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
歌手和酒吧店主 作者:佶野
眼睛。
“呀,我怎么又睡着了?”
这点儿拙劣的演技看在晏闲眼里,权当他是失恋了之后的强颜欢笑,假意逢迎。
这人可真是个戏精,趁自己出去偷偷玩儿手机,搞得他像中学老师突袭检查一样。失恋了也一脸平静,不知道是真的无所谓,还是假装若无其事。
他看了徐灯灯一眼,那眼神叫徐灯灯觉得有些发毛,总觉得下一秒对方就要说出什么不得了的话。结果晏闲只是探了探他额头的温度,然后说:“温度降下来一点儿,穿好衣服出来吃饭吧。”
徐灯灯“哦”了一声,半截身子从被子里探出来,爬到床脚捞他刚才丢在床上的一件白色长袖,他背脊线条很漂亮,不是那种特别单薄的那种,白白的,很光滑,胳膊虽然细但也覆了一层肌肉在上面。
晏闲顺着他的背脊线看到他不盈一握的细腰,紧接着那腰便被白色的衣物盖了个严实,徐灯灯迅速在自己面前套上了白色长袖和一个肥大的黑色大裤衩,然后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自己,“晏哥,我穿好了,走吧。”
大概是由于发烧,他的脸颊还有点红,衬的脸颊周遭的皮肤越发白嫩,他揉了揉眼睛,眼睛看向他亮的发光。
早知道他和呼兰还有这层皮肉关系,他绝不会让这个人住在自己家里的。如今他和呼兰闹翻了,岂不是要赖在自己家里不走了?
那他如此放肆,毫不遮掩的在自己面前换衣服,是真的大大咧咧,还是…意有所图?
晏闲心里这么想,不由得看他的眼神多了几分揣测,他“嗯”了一声,然后一秒都没有在他身上停留,转身走出了房间。
桌子上摆了几道家常菜,都很清淡,还煮了热乎乎的粥,徐灯灯吃惊地忘了他一眼,“晏哥还会做饭?”
“会做点简单的,你发烧还是吃些清淡的比较好。”
“哇!你简直是我偶像啊。”
“你不会做饭吗?”
徐灯灯摇摇头,“会啊。”然后他掰着手指头数了数,“煎蛋,西红柿炒鸡蛋,蛋花汤…”
“还有,我煮方便面一流,面饼煮到恰到好处,上面卧一个蛋,放棵青菜,超好吃的。”
晏闲:“…你很喜欢吃蛋?”
“没有啦,就是总觉得再没有营养的东西,放个蛋就看起来很有营养的样子。我爸跟我说,男人也要会做点饭的,不然以后跟对象吵架饭都没得吃。”
晏闲:“听起来你爸很有经验?”
徐灯灯笑了一声,“可不是,我小时候爸妈一吵架,我爸就吃天天吃冷饭,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就腆着脸跑去找我妈和好。”
兴许是吃了饭有了力气,徐灯灯的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吧啦吧啦扯着晏闲说了一大堆话,最后总结一句:“有烟火气才叫生活啊。”
晏闲不忍打击他,最后没忍住说了一句:“你的厨艺只能苟且偷生吧。”
徐灯灯的眼睛瞪圆了看着他, 奈何吃人家的嘴软,他撂下筷子,气鼓鼓地说:“是啊,我是苟且偷生。你做饭这么好吃,你对象一定有福咯。”
晏闲夹菜的动作顿了顿,接着眯了眯眼睛看着他露出一个颇有意味的笑,像是在试探什么,他张了张嘴,说:“我没对象。”
没对象有这么开心吗?晏闲笑的徐灯灯心里发毛,他“哦”了一声,拢了拢自己长到手指尖的袖子,埋头继续吃饭。
这是摆明不想继续往下谈的意思,晏闲看了他一眼,猜不到他打的什么算盘,眼神晦暗不明。
吃完饭后徐灯灯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晏闲洗了个苹果吃,见他聚精会神地刷手机全然忘了吃药,不由得提醒了一句,“记得吃药。”
徐灯灯抬头看他,“我觉得我现在好多了,应该不发烧了吧。”
“你自己摸一摸额头。”
徐灯灯伸手摸了摸,无奈地说:“可我摸不出来热还是不热哎。”
晏闲便走过去伸手覆在他额头上,“嗯…还有一点儿烫,一会儿吃点药。”
微凉的手覆在他额头上,叫徐灯灯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正好撞见晏闲双眼皮一翻,露出了底下那双深邃的眼睛。
两人一对视,晏闲愣了一愣,良久才把手拿开。徐灯灯手里捧着手机,不知为什么莫名屏住了呼吸,直到晏闲直起身才恢复了原有的呼吸频率。
妈耶,晏闲肯定很多女人追吧,那双眼睛哪个女人看了会不喜欢呢,他看了都有点心跳加速呢。
第九章
