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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前任在作死/快穿之前任在黑化 作者:叶悠悠

    大家都以为李斯奇会带着黄金巨龙彻底颠覆日不落帝国,但显然,再一次出现的李斯奇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他划分了半个日不落帝国,只征收税收,却又不派人去接管,仍旧让帝国的人对这些土地进行分配管理。

    这到后来,已经演变成了日不落帝国每年运送大量的财富去丰饶之城,以此来换取平安。而李斯奇,也果真如他们所想,接收财富之后,他只安安心心窝在丰饶之城,从不离开丰饶之城一步。

    没有人知道,李斯奇在做什么。

    甚至,这近百年来,都没有人去关注李斯奇了。

    不过半个多月前,沉寂很久的丰饶之城似乎活了过来。尤其是今晚,城堡的仆人们第一次直观的知道,公爵大人有多么的富有。

    此刻,霍布森穿着得体的神圣大教堂主教的华贵衣袍,但看着整个城堡因为今晚这场宴会的运转所消耗的财富,即便是他,也仍旧有些咂舌。

    大量的中低阶魔兽石堆砌了池塘、小路,名贵的蒙昧大森林中出产的精灵草成为了寻常的装点花园用的草坪霍布森甚至想要不顾面子偷偷拔一些带走。

    在这样极度奢华迷醉的气氛中,普金斯到来了。

    当然,他的到来也意味着李斯奇.蔷薇以及那位近半个月神秘出现的半精灵也到了。

    4.前任是公爵

    有着五色恶龙血脉的高阶魔兽战马拉着奢华的马车在宴会门口慢慢停下,霍布森在众人的拥护下上前了几步。

    李斯奇.蔷薇最先从马车上下来,自从这位公爵大人活着再次掌握了丰饶之城后,他就整日呆在城堡之中,像那些沉浸在所谓真理之中的孤僻的魔法师一样,几乎没有见过任何的外人。

    因为如此,有人甚至在暗中传播谣言,也许这位有名的蔷薇公爵在当时的那一次谋杀被当中,被毁容了。

    谁都知道,蔷薇公爵之前是多么喜爱美丽的女子。领地贵族拥有自己领地女子的初夜权,这还是他最先提出来的。

    现在只有他毁容了,才能解释这一切。

    毁容了,也就不愿意在踏出城堡一步,也就性格大变,不愿意再享用美人。毕竟看着美人的如花美貌,再联想到自己变成了一个丑八怪,那可太让人伤心了。

    值得说一下,贵族们对于自己的容貌可是都相当注意的。

    他们自诩有着优雅的礼仪、文明的谈吐以及高贵的血统,当然还有出众的容貌,这些可不是那些平民们能够拥有的。

    不过今晚,很多人注定失望了。

    蔷薇公爵近乎一百多年没有露过面了,在场的人,应该可是说全部都没见过公爵在最初的模样。但在诗歌中,所有的吟游诗人都在传颂着这位公爵大人的美貌,公爵的强大实力,当然还有他的凶残跟暴戾。

    他们预想中的毁容事件并没有发生。

    李斯奇容貌仍旧是无可挑剔的,修长健朗的身形,过分白皙但却有着十分立体的五官,略微狭长带着魅惑的眼睛,配合着一头火红色微卷披肩的长发,他有着不输于精灵族的绝色容颜。

    当然,如果只是单纯的美丽,他仍旧毫无用处。

    可除了美貌之外,这位公爵更吸引人的是他的实力。他已经有着顶级天空骑士的力量,因为他已经有了坐骑黄金巨龙,甚至跟巨龙签订了共享契约。在这位公爵大人的身上,甚至有龙的气息不断逸散出来。而这些,对别人来说都是一种庞大的气势的压制。

    贵族只看重利益,而能保障利益的,只有强大的实力。

    在场的贵族都在惊叹于蔷薇公爵的美丽以及他强大的实力,不过这位公爵大人在落地之后,却伸出了手,将马车中的那位半精灵搀扶了下来。

    他甚至踢走了仆人,而是自己微微曲起一条腿,那位半精灵可以微微借力踩上一脚,方便下马车。

    公爵大人喜爱美人,这一点众所周知。虽然,他似乎没有这个爱好一百多年了。

    但能让他这么重视的人,想来这位半精灵应该继承了精灵一族的美丽容貌才是。

    可所有人还是再一次失望了,因为这位半精灵穿着华贵的衣袍,却将自己裹的严严实实。他的手上,甚至陪了白色长筒手套,连一点点手指尖的皮肤都没有露出来。而在他的头上,他佩戴了一定遮纱帽,帽子的黑纱一直覆盖到膝盖,更是彻底隔绝了所有人的目光。

