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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一步之遥

    第101次愚人节。

    “杰森,你跳的这么好,根本不需要报名学习啊。”

    《一步之遥》曲终,身着蓝色舞裙,金发碧眼的女孩儿莫莉-埃文斯意犹未尽,仰头看着郭旭的眼睛感叹。

    “那大概是因为和你搭档的缘故,我超水平发挥。”郭旭微笑道。

    莫莉靠的很近,右手食指在郭旭胸膛上画圈圈。“为什么我觉得你以前就认识我?我们是不是见过?”

    “你发现了啊?其实,我是认识你。”郭旭点了点头。

    “啊?什么时候?”莫莉希冀的问。

    郭旭给她拧开了一瓶纯净水递过去,笑着说:“布伦特伍德博兰教会中学。”

    “你是我的同学?”莫莉惊讶的双手捂嘴,因为郭旭这张脸很难不让人留下半点印象。

    布伦特伍德位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东南部,是罗金厄姆县的县治所在,这是个很小的地方,面积44平方公里,根据2000年美国人口普查,共有3197人,博兰教会中学的学生很多都是邻居。

    郭旭先喝了几口水,压低声音:“因为你比我大两个年级,我刚入学的时候个头矮,不像现在这样。我记得你在迎新晚会上演过歌舞剧,那天你比女主角漂亮多了。”

    “真的?”莫莉对郭旭眨了眨眼睛。

    两人的距离拉近了不少,女人天生爱做梦,莫莉立即觉得这是高中时暗恋自己的人,不然不会说出她的学校,她曾演出歌舞剧的事。当时她在女主角竞争中输给了一个相貌不如她,但歌喉更好的女生,为此她郁闷了很久。

    其实,这些事都是莫莉告诉郭旭的,这个美国姑娘性格外向,心里藏不住话,现在郭旭知道说什么能让她更开心,虽然明天一切会重启。

    在时间循环中,她总是对郭旭一见钟情,舞蹈课上完后会主动约郭旭出去玩。开始她抱怨郭旭总是踩她的脚,让郭旭请客吃饭,后来郭旭舞越跳越好,她变的更粘人。

    郭旭是个普通人,不是柳下惠,他很享受女方的主动。两人认识近两个月时间,谈了许多次“一日恋爱”,做过不可描述的事,只是莫莉记不住。

    这晚郭旭又夜不归宿,坑的酒店里独守空房的杰森-理查德森不轻,多次晚上被领队、教练叫去问话。

    温柔乡、英雄冢。郭旭不会把精力都放在恋爱上,他很清楚对莫莉而言,自己只是一个过客,他们的关系就像那首探戈舞曲——一步之遥。

    莫莉全家人都住在波利斯,她是独生女,不会离开父母去其他城市发展,她没有野心,事业的目标只是想加入本地的舞蹈团;而野心勃勃的郭旭,绝不可能在波利斯这样一座城市待一辈子,他有着更高的追求。

    因为时间会重置,郭旭没有顾忌,不怕伤害到对方,什么都可以直接问出口。莫莉知道他是密歇根州立大学学生后,表示“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

    这话一般有两个意思,一种是成熟的过来人,曾经有一段美好的姻缘,但由于某种原因错过了,未能结婚白头携手,用来自我安慰,互相珍惜那段感情;第二种是活着不求结果,只享受过程。

    郭旭和莫莉肯定属于第二种,只要他不去学探戈,两人就不会互相认识……

    除了莫莉外,郭旭还在其他地方认识了很多人,随着时间循环次数的增多,他玩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第101、102次愚人节他练跳舞,103次愚人节他选择打网球锻炼。

    网球同样是很消耗体力的有氧运动,在大型公开赛中,势均力敌的选手一场比赛很可能打3、4个小时,哪怕每两局都有休息时间,照样很折磨。

    网球发球时双脚往上弹跳,击球点越高,发球越有爆发力,郭旭特意练这种发球,锻炼弹跳,臂力。

    他的对手不是一般人,是花500美元高价请的陪练,当地的网球高手,名叫卢克-奥康纳,今年27岁,参加过一次大满贯赛事。

    网球的四大满贯赛,是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法国网球公开赛、美国网球公开赛的简称。

    大满贯正赛有104个直接进入比赛的名单,理论上世界排名前104都可进入,外加8张外卡球员,还有16个资格赛球员,资格赛一共有128人参加,在没人退赛的情况下,世界排名前104的球员才可以进入,但是每年都会有人退赛,所以一般资格赛最低的会在120名左右。

    卢克没在比赛中拿过奖,拿到大赛参赛资格就已经很牛了。专业网球运动员打业余选手太轻松,只要抽两个边线,郭旭就得不停的横向移动,每次打完离开时累的他恨不得跟狗似得伸舌头大喘气。

    郭旭进步很快,依旧是一局都赢不了卢克,好在他并不在意,他的目标不是去参加网球大满贯赛,而是锻炼耐力和横移速度,篮球比赛中横移速度是很重要的。

    第104次愚人节,郭旭去了普渡大学踢足球。

    有次郭旭和莫莉晚上出去逛,遇到了一个名叫拉斐尔-瓦林卡的高中同学,此君考入了普渡大学,提到过下午踢足球比赛8比3失利的事。

    郭旭到普渡大学顺利找到了拉斐尔,作为他的朋友参加了这场两个班级之间的友谊赛,对手是同系的二年级学生。

    他的身体素质和普通学生比要好得多,踢的是中场,既可以冲刺当影子杀手,也可以回撤帮忙防守。这是他第五次踢这场比赛了,技术一般,胜在勇猛,是全场最能跑的人。

    郭旭已经清楚了对手的弱点所在,记住了谁防守较差,对方却对他一无所知,吃亏在所难免。刚开场他就打进了两个球,全是靠速度趟球过人后的单刀射门。

    练了三个月,郭旭速度提升不少,在篮球场上有优势了,足球场地更宽阔,一旦他冲起来,没人能跟上速度。

    结束的时候,郭旭的队伍7比5获得了胜利,郭旭独进三球,上演帽子戏法,全是狂奔后的射门。

    他的耐力进步更明显,第一次来普渡踢比赛,他到最后右小腿抽筋了,今天踢完,他跑动不少,却和个没事人一样。

    郭旭和拉斐尔聊着天离开了球场,对方几名学生依旧感到很奇怪。

    “那家伙是谁啊?有人认识吗?”

    “我不认识。”

    “我也没见过,他好像不是那个班的。”

    “我有个问题,你们谁和他有仇吗?为什么他这么拼命?咱这不是踢着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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