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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霸天传奇 作者:风无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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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老舅赐给他的。
那天他正在河里洗澡,突然一个不知哪来的大竹篮漂在水面上,眼看要给水淹没了。
他连忙把那竹筐给捞上来,揭开一看,里面是个婴儿。回家后,他把篮子挂在路边的一棵上,叫路过的人看,但始终没人认领。
不过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我那老舅年轻时风流成性,上岁数了也老不正经,手里有点钱,除了赌就是到处拈花惹草,还曾得过花柳病,这竹篮里的婴儿就是他始乱终弃的结果。
但老舅坚决否认了这种说话。
不管怎样,老舅把那小孩收养了,那小孩便是我。所以我记忆中对老舅的第一印象,就是个白胡子老头。
其实篮子事件很久以前,老舅真有个外甥,可惜死了。据李蛋转述他爷爷的描述,那是个相当不幸的故事。
老舅年轻时自己风流潇洒,却偏对自己的妹妹要求严格,不允许她与其他男人有任何形式的接触,远远的看一眼,用同一只碗河水,这些统统不允许。
老舅所为,自然是将来好为她选个好人家嫁了。
但事不凑巧,他妹妹偏与一个穷小子好上了,一好不打紧,还怀上了孩子。
这让我老舅勃然大怒,当着他妹妹的面,把那穷小子暴打一顿,又狠劲儿羞辱一番。那小子倒很有志气,当众发誓说,有朝一日一定要我老舅跪下来求他、巴结他。
老舅一看那小子凶狠的眼神也怕了,连夜放了人,也放了他妹妹,摆了一桌告别宴,彻底让他们自由讨生活。
谁知出村过河的时候,又偏偏命运不巧,那小子竟然因为醉酒失足掉河里淹死了。
他妹妹哭哭啼啼的,生下孩子后没几个月,也投水死了。
人生祸事接二连三,让老舅备受打击,而他也成了那孩子的唯一亲人。我老舅赌钱之余把小孩视若己出,疼爱有加,然而更加悲惨的是,那孩子还是在一场热病后死了。
再后来,我老舅遇到了我。
他给我起了他外甥的名字——没错,那“龙霸天”的名字本就是他亲外甥的,给我穿上他外甥的衣服,安排了他曾想给他外甥安排的生活。
甚至硬是咬牙把祖传的铁锅卖了,送我上了几天私塾。
他言传身教,把他赌钱的技巧教给我,把人生的志向传递给我。
他曾不止一次地对我语重心长道:霸天,老舅活一辈子也不图个啥,要是哪天你能光宗耀祖,也不枉咱老龙家祖坟年年冒青烟啊!
祖坟冒青烟的事儿我没见过,可自己什么货色还是清楚的。
☆、潇洒生活
我打小好吃懒做、欺软怕硬,和李蛋并称“狗儿洼二害”。长大后,我时时高兴,时时愤怒,没有想法,没有志向,自然也没有什么忧虑。
活了一二十年,足迹所及不过方圆百里,几乎每天都在重复同样的人和事。日子纵然很单调,可我不觉得我还能改进什么。
老舅对我倍感失望,但他还是归结了一条原因,就是我还没结婚,人没定性。我和毛毛的结婚,就是我老舅极力促成的。
事实上最初他是反对我跟毛毛在一起的,因为毛毛是个野孩子,很早没爹没娘了,老舅觉得不够门当户对。
但他一知道毛毛怀了孕,而我准备不管不问后,一夜间变卖了他赌钱的老本,给我选了新的风水宝地,盖了新房,让我把怀孕5个月的毛毛风风光光地娶过了门。
那时候,毛毛还算是个苗条的小姑娘。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对于我们是怎么好上的,我一直也不太清楚。
只记得那会儿,我们经常一块在黑夜的麦田里疯跑,玩累了,就躺在麦田里。她把嘴凑了过来,说叫我尝一尝,我说嘴有什么好尝的——我都尝过好多次了,实在没什么味道。
但她不依不饶,非要我尝。我不情愿地舔了一下,她问我怎么样,我说有点甜——其实我也非常奇怪这次的味道。但我才说完,毛毛便疯狂地扑了上来。
我记得很清楚,扑过来的毛毛眼睛很亮、很迷人,透露着莫名的柔情。
当时我一十五六岁的小伙子,性格纵然毛躁,也粗通人事,见毛毛像只发情的小猫一样磨磨蹭蹭,就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了。
我粗暴的扳过毛毛的身体,匆匆忙忙的解开衣服后,却忽然又不知该做什么了。
后来也磨蹭几下,有了感觉,便笨手笨脚并且草草地把事情办了。结果是,回去时毛毛一路上哭哭啼啼,怎么劝都不听,手也不让碰。
后来更一连很多天没搭理我,连正眼都不瞧我一下。大概一个月后,毛毛才在半夜里敲我家的窗子,问我要不要去麦田里聊聊天。
虽然同为“狗儿洼二害”,李蛋却一直瞧不上我,用他的话就是我这辈子没指望了。
当我说我跟毛毛好上的时候,他大为惊讶,说打死都不相信,可是毛毛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又不由得他不相信了。
在我结婚的当晚,李蛋一个人跑到河边,痛哭流涕了一晚上。
第二天,他憔悴不堪地对我说,他对毛毛的爱至死方休,甚至死亡也不能把他的爱消灭。毛毛则有些不屑,她勾着我的脖子亲一口说:“那你先死给我看啊!”
