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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前任在作死/快穿之前任在黑化 作者:叶悠悠
《快穿之前任在作死》作者:叶悠悠
文案:
自从绑定一个莫名其妙的感情贩卖系统,陆遥之一直就走在了彪悍的人生道路上。
然而有一天,他翻车了。
本文又名《快穿之前任在黑化》
排雷须知:
1、主角穿越的世界随意,身份随意,而且男、女、动物、植物、老婆婆、小孩儿什么的乱穿。不过他有本体,会一直留在系统空间,世界中穿的身体,对他来说,就相当于一件衣服。
2、如果不喜欢,默默离开,不用告诉我,你好我好大家好。不然,我超凶的 :)
3、本文CP:陆遥之X尉迟郁
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幻想空间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遥之 ┃ 配角:尉迟郁等等 ┃ 其它:作者萌萌哒~
==============
1.前任是公爵
哒哒哒哒几匹快马从杜克林城门进入,马匹的速度在入城之后根本没有丝毫的减速。一些避之不及的行人显然倒霉的被卷入其中,除了一些货物被撞倒滚进路边脏臭的粪土中外,还有一些人倒霉的被撞断了手骨。
这可不是一件美妙的事,因为想要医治好手骨,那就需要去城中的神圣教堂中请来神官大人医治。但神官大人施展一次治疗术需要十个银币,这几乎是大部分自由民半年的家庭用度。
所以说,这是一场灾难。
可即使如此,也没有人敢去阻拦这些在城中快速穿行的人。因为他们骑着的是红角烈马,马匹通体红色,在马的前额长长有一根锋利的独角。这是日不落帝国中的神圣教堂中才能使用的马匹,而且只有在红衣大主教出行的时候才能使用。
因此,自由民们只能快速的退到一边,然后跪在路边并不干净的肮脏的粪土中,恭敬的等待大主教一行人的离开。
露西亚,还有多久的路程?
主教大人,穿过杜克林,再越过绿河,大概两天的路程,我们就能到达丰饶之城了。一位女士的声音从急促的风声中,清晰的传到每个人的耳朵中。
再加快一些路程吧。
是的,大人。所有人应道。
他们必须要快,毕竟这是蔷薇公爵三百多年来第一次邀请神圣教堂的人入住丰饶之城。如果此行顺利,这意味着神圣教堂的光明将彻底照亮了整个日不落帝国。
从帝国城都出发,他们已经在路上半个多月的时间了。如此漫长的时间,也只有红角烈马的体力能够适应。
一天后,他们终于提前一天,到达了丰饶之城。
丰饶之城依托丰饶峡谷建立,峡谷的背后是蒙昧大森林,这片大森林无边无际,连绵不断几乎包围了整个日不落帝国。只有在帝国的东北方,蒙昧大森林在那边断开一个口子。穿过那片平地之后,则是无尽的荒野平原。在平原中,则有着狂野的兽人建立的骨金兽人部落。
在蒙昧大森林中,里面除了有无尽的魔兽外,还有无数的精灵种族、地底矮人族甚至一些独角兽族跟半人马种族。
这些种族很少走出大森林跟人类接触,而人类中的法师、骑士却总是进入大森林,企图捉住这些种族中的成员,从而进入到人类社会进行贩卖。
任何一个地方,人口贩卖总是能够赚取大量的钱财。
当然,真正让丰饶之城如此出名的,并不是它距离蒙昧大森林十分接近,而是丰饶之城的主人李斯奇.蔷薇公爵。
蔷薇公爵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已经活的很久了,他的事迹可以从日不落帝国建国时开始传唱。
他是一位真正的贵族,是当初日不落帝国的开创者维恩.日不落大帝的兄弟,在建立日不落帝国中,他曾经立下的赫赫战功。而维恩大帝也曾经许诺,当他死亡之后,帝国将有蔷薇公爵继承。
但最后,维恩大帝反悔了。他联合神圣教堂,重伤了自己的兄弟,当时的李斯奇.日不落。
李斯奇逃脱了,在其后五年的时间中,没有人知道这位如今鼎鼎大名的蔷薇公爵经历了什么。但当他最终出现的时候,他竟然成为了一名强大的神圣黄金巨龙骑士。
