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二 回忆有点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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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这行字,他又仔细思索,看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然而细细的想了好久,却发现自己似乎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人了。萧凯华是家中的独生子,萧剑扬还很小的时候爷爷奶奶就不在了,至于外公外婆……见都没见过,萧凯华去世之后,他的长辈就都不在了。至于朋友……他回到老家之后因为是单亲家庭,而且父亲残疾,几乎所有同龄的孩子都嘲笑他,看不起他,哪怕到高中了也是一样,他虽然不会跟他们计较什么,但也不会跟他们成为朋友,所以在老家呆了快十年,他居然没有交下一个值得牵挂的朋友。
除了那个留了一级,像大姐姐一样关心他的女孩子,
郁璇……
想到这个名字,他原本空荡荡的心泛起一股暖流。
那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子,到现在他都还记得第一次认识她的情景。那是在高二升高三的第一天,班干部选举,这种无聊的活动萧剑扬才不会参加,他不会选谁,同样也不会有谁选他,看书就是了。结果在老师公布选举结果后,班干部挨个上台作自我介绍的时候,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留着披肩长发的新任文娱委员引起了他的注意。她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高,一米六五到一米六七的个子,真够高挑的。第二印象就是长得漂亮,明眸皓齿,黛眉琼鼻,樱桃小嘴,微微一笑中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当笑容从她的脸上一点点的绽放开来的时候,他竟然有种整个世界都亮了的感觉。最让他印象深刻的还是她的自我介绍:
“同学们好,我叫郁璇,你们当中应该有一些人认识我的……从今天开始我就是文娱委员了,如果有什么活动我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办得热热闹闹,让大家开开心心的,不过也请大家多多配合哦!还有,以前给我写过信的小屁孩们就不要再写了,专心学习,不然你们也像我这样因为一两分之差考不上大学而留级可就惨了!”
萧剑扬注意到,当她笑着说出让以前给她写信的小屁孩们不要再给她写信了的时候,班主任的脸有点儿黑。好奇之下,他向班里的同学打听了一下,才惊愕地得知,班里居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男生给她递过情书……她大他们一届,所以那帮臭男生愣是从高一追到了高三,犹记得高二那年应届高考,全班一半的男同学唉声叹气说再也见不着校花了,当时他只顾着学习,没留意,原来是因为她!
不过,管她校花校草,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只想读好书,考个好的学校,然后找份好工作,让父亲过上好日子而已。
然后是编座位,一通调整之后,郁璇坐到了他前面。当时她还一脸惊讶的看着他:“你就是那个读起书来不要命,打起架来更不要命的闷葫芦是吧?以后请多多关照。”
当时他眉毛挑了挑,想要反驳,却不知道怎么反驳。他读起书来确实不要命,每天都是全班男生里第一个早早爬起来走进教室,又是最后一个回到宿舍的,有同学说,这家伙就是个怪物,不用吃不用喝不用呼吸,扔给他一训四库全书他能头也不抬的看到世界末日!至于打架不要命……那是因为那些年受的苦太多,也被欺负得太多,心里压着一股戾气,不爆发则已,一旦爆发就两眼血红,不管招惹他的人是一两个还是一大帮都敢冲上去用拳脚狠命的揍,完全是以命相搏,跟野兽似的,久而久之,整个县城都没人敢招惹他了。
然后他就有伴了,每天当他天蒙蒙亮就走下宿舍楼走向教室的时候,肯定会在楼梯口遇见她,而每天晚上当休息铃声响起的时候,她和他一起走出教室。她学习同样刻苦,甚至可以说是比他还要刻苦,为了提高一两分成绩都会玩命的攻读,那个狠劲令他自叹弗如。她经常会帮他讲解难题,毕竟是留过一级,很多东西掌握得比绝大多数同学要透彻。他问她为什么要这么玩命的攻读,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我想走出这片大山,在外面那广阔的世界翱翔……为了走到这一步,我们家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所以,我绝对不能松懈,我一定要成功!”
她把自己变成了学习机器,却反过来训他:“萧剑扬同学,你这样一味的苦读是没用的,到头来还是读死书!你应该多跟同学们交流,多一点参加班级的活动,让自己在高中最后一年过得丰富多彩一些,而不是一味的往自己脑子里塞习题……哪,这届校运会我帮你报了男子一百米短跑、七百米、一千五百米长跑以及跳远,你做好准备,一定要拿金牌回来,不准丢我们高三一班的脸,明白吗?”
