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0
救鬼 作者:瞑樾
欢男人。
仅仅只是对楚回,有好感而已。
等他们洗漱完成,夜都快尽了,丝丝曙光穿过层云,像长久的黑暗终于被光明撕破,天,亮了。
宋老爷和宋夫人拉着大少爷在房间里说话,楚回就出了门,他回到了布要命的医馆,本以为布要命回来还有个几天,毕竟原来听说他一出门就要好多天的,结果一去看,却发现这人已经回来了。
楚回将那个又丑又脏的荷包甩给布要命,后者稳稳的接住。
“怎么样,昨晚有没有受伤?”不要命接过荷包揣回怀里笑嘻嘻的问他,同时又仔仔细细的将自己采回来草药分拣出来。
楚回从屋里拿出一个小凳子,坐在布要命边上,今天城里都在说昨晚的事情,布要命知道也很正常。
“没有,我就是想问问,你这么宝贝这个荷包,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布要命闻此,抓着草药的手仅仅捂住了自己的胸口,说什么也不能让它再落到别人手上了。
“是有一段伤心事,怎么,你想听?”
都这样问了,自然是想听的,好在不要命也是这样一说,并没有打算瞒着,他放下草药,将怀里的荷包拿出来,占满了草药香和些许泥土的手就这样在上面轻轻摩挲。
“这是我的另一半送我的,他不太会针线活,所以做得特别丑,你别看这个脏兮兮的,其实当他做出来的时候我觉得特别好看。”布要命露出一种幸福的神色来,楚回看着有一些羡慕,但是他能猜到,布要命的故事并不是一个好结局。
“你知道荷包上为什么这么脏吗?”布要命问出来其实也没指望楚回能回答,他自问自答接着道:“它从来都不脏,这是他的血,每当我闻着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他在我身边。”
最爱的人的送给自己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就连那最让人黯然神伤的血都是最香的。
最香的,是怀念。
“很多年前,我还是个纨绔子弟,就和你那小少爷一样,不过我可比他纨绔多了,他是我抢回去的,后来日久生情,也就这样在一起了。我本来还以为我们能够一直好好的生活下去,每天喝喝茶,钓钓鱼,闲来无事还可以游山玩水消遣消遣,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学医,平时都没什么事情可做,最爱的就是和他黏在一起,那时候觉得怎么黏他都不够,我以为,我们能这样一辈子。可他……最后还是死了,被我的爹娘活活打死的,最后他还被一箭穿心,鲜血染红了他怀里的这个小荷包。对了,他送我这个的时候我还嫌它丑不要他,后来我是在乱葬岗里把他的尸体翻出来的,那时候,他手里就紧紧的握着它。”
小荷包被布要命捏紧,就像是那个躺在已经腐烂的尸体堆里的他,紧紧的攥着它。
“当时我就明白了,为了方便形式,我父母故意对他好,故意将我支开,等我回来的时候,人已经不在了。反正他不在了,我就和家里断了关系,自己一个人出来闯荡,他是被人贩子拐来的,逃跑的恰好被我又抢了,哈哈哈,这可能就是上天注定吧,他还是被我抓住了。”
“后来我一个人走过山川大河,看过寺庙道观,去过如画江南,雄浑北漠,我如果很多地方,带着他的生命去的。”
布要命说起这件事情来没有多悲伤,就像是这么多年那个人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一样。
“你知道他会什么会死吗?”布要命突然问道,这回他是真的在问楚回。
“不知。”楚回怎么可能知道,就算猜,可能也太多了。
“因为他不能为我传宗接代,因为他是个男子。”
这句话对楚回来说宛如晴天霹雳,他本来觉得,若是大少爷也喜欢他,愿意跟他在一起,那宋老爷和宋夫人再反对他们也有办法,可是如果他和布要命说的那个人一样,那大少爷会不会为了他终身不娶,为了他断绝关系,为了他一个人走遍天下只为了能带他看那些他从未看过的美景?
楚回不知道,他突然怕了,怕大少爷真的能做到这些而终身孤独。
“然而我觉得那并不是很重要,最重要的,是能和爱的人在一起,去哪里都好,在一起就可以。”布要命重新将荷包藏进怀里开始择他的草药,他说这个就像在说别人的故事而楚回却大致能明白,如果大少爷是布要命,他一定不会希望大少爷每次说起他都会悲伤,而是希望他快乐,想到他就能笑起来。
“我知道了。”楚回安静的点点头,心想还是让楚茴永远消失,让楚回与他做个萍水相逢的人好了,大少爷以后的路还长,总能遇见一个他更爱的人。
两个人一个安静的坐着冥想,一个娴熟的择草药,从晨光微曦到艳阳高照,楚回进屋给布要命倒了一杯茶。
“你知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吗?”布要命喝着茶没头没脑的来了这么一句。
楚回不明白,问:“说这句话做什么?”
“你前两天不是在打听那个无名神医吗?”布要命抿了一口茶,侧头看楚回。
楚回的眼睛一下就亮了,“你知道他在哪?”
