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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玉郡主出嫁一

    绝代风华之谋妃玄梦 作者:凕梦

    绝代风华之谋妃玄梦作者:凕梦

    咬着苹果,看着池中的美男沐浴,子夜表示:如果没有那些个操心的事儿,这日子真特么的逍遥。

    九皇叔也是无奈,他现,自这次回来,他的小东西胆子是越来越大,也越来越se了。

    从他第一次泡药浴开始,小东西就要盯着他脱了衣服只剩里衣下水,直到他泡好起来。

    理由倒是很好,说是在随时关注着他泡的过程中是否有异。

    可泡了几天了,他一直情况及好,小东西依旧还是如斯。

    第一次信,第二次开始疑,再到小东西从闭目养神到他泡药浴结束变成肆无忌惮的边吃着东西边盯着他,他要再不知小东西的色性,那也不配当炎習的摄政王了。

    不过这样很好,至少小东西盯着他被药水浸湿的胸口快要流口水的样子,证明自己的身材对小东西是有吸引力的不是。

    “咳”一声轻咳,提醒着小东西别再过了,他虽然现在腰下无知觉,但不是永远没知觉,他还是很记恨的。

    子夜也知道自己有点无齿,占着人家现在就是想干嘛也干不了什么的占便宜,好像有那么一丢丢的欺负人。

    立刻拿着自己咬了几口的苹果跑到九皇叔身边蹲下,很是献媚的将苹果递到九皇叔嘴边:“这是江南刚上贡的,味道还不错,九皇叔尝尝。”

    就着子夜咬过的位置咬了口,九皇叔目光却是盯着子夜的唇:“的确,味道不错。”

    哈哒。

    瞧了眼被咬的位置,又瞧了眼九皇叔那似是而非的脸孔色,子夜有种被雷劈了个感觉。

    他这是被九皇叔调戏了?

    还是调戏了?

    不过子夜一向是个皮厚的,边吃着苹果边赞同的深深点了点头含糊道:“嗯哪,水果什么的多吃一点对九皇叔有好处,我已经让人送一些到九皇叔府里了。”

    这话题转的,九皇叔都不愿去拆穿她那微红的耳垂,只是是笑非笑的目光不错的盯着他:“你倒是有孝心。”

    呵呵,这话怎么接?

    而且九皇叔的眼神好可怕,好像要吃了他一样。

    子夜对危险一向敏感,立刻起来又退回到贵妃椅那躺下,手中的苹果都吃出了怪味来:“今天泡好,我就要给九皇叔先将毒解了,所以今天九皇叔要多泡半个时辰。”

    难怪今天的药不一样。

    等下还有场‘战’要打,九皇叔也不逗她了,选择了闭目养神。反正来日方长不是,他小本本记好这一笔笔的帐就可。

    九皇叔一安静,子夜大大的松了口气。最近他真是得意忘形了,就算是人家中毒了,可那是九皇叔啊,是能随便撩的?

    九皇叔的记仇,子夜是深恶痛绝,没少在九皇叔手里吃过亏。

    子夜决定,等九皇叔的毒一解,他还是乖乖的待在自己的贤王府里好了。

    调动异能借助行针排毒,这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九皇叔的毒也不是一朝一兮就是解去的事。

    第一次排毒最为关键,这次是子夜头一次这般的消耗异能,可以说是几乎将她体内的所有异能之和全耗费光了。

    看着沉睡着的子夜,九皇叔眼中除了无脁的心疼外,还有着深深的自责。

    因为腰下无知觉,他其实没有太大的感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小东西为他放出黑血,看着他的小东西脸色越来越差,最后因疲惫而昏睡在他的怀中。

    是他错了,因为那在别人心中根本毫无意义的所谓亲情,最终拖累到的,竟然是他用命去保护的小东西。

    “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他再不会因这些不该有牵绊而委屈她。

    子夜住在摄政王府内三天没有出来,要说不引人注意吧,也不是没有,不过也引不起太大的注意,他受了内伤,林神医又不在,摄政王府内可是有着林神医的师傅严老。

    直到三天后林神医归来,子夜才从摄政王府抱着个孩子又再次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而今天,正是大长公主府玉郡主的出嫁之日。

    大长公主府郡主出嫁,贤王府自然也收到了请贴,而且是非去不可。

    嫣儿看到了磊磊回来,甭提有多高兴了,再加磊磊的眼睛已是大好,嫣儿拉着磊磊跑去早已准备好的院子,不断的向磊磊介绍着里面的东西。

    哪些是她给准备的,哪些又是父王亲自准备的,还有谁谁送的,哪哪又是什么等等,一个早上就没有消停过。

    直到吃午饭,俩孩子还沉浸在兴奋里面,饭量都大了不少,乐得丰管家双眼再次变成了一条缝。

    府里有了孩子,的确是热闹了不少,但俩孩子都懂事,哪都会去玩,不过父王的书房,除非父王同意,否则从来不会进,这点都不用丰管家等人去教。

    大长公主府之大喜,又有文王与大长公主特邀,子夜早早的就来到了大长公主府。

    女子出嫁虽说是要选吉时,但基本都在中午前后。

    一大早的,天还未亮,大长公主府就迎来了热闹。新嫁娘闺阁内更是一片的喜气,洗浴,打扮等等,从寅时基本要忙到出阁前兮。

    子夜又不是女子,至少明面上不是,这个时候不可能去闺阁里凑热闹,他也没这兴趣。

    一到大长公主府,就被文王给拉到了自己的院子,两人天南地北的一通聊,越聊越感觉投机。

    越聊,文王越欣赏子夜的见识与才学。

    一个仅是十七岁的少年,军事,朝事,天下事,竟然都有着比他这活了几十年的老东西还要远的远见,果真不愧是他的孩子。

    “煊儿前几日回来了,这次真是要感谢贤王。”有些话本不该说的,有些事可以做,但说出来,那就难看了。

    可文王与子夜聊着聊着,就有了莫逆之交之感,这下脸皮自然也就厚了起来:“煊儿这孩子一心不在朝只在商,本王原是想叉了,现在瞧着,从商也未是不可。”

    太皇太后娘家也都是从商,但凭着商人那低微的地位,却对炎習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谁又能说,士农工商到底谁轻谁重呢?

    子夜微讶,原来文王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也未是不可,也许这对大长公主府来说,反而是条好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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