他翻着白眼说:“你不是文娱委员吗,怎么管起体育委员的事了?”
郁璇理直气壮:“文娱委员就不能管体育委员的事了吗?文体不分家你懂不懂?”
那次校运会体育委员找过萧剑扬好几次,希望他能参加,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小子超级能跑,只要他参加,拿金牌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他一点兴趣都没有,体育委员说得嘴都干了也没用,而郁璇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代替他把名报了上去,他不参加也得参加了。而他的表现也证明体育委员三顾茅庐是值得的,在一百米短跑赛道上他如同一头扑向猎物的黑豹,从发令枪响起的那一秒开始便遥遥领先直到终点;跳远的时候他双腿跟装了弹簧似的,嗖一下跳得比对手远至少一个脚掌;七百米和一千五百米长跑他同样是遥遥领先,汗都没怎么出,郁璇则带着一帮女同学在赛道边尖叫着加油……事实上她们应该给让他拉开了差不多二十米距离的对手们加油,那帮家伙快要被他打击得丧失斗志了。
郁璇也参加了女子一千二百米长跑,跑了两圈落到最后一名之后她便放弃了,一圈一圈慢慢走,参赛者老早就跑完了,她还在慢慢走。最后一位担任裁判的老师不烦了,对她说:“这位同学,女子三千米长跑马上就要开始了,你不要老在跑道上走来走去!”她不好意思地说:“老师,我是参加女子一千二百米长跑的,还没跑完……”
说话的时候是面不红心不跳,连汗都没怎么出。
于是萧剑扬大声喊加油,他一喊,无数同学跟着喊,在他们的呐喊助威中,这只慢吞吞的小乌龟终于鼓起斗志,一鼓作气跑完了全程,拿到第一名,不过是倒数的。跑完了,她兴奋地对萧剑扬说:“女子一千两百米也没什么难的嘛,轻轻松松就跑完了!”
萧剑扬有点崩溃:貌似你也就开头那两圈和最后那两圈在慢慢跑,其他时候都是在慢慢走的吧?
再后来,在她的影响下,他喜欢上了打篮球。不过技术真不怎么样,经常被篮球砸得眼冒金星。郁璇说:“你的脑子快让练习题给堵死了,让篮球砸一砸没准能活络过来。”在有空的时候他会到操场上打篮球,带着没少砸到他脑袋上的那个球在围追堵截的人群中左冲右突,任凭汗水肆无忌惮地挥洒,而她每次都会坐在操场边看着他冲锋陷阵,每次他得分就会鼓掌,当他把球甩到场外后她会过去捡回来交给他,向他比出一个V字的手势。而她也偶尔会去踢一下足球,一群女孩子在绿茵场上嘻嘻哈哈,有一脚没一脚的,玩闹多过比赛,而他则会在一边看,觉得她们之间的比赛比什么狗屁国际赛事有意思多了。
每次当他遇到困难,他皱紧眉头,她就会在无人的时候用手揉捏他的眉宇,笑容温暖而阳光:“萧剑扬,你长得本来就不好看,再拧着个眉头就更丑了,当心以后没人要哦……来,笑一笑,甭管多难的事,笑一笑就过去了。”他会无语的翻白眼,然后心情便好了很多。
……
还有很多很多。
那时候还懵懂,迷迷糊糊的没觉得有什么,现在回想起来,这些琐碎的小事竟是如此的美好,如此的欢乐。那时的她就像一位善解人意的姐姐,关心着他,爱护着他,用不会刺激到他那敏感的神经和脆弱的自尊心的方式鼓励他,安慰他,正因为有她,他高中的最后一年才多了一抹亮色。如果说他在高中三年交下的最好的朋友是谁,那一定是她了。
只是,现在她怎么样了?
打从萧凯华去世之后他就没有再回过老家,或者给老家打过电话,因为感情的纽带已经断了,没必要了,回去也只是徒增伤感。可是直到现在他才想起,那里还有一个好朋友,他已经好几年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打过一个电话了。
她现在早就大学毕业,如愿以偿地成了一名教师,站到三尺讲台上孜孜不倦地教书育人了吧?也不知道她那温柔的性格能不能镇住那些调皮得要命的学生?
想到这里,他嘴角扯了扯,觉得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论桀骜不驯,谁比得过他?可当初他在她面前不也是老老实实,言听计从么?
郁璇,你这从苦水里泡出来的孩子,此时想必已经前途坦荡了。愿你一生平安喜乐,无忧无病,永远不会有烦恼!