那时候毛毛还称得上漂亮,很值得李蛋那样做,不过现在毛毛已经变成另外一个毛毛了,强壮、肥胖、邋遢。
李蛋看在眼里,仍像看一朵鲜花一样,这一点让我非常纳闷,同时也多少有些郁闷。
自从我跟毛毛结了婚后,我丝毫没有收敛自己好吃懒做的本性,向来都是养尊处优,很享受当丈夫的滋味。
自然,享受的前提是不要惹毛毛生气。她生气时,我往往少不了受点皮肉之苦,然而无奈的是,肥胖之后的毛毛往往只有愤怒的时候,才能让我想起最初的她。
我不喜欢小孩,更不喜欢照顾小孩,可一个震惊的事实是我竟然是小豆子的爹——我还觉得自己没长大,还需要人照顾呢!
小豆子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小孩,虽然眉眼仿我,但性格一点也不随我。对我而言,他就一个麻烦精。
让人不能忍的是,毛毛经常让我为小豆子洗脚、换衣服、擦屁股,可我顶多愿意带他去吹吹夜风,看看星星。
细算起来,我唯一的爱好就是遗传下来的赌钱。对于这个不少人深恶痛绝的爱好,毛毛却并不反对,这不是因为我老舅教我的赌钱技巧很高,经常赢钱。
恰恰相反,我输钱是经常的事,有时输一头猪,有时输一袋麦子,有一回甚至我把我们家的粮食全输光了,冬天靠吃毛毛夏天收集腌制的咸菜和红薯才挨过去。
狗儿洼一带,赌博成风,常有人因此弄得倾家荡产。
邻村八里沟有个叫刘老六的,嗜赌如命,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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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老舅赐给他的。
那天他正在河里洗澡,突然一个不知哪来的大竹篮漂在水面上,眼看要给水淹没了。
他连忙把那竹筐给捞上来,揭开一看,里面是个婴儿。回家后,他把篮子挂在路边的一棵上,叫路过的人看,但始终没人认领。
不过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我那老舅年轻时风流成性,上岁数了也老不正经,手里有点钱,除了赌就是到处拈花惹草,还曾得过花柳病,这竹篮里的婴儿就是他始乱终弃的结果。
但老舅坚决否认了这种说话。
不管怎样,老舅把那小孩收养了,那小孩便是我。所以我记忆中对老舅的第一印象,就是个白胡子老头。
其实篮子事件很久以前,老舅真有个外甥,可惜死了。据李蛋转述他爷爷的描述,那是个相当不幸的故事。
老舅年轻时自己风流潇洒,却偏对自己的妹妹要求严格,不允许她与其他男人有任何形式的接触,远远的看一眼,用同一只碗河水,这些统统不允许。
老舅所为,自然是将来好为她选个好人家嫁了。
但事不凑巧,他妹妹偏与一个穷小子好上了,一好不打紧,还怀上了孩子。
这让我老舅勃然大怒,当着他妹妹的面,把那穷小子暴打一顿,又狠劲儿羞辱一番。那小子倒很有志气,当众发誓说,有朝一日一定要我老舅跪下来求他、巴结他。
老舅一看那小子凶狠的眼神也怕了,连夜放了人,也放了他妹妹,摆了一桌告别宴,彻底让他们自由讨生活。
谁知出村过河的时候,又偏偏命运不巧,那小子竟然因为醉酒失足掉河里淹死了。
他妹妹哭哭啼啼的,生下孩子后没几个月,也投水死了。
人生祸事接二连三,让老舅备受打击,而他也成了那孩子的唯一亲人。我老舅赌钱之余把小孩视若己出,疼爱有加,然而更加悲惨的是,那孩子还是在一场热病后死了。
再后来,我老舅遇到了我。
他给我起了他外甥的名字——没错,那“龙霸天”的名字本就是他亲外甥的,给我穿上他外甥的衣服,安排了他曾想给他外甥安排的生活。
甚至硬是咬牙把祖传的铁锅卖了,送我上了几天私塾。
他言传身教,把他赌钱的技巧教给我,把人生的志向传递给我。
他曾不止一次地对我语重心长道:霸天,老舅活一辈子也不图个啥,要是哪天你能光宗耀祖,也不枉咱老龙家祖坟年年冒青烟啊!