黄金巨龙并不是五色恶龙,它们生来高贵,凌驾在所有的魔兽之上。几乎没有人类,能够成为黄金巨龙骑士。
况且,蔷薇公爵还跟黄金巨龙签订了共享契约。
这意味着,蔷薇公爵共享了黄金巨龙近乎三千多年的寿命,以及黄金巨龙庞大的力量跟几乎对魔法免疫的能力。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一旦共享,黄金巨龙相当于要损失一半的寿命,没有龙族愿意这样做,哪怕是邪恶并毫无节操可言的五色恶龙们。
重新回来的李斯奇让帝国陷入到了恐惧的状态中,随后李斯奇划分了半个日不落帝国归为己用,他并没有对日不落帝国赶尽杀绝,只是将自己的名字李斯奇.日不落改名成为了李斯奇.蔷薇,而后依托丰饶峡谷建立了丰饶之城直至今日。
主教大人,有人来了。露西亚说道。
红衣大主教是一位高级神圣大法师,他有着强大的魔法能力。当然,再强大的魔法能力,也不能让他在路上疾驰半个多月还保持着一副干净清爽精神的贵族模样。
他很疲惫了。
为了不失去贵族的礼仪,大主教霍布森给自己在内的成员们施展了一次清洁术以及健康术,这样能让他们好看一些。
很快有人架着马车来了,一位穿着帝国正统尾燕服饰的男管家从马车上下来。
霍布森打量了对方,高跷的鞋子,一丝不苟的尾燕服,恰到好处的行走步法,优雅的礼仪,只有真正的贵族才有这样的管家。
高跷的鞋子?
是的,是这样的。
鞋子的鞋底大约有七厘米高,当穿着它在室内行走的时候,能够很好的降低噪音效果。而一旦到了外面,街道上随地可见的粪便,也能够有效的杜绝,不让它们沾到衣服上。
大人,欢迎你们来到丰饶之城。管家普金斯微笑道。
霍布森介绍了自己,而后说道:丰饶之城很美丽,来到这里是我们的荣幸。
于是,普金斯邀请他们上马车。至于红角烈马,会有专门的人前去照顾。
当然,地对于这个邀请,霍布森是立刻点头同意的。如果不能在丰饶之城骑马,不坐马车的话,他们就需要走到公爵府。
这可不行,他们没有穿高跷鞋,恐怕会踩到一脚的粪便。自由民跟农奴们当然习惯了,也不在意,但是贵族老爷们可受不了。
这也是为什么,贵族老爷们不愿意逛街,他们更愿意在自己的城堡中生活。他们会把城堡修建的很高大,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安全。而需要采购物品的话,也只会让城堡中的仆人们出来购买。
能够看到贵族老爷?那需要很大的运气。
当然,如果看到了,有经验的自由民会告诉你,赶紧跪下低头,不能用你肮脏的眼神玷污了贵族老爷们。
因为贵族老爷们很少见到,所有大多的自由民们总是向往在城堡中的生活,据说那里面是真正的天堂。
比如,上次老爷的一位厨娘出来购买一些布料。天啊,她竟然穿着老爷们才能穿的尼尼布料,而且她还说,在城堡中干活,她十天半个月就能吃到一次精美软糯的白面包。
想想吧,这是多么幸福的生活。
如果碰到贵族老爷宴请客人,当宴会结束之后,仁慈的老爷们总是会把宴会剩下的骨头、肉或者半杯葡萄酒、一小口白面包等统统赏赐给予仆人们吃喝。
多么幸福啊,在里面的人甚至能喝到葡萄酒,喝到那种甘美的汁液。
霍布森就这样坐着马车,一路在丰饶之城中形式。随着马车渐渐的远离,路上的粪便也开始减少。
一个小时后,霍布森到了丰饶城城堡。在这里的附近,已经不会有任何的粪便了。首先这里已经不允许自由民随意过来,也就不会有人随地大小便。其次,城堡中产生的任何粪便类脏物,一段时间,总会有专门的人运送着往外扔去。
这是一座宏伟的城堡,它还有一座整个日不落帝国都闻名的空中花园。它依托于一座巨大的魔法阵才能漂浮在空中,而空中花园几乎一个月就要消耗掉一枚高级魔兽核。一枚高级魔兽核价值五万枚金币,足够一个自由民家庭用到子孙八/九代之后。
霍布森再一次赞叹了空中花园的神奇,它实在太美了。
是的,它很漂亮,不过它现在有了新的主人。普金斯带着贵族式的歉疚说道,这是他身为管家的一种必备的礼仪。
霍布森露出了遗憾的表情,普金斯的话显然是在告诉他,他无法去参观了。
但转过念头,霍布森又十分好奇,蔷薇公爵将它赠予了哪一位少爷?
