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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我国药丸 作者:西泽卜卜脆

    昵地贴近拉维尔的耳畔,轻声说:“拉维尔,你要自比亚历,将我比作芳芳吗?”

    “我不记得我是准备和那位女士结婚,然后忽然爱上你吧?”

    “可是你要跳《le baiser》的,拉维尔。”

    “是你喜欢这部电影。” 他的将军漫不经心地说,“我当然不会自比亚历。”

    他低头轻轻笑了一声:“拉维尔,你当然不该自比亚历,我也不是芳芳。不过,你也许不知道,我尤其喜欢这部电影,是因为它恰好让我感受到爱情的光明所在。”

    他说。

    “拉维尔,爱是一个光明的字。”

    “拉维尔。”

    他站在驾驶舱里轻声呼唤人工智能的名字。

    “我决定好了。”

    他望着人工智能半透明的投影,眼神宁静,唇角还噙着一丝笑意。

    “我不会杀莫里斯。如果可以,我希望能永远和你在一起。”

    人工智能也望着他,像是惊讶于他的选择,说:“有一个办法,不过需要穿越虫洞,落点不能确定,如果运气不好,或者操作不慎都可能会死,你想好了吗?”

    他的眼睛弯弯的,神情中带着无奈而由衷的爱意。人工智能与他对视,好像意外于他忽然生出的无畏和坦然。在经过长久的相处之后,此刻,勇气终于被刻进他的眼底。

    “因为我爱你。”他说,“所以我终于不再害怕做出选择。”

    舞曲结束前,他握紧拉维尔的手。

    “如果这一次,我能够活下来。拉维尔,你就要回到我的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初稿)完结啦!

    27章,对应你的生日27号

    重制之后会直接替换,打个完结截个图再说

    最后贴上纪伯伦《爱是一个光明的字》

    爱情是一个光明的字,

    被一支光明的手,

    写在一张光明的纸上。

    爱情是情人之间的一层面纱。

    不肯原谅女人细微过失的男人,

    永远不会享有她那美好的德性。

    爱所给予的,只是他自己;

    爱所取的,也只是取自他自己。

    爱不占有,也不会为人所占。

    因为爱生是自足的。

    情人只拥抱了他们之间的一种东西,

    而没有真正互相拥抱。

    留下一点空间,让天风在爱之间舞蹈。

    彼此相爱,但不要让爱成为束缚。

    让爱成为灵魂两岸之间流动的海洋。

    斟满彼此的酒杯,

    但不要同饮一杯。

    把你的面包给对方,

    但不要吃同一个面包。

    一同唱歌、跳舞、欢乐,

    但要保有自我。

    就好像琵琶的弦是分开的,

    但同奏一首曲子。

    献出你们的心,

    但不要把自己的心交给对方保管。

    要站在一起,但不要挨得太近;

    因为庙宇的支柱是分开竖立的,

    橡树和柏树也不在彼此的阴影下生长。

    ☆、fryderyk·f·

    教程:如何简单快捷地制作一个拉维尔

    材料:弗雷德里克拉维尔将军的完整基因数据、战船“风标”、人体克隆材料若干

    工具:宁芙李希霍芬海菲尔德博士的神秘实验装置

    注意:该方法未经临床实验验证,因此无法确定实验过程中会产生何种不良后果。同时,也不能够保证实验失败会造成何种后果。

    实验原理:略

    实验步骤:

    1.准备好上述实验工具和材料

    2.通过人体克隆实验克隆一个拉维尔将军

    (注意:必须保证克隆过程中基因与克隆对象100%一致)

    3.启动战船,连接宁芙博士的神秘实验装置,将克隆好的拉维尔将军的身体放入装置内,启动装置

    4.意识和记忆与身体融合成功,恭喜你,你现在获得了一个和原来一毛一样的拉维尔!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d

    ☆、fryderyk·f·

    myst breath

    #01

    “每只吸血鬼都像你这样吗?”

    “像我的哪一样呢,拉维尔?”

    像你一样眷恋月光,我想。

    他是一只不曾透露过姓名的吸血鬼,只在满月的夜晚从天而降,像个恪守诺言的贵族,守时、从不失约。

    不过,他大概真是个贵族,不需要将他高贵的名字告知于卑微的人类。

    然而我对他的名字没有兴趣,就像我对猎杀吸血鬼也没有兴趣。我不问他的名字,他也不问我为什么——啊,不对,他还是问过的。他知道我的名字,也就是说,他知道我是谁。

    “贵安,尊敬的骑士长大人,为您送上来自诺法莱恩的诚挚问候。”

    他像是身披月光,倒不如说,只有这样的月光才能够衬托他的美貌。吸血鬼大概都是这样的生物,拥有人类难以企及的容颜。但是,即便是这样,他也依然是我所见过的吸血鬼中最为美丽的那一只,可以不夸张地说,他所拥有的是足以颠倒众生的脸孔。

    他的鞋跟点在城墙的砖石地面上,发出哒哒两声轻响。他的脸苍白得几近透明,但嘴唇殷红,好像来之前曾与某个玫瑰花般的少女亲吻,再趁虚而入吮吸那花蜜一样香甜的血液。

    诺法莱恩的森林,那是吸血鬼贵族们的聚居地。他自报家门,使我更加确信他的贵族身份。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他是一只美丽而爱好和平的吸血鬼,虽然有些烦人,但不失为是一个共渡漫长夜晚的还不错的伙伴。他会留在我身边直到破晓之前才离开。然后等到太阳完全升起的时候,我也该回去了。

    通常我不太理会他的花言巧语,但这不妨碍他的自我发挥。他像一只絮絮叨叨又黏人的猫,和我一起绕着库尔德宁城走过一圈又一圈。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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