祖坟冒青烟的事儿我没见过,可自己什么货色还是清楚的。
☆、潇洒生活
我打小好吃懒做、欺软怕硬,和李蛋并称“狗儿洼二害”。长大后,我时时高兴,时时愤怒,没有想法,没有志向,自然也没有什么忧虑。
活了一二十年,足迹所及不过方圆百里,几乎每天都在重复同样的人和事。日子纵然很单调,可我不觉得我还能改进什么。
老舅对我倍感失望,但他还是归结了一条原因,就是我还没结婚,人没定性。我和毛毛的结婚,就是我老舅极力促成的。
事实上最初他是反对我跟毛毛在一起的,因为毛毛是个野孩子,很早没爹没娘了,老舅觉得不够门当户对。
但他一知道毛毛怀了孕,而我准备不管不问后,一夜间变卖了他赌钱的老本,给我选了新的风水宝地,盖了新房,让我把怀孕5个月的毛毛风风光光地娶过了门。
那时候,毛毛还算是个苗条的小姑娘。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对于我们是怎么好上的,我一直也不太清楚。
只记得那会儿,我们经常一块在黑夜的麦田里疯跑,玩累了,就躺在麦田里。她把嘴凑了过来,说叫我尝一尝,我说嘴有什么好尝的——我都尝过好多次了,实在没什么味道。
但她不依不饶,非要我尝。我不情愿地舔了一下,她问我怎么样,我说有点甜——其实我也非常奇怪这次的味道。但我才说完,毛毛便疯狂地扑了上来。
我记得很清楚,扑过来的毛毛眼睛很亮、很迷人,透露着莫名的柔情。
当时我一十五六岁的小伙子,性格纵然毛躁,也粗通人事,见毛毛像只发情的小猫一样磨磨蹭蹭,就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了。
我粗暴的扳过毛毛的身体,匆匆忙忙的解开衣服后,却忽然又不知该做什么了。
后来也磨蹭几下,有了感觉,便笨手笨脚并且草草地把事情办了。结果是,回去时毛毛一路上哭哭啼啼,怎么劝都不听,手也不让碰。
后来更一连很多天没搭理我,连正眼都不瞧我一下。大概一个月后,毛毛才在半夜里敲我家的窗子,问我要不要去麦田里聊聊天。
虽然同为“狗儿洼二害”,李蛋却一直瞧不上我,用他的话就是我这辈子没指望了。
当我说我跟毛毛好上的时候,他大为惊讶,说打死都不相信,可是毛毛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又不由得他不相信了。
在我结婚的当晚,李蛋一个人跑到河边,痛哭流涕了一晚上。
第二天,他憔悴不堪地对我说,他对毛毛的爱至死方休,甚至死亡也不能把他的爱消灭。毛毛则有些不屑,她勾着我的脖子亲一口说:“那你先死给我看啊!”
那时候毛毛还称得上漂亮,很值得李蛋那样做,不过现在毛毛已经变成另外一个毛毛了,强壮、肥胖、邋遢。
李蛋看在眼里,仍像看一朵鲜花一样,这一点让我非常纳闷,同时也多少有些郁闷。
自从我跟毛毛结了婚后,我丝毫没有收敛自己好吃懒做的本性,向来都是养尊处优,很享受当丈夫的滋味。
自然,享受的前提是不要惹毛毛生气。她生气时,我往往少不了受点皮肉之苦,然而无奈的是,肥胖之后的毛毛往往只有愤怒的时候,才能让我想起最初的她。
我不喜欢小孩,更不喜欢照顾小孩,可一个震惊的事实是我竟然是小豆子的爹——我还觉得自己没长大,还需要人照顾呢!
小豆子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小孩,虽然眉眼仿我,但性格一点也不随我。对我而言,他就一个麻烦精。
让人不能忍的是,毛毛经常让我为小豆子洗脚、换衣服、擦屁股,可我顶多愿意带他去吹吹夜风,看看星星。
细算起来,我唯一的爱好就是遗传下来的赌钱。对于这个不少人深恶痛绝的爱好,毛毛却并不反对,这不是因为我老舅教我的赌钱技巧很高,经常赢钱。
恰恰相反,我输钱是经常的事,有时输一头猪,有时输一袋麦子,有一回甚至我把我们家的粮食全输光了,冬天靠吃毛毛夏天收集腌制的咸菜和红薯才挨过去。
狗儿洼一带,赌博成风,常有人因此弄得倾家荡产。
邻村八里沟有个叫刘老六的,嗜赌如命,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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