蔷薇公爵三百多岁了,他当然是有子嗣的,而且相当多。不过近一百多年以来,蔷薇公爵似乎才没有子嗣诞生。
可即使如此,之前蔷薇公爵仍旧拥有了数十位的孩子。到目前为止,甚至有些孩子已经老死了,有些因为修炼的原因,还存在的。当然,更多的则是已经结婚或者嫁人生子,不过蔷薇公爵依旧年轻,毕竟他获得了黄金巨龙悠久的寿命。
但不得不提一句,那就是蔷薇公爵是个极度自私、阴冷而且刻薄寡恩的人,即使他有着强大的力量。维恩大帝后来违背了自己的约定,有一部分的原因也是因为蔷薇公爵那糟糕的性格。
因为如此,蔷薇公爵与他诸位子女的关系并不算好。三百年来,他似乎早把他的子嗣们打发到不知哪里去了。
因此,霍布森很好奇,蔷薇公爵这种寡恩到极点的性格,有哪一位后人获得了他的赏识。
不,不是公爵的后代们,是一位半精灵,大人。普金斯却如此说道。
2.前任是公爵
陆遥之现在的心情很糟糕,即使现在他的身边堆满了金银、珠宝,以及难得一见的各种珍贵施法材料。这些东西,足够他买下半个日不落帝国了。
但是,当他无法离开丰饶之城一步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失去了任何作用。好吧,就算能够离开,陆遥之觉得他也很快会被神圣教堂的人送上绞刑架。
很简单,因为现在的他处境实在太糟糕了。
在这之前,他好不容易得到的八百年自由时期,结果因为尉迟郁,他现在不得不被召唤回这个该死的时空。以前浪过的时空就像是吐出去的水,他可不会一口再喝回去。显然,这次是个意外。
李斯奇.蔷薇这个混蛋,他已经疯了,陆遥之可以肯定。
这家伙竟然想对他玩一出囚禁PLAY,可说句不好听的,陆遥之有句话专门对应这种情况,想对老子玩这种play的人多了,可老子依旧在浪,你算老几。
陆遥之正对着一面洛华水晶打造的巨型镜子面前龇牙咧嘴,镜子里面的他穿着最奢华的月纱布料,这是来自月精灵的出产,每一匹都被卖出了高价。
月纱布料制成的衣服将他整个人裹的严严实实,领口高大而竖起,几乎笼罩了他大半长脸。但即使如此,陆遥之还是能够清晰的看到他算的上丑陋的半张脸。
但如果说丑陋只是有碍观瞻,但露出的半张脸上有着一道恐怖的缝合伤口就让人惊恐了。正是这道缝合口,才让他这张脸不至于散架。
不用担心,陆遥之可以轻松解开自己的整个衣服。然后,透过镜子他就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的整个身体应该都是这样被缝合起来的。也就是说,他身上到处都是缝合的痕迹。
陆遥之很崩溃,再一次诅咒尉迟郁不得好死。
他虽然穿越过了无数的世界,有自己的本体一直呆在系统空间中,这种临时使用的身体他并不当一回事。在陆遥之看来,这些身体或许只相当于一件临时的衣服而已。
可这不表示,他愿意穿这么一件丑陋恐怖的衣服。
最惨的是,他现在在休假期,系统无法为他无条件获得穿越的本土世界中的各种力量,加上系统被尉迟郁这个混蛋怼的出现了一些问题,他现在必须顶着一身白板跟李斯奇这个疯子虚与委蛇一段时间。
他当然是疯子,不是疯子能一针一线缝合一具尸体吗?不是疯子,能每天欣赏他这具恐怖的身体还觉得很美丽?
