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
痛之花(H) 作者:鼓手k99
分卷阅读11
只叫小肥的牧羊犬看上去很无害,可也不能让他喜欢。
下班回来,他刚一进门,那只狗立刻朝他飞奔了过来,抱著他的腿蹭啊蹭,舌头也跟著甩啊甩。突然发现主人不在,便失落起来,跑到沙发上蜷成一团。
他很想把它赶下来,但看它一副可怜样,也就随著它去了,转到厨房给它弄蛋炒饭。待它的晚饭有了著落,才开始做自己的。
炒好菜,端上桌,享受久违的晚餐。平时,这是他最放松的时刻,一个人,安静、祥和,可是今天却有点不对劲。不是觉得桌子大了,就是感觉房间太冷清。胃口怎麽也提不起来。
作家的话:
我以我胸上的两颗蛋发誓,h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13
人就是这麽奇怪,明明早就习惯了孤独的滋味,几十年来,都是一潭死水,从不妄起一丝波澜。并以为能够一直独善其身,永远不沾滚滚红尘。可是突然之间,一缕微风袭来,恒古不变的生活开始有了细微的裂痕,和隐隐的不甘,心脏跳动的频率也开始紊乱,行尸走肉逐渐化为尘埃。这是人非草木的见证?还是孰能无情的预见?他不知道,这太深奥,也太浅显,这是顺其自然,也是在扭转乾坤。干脆就当做不寻常的一念,稍作品味便立马诀别,毕竟他没有忘记曾经惨痛的教训,世上最不该贪念的便是那昙花一现。
吃了饭,洗了碗,将自己打理干净,便上床歇息。像往常那般,分秒不差,只等待在睡梦中悄然进入第二天。只是辗转反侧,一夜无眠。半夜的时候,卧室的门传来响动,抬头看去,黑暗中闪烁著一双亮晶晶的大眼。像一只猫,而不是狗。它可能也感到孤寂,便潜入他的卧室,在床边蹲下,与他相伴而眠。
岚廷旭没有赶它,不管怎样,它是一只充满善意的生灵。无比单纯。或许,它也过有人生,有著曲折而悲凉的前世。更不曾忘记过前世的恩怨,却一直讳莫如深。甘愿做足畜生所享有的蠢笨。
也许是夜太寂寞,太深沈,让人不由胡思乱想,多愁善感。过了一个时辰,他才摒除脑中杂念,艰难入睡。
由於睡得不好,岚廷旭早早就起了床。
而小肥比他起得更早,他刚睁眼,它就仰起脖子凑上来了。
岚廷旭毫不客气地将狗脖子拨开,套上拖鞋,去厨房做饭。
这一顿,除了蛋炒饭,他把吃不完的鸡肉和炖烂了的骨头全放进了它的大碗。
有牙祭可打,小肥高兴至极。分量十足的一碗饭瞬间被它一扫而空,似乎还稍嫌不足,一双狗眼盯著桌上的,最终它摆了一个含蓄的代表著索要的姿势。以免被它泛滥的唾液影响心情,岚廷旭只好再分了它些。这狗简直比壮汉还吃得,如果自己养,怕早就倾家荡产了吧。
吃完早饭七点半,岚廷旭准备上班,刚要出门科机就响了,是计生部的,每个部门的座机号码他都很熟悉,熟悉到可以倒背如流。怕是有什麽急事找他,岚廷旭大步流星地跨出去,将门一把甩上,而被关在门里的狗突然嘶吼起来,他本不想理睬,突然感觉腋下空空,原来是包忘了带。便只得转回去打开门。令他万分惊喜的是,包就在面前──那只狗的嘴里。它咬著提手,模样焦急,在门打开後狂摇尾巴,一脸欢乐和得意。
就因为这件事,那只狗便赖上他了,非要跟著他一起出门。想想,今天主要是去镇里办事,也就勉为其难地带上它了。一路上,大家夥昂首挺胸,在男人身後亦步亦趋,活像皇帝身後的太监。而在他训示那些违法的村民时,它也不忘狐假虎威地叫两声。人家看县长带了条模样凶猛的大狗,也都不敢造次了。办完事,它俨然一副功臣的样子,从他身後绕到了他的身边,和他平起平坐地走。而路过一家小卖部的时候,它死活不肯挪动了,垂涎三尺地看著几个小孩嘴里含著的刚买的糖果。岚廷旭实在没办法,只好买了个棒棒糖,狠狠塞进它嘴里给它解馋,这才解决了问题。
怎麽还不回来……岚廷旭嘴里时不时叹息著。像哄孩子样哄了它好几天,它的主人才终於出现。
“岚县长,不好意思,我来迟了两天,对了,小肥还乖吧?”