言情海
写完这行字,他又仔细思索,看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然而细细的想了好久,却发现自己似乎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人了。萧凯华是家中的独生子,萧剑扬还很小的时候爷爷奶奶就不在了,至于外公外婆……见都没见过,萧凯华去世之后,他的长辈就都不在了。至于朋友……他回到老家之后因为是单亲家庭,而且父亲残疾,几乎所有同龄的孩子都嘲笑他,看不起他,哪怕到高中了也是一样,他虽然不会跟他们计较什么,但也不会跟他们成为朋友,所以在老家呆了快十年,他居然没有交下一个值得牵挂的朋友。
除了那个留了一级,像大姐姐一样关心他的女孩子,
郁璇……
想到这个名字,他原本空荡荡的心泛起一股暖流。
那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子,到现在他都还记得第一次认识她的情景。那是在高二升高三的第一天,班干部选举,这种无聊的活动萧剑扬才不会参加,他不会选谁,同样也不会有谁选他,看书就是了。结果在老师公布选举结果后,班干部挨个上台作自我介绍的时候,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留着披肩长发的新任文娱委员引起了他的注意。她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高,一米六五到一米六七的个子,真够高挑的。第二印象就是长得漂亮,明眸皓齿,黛眉琼鼻,樱桃小嘴,微微一笑中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当笑容从她的脸上一点点的绽放开来的时候,他竟然有种整个世界都亮了的感觉。最让他印象深刻的还是她的自我介绍:
“同学们好,我叫郁璇,你们当中应该有一些人认识我的……从今天开始我就是文娱委员了,如果有什么活动我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办得热热闹闹,让大家开开心心的,不过也请大家多多配合哦!还有,以前给我写过信的小屁孩们就不要再写了,专心学习,不然你们也像我这样因为一两分之差考不上大学而留级可就惨了!”
萧剑扬注意到,当她笑着说出让以前给她写信的小屁孩们不要再给她写信了的时候,班主任的脸有点儿黑。好奇之下,他向班里的同学打听了一下,才惊愕地得知,班里居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男生给她递过情书……她大他们一届,所以那帮臭男生愣是从高一追到了高三,犹记得高二那年应届高考,全班一半的男同学唉声叹气说再也见不着校花了,当时他只顾着学习,没留意,原来是因为她!
不过,管她校花校草,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只想读好书,考个好的学校,然后找份好工作,让父亲过上好日子而已。
然后是编座位,一通调整之后,郁璇坐到了他前面。当时她还一脸惊讶的看着他:“你就是那个读起书来不要命,打起架来更不要命的闷葫芦是吧?以后请多多关照。”
当时他眉毛挑了挑,想要反驳,却不知道怎么反驳。他读起书来确实不要命,每天都是全班男生里第一个早早爬起来走进教室,又是最后一个回到宿舍的,有同学说,这家伙就是个怪物,不用吃不用喝不用呼吸,扔给他一训四库全书他能头也不抬的看到世界末日!至于打架不要命……那是因为那些年受的苦太多,也被欺负得太多,心里压着一股戾气,不爆发则已,一旦爆发就两眼血红,不管招惹他的人是一两个还是一大帮都敢冲上去用拳脚狠命的揍,完全是以命相搏,跟野兽似的,久而久之,整个县城都没人敢招惹他了。
然后他就有伴了,每天当他天蒙蒙亮就走下宿舍楼走向教室的时候,肯定会在楼梯口遇见她,而每天晚上当休息铃声响起的时候,她和他一起走出教室。她学习同样刻苦,甚至可以说是比他还要刻苦,为了提高一两分成绩都会玩命的攻读,那个狠劲令他自叹弗如。她经常会帮他讲解难题,毕竟是留过一级,很多东西掌握得比绝大多数同学要透彻。他问她为什么要这么玩命的攻读,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我想走出这片大山,在外面那广阔的世界翱翔……为了走到这一步,我们家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所以,我绝对不能松懈,我一定要成功!”
她把自己变成了学习机器,却反过来训他:“萧剑扬同学,你这样一味的苦读是没用的,到头来还是读死书!你应该多跟同学们交流,多一点参加班级的活动,让自己在高中最后一年过得丰富多彩一些,而不是一味的往自己脑子里塞习题……哪,这届校运会我帮你报了男子一百米短跑、七百米、一千五百米长跑以及跳远,你做好准备,一定要拿金牌回来,不准丢我们高三一班的脸,明白吗?”