陆遥之牙疼,认真的。
陆遥之的嫌弃不能持续多久,因为李斯奇来了。他的出场总是带着标志性,比如,空气中微微散发出的血腥味。
陆遥之被拉进这具身体的时候,他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想起李斯奇这号人物。
相信他,一个穿越过数万个世界,贩卖过上万份可歌可泣的爱情片的情感贩卖者,他不一定记得曾经参演过自己设计的爱情片的另外一位演员。
得益于他优异的记忆,在愣神了大半天之后,陆遥之总算是把李斯奇从大脑中的某个角落扒拉了出来。
嗯,李斯奇确实跟他参演过一部爱情片,如果一定要陆遥之承认,他也可以点头说是的,李斯奇是他的前任。
这需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讲起,久到陆遥之都忘记了是多久以前。或许那一天,风和日丽,一切都很美好,但是他死了,然后被绑定了一个情感贩卖系统。
他穿越过很多的世界,在世界中选取合适的人物来跟他来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结束后,交给系统进行贩卖。根据故事的质量,他就能够获得不同的自由时间。
陆遥之还记得最开始幸福时光,系统的要求很低,基本上从头到尾的甜蜜的爱情故事就能满足它的胃口,然后获得一个不错的价格。
这是最容易的时候,当有了目标,你喜欢美人,陆遥之就制造一个本土世界最美丽的身体;你是声控,他就个自己弄一个最完美的声音;你爱钱,陆遥之就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他就是你心中完美的化身,你喜欢的任何优点都能在他身上获得体现。
恋耽美
《快穿之前任在作死》作者:叶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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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绑定一个莫名其妙的感情贩卖系统,陆遥之一直就走在了彪悍的人生道路上。
然而有一天,他翻车了。
本文又名《快穿之前任在黑化》
排雷须知:
1、主角穿越的世界随意,身份随意,而且男、女、动物、植物、老婆婆、小孩儿什么的乱穿。不过他有本体,会一直留在系统空间,世界中穿的身体,对他来说,就相当于一件衣服。
2、如果不喜欢,默默离开,不用告诉我,你好我好大家好。不然,我超凶的 :)
3、本文CP:陆遥之X尉迟郁
内容标签: 灵魂转换 幻想空间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遥之 ┃ 配角:尉迟郁等等 ┃ 其它:作者萌萌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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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任是公爵
哒哒哒哒几匹快马从杜克林城门进入,马匹的速度在入城之后根本没有丝毫的减速。一些避之不及的行人显然倒霉的被卷入其中,除了一些货物被撞倒滚进路边脏臭的粪土中外,还有一些人倒霉的被撞断了手骨。
这可不是一件美妙的事,因为想要医治好手骨,那就需要去城中的神圣教堂中请来神官大人医治。但神官大人施展一次治疗术需要十个银币,这几乎是大部分自由民半年的家庭用度。
所以说,这是一场灾难。
可即使如此,也没有人敢去阻拦这些在城中快速穿行的人。因为他们骑着的是红角烈马,马匹通体红色,在马的前额长长有一根锋利的独角。这是日不落帝国中的神圣教堂中才能使用的马匹,而且只有在红衣大主教出行的时候才能使用。
因此,自由民们只能快速的退到一边,然后跪在路边并不干净的肮脏的粪土中,恭敬的等待大主教一行人的离开。
露西亚,还有多久的路程?