徐灯灯生病了,晏闲也不至于太心狠,连生病的员工都要压榨,于是他让他在家里好好休息,自己下午吃完饭后就披上衣服出门,准备去店里坐一会儿。
徐灯灯趁着这机会,把他家里研究了一个遍儿,他甚至闲得无聊数了数那面涂鸦墙上有多少汉字,多少看不出形状的符号。晏闲家里有套不错的音响设备,徐灯灯用蓝牙连上自己手机,循环播放他最爱的摇滚乐队的歌。
近些年来国内的摇滚能做的出色的不多,唯有一个乐队的歌哪怕只是响了个前奏,都能让徐灯灯瞬间沸腾,主唱的声音一出来更是让他恨不得亲吻手机。
乐队的名字叫加热尘埃,一听像是一群理工男会起的名字,主唱叫奥伯斯,听声音像个三十岁的男人,音色低沉而有爆发力,唱的歌偏金属一些,歌词充满了浓浓的个人风格,粉丝们称这为奥伯斯情调,奥伯斯的声音像水,是那种寒冬之际刚刚破冰的水,冷冽而不乏诗意,粗糙也满怀馥郁,哪怕是通过歌曲来宣泄情绪,也歇斯底里却恰到好处。这个乐队,无论是主唱的声音,还是贝斯的水平,或者是整个乐队的协调配合程度,都在国内数一数二。
但正是因为他们这种与众不同的特色,这支乐队仅仅出了两张专辑便在圈子里小有名气,有人喜欢的同时争议也很大,有人把他们捧上神坛,有人将他们踩在脚底。
不过这是对他们歌曲风格的争议,他们的水平放眼望去几乎是同时代国内摇滚乐队中最出色的,全国找不出第二个乐队可堪比拟。在徐灯灯眼里,他们更是大神一般的人物。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来自什么地方,他们像个幽灵一样,只存在于网络的缝隙之中,除了参加过一次音乐节之外,从未参加过什么线下活动,甚至就连那次音乐节上,乐队的所有人还全部带上了口罩。
徐灯灯最喜欢的一首歌是他们的同名专辑里的一首,叫《极度恐慌》,这首歌讲了一个上面只有一个人的星球,那个人一直在向太空呼喊,有人吗?有个人也回答他,有人吗?他欣喜万分,喊了很多次,对方却一直回答:有人吗?有人吗?后来那个人明白了,那里没有人,那是他的回声,于是他在孤独中死去了。
这是他所有歌中风评最不好的一首,有人说这首歌太过于概念化,形式大于内容,实际上空洞的很,但徐灯灯头一回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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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
“呀,我怎么又睡着了?”
这点儿拙劣的演技看在晏闲眼里,权当他是失恋了之后的强颜欢笑,假意逢迎。
这人可真是个戏精,趁自己出去偷偷玩儿手机,搞得他像中学老师突袭检查一样。失恋了也一脸平静,不知道是真的无所谓,还是假装若无其事。
他看了徐灯灯一眼,那眼神叫徐灯灯觉得有些发毛,总觉得下一秒对方就要说出什么不得了的话。结果晏闲只是探了探他额头的温度,然后说:“温度降下来一点儿,穿好衣服出来吃饭吧。”
徐灯灯“哦”了一声,半截身子从被子里探出来,爬到床脚捞他刚才丢在床上的一件白色长袖,他背脊线条很漂亮,不是那种特别单薄的那种,白白的,很光滑,胳膊虽然细但也覆了一层肌肉在上面。
晏闲顺着他的背脊线看到他不盈一握的细腰,紧接着那腰便被白色的衣物盖了个严实,徐灯灯迅速在自己面前套上了白色长袖和一个肥大的黑色大裤衩,然后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自己,“晏哥,我穿好了,走吧。”
大概是由于发烧,他的脸颊还有点红,衬的脸颊周遭的皮肤越发白嫩,他揉了揉眼睛,眼睛看向他亮的发光。
早知道他和呼兰还有这层皮肉关系,他绝不会让这个人住在自己家里的。如今他和呼兰闹翻了,岂不是要赖在自己家里不走了?
那他如此放肆,毫不遮掩的在自己面前换衣服,是真的大大咧咧,还是…意有所图?
晏闲心里这么想,不由得看他的眼神多了几分揣测,他“嗯”了一声,然后一秒都没有在他身上停留,转身走出了房间。
桌子上摆了几道家常菜,都很清淡,还煮了热乎乎的粥,徐灯灯吃惊地忘了他一眼,“晏哥还会做饭?”
“会做点简单的,你发烧还是吃些清淡的比较好。”
“哇!你简直是我偶像啊。”
“你不会做饭吗?”
徐灯灯摇摇头,“会啊。”然后他掰着手指头数了数,“煎蛋,西红柿炒鸡蛋,蛋花汤…”
“还有,我煮方便面一流,面饼煮到恰到好处,上面卧一个蛋,放棵青菜,超好吃的。”
晏闲:“…你很喜欢吃蛋?”
