边,一辆华丽的马车众多士兵护卫下驶了过来。
我和柳枝过去凑热闹,只见马车上坐着衣饰华丽的一男一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婀娜多姿。他们有说有笑,神态甚为亲昵。
听周围的人群说,那男子是燕国一边的公子,女的是著名的富商女儿。
虽然女的太过眼熟,但我还是揉自己的眼睛,不太敢相信,柳枝奇怪地说:那女的不是陈寒若么?
不是陈寒若,却是个谁?
一种欣喜若狂的感谢瞬间传遍全身,我瞬时忘掉之前与陈寒若有关的所有不快,朝着马车行驶的方向奔过去。
因为隔着人群,我也只好在外围跑着,跳着,面朝陈寒若高呼:“寒若姑娘,咱们又见面了!”
人群沸腾的声音淹没了我的声音。
即是如此,陈寒若还是注意到了我,但她好像没有跟我打招呼的意思,只把头回过去,没有任何表情。我于是提高了声音,更是用力挤进人群,来到了马车附近,我想再往前,被护卫给挡住了。
“寒若姑娘!寒若姑娘!”
马车上的公子哥听到了我的声音,招呼护卫放开我。我来到马车前,再次热情地喊道:“寒若姑娘,咱们终于又见面了!”
公子哥上下打量我一番,我被他瞅得不太好意思,低头看了看地,把自己漏出来的大脚拇指往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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