主教大人,穿过杜克林,再越过绿河,大概两天的路程,我们就能到达丰饶之城了。一位女士的声音从急促的风声中,清晰的传到每个人的耳朵中。
再加快一些路程吧。
是的,大人。所有人应道。
他们必须要快,毕竟这是蔷薇公爵三百多年来第一次邀请神圣教堂的人入住丰饶之城。如果此行顺利,这意味着神圣教堂的光明将彻底照亮了整个日不落帝国。
从帝国城都出发,他们已经在路上半个多月的时间了。如此漫长的时间,也只有红角烈马的体力能够适应。
一天后,他们终于提前一天,到达了丰饶之城。
丰饶之城依托丰饶峡谷建立,峡谷的背后是蒙昧大森林,这片大森林无边无际,连绵不断几乎包围了整个日不落帝国。只有在帝国的东北方,蒙昧大森林在那边断开一个口子。穿过那片平地之后,则是无尽的荒野平原。在平原中,则有着狂野的兽人建立的骨金兽人部落。
在蒙昧大森林中,里面除了有无尽的魔兽外,还有无数的精灵种族、地底矮人族甚至一些独角兽族跟半人马种族。
这些种族很少走出大森林跟人类接触,而人类中的法师、骑士却总是进入大森林,企图捉住这些种族中的成员,从而进入到人类社会进行贩卖。
任何一个地方,人口贩卖总是能够赚取大量的钱财。
当然,真正让丰饶之城如此出名的,并不是它距离蒙昧大森林十分接近,而是丰饶之城的主人李斯奇.蔷薇公爵。
蔷薇公爵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已经活的很久了,他的事迹可以从日不落帝国建国时开始传唱。
他是一位真正的贵族,是当初日不落帝国的开创者维恩.日不落大帝的兄弟,在建立日不落帝国中,他曾经立下的赫赫战功。而维恩大帝也曾经许诺,当他死亡之后,帝国将有蔷薇公爵继承。
但最后,维恩大帝反悔了。他联合神圣教堂,重伤了自己的兄弟,当时的李斯奇.日不落。
李斯奇逃脱了,在其后五年的时间中,没有人知道这位如今鼎鼎大名的蔷薇公爵经历了什么。但当他最终出现的时候,他竟然成为了一名强大的神圣黄金巨龙骑士。
黄金巨龙并不是五色恶龙,它们生来高贵,凌驾在所有的魔兽之上。几乎没有人类,能够成为黄金巨龙骑士。
况且,蔷薇公爵还跟黄金巨龙签订了共享契约。
这意味着,蔷薇公爵共享了黄金巨龙近乎三千多年的寿命,以及黄金巨龙庞大的力量跟几乎对魔法免疫的能力。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一旦共享,黄金巨龙相当于要损失一半的寿命,没有龙族愿意这样做,哪怕是邪恶并毫无节操可言的五色恶龙们。
重新回来的李斯奇让帝国陷入到了恐惧的状态中,随后李斯奇划分了半个日不落帝国归为己用,他并没有对日不落帝国赶尽杀绝,只是将自己的名字李斯奇.日不落改名成为了李斯奇.蔷薇,而后依托丰饶峡谷建立了丰饶之城直至今日。
主教大人,有人来了。露西亚说道。
红衣大主教是一位高级神圣大法师,他有着强大的魔法能力。当然,再强大的魔法能力,也不能让他在路上疾驰半个多月还保持着一副干净清爽精神的贵族模样。
他很疲惫了。
为了不失去贵族的礼仪,大主教霍布森给自己在内的成员们施展了一次清洁术以及健康术,这样能让他们好看一些。
很快有人架着马车来了,一位穿着帝国正统尾燕服饰的男管家从马车上下来。
霍布森打量了对方,高跷的鞋子,一丝不苟的尾燕服,恰到好处的行走步法,优雅的礼仪,只有真正的贵族才有这样的管家。
高跷的鞋子?