“没有啦,就是总觉得再没有营养的东西,放个蛋就看起来很有营养的样子。我爸跟我说,男人也要会做点饭的,不然以后跟对象吵架饭都没得吃。”
晏闲:“听起来你爸很有经验?”
徐灯灯笑了一声,“可不是,我小时候爸妈一吵架,我爸就吃天天吃冷饭,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就腆着脸跑去找我妈和好。”
兴许是吃了饭有了力气,徐灯灯的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吧啦吧啦扯着晏闲说了一大堆话,最后总结一句:“有烟火气才叫生活啊。”
晏闲不忍打击他,最后没忍住说了一句:“你的厨艺只能苟且偷生吧。”
徐灯灯的眼睛瞪圆了看着他, 奈何吃人家的嘴软,他撂下筷子,气鼓鼓地说:“是啊,我是苟且偷生。你做饭这么好吃,你对象一定有福咯。”
晏闲夹菜的动作顿了顿,接着眯了眯眼睛看着他露出一个颇有意味的笑,像是在试探什么,他张了张嘴,说:“我没对象。”
没对象有这么开心吗?晏闲笑的徐灯灯心里发毛,他“哦”了一声,拢了拢自己长到手指尖的袖子,埋头继续吃饭。
这是摆明不想继续往下谈的意思,晏闲看了他一眼,猜不到他打的什么算盘,眼神晦暗不明。
吃完饭后徐灯灯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晏闲洗了个苹果吃,见他聚精会神地刷手机全然忘了吃药,不由得提醒了一句,“记得吃药。”
徐灯灯抬头看他,“我觉得我现在好多了,应该不发烧了吧。”
“你自己摸一摸额头。”
徐灯灯伸手摸了摸,无奈地说:“可我摸不出来热还是不热哎。”
晏闲便走过去伸手覆在他额头上,“嗯…还有一点儿烫,一会儿吃点药。”
微凉的手覆在他额头上,叫徐灯灯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正好撞见晏闲双眼皮一翻,露出了底下那双深邃的眼睛。
两人一对视,晏闲愣了一愣,良久才把手拿开。徐灯灯手里捧着手机,不知为什么莫名屏住了呼吸,直到晏闲直起身才恢复了原有的呼吸频率。
妈耶,晏闲肯定很多女人追吧,那双眼睛哪个女人看了会不喜欢呢,他看了都有点心跳加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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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灯灯生病了,晏闲也不至于太心狠,连生病的员工都要压榨,于是他让他在家里好好休息,自己下午吃完饭后就披上衣服出门,准备去店里坐一会儿。
徐灯灯趁着这机会,把他家里研究了一个遍儿,他甚至闲得无聊数了数那面涂鸦墙上有多少汉字,多少看不出形状的符号。晏闲家里有套不错的音响设备,徐灯灯用蓝牙连上自己手机,循环播放他最爱的摇滚乐队的歌。
近些年来国内的摇滚能做的出色的不多,唯有一个乐队的歌哪怕只是响了个前奏,都能让徐灯灯瞬间沸腾,主唱的声音一出来更是让他恨不得亲吻手机。
乐队的名字叫加热尘埃,一听像是一群理工男会起的名字,主唱叫奥伯斯,听声音像个三十岁的男人,音色低沉而有爆发力,唱的歌偏金属一些,歌词充满了浓浓的个人风格,粉丝们称这为奥伯斯情调,奥伯斯的声音像水,是那种寒冬之际刚刚破冰的水,冷冽而不乏诗意,粗糙也满怀馥郁,哪怕是通过歌曲来宣泄情绪,也歇斯底里却恰到好处。这个乐队,无论是主唱的声音,还是贝斯的水平,或者是整个乐队的协调配合程度,都在国内数一数二。
但正是因为他们这种与众不同的特色,这支乐队仅仅出了两张专辑便在圈子里小有名气,有人喜欢的同时争议也很大,有人把他们捧上神坛,有人将他们踩在脚底。
不过这是对他们歌曲风格的争议,他们的水平放眼望去几乎是同时代国内摇滚乐队中最出色的,全国找不出第二个乐队可堪比拟。在徐灯灯眼里,他们更是大神一般的人物。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来自什么地方,他们像个幽灵一样,只存在于网络的缝隙之中,除了参加过一次音乐节之外,从未参加过什么线下活动,甚至就连那次音乐节上,乐队的所有人还全部带上了口罩。
徐灯灯最喜欢的一首歌是他们的同名专辑里的一首,叫《极度恐慌》,这首歌讲了一个上面只有一个人的星球,那个人一直在向太空呼喊,有人吗?有个人也回答他,有人吗?他欣喜万分,喊了很多次,对方却一直回答:有人吗?有人吗?后来那个人明白了,那里没有人,那是他的回声,于是他在孤独中死去了。
这是他所有歌中风评最不好的一首,有人说这首歌太过于概念化,形式大于内容,实际上空洞的很,但徐灯灯头一回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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