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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怪人扭蛋机 作者:桃令先生

    作者很容易罹患心理疾病。”

    宋清乔扭头冲他乐:“可不是吗,不然晃哥怎么学那个呢,就是为我以后做打算。”

    这句话可信度竟然出奇的高。

    这次的电影就像是选来催眠的一样,没有波澜的爱情文艺片。

    “殷总你谈过恋爱没。”

    “嗯?问这个干嘛?”

    “孟霁。”

    这都能给你猜到?

    “算是吧,就两周。”

    “哈哈,谁甩的谁?”

    “就和平分手了啊,本来一开始也不是因为喜欢才在一起的。”

    “那是因为什么?”

    “说不清楚。”

    反正不知道怎么说的事全都用说不清楚来代替。

    宋清乔没再继续追问下去,挨着这张床就只想睡觉。

    在殷暮看来,宋清乔这人对他来说还挺危险的。无论是他让人无法拒绝的特异技能,还是他能够预料到某些事的直觉,反正单是这两样就够可怕了。他跟徐晃不一样,徐晃光从表面上就能被人看穿很多东西,但宋清乔这个人,除非是他想表现给你看,不然你很难从这里面发觉什么。这种人不算少,殷暮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是这样,但在殷暮身边的这种人却很少。完全看不透的,更少。连让人从他的外表给他下定义的权利都不给,除了长得帅气质好,好像真的就说不出什么了。

    跟他接触就像在一团迷雾里,偶尔脚踢到个什么,身体撞到个什么都只能看到点凤毛麟角,具体什么样子连想象的余地都没有。

    算了,想这么多干嘛,说来说去都关他殷暮屁事,睡觉保命要紧。

    殷暮做了个梦,睁开眼是在一片断崖上,脚下海浪拍打礁石的闷响,飞鸟在头顶盘旋,一圈又一圈,整个世界嘈杂又出奇静谧。只要再向前一步,再向前一步就能坠落下去,被这汪洋吞没什么也不剩。

    这时候竟没来由地好奇,飞身跃进这冰蓝水面会是什么感觉?

    没得出个所以然,身后一双强劲有力的手帮殷暮迈出了这一步。脑袋里放空了片刻,将已经甩远了的思绪又拉回来。

    会落下去跟岸礁撞个头破血流吗?亦或者直接成为了海生物的盘中餐?总之会活着的想法是不存在的。

    那种跌落的失重感异常真实,令人头皮发麻。

    是谁推的我?殷暮想喊出来,话语却牢锁在嗓子眼里,再怎么努力都挣不脱。电影里果然是骗人的,才没有什么可以自己操控梦境这类的能力。

    入水的片刻,他竟然庆幸自己掉到的是海里,而不是在此之前就已经横死。可骤然袭来的窒息感,夹杂着咸到发苦的海味却是更加难受。

    海里什么都没有,没有漂亮的成群结队的海鱼,也没有循着味道前来的凶鲨恶蛇,除了望不见底的深渊渺无边际无波无澜,就只有他一个微不足道的人。

    这种感觉总是恐惧而抓狂。

    在快要用尽肺里最后一口氧气时,殷暮醒了过来,猛喘了几口气才感觉神志和身体终于又融为了一体。

    长时间以来不怎么做梦的人,一梦就是噩梦,光是床单上洇染的大片汗渍就能看出刚才殷暮的反应不小,看床单的褶皱程度估计还挣扎了好一番,宋清乔不得笑掉大牙?

    等会儿……宋清乔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前三章好中二ww

    这里面或许唯一的【?正常人孟尔也是个中二病233

    第4章

    殷暮从出来到现在两个小时了,板了俩小时的脸。

    陆衡凉倒是没太大所谓,倒是把徐晃给急坏了。

    “我说殷总,虽然乔哥不辞而别确实是他不对,可你也没必要这么生气吧。”

    乔哥不辞而别?哦,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睡一觉起来就不见了人影。

    “我没生气。”殷暮确实不是因为这事儿。

    “狗屁,一般说没生气的都是在生气。”徐晃用胳膊肘推推陆衡凉,“你倒是解释解释啊!”

    “啊?哦,就是乔哥家里出事儿了才赶着回去的。”

    “哦。”

    你们他妈哦来哦去哦个鬼啊!徐晃完全崩溃,一边是心事重重的殷暮,一边是长期面瘫的陆衡凉。陆衡凉就不说了,这家伙从小到大都这个屁样,可是殷暮这种完全看不出内心活动的样子让人感觉心慌慌。

    “难不成昨晚上你们发生了点什么?然后乔哥提上裤子不认人了?!”

    恕俗人晃哥的脑回路只能得出这个结论。

    “啧。”殷暮咂舌,“晃哥,我再说一遍我真没生气,我只是在想事情,与乔哥无关。”

    殷暮其实只是对那个噩梦耿耿于怀而已,想了老半天都想不出来推他落崖的人究竟是谁。

    妈的,要是哪天突然灵光乍现想起了那个人的样子看老子不揍死他。

    可是人对于梦境这件事的遗忘速度总是快得不像话,再过个两天连梦里面发生过什么都忘个一干二净了,以及当初濒死的感觉也想不起究竟是何种滋味。

    “殷总,开学见了。”徐晃依依不舍地冲殷暮告别,踏上了飞往b城的班机,宣布本次旅行的结束。

    此番便是意味着,新学期又要开始了。以后在学校遇见孟尔的几率从百分之零一跃变成百分之百,这个跨度真实的吓人。

    殷暮提前了几天回b城,回他的出租屋去。空荡的两居室,房东的家具摆放得相当齐全,属于房客的却极少。

    孤独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唯一能克服它的方法就是习惯它。就像殷暮坐在阳台上,望见楼下紧挨着的公路,上面堵得进退不得,还能安心地磕会儿瓜子儿抽会儿小烟。

    学会抽烟这件事是在高中,人生中第一支烟是孟尔给的。殷暮喜欢去的教学楼最上面一层的洗手间,那里地砖面上虽然没有蒙灰,却因为往来的人极少而粗糙异常,那里安静且没有味道。总之是个不管干什么都非常理想的场所。

    直到孟尔也发现了这里。从那之后,靠窗的蹲位地上总会多出许多烟灰渣子,却总找不着烟头去往了哪里。时间久了殷暮甚至能根据味道判断孟尔刚走还是走了有一段时间。

    就这么不凑巧的,在高三全校补课的暑假末期,两人撞了个正着。纯白短袖校服,扎进及膝的黑色短裤里,一只手抵着下巴撑在窗岸上,一只手夹着烟虚无缥缈着。本来以为会是个多么不良少年的造型,看起来也不过如此,更像是叛逆期延迟到来的初中生。

    你好。孟尔只是看着窗外那么轻描淡写说了一句。

    殷暮记不得自己当时有没有回话,孟尔递烟过来的手微颤着他倒是记得相当清楚。

    烟苦而呛,当初鬼使神差般接受了此等“好意”,足以证明他的叛逆期似乎也跟着姗姗来迟。

    毋庸置疑的是孟尔确实是个顶尖的捉弄人玩家。

    让这番深刻的“友谊”从那时开始了。

    殷暮想着想着竟然笑了出来,狗屁友谊,狗屁孟尔,幼稚到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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