是的,是这样的。
鞋子的鞋底大约有七厘米高,当穿着它在室内行走的时候,能够很好的降低噪音效果。而一旦到了外面,街道上随地可见的粪便,也能够有效的杜绝,不让它们沾到衣服上。
大人,欢迎你们来到丰饶之城。管家普金斯微笑道。
霍布森介绍了自己,而后说道:丰饶之城很美丽,来到这里是我们的荣幸。
于是,普金斯邀请他们上马车。至于红角烈马,会有专门的人前去照顾。
当然,地对于这个邀请,霍布森是立刻点头同意的。如果不能在丰饶之城骑马,不坐马车的话,他们就需要走到公爵府。
这可不行,他们没有穿高跷鞋,恐怕会踩到一脚的粪便。自由民跟农奴们当然习惯了,也不在意,但是贵族老爷们可受不了。
这也是为什么,贵族老爷们不愿意逛街,他们更愿意在自己的城堡中生活。他们会把城堡修建的很高大,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安全。而需要采购物品的话,也只会让城堡中的仆人们出来购买。
能够看到贵族老爷?那需要很大的运气。
当然,如果看到了,有经验的自由民会告诉你,赶紧跪下低头,不能用你肮脏的眼神玷污了贵族老爷们。
因为贵族老爷们很少见到,所有大多的自由民们总是向往在城堡中的生活,据说那里面是真正的天堂。
比如,上次老爷的一位厨娘出来购买一些布料。天啊,她竟然穿着老爷们才能穿的尼尼布料,而且她还说,在城堡中干活,她十天半个月就能吃到一次精美软糯的白面包。
想想吧,这是多么幸福的生活。
如果碰到贵族老爷宴请客人,当宴会结束之后,仁慈的老爷们总是会把宴会剩下的骨头、肉或者半杯葡萄酒、一小口白面包等统统赏赐给予仆人们吃喝。
多么幸福啊,在里面的人甚至能喝到葡萄酒,喝到那种甘美的汁液。
霍布森就这样坐着马车,一路在丰饶之城中形式。随着马车渐渐的远离,路上的粪便也开始减少。
一个小时后,霍布森到了丰饶城城堡。在这里的附近,已经不会有任何的粪便了。首先这里已经不允许自由民随意过来,也就不会有人随地大小便。其次,城堡中产生的任何粪便类脏物,一段时间,总会有专门的人运送着往外扔去。
这是一座宏伟的城堡,它还有一座整个日不落帝国都闻名的空中花园。它依托于一座巨大的魔法阵才能漂浮在空中,而空中花园几乎一个月就要消耗掉一枚高级魔兽核。一枚高级魔兽核价值五万枚金币,足够一个自由民家庭用到子孙八/九代之后。
霍布森再一次赞叹了空中花园的神奇,它实在太美了。
是的,它很漂亮,不过它现在有了新的主人。普金斯带着贵族式的歉疚说道,这是他身为管家的一种必备的礼仪。
霍布森露出了遗憾的表情,普金斯的话显然是在告诉他,他无法去参观了。
但转过念头,霍布森又十分好奇,蔷薇公爵将它赠予了哪一位少爷?