    陆遥之被李斯特搀扶着走路,到不是他故意这么大牌,实在是他的双腿当初碎成了好几段。现在靠着缝合,正常的站立还行,要是走路的话,难免明显得十分僵硬。

    晚上好,公爵大人。霍布森最先上前,问候道。

    他之后,其余有幸被邀请来的贵族们同时行礼,用着最标准的贵族礼仪问安。

    晚上好,主教大人。李斯奇露出一丝笑意,同样向对方问好。

    宴会十分奢华,美妙的钢琴声一直在宴会的现场弹奏。不过,音乐声显然不会打扰了大家的说话。但问候,还是到此就简单结束了,李斯奇没有向大家介绍陆遥之的意思。

    很快,晚宴就开始了。不过,陆遥之因为身体原因,正常的食物他已经无法食用了。不过,新鲜调配好的黄金巨龙血液,还是适合他的,这能让他的身体减少一些腐烂程度。

    宴会很热闹,但黄金巨龙血液出现的时候,血液的特殊气味根本无法隐藏。于是,整个宴会一下安静了下来。

    霍布森放下了手中的食物,这位主教大人面色开始沉重,而后惨白,再转为惊恐。

    黄金巨龙,丰饶之城是有着一头黄金巨龙。

    可是,这样做的话,李斯奇是疯了吗!?

    陆遥之慢悠悠喝着手中的液体,巨龙的血液并没有任何的腥味,只是巨龙血液很暴躁,入喉的时候会有滚烫的灼热感。陆遥之的身体是死的,但这种灼热感依旧会烫伤他的嘴巴。所以,他喝的黄金巨龙血液必须要经过适当的调配。

    诸位,你们是怎么了?在安静了半晌之后,李斯奇站起身,慢悠悠的笑道。

    有人微微颤抖了下身体,慌张的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在李斯奇似笑非笑的眼神中,宴会再一次热闹了起来。

    饱了吗?

    当陆遥之放下手中的被子,李斯奇隔着黑纱,轻轻抚摸了下陆遥之嘴角,像是为他擦干净沾染上些许龙血。

    我没有饱腹感,血液的味道真糟糕,只是单纯的不想喝了。陆遥之有些赌气的说道。

    李斯奇又抚摸了下陆遥之的胃部,因为胃部早就失去了消化功能。因此,吃下去任何的东西,肚子就会明显的微微凸起。

    没有昨天喝的多,再喝一些吧。李斯奇语气温柔小意,如同哄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不要。陆遥之有些烦躁,现在系统还是没有一点动静,这种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作为一个浪惯的人,随心所欲的自由以及享受,是陆遥之的两大爱好。而现在,自由因为被李斯奇扣在这里而消失,他目前糟糕的身体又杜绝了他的一切享受。也就是说,这两大爱好都被限彻底制,对他来说,这日子有多难熬就一清二楚了。

    好吧。李斯奇妥协的很快,他并不愿意惹陆遥之生气,去看歌舞剧吧,这是我为你精心编排的,希望你喜欢。

    陆遥之终于提起了一些兴趣。

    这个晚宴,还没有开席多久,于是就这样草草结束了。不过即使不结束,再美味的食物也已经让无法下咽。反而,在场的贵族包括霍布森在内,打从心底冒出了一丝恐惧。

    骑士跟魔法师,是这个世界的大量战力。

    魔法师有着大规模的魔法攻击,骑士单个或许会被魔法师完虐,但骑士很容易组成一个骑士军士团。而想要成为一名骑士,只要你的家庭条件足够,你就可以成为一位骑士,远比魔法师的要求低的多的多。

    除此之外,骑士最高端的力量无疑是成为一位龙骑士。借助巨龙的力量,一位龙骑士几乎算是无敌的存在。

    因此,骑士小说中的屠龙,其实根本不存在。或者说,很少存在。正常情况下,人类社会都不愿意跟巨龙交恶。因为疯狂的巨龙,会轻而易举损毁人类的太多村庄。除非,是彻底邪恶的五色恶龙,它们以吃人肉为生,这种情况下,人类才会组织军团攻击恶龙。

    而五色恶龙之外,还有就是统一被称为神圣巨龙的黄金巨龙、宝石巨龙、光明巨龙等等。这些巨龙可是有着高度智慧的,它们对人类的态度友善多了,根本不会愿意吃人类为生。

    能够契约一头神圣巨龙,这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

    但是现在,蔷薇公爵显然跟个疯子一样,他竟然在伤害黄金巨龙,在对黄金巨龙进行放血。

    要知道,所有巨龙的力量都来源于血脉,每一滴巨龙的血液都对巨龙至关重要。蔷薇公爵这样的做法,已经违背了神圣巨龙跟人类之剑默认的规则。

    神圣巨龙不主动伤害人类,不以人类为食。当五色恶龙闯入人类社会大肆破坏的时候,神圣巨龙有提供帮助相应义务。同样,如果有巨龙主动愿意与人类契约,同样巨龙内部也不进行干涉。

