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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0章 养虎为患

    “该死的马泰华,他想干什么?”

    听完萧晋的讲述,李善芳重重的一掌拍在桌子上,怒不可遏。

    “他的目的是什么不好说,但肯定是冲着谭家来的。”萧晋道,“毕竟以马泰华如今的江湖地位而言,跟姐姐和姐夫你们才是同辈,与小鹿这个晚辈称兄道弟,除了‘非奸即盗’这四个字,我想不出别的可能来。”

    李善芳站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走了两趟,眉头却皱的越发紧了。

    “不瞒兄弟你说,我公公从很早之前就跟你姐夫说过,他在省城风光的时间太长了,所谓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谭家既然没办法再往上前进一步,那就必须做好迎接盛极而衰的准备,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我们这一代就做到彻底告别江湖。

    也因此,我跟你姐夫这些年除了洗白之外,基本就没干过别的,马泰华之所以能起来,也是我公公故意放水,好让我家看上去不是那么的显眼。

    至于小鹿,既然我们都已经决定离开江湖了,自然不会让他接触到任何与江湖有关的事情。也就是说,马泰华就算是想取我谭家而代之,接近小鹿也没有一点用处呀,到了他现在的地位,总不会还惦记着挟持人质这样下三滥的套路吧?!”

    萧晋想了想,摇头说:“挟持小鹿顶多能让他在日暮途穷时换一条活路,而且这也不需要他费那么多的心思来蛊惑小鹿,所以,他必然还有别的目的。”

    “可是,还能是什么?难不成他打算一口气弄死我谭家满门,然后把小鹿当成傀儡控制省城江湖?”

    这话说完,李善芳倒先笑了两声,明显她自己都知道这个想法会有多么的疯狂和荒谬。

    “事情在弄清楚之前,我们只能当做一切都有可能。”萧晋说,“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姐姐你最好还是不要让小鹿出门了,老夫人那里由我去说,想来她也会理解的。”

    李善芳叹了口气,说:“姐姐活了半辈子,也就认你当兄弟这一件事做的最值,明明是我谭家的家事,却总要劳烦你一趟趟的来回跑,姐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萧晋笑着摆了摆手:“从姐姐说要认我做兄弟的那一刻开始,我可就没再把自己当外人了,姐姐你还说这样的话,让小弟的脸往哪儿搁呀?”

    李善芳听了哈哈一笑:“没错没错,咱们已经是一家人了,姐姐那话确实不该说,以后啊!咱们姐弟就不分你我了,有什么需要姐做的,尽管开口就是。”

    “放心,兄弟我最实在了,肯定不会跟姐姐你客气的。”

    李善芳闻言又是一阵大笑,只觉得认下的这个兄弟越来越对胃口,如果婆婆那边没问题的话,把小戟送给他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姐,那个马泰华是什么来头?我今天试探了一下,发现他在巡抚衙门里应该是有人的。”

    “来头?要不是我公公需要他站出来挡箭,他十几年前就该被埋进土里了。”李善芳一脸鄙夷的说,“他原本只是一个不入流的混混,三十岁了还一事无成,命倒是很好,虽说相亲娶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但那寡妇却是远近闻名的漂亮贤惠。

    要换成正常人,老婆孩子热炕头,说不定就能和和美美的过完这一生,可他却不知珍惜,竟然丧尽天良的把老婆灌醉,然后请自己的大哥去睡。

    他老婆醒了之后自然不干,寻死觅活了好长一段时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忽悠的,反正从那之后,那寡妇就成了他往上爬的阶梯。

    随着去他家睡觉的大哥越来越多,他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仅仅只用了不到三年时间,就成为了大佬的心腹,然后又过了一年多,大佬死在了他老婆的身上,他成了新的大佬,而他老婆则彻底的疯了。

    那些曾经睡过他老婆的大哥们自然都惶惶不可终日,联合起来找我公公,说那大佬是他杀的,要求我公公为他们主持公道。

    我公公那个时候正缺一个挡箭牌,见马泰华是个阴狠能忍之辈,有成事的可能,再加上那些大哥没一个好鸟,所以就断了个葫芦案,板子高高抬起,却轻轻落下,给马泰华留下了一线生机。

    事实证明,我公公没有看走眼,不知何时他竟然搭上了原江州府的副知府、现如今的巡抚衙门的布政使,这才短短十来年过去,就已经隐隐有了与谭家分庭抗礼的实力。

    至于当年睡过他老婆、又企图弄死他的那些大哥,如今还活着的只剩下一个,你现在去老城区的一条街道上还能看见一个没了腿的老乞丐,那是第一个睡他老婆的人,据说也是让他明白可以靠老婆上位的人,所以他留了那人一条命,并让其余生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听完这些,萧晋心里一阵唏嘘。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马泰华三十岁时还只是个小混混,说明他的本性并不是现在这副阴险毒辣的样子,之所以会变成这样,说不定真是第一个打他老婆主意的那个大哥的功劳。

    不知道马泰华决定灌醉自己老婆的那天都经历过怎样的思想挣扎,但萧晋知道,那一天绝对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而且,付出了那样大的代价,他对成功的渴望绝对会与日俱增,再经过十几年的发酵,这种渴望很可能已经变成了本能,不干掉谭正信、不彻底掌控给了他巨大屈辱的省城江湖,他绝不会轻易罢休!

    一个可以每天都把老婆往别的男人身下送的家伙,要么是太懦弱,要么就是足够狠,马泰华显然不是一个懦弱之辈,为了成功,无论多么疯狂的事情,他都能做得出来。

    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种形容词于他而言,恐怕仅仅只是日常罢了。说不定哪一天他真的会像李善芳当做笑话说的那样杀光谭家满门。

    养虎为患,谭正信还是太自大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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