蔷薇公爵三百多岁了,他当然是有子嗣的,而且相当多。不过近一百多年以来,蔷薇公爵似乎才没有子嗣诞生。
可即使如此,之前蔷薇公爵仍旧拥有了数十位的孩子。到目前为止,甚至有些孩子已经老死了,有些因为修炼的原因,还存在的。当然,更多的则是已经结婚或者嫁人生子,不过蔷薇公爵依旧年轻,毕竟他获得了黄金巨龙悠久的寿命。
但不得不提一句,那就是蔷薇公爵是个极度自私、阴冷而且刻薄寡恩的人,即使他有着强大的力量。维恩大帝后来违背了自己的约定,有一部分的原因也是因为蔷薇公爵那糟糕的性格。
因为如此,蔷薇公爵与他诸位子女的关系并不算好。三百年来,他似乎早把他的子嗣们打发到不知哪里去了。
因此,霍布森很好奇,蔷薇公爵这种寡恩到极点的性格,有哪一位后人获得了他的赏识。
不,不是公爵的后代们,是一位半精灵,大人。普金斯却如此说道。
2.前任是公爵
陆遥之现在的心情很糟糕,即使现在他的身边堆满了金银、珠宝,以及难得一见的各种珍贵施法材料。这些东西,足够他买下半个日不落帝国了。
但是,当他无法离开丰饶之城一步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失去了任何作用。好吧,就算能够离开,陆遥之觉得他也很快会被神圣教堂的人送上绞刑架。
很简单,因为现在的他处境实在太糟糕了。
在这之前,他好不容易得到的八百年自由时期,结果因为尉迟郁,他现在不得不被召唤回这个该死的时空。以前浪过的时空就像是吐出去的水,他可不会一口再喝回去。显然,这次是个意外。
李斯奇.蔷薇这个混蛋,他已经疯了,陆遥之可以肯定。
这家伙竟然想对他玩一出囚禁PLAY,可说句不好听的,陆遥之有句话专门对应这种情况,想对老子玩这种play的人多了,可老子依旧在浪,你算老几。
陆遥之正对着一面洛华水晶打造的巨型镜子面前龇牙咧嘴,镜子里面的他穿着最奢华的月纱布料,这是来自月精灵的出产,每一匹都被卖出了高价。
月纱布料制成的衣服将他整个人裹的严严实实,领口高大而竖起,几乎笼罩了他大半长脸。但即使如此,陆遥之还是能够清晰的看到他算的上丑陋的半张脸。
但如果说丑陋只是有碍观瞻,但露出的半张脸上有着一道恐怖的缝合伤口就让人惊恐了。正是这道缝合口,才让他这张脸不至于散架。
不用担心,陆遥之可以轻松解开自己的整个衣服。然后,透过镜子他就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的整个身体应该都是这样被缝合起来的。也就是说,他身上到处都是缝合的痕迹。
陆遥之很崩溃,再一次诅咒尉迟郁不得好死。
他虽然穿越过了无数的世界,有自己的本体一直呆在系统空间中,这种临时使用的身体他并不当一回事。在陆遥之看来,这些身体或许只相当于一件临时的衣服而已。
可这不表示,他愿意穿这么一件丑陋恐怖的衣服。
最惨的是,他现在在休假期,系统无法为他无条件获得穿越的本土世界中的各种力量,加上系统被尉迟郁这个混蛋怼的出现了一些问题,他现在必须顶着一身白板跟李斯奇这个疯子虚与委蛇一段时间。
他当然是疯子,不是疯子能一针一线缝合一具尸体吗?不是疯子,能每天欣赏他这具恐怖的身体还觉得很美丽?
陆遥之牙疼,认真的。
陆遥之的嫌弃不能持续多久,因为李斯奇来了。他的出场总是带着标志性,比如,空气中微微散发出的血腥味。
陆遥之被拉进这具身体的时候,他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想起李斯奇这号人物。
相信他,一个穿越过数万个世界,贩卖过上万份可歌可泣的爱情片的情感贩卖者,他不一定记得曾经参演过自己设计的爱情片的另外一位演员。
得益于他优异的记忆,在愣神了大半天之后,陆遥之总算是把李斯奇从大脑中的某个角落扒拉了出来。
嗯,李斯奇确实跟他参演过一部爱情片,如果一定要陆遥之承认,他也可以点头说是的,李斯奇是他的前任。
这需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讲起,久到陆遥之都忘记了是多久以前。或许那一天,风和日丽,一切都很美好,但是他死了,然后被绑定了一个情感贩卖系统。
他穿越过很多的世界,在世界中选取合适的人物来跟他来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结束后,交给系统进行贩卖。根据故事的质量,他就能够获得不同的自由时间。
陆遥之还记得最开始幸福时光,系统的要求很低,基本上从头到尾的甜蜜的爱情故事就能满足它的胃口,然后获得一个不错的价格。
这是最容易的时候,当有了目标,你喜欢美人,陆遥之就制造一个本土世界最美丽的身体;你是声控,他就个自己弄一个最完美的声音;你爱钱,陆遥之就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他就是你心中完美的化身,你喜欢的任何优点都能在他身上获得体现。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