“我不仅知道他在哪,我还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
楚回终于听出了端倪,眼神从不可置信一下就转变成了笃定,同时还闪烁着一种叫做希望的光。
楚回在布要命身前跪了下来,“请神医医治好宋爻的眼睛。”他想起布要命说,也许在人群中看起来毫不起眼的人就可能是神医,当时他说不知道神医的名字,更没见过他,结合刚
恋耽美
欢男人。
仅仅只是对楚回,有好感而已。
等他们洗漱完成,夜都快尽了,丝丝曙光穿过层云,像长久的黑暗终于被光明撕破,天,亮了。
宋老爷和宋夫人拉着大少爷在房间里说话,楚回就出了门,他回到了布要命的医馆,本以为布要命回来还有个几天,毕竟原来听说他一出门就要好多天的,结果一去看,却发现这人已经回来了。
楚回将那个又丑又脏的荷包甩给布要命,后者稳稳的接住。
“怎么样,昨晚有没有受伤?”不要命接过荷包揣回怀里笑嘻嘻的问他,同时又仔仔细细的将自己采回来草药分拣出来。
楚回从屋里拿出一个小凳子,坐在布要命边上,今天城里都在说昨晚的事情,布要命知道也很正常。
“没有,我就是想问问,你这么宝贝这个荷包,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布要命闻此,抓着草药的手仅仅捂住了自己的胸口,说什么也不能让它再落到别人手上了。
“是有一段伤心事,怎么,你想听?”
都这样问了,自然是想听的,好在不要命也是这样一说,并没有打算瞒着,他放下草药,将怀里的荷包拿出来,占满了草药香和些许泥土的手就这样在上面轻轻摩挲。
“这是我的另一半送我的,他不太会针线活,所以做得特别丑,你别看这个脏兮兮的,其实当他做出来的时候我觉得特别好看。”布要命露出一种幸福的神色来,楚回看着有一些羡慕,但是他能猜到,布要命的故事并不是一个好结局。
“你知道荷包上为什么这么脏吗?”布要命问出来其实也没指望楚回能回答,他自问自答接着道:“它从来都不脏,这是他的血,每当我闻着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他在我身边。”
最爱的人的送给自己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就连那最让人黯然神伤的血都是最香的。
最香的,是怀念。
“很多年前,我还是个纨绔子弟,就和你那小少爷一样,不过我可比他纨绔多了,他是我抢回去的,后来日久生情,也就这样在一起了。我本来还以为我们能够一直好好的生活下去,每天喝喝茶,钓钓鱼,闲来无事还可以游山玩水消遣消遣,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学医,平时都没什么事情可做,最爱的就是和他黏在一起,那时候觉得怎么黏他都不够,我以为,我们能这样一辈子。可他……最后还是死了,被我的爹娘活活打死的,最后他还被一箭穿心,鲜血染红了他怀里的这个小荷包。对了,他送我这个的时候我还嫌它丑不要他,后来我是在乱葬岗里把他的尸体翻出来的,那时候,他手里就紧紧的握着它。”
小荷包被布要命捏紧,就像是那个躺在已经腐烂的尸体堆里的他,紧紧的攥着它。
“当时我就明白了,为了方便形式,我父母故意对他好,故意将我支开,等我回来的时候,人已经不在了。反正他不在了,我就和家里断了关系,自己一个人出来闯荡,他是被人贩子拐来的,逃跑的恰好被我又抢了,哈哈哈,这可能就是上天注定吧,他还是被我抓住了。”
“后来我一个人走过山川大河,看过寺庙道观,去过如画江南,雄浑北漠,我如果很多地方,带着他的生命去的。”
布要命说起这件事情来没有多悲伤,就像是这么多年那个人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一样。
“你知道他会什么会死吗?”布要命突然问道,这回他是真的在问楚回。
“不知。”楚回怎么可能知道,就算猜,可能也太多了。
“因为他不能为我传宗接代,因为他是个男子。”
这句话对楚回来说宛如晴天霹雳,他本来觉得,若是大少爷也喜欢他,愿意跟他在一起,那宋老爷和宋夫人再反对他们也有办法,可是如果他和布要命说的那个人一样,那大少爷会不会为了他终身不娶,为了他断绝关系,为了他一个人走遍天下只为了能带他看那些他从未看过的美景?
楚回不知道,他突然怕了,怕大少爷真的能做到这些而终身孤独。
“然而我觉得那并不是很重要,最重要的,是能和爱的人在一起,去哪里都好,在一起就可以。”布要命重新将荷包藏进怀里开始择他的草药,他说这个就像在说别人的故事而楚回却大致能明白,如果大少爷是布要命,他一定不会希望大少爷每次说起他都会悲伤,而是希望他快乐,想到他就能笑起来。
“我知道了。”楚回安静的点点头,心想还是让楚茴永远消失,让楚回与他做个萍水相逢的人好了,大少爷以后的路还长,总能遇见一个他更爱的人。
两个人一个安静的坐着冥想,一个娴熟的择草药,从晨光微曦到艳阳高照,楚回进屋给布要命倒了一杯茶。
“你知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吗?”布要命喝着茶没头没脑的来了这么一句。
楚回不明白,问:“说这句话做什么?”
“你前两天不是在打听那个无名神医吗?”布要命抿了一口茶,侧头看楚回。
楚回的眼睛一下就亮了,“你知道他在哪?”
“我不仅知道他在哪,我还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
楚回终于听出了端倪,眼神从不可置信一下就转变成了笃定,同时还闪烁着一种叫做希望的光。
楚回在布要命身前跪了下来,“请神医医治好宋爻的眼睛。”他想起布要命说,也许在人群中看起来毫不起眼的人就可能是神医,当时他说不知道神医的名字,更没见过他,结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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