    反之,人类也需不得主动伤害神圣巨龙,不得猎捕神圣巨龙,不得强迫巨龙与之签订契约,巨龙在自愿情况下也不得与巨龙签订下主仆契约。神圣巨龙跟人类之间,必须是平等互助,互相依托。

    可是,蔷薇公爵显然在主动伤害他的契约神圣巨龙。

    在心思繁杂中,一众人都有些恍惚的在新建造完毕的夜莺大剧场落座。

    陆遥之落座,他有些头疼的揉了揉眉心。

    这一路上,他几乎快被这些贵族们用眼神戳穿了。估计他们都在想,到底是漂亮成什么样子的半精灵,把李斯奇给迷惑成那个变态样子了。

    陆遥之真的挺想把遮纱帽给撤下来,然后给大家来一个盛大的惊喜。

    开始了。陆遥之感受了手上的一丝温度,是李斯奇微微握住了他的掌心,而后笑道。

    在李斯奇的话语之后,整个大剧场原本明亮的灯光稍微暗淡,巨大奢华的舞台大幕拉开了序幕。

    5.前任是公爵

    大剧场的灯光开始逐渐黯淡,舞台拉开了大幕。

    在这个时代,贵族的主要娱乐活动大部分来自于歌团。歌团会编排出类似的歌舞剧、纯粹故事性的话剧,当然还有音乐会。

    有底蕴的贵族,一般都会在家中培养一支歌团。这歌团就相当于个人的电视跟电脑了,无聊的时候就让人家去表演给自己看。

    不过这种奢侈的方式,也只有大贵族才能够享受的了了。

    一般的小贵族,也会培养歌团。不过这种歌团的实力不足,无法全能的为贵族提供各种娱乐,只能单方面侧重一头。比如,歌舞剧的表演特别出众,或者能够排出好看的话剧等等。

    至于自由民们,那就不用想自己培养了。他们能够做的,就像是夜莺歌团一样。碰到这种类似的走南闯北赚钱的歌团,然后买门票入场观看。

    有经验的游走歌团,甚至会到一个地方,然后搜集这个地方的特有传说。之后,则根据传说开始编排歌舞剧。

    效果好,甚至会成为歌团的保留节目。

    夜莺歌团,在整个日不落帝国享有声誉,而且它的名号流传很久了。日不落帝国皇室曾经想要招收它为皇室歌团,但它的团长拒绝了。

    陆遥之用自己缝合的脑袋,花费了一些可能已经腐烂的脑细胞,总算也是想起了这个歌团。话说,他叫凯佩.鲁柏特,同时跟在还没变态的李斯奇身边的时候,也是见过的。

    他们的保留节目,夜莺的复仇这一出歌舞剧,编排的那真是相当不错。台词、动作、歌声、舞台布置等等,都相当的有感染力。

    大幕拉开,现任歌团团长带着怪异的笑容开始为接下来的歌剧报幕。

    陆遥之现在的身体就别指望它有什么能量了,但这不妨碍陆遥之庞大的灵魂力量带来的敏锐感知。

    这位团长不对劲儿啊。

    不过在幽暗的灯光下,加上现在在座的贵族们心思各异,是没空去留意这位夜莺团长的神情了。

    夜莺的复仇,讲述的是一位叫夜莺的梦幻精灵流落人类的国度,最终回归梦幻精灵部族并且成为梦幻精灵新王的故事。

    故事很简单,谁都能复述它。但想要演出的完美,就只有夜莺歌团能够成功了。

    舞台大幕上,第一场就是月精灵跟梦幻的战争。光明兽的内核充当了夜晚的月亮,朦胧的悬挂在舞台上。幼小的精灵树被搬上舞台,蒙昧森林中中独有的黑曜石作为了点缀。一排排的花草屋落座在地上,屋子的四周是郁葱的巨树。

    舞台足够大,于是精灵树在实质的风声中被吹的沙沙作响,在这样的月色下,舞台上宛如一个真实的缩小版本的精灵部族布局。

    安静和谐的范围中,月精灵在对他们最为有利的夜色中,发动了战争。

    上百的月精灵在高昂的音乐曲调中,跟居住在花草屋中的梦幻精灵打了起来。精灵是个美丽的种族,但能够在猛兽纵横的蒙昧森林如鱼得水的居住,这也意味着他们有着不俗的武力值。

    战争的白热化,越来越多的精灵在相互的残杀中从半空中坠落。精灵的血液从空中低落,最终汇聚,缓缓的被幼小的精灵树吸收。

    血腥味,随着微风,让在场的每个月贵族都能够清晰的闻到。

    霍布森身为神圣大教堂的主教,他有着极为出色的心智,已经坚定的信念。但此刻,他还是忍不住发白了面色。

    歌舞剧一开始,他就发现了不对劲。

    因为最先出来的上百的月精灵,竟然是真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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