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7
快穿之我家老攻惹人怜 作者:菠萝炖仔
喜欢柳折梅的事实。
可是人找不到了。
仿佛人间蒸发。
只有楼如景和沈木知道,柳折梅回老家了。她老家在一个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的小村子,那里有花有草有热情的村名,唯独没有薄天赋。
她这一躲,就是二十年。
直至她触碰到死亡的边界线。
那个略为寒冷的早晨,她躺在镇上的医院,望着窗外,人来人往。
孤独笼罩于她。
她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一个很熟悉的声音,一个本不应该出现的声音。
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那个声音的主人遏制了她的动作,同时还将她瘦弱的手臂放进被子里去,为她掖好。
那个声音说:“公主,你还好好吗?”
“我,我,我很好呀。”
柳折梅边说边哭。
她已经六十岁,已经快成老太婆了。
薄天赋四十,正值壮年。
他们之间的鸿沟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
薄天赋俯下身子,在她的耳边说,“我的公主,下辈子让我先遇到你好不好。”
柳折梅给她今生一个最大的承诺:“好。”
……
很多年以后,两个人都老了,当初的黑粉不再活跃,沈木这漫漫人生,在娱乐圈里只留下了淡淡的一笔,却在那些喜欢他的粉丝心上,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他与楼如景这件美事,却是代代相传,传说当年楼如景破产,穷困潦倒,身边唯有一人,不离不弃,那就是沈木,最终守得月开见月明。
唯有沈木知道,故事本不应这样发展。
是他执意将这事扭转成了这样。
沈木喜欢爬山,他喜欢站在高高的山顶,将那一片祥和的景色尽数纳入眼底。他尤其喜欢在静谧的夜里,搭一个帐篷,和楼如景手牵手,仰天看星星。他喜欢山顶,因为他总觉得这样子跟星星的距离就更近了些。
他痴痴地望着星星。
他喜欢星星,更喜欢身边的这人,与喜欢的人看喜欢的东西,就连空气中都充满暧昧与温馨。这么想着,他侧目望了过去,那人竟也痴痴地盯着自己。
他笑了。
真希望这样子幸福一辈子。
真的是一辈子。
楼如景这个人有些“秀”。
他喜欢拍照,照片里总是只有一人,那人自然是沈木,他偶尔会发几张照片到微博上,每次都会引起轩然大波。
尤其是我们可爱的黑粉同学。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们两人老了,黑粉也老了。
有一个曾经的黑粉说:我以前是真的讨厌他们两个人,觉得他们之间的爱情很恶心,很多年以前我的爸爸回来的时候,给我了一张白絮的签名,说是今天载到白絮,白絮听说我是他的黑粉,特意送给我的,那时候我简直就觉得这个人是神经病吗?明明知道我是黑粉还给我签名。直到我和我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公离婚。那一天,我感觉到了绝望,我甚至想到了自杀,可笑的是,临死前我想发了一条微博告别这个世界。我拿出手机,点进微博,正巧看见楼如景发的一条微博,他说,今天,我又想你了。白絮在下面评论,可是我就在你的怀里啊。我看到他们两个的互动,我突然就想哭。我也的确哭了。我告诉我自己,这么恶心的人都能拥有幸福,我也可以,我要活下去。我总觉得他们恶心,因为我觉得他们之间的爱是虚伪的,可是那一天,我愿意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是真挚的。后来,事实证明,那一天,我是对的。
两人晚年的时候,过得很安康。
夕阳西下,一直走到生命尽头。
是楼如景先走的。
那时楼如景躺在床上,一张脸上满是皱纹。
沈木守在他床边,轻声说:“下辈子见。”
☆、夏佑
意识模模糊糊快要清醒的时候,沈木忽而感到一阵寒意从心里散出。
那是种灵魂都在隐隐颤抖的恐惧,让他情不自禁地蜷缩身子,想远离那股令他觉得诡异而害怕的生物。他迷迷糊糊地想,这大概是原身留下的感觉吧。毕竟他沈木这辈子,除了怕妖灵有什么闪失,其余什么都没怕过。
“哈哈——哈哈——就凭你也想读书?就你这个德行你还想读书?痴心妄想!”
耳边传来嚣张至极的笑声,含着极大的嘲弄。
沈木感觉到有什么冷冰冰的东西在往自己身上流,伴随着“哗啦哗啦”的声音,似乎是水,将他全身变得滑溜溜。
沈木本能睁开眼睛。
那是双灿如星海的眼眸,在一刹那释放所有的光辉,即使是被雨水淋湿全身,也依旧显得高贵精致。看到他那双眼睛的一瞬间,刚刚还在嘲弄他的男人愣住了。
“你——”
左手拎着啤酒瓶的男人被雨水淋得一身狼狈,似乎是被沈木的眼神给唬住了,眸光微闪,脸上的横肉一颤,最后不知是想到什么,胡乱地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趁着浓浓的醉意,他忘记刚才沈木那藐视蝼蚁的眼神,狠狠地冲他的小腿踢去,辱骂道,“王八蛋,还想读书,做梦去吧!”