岚廷旭阴著脸,把门拉开,狗脑袋见缝插针地钻了出来,看见是主人,急忙扑上去,对那张脸一阵狂舔。
真够恶心。岚廷旭无言。而莫镇宇有点消受不了地狼狈地抱住那颗狂乱的狗头,对他笑了笑;“合同我已经签了。”
然而岚廷旭看上去并不高兴。见状,莫镇宇也没了笑容,他可是为了他加快了谈判的进程,否则照龙华的风格,起码还要拖上几个月才算数。
“那就好。”岚廷旭敷衍似地说了句,就要把门关上,却被那人一把撑住:“你不请我进去坐坐吗?”他马不停蹄地赶来,一路风尘仆仆,至少也要请他喝一杯茶吧。
岚廷旭却不给面子:“很抱歉,我还有点事。”
莫镇宇一脸委屈:“我哪里惹你不高兴了?”
而男人听见这句就像听见什麽污言秽语似的,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莫镇宇一脸郁闷,在外面站了半天才走。
其实他并没惹他不高兴,而是他觉得,合同既然已经签成,也就没必要再和他那般亲近了。
当然,他并不是势力小人,只是在那人过分热情的态度中察觉到一分难以启齿的危险。再说,两人相差整整十七岁,根本就不会有任何共同的语言。还有他们悬殊而敏感的身份,有什都最好适可而止。走得太近,难免引来闲言碎语。还有一点,万一哪天他求他办事,他到底是该点头还是拒绝?当今社会,不涉及利益,谁会与你肝胆相照,称兄道弟?
但是那人还是三天两头来找他,一点也不怕吃闭门羹。
而他谨守原则,总是婉言相拒。
莫镇宇不高兴了:“难得今天你下班下得早,我们一起去散散步,总可以吧?”
虽然合同尘埃落定,但以後难免还会打交道,岚廷旭不好明地得罪他,也就答应了。
作家的话:
我打算把鹦鹉情结写进文里~~~~~~~~~~~~~~~~~~~~
☆、14
只要岚廷旭在身边,对他来说,就是垂垂危矣的夕阳也是无限好的。
边走边和他说话,莫镇宇感到一种莫名的舒畅。
“天下熙熙,皆为名驱,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果有人能像我们一样,能在夕阳下散散步聊聊天,就会感到生活可以更好,幸福其
分卷阅读11
欲望文
分卷阅读11
只叫小肥的牧羊犬看上去很无害,可也不能让他喜欢。
下班回来,他刚一进门,那只狗立刻朝他飞奔了过来,抱著他的腿蹭啊蹭,舌头也跟著甩啊甩。突然发现主人不在,便失落起来,跑到沙发上蜷成一团。
他很想把它赶下来,但看它一副可怜样,也就随著它去了,转到厨房给它弄蛋炒饭。待它的晚饭有了著落,才开始做自己的。
炒好菜,端上桌,享受久违的晚餐。平时,这是他最放松的时刻,一个人,安静、祥和,可是今天却有点不对劲。不是觉得桌子大了,就是感觉房间太冷清。胃口怎麽也提不起来。
作家的话:
我以我胸上的两颗蛋发誓,h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13
人就是这麽奇怪,明明早就习惯了孤独的滋味,几十年来,都是一潭死水,从不妄起一丝波澜。并以为能够一直独善其身,永远不沾滚滚红尘。可是突然之间,一缕微风袭来,恒古不变的生活开始有了细微的裂痕,和隐隐的不甘,心脏跳动的频率也开始紊乱,行尸走肉逐渐化为尘埃。这是人非草木的见证?还是孰能无情的预见?他不知道,这太深奥,也太浅显,这是顺其自然,也是在扭转乾坤。干脆就当做不寻常的一念,稍作品味便立马诀别,毕竟他没有忘记曾经惨痛的教训,世上最不该贪念的便是那昙花一现。
吃了饭,洗了碗,将自己打理干净,便上床歇息。像往常那般,分秒不差,只等待在睡梦中悄然进入第二天。只是辗转反侧,一夜无眠。半夜的时候,卧室的门传来响动,抬头看去,黑暗中闪烁著一双亮晶晶的大眼。像一只猫,而不是狗。它可能也感到孤寂,便潜入他的卧室,在床边蹲下,与他相伴而眠。
岚廷旭没有赶它,不管怎样,它是一只充满善意的生灵。无比单纯。或许,它也过有人生,有著曲折而悲凉的前世。更不曾忘记过前世的恩怨,却一直讳莫如深。甘愿做足畜生所享有的蠢笨。
也许是夜太寂寞,太深沈,让人不由胡思乱想,多愁善感。过了一个时辰,他才摒除脑中杂念,艰难入睡。