他翻着白眼说:“你不是文娱委员吗,怎么管起体育委员的事了?”
郁璇理直气壮:“文娱委员就不能管体育委员的事了吗?文体不分家你懂不懂?”
那次校运会体育委员找过萧剑扬好几次,希望他能参加,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小子超级能跑,只要他参加,拿金牌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他一点兴趣都没有,体育委员说得嘴都干了也没用,而郁璇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代替他把名报了上去,他不参加也得参加了。而他的表现也证明体育委员三顾茅庐是值得的,在一百米短跑赛道上他如同一头扑向猎物的黑豹,从发令枪响起的那一秒开始便遥遥领先直到终点;跳远的时候他双腿跟装了弹簧似的,嗖一下跳得比对手远至少一个脚掌;七百米和一千五百米长跑他同样是遥遥领先,汗都没怎么出,郁璇则带着一帮女同学在赛道边尖叫着加油……事实上她们应该给让他拉开了差不多二十米距离的对手们加油,那帮家伙快要被他打击得丧失斗志了。
郁璇也参加了女子一千二百米长跑,跑了两圈落到最后一名之后她便放弃了,一圈一圈慢慢走,参赛者老早就跑完了,她还在慢慢走。最后一位担任裁判的老师不烦了,对她说:“这位同学,女子三千米长跑马上就要开始了,你不要老在跑道上走来走去!”她不好意思地说:“老师,我是参加女子一千二百米长跑的,还没跑完……”
说话的时候是面不红心不跳,连汗都没怎么出。
于是萧剑扬大声喊加油,他一喊,无数同学跟着喊,在他们的呐喊助威中,这只慢吞吞的小乌龟终于鼓起斗志,一鼓作气跑完了全程,拿到第一名,不过是倒数的。跑完了,她兴奋地对萧剑扬说:“女子一千两百米也没什么难的嘛,轻轻松松就跑完了!”
萧剑扬有点崩溃:貌似你也就开头那两圈和最后那两圈在慢慢跑,其他时候都是在慢慢走的吧?
再后来,在她的影响下,他喜欢上了打篮球。不过技术真不怎么样,经常被篮球砸得眼冒金星。郁璇说:“你的脑子快让练习题给堵死了,让篮球砸一砸没准能活络过来。”在有空的时候他会到操场上打篮球,带着没少砸到他脑袋上的那个球在围追堵截的人群中左冲右突,任凭汗水肆无忌惮地挥洒,而她每次都会坐在操场边看着他冲锋陷阵,每次他得分就会鼓掌,当他把球甩到场外后她会过去捡回来交给他,向他比出一个V字的手势。而她也偶尔会去踢一下足球,一群女孩子在绿茵场上嘻嘻哈哈,有一脚没一脚的,玩闹多过比赛,而他则会在一边看,觉得她们之间的比赛比什么狗屁国际赛事有意思多了。
每次当他遇到困难,他皱紧眉头,她就会在无人的时候用手揉捏他的眉宇,笑容温暖而阳光:“萧剑扬,你长得本来就不好看,再拧着个眉头就更丑了,当心以后没人要哦……来,笑一笑,甭管多难的事,笑一笑就过去了。”他会无语的翻白眼,然后心情便好了很多。
……
还有很多很多。
那时候还懵懂,迷迷糊糊的没觉得有什么,现在回想起来,这些琐碎的小事竟是如此的美好,如此的欢乐。那时的她就像一位善解人意的姐姐,关心着他,爱护着他,用不会刺激到他那敏感的神经和脆弱的自尊心的方式鼓励他,安慰他,正因为有她,他高中的最后一年才多了一抹亮色。如果说他在高中三年交下的最好的朋友是谁,那一定是她了。
只是,现在她怎么样了?
打从萧凯华去世之后他就没有再回过老家,或者给老家打过电话,因为感情的纽带已经断了,没必要了,回去也只是徒增伤感。可是直到现在他才想起,那里还有一个好朋友,他已经好几年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打过一个电话了。
她现在早就大学毕业,如愿以偿地成了一名教师,站到三尺讲台上孜孜不倦地教书育人了吧?也不知道她那温柔的性格能不能镇住那些调皮得要命的学生?
想到这里,他嘴角扯了扯,觉得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论桀骜不驯,谁比得过他?可当初他在她面前不也是老老实实,言听计从么?
郁璇,你这从苦水里泡出来的孩子,此时想必已经前途坦荡了。愿你一生平安喜乐,无忧无病,永远不会有烦恼!
言情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