啤酒瓶已经空了,但他还在努力往嘴里灌,似乎反应过来了,觉得这啤酒也太不禁喝了,随即他将酒瓶子砸在地下,原本坑坑洼洼填着积水的泥地上多了些碎渣,其中一块还溅到了沈木脚腕处。
这时不知从那里跑出来一个小孩,浑身脏兮兮的,衣不蔽体,偏生得力大无穷,带着一股狠劲,冲男人拳打脚踢。那男人醉酒的脑子反应迟钝,竟被这顿拳打脚踢活活打清醒,可
恋耽美
喜欢柳折梅的事实。
可是人找不到了。
仿佛人间蒸发。
只有楼如景和沈木知道,柳折梅回老家了。她老家在一个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的小村子,那里有花有草有热情的村名,唯独没有薄天赋。
她这一躲,就是二十年。
直至她触碰到死亡的边界线。
那个略为寒冷的早晨,她躺在镇上的医院,望着窗外,人来人往。
孤独笼罩于她。
她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一个很熟悉的声音,一个本不应该出现的声音。
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那个声音的主人遏制了她的动作,同时还将她瘦弱的手臂放进被子里去,为她掖好。
那个声音说:“公主,你还好好吗?”
“我,我,我很好呀。”
柳折梅边说边哭。
她已经六十岁,已经快成老太婆了。
薄天赋四十,正值壮年。
他们之间的鸿沟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
薄天赋俯下身子,在她的耳边说,“我的公主,下辈子让我先遇到你好不好。”
柳折梅给她今生一个最大的承诺:“好。”
……
很多年以后,两个人都老了,当初的黑粉不再活跃,沈木这漫漫人生,在娱乐圈里只留下了淡淡的一笔,却在那些喜欢他的粉丝心上,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他与楼如景这件美事,却是代代相传,传说当年楼如景破产,穷困潦倒,身边唯有一人,不离不弃,那就是沈木,最终守得月开见月明。
唯有沈木知道,故事本不应这样发展。
是他执意将这事扭转成了这样。
沈木喜欢爬山,他喜欢站在高高的山顶,将那一片祥和的景色尽数纳入眼底。他尤其喜欢在静谧的夜里,搭一个帐篷,和楼如景手牵手,仰天看星星。他喜欢山顶,因为他总觉得这样子跟星星的距离就更近了些。
他痴痴地望着星星。
他喜欢星星,更喜欢身边的这人,与喜欢的人看喜欢的东西,就连空气中都充满暧昧与温馨。这么想着,他侧目望了过去,那人竟也痴痴地盯着自己。
他笑了。
真希望这样子幸福一辈子。
真的是一辈子。
楼如景这个人有些“秀”。
他喜欢拍照,照片里总是只有一人,那人自然是沈木,他偶尔会发几张照片到微博上,每次都会引起轩然大波。
尤其是我们可爱的黑粉同学。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他们两人老了,黑粉也老了。
有一个曾经的黑粉说:我以前是真的讨厌他们两个人,觉得他们之间的爱情很恶心,很多年以前我的爸爸回来的时候,给我了一张白絮的签名,说是今天载到白絮,白絮听说我是他的黑粉,特意送给我的,那时候我简直就觉得这个人是神经病吗?明明知道我是黑粉还给我签名。直到我和我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公离婚。那一天,我感觉到了绝望,我甚至想到了自杀,可笑的是,临死前我想发了一条微博告别这个世界。我拿出手机,点进微博,正巧看见楼如景发的一条微博,他说,今天,我又想你了。白絮在下面评论,可是我就在你的怀里啊。我看到他们两个的互动,我突然就想哭。我也的确哭了。我告诉我自己,这么恶心的人都能拥有幸福,我也可以,我要活下去。我总觉得他们恶心,因为我觉得他们之间的爱是虚伪的,可是那一天,我愿意相信,他们之间的爱是真挚的。后来,事实证明,那一天,我是对的。
两人晚年的时候,过得很安康。
夕阳西下,一直走到生命尽头。
是楼如景先走的。
那时楼如景躺在床上,一张脸上满是皱纹。
沈木守在他床边,轻声说:“下辈子见。”
☆、夏佑
意识模模糊糊快要清醒的时候,沈木忽而感到一阵寒意从心里散出。
那是种灵魂都在隐隐颤抖的恐惧,让他情不自禁地蜷缩身子,想远离那股令他觉得诡异而害怕的生物。他迷迷糊糊地想,这大概是原身留下的感觉吧。毕竟他沈木这辈子,除了怕妖灵有什么闪失,其余什么都没怕过。
“哈哈——哈哈——就凭你也想读书?就你这个德行你还想读书?痴心妄想!”
耳边传来嚣张至极的笑声,含着极大的嘲弄。
沈木感觉到有什么冷冰冰的东西在往自己身上流,伴随着“哗啦哗啦”的声音,似乎是水,将他全身变得滑溜溜。
沈木本能睁开眼睛。
那是双灿如星海的眼眸,在一刹那释放所有的光辉,即使是被雨水淋湿全身,也依旧显得高贵精致。看到他那双眼睛的一瞬间,刚刚还在嘲弄他的男人愣住了。
“你——”
左手拎着啤酒瓶的男人被雨水淋得一身狼狈,似乎是被沈木的眼神给唬住了,眸光微闪,脸上的横肉一颤,最后不知是想到什么,胡乱地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趁着浓浓的醉意,他忘记刚才沈木那藐视蝼蚁的眼神,狠狠地冲他的小腿踢去,辱骂道,“王八蛋,还想读书,做梦去吧!”
啤酒瓶已经空了,但他还在努力往嘴里灌,似乎反应过来了,觉得这啤酒也太不禁喝了,随即他将酒瓶子砸在地下,原本坑坑洼洼填着积水的泥地上多了些碎渣,其中一块还溅到了沈木脚腕处。
这时不知从那里跑出来一个小孩,浑身脏兮兮的,衣不蔽体,偏生得力大无穷,带着一股狠劲,冲男人拳打脚踢。那男人醉酒的脑子反应迟钝,竟被这顿拳打脚踢活活打清醒,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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