由於睡得不好,岚廷旭早早就起了床。
而小肥比他起得更早,他刚睁眼,它就仰起脖子凑上来了。
岚廷旭毫不客气地将狗脖子拨开,套上拖鞋,去厨房做饭。
这一顿,除了蛋炒饭,他把吃不完的鸡肉和炖烂了的骨头全放进了它的大碗。
有牙祭可打,小肥高兴至极。分量十足的一碗饭瞬间被它一扫而空,似乎还稍嫌不足,一双狗眼盯著桌上的,最终它摆了一个含蓄的代表著索要的姿势。以免被它泛滥的唾液影响心情,岚廷旭只好再分了它些。这狗简直比壮汉还吃得,如果自己养,怕早就倾家荡产了吧。
吃完早饭七点半,岚廷旭准备上班,刚要出门科机就响了,是计生部的,每个部门的座机号码他都很熟悉,熟悉到可以倒背如流。怕是有什麽急事找他,岚廷旭大步流星地跨出去,将门一把甩上,而被关在门里的狗突然嘶吼起来,他本不想理睬,突然感觉腋下空空,原来是包忘了带。便只得转回去打开门。令他万分惊喜的是,包就在面前──那只狗的嘴里。它咬著提手,模样焦急,在门打开後狂摇尾巴,一脸欢乐和得意。
就因为这件事,那只狗便赖上他了,非要跟著他一起出门。想想,今天主要是去镇里办事,也就勉为其难地带上它了。一路上,大家夥昂首挺胸,在男人身後亦步亦趋,活像皇帝身後的太监。而在他训示那些违法的村民时,它也不忘狐假虎威地叫两声。人家看县长带了条模样凶猛的大狗,也都不敢造次了。办完事,它俨然一副功臣的样子,从他身後绕到了他的身边,和他平起平坐地走。而路过一家小卖部的时候,它死活不肯挪动了,垂涎三尺地看著几个小孩嘴里含著的刚买的糖果。岚廷旭实在没办法,只好买了个棒棒糖,狠狠塞进它嘴里给它解馋,这才解决了问题。
怎麽还不回来……岚廷旭嘴里时不时叹息著。像哄孩子样哄了它好几天,它的主人才终於出现。
“岚县长,不好意思,我来迟了两天,对了,小肥还乖吧?”
岚廷旭阴著脸,把门拉开,狗脑袋见缝插针地钻了出来,看见是主人,急忙扑上去,对那张脸一阵狂舔。
真够恶心。岚廷旭无言。而莫镇宇有点消受不了地狼狈地抱住那颗狂乱的狗头,对他笑了笑;“合同我已经签了。”
然而岚廷旭看上去并不高兴。见状,莫镇宇也没了笑容,他可是为了他加快了谈判的进程,否则照龙华的风格,起码还要拖上几个月才算数。
“那就好。”岚廷旭敷衍似地说了句,就要把门关上,却被那人一把撑住:“你不请我进去坐坐吗?”他马不停蹄地赶来,一路风尘仆仆,至少也要请他喝一杯茶吧。
岚廷旭却不给面子:“很抱歉,我还有点事。”
莫镇宇一脸委屈:“我哪里惹你不高兴了?”
而男人听见这句就像听见什麽污言秽语似的,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莫镇宇一脸郁闷,在外面站了半天才走。
其实他并没惹他不高兴,而是他觉得,合同既然已经签成,也就没必要再和他那般亲近了。
当然,他并不是势力小人,只是在那人过分热情的态度中察觉到一分难以启齿的危险。再说,两人相差整整十七岁,根本就不会有任何共同的语言。还有他们悬殊而敏感的身份,有什都最好适可而止。走得太近,难免引来闲言碎语。还有一点,万一哪天他求他办事,他到底是该点头还是拒绝?当今社会,不涉及利益,谁会与你肝胆相照,称兄道弟?
但是那人还是三天两头来找他,一点也不怕吃闭门羹。
而他谨守原则,总是婉言相拒。
莫镇宇不高兴了:“难得今天你下班下得早,我们一起去散散步,总可以吧?”
虽然合同尘埃落定,但以後难免还会打交道,岚廷旭不好明地得罪他,也就答应了。
作家的话:
我打算把鹦鹉情结写进文里~~~~~~~~~~~~~~~~~~~~
☆、14
只要岚廷旭在身边,对他来说,就是垂垂危矣的夕阳也是无限好的。
边走边和他说话,莫镇宇感到一种莫名的舒畅。
“天下熙熙,皆为名驱,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果有人能像我们一样,能在夕阳下散散步聊聊天,就会感到生活可以更好,幸福其
分卷阅读11
欲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