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给文筝找一打高富帅
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 作者:禾千千
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 作者:禾千千
要去到新的地方,人可以坐飞机,可小猫咪只能被托运过去。漂亮的小团子就像个乖巧的小孩,在被托运时也没有太闹腾,下飞机之后,被晴晴背在小包包里,正酣睡着呢。
机场里人太多,出口处接机的也不少,但总有些人是鹤立鸡群的,很容易就能让别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前方那个穿着浅黄色悠闲套装的高个子美女,文筝一下子就看到了,欣喜地挥手。
“佩箐!”
“文筝!”
两女都同时惊喜地看着对方,许久未见,这激动的心情可想而知。
这俩好姐妹抱在一块儿,立刻就吸引了双倍的目光,周围的人都往这边望过来,被两人叠加起来的超高颜值所吸引。
杜佩箐,比文筝大一岁,身高168,体重101,配上她标准尺寸的三围,那就是堪比模特儿的黄金比例。最关键是杜佩箐家里的基因强大,母亲是新疆人,父亲是龙京市人,并且这双亲都曾是国家一级演员,无论是长相气质,那都是一等一的出众。
双亲的五官优点都遗传到了杜佩箐身上,形成了她那犹如混血儿般的精致立体的五官,大眼高鼻梁深邃眼窝,整个脸上那满满的都是天生的胶原蛋白啊!
这近乎完美的脸,就算是整容都整不出这效果,杜佩箐走到哪里都是焦点,不知道的还会怀疑这是不是某明星来了?
可是,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杜佩箐却是个上进的大好女青年,不啃老、不懒惰,凭着自己的天赋和勤奋,她现在已经是一名资深化妆师。在这京城里,她算是行业里的佼佼者了,要找她化妆,那都是要提前预约的。
而她化妆的时间那多数都已经被一些明星或是有钱人家的千金阔太预订了,一年到头都很少有空闲的时候。
从国外留学两年回来之后她就开始工作,前段时间又被邀请去国外参加一个大品牌的时装秀,这才回来一个星期,行程已经排满,今天是好不容易挤了两小时出来,来机场接文筝。
杜佩箐见到晴晴这小萌娃,整个人都快被萌晕了,又亲又抱的,完全没有平时在工作上那严肃高冷的形象。
晴晴这孩子乖巧又嘴甜,搂着杜佩箐的脖子一个劲地喊干妈,还动动小鼻子去嗅嗅,然后奶声奶气地说:“干妈好香……”
杜佩箐听晴晴这么一夸,更是心花怒放:“宝贝儿,干妈刚才洗了澡出来的,香吧,是沐浴露的味道,晚上干妈也给洗澡。”
晴晴睁着亮晶晶的大眼,嘟着粉粉的小嘴问:“洗澡的时候有小鸭子吗?我要小鸭子……”
说着,晴晴转头看向文筝,杜佩箐也好奇地盯着她。
文筝不禁噗嗤一笑:“佩箐,晴晴她洗澡要有小鸭子玩具陪着,可是小鸭子我忘记带来了,所以……”
杜佩箐恍然大悟,爱怜地捏捏晴晴的脸颊:“宝贝儿,干妈晚上回家肯定会给你带回去小鸭子的,那……今天晚上就跟干妈一起睡?”
晴晴看向文筝,再看看干妈,小声嘟哝:“可我还是想跟妈妈睡……”
“哈哈哈,瞧这孩子,太黏你了,啧啧……我都嫉妒了。”杜佩箐佯装受伤的表情,秒变女神经的样子,但下一秒又艳羡地看着文筝:“你啊,老天爷一定是派了晴晴来拯救你的,孩子跟你这么亲,看来晚上只能我们三个一起睡了。”
“嘻嘻……好哦,一起睡……”晴晴开心地拍手,她其实也是想跟干妈睡的,可是又舍不得妈妈,所以三个一起睡最好。
“哎呀,妈妈快把团子放出来。”
文筝也想起猫咪了,赶紧地将团子从包包里解放出来。
“喵喵喵……”团子撒娇的叫声柔嫩极了,好像是在诉说自己的委屈呢。
被托运过来的,下了飞机被主人取出来然后又放进了包包里,这小可怜现在算是逮着机会了,小爪子抱着文筝就不放,生怕又被扔进包包。
晴晴是团子的知心朋友,见团子这怯生生的小模样,晴晴像个小大人那样摸摸团子的脑袋,安抚说:“你放心,不会再你把放回包包里的,不要害怕……”
一个小萌娃在安慰一只小美喵,这画面太有爱了,杜佩箐感觉自己已经被萌得血槽都空了。
“这是你们的猫?太可爱了,让我抱抱。”杜佩箐兴奋地伸出手,急着要抱团子。
可是,团子虽小,但猫咪天生的高冷,它还是有的。直接就不给杜佩箐面子,缩在文筝怀里,抓着文筝的衣服不肯松。
“哈哈,佩箐,它叫团子,才半岁呢,等它跟你熟悉了你再抱,现在它正闹情绪,先前是把它放托运仓的。”
杜佩箐一脸失望,不甘地咬牙:“文筝,我怎么感觉你除了是晴晴的吗,你还得当一只猫妈。”
“是啊,团子也是我家的一员,以后你就知道团子有多招人疼了。”文筝说着还露出得意的神情。看得杜佩箐心痒痒,暗暗瞄准了团子,心想一定要快点跟团子熟起来。
三人以猫,有说有笑地离开了机场,由杜佩箐亲自开车送到自家门口。
杜佩箐在京城市郊买了一套房子,虽然不比爸妈的别墅那么宽大,但也是一处高档小区,绿化好,环境幽静干净,远离了闹市的喧嚣,空气也没那么差,此刻还是蓝天白云的,秋高气爽,景色宜人,很适合居住的一个地方。
杜佩箐一个人住这120平米的房子,是有些冷清的,但现在有文筝和晴晴作伴,这个家就会变得热闹了。
杜佩箐还有公事要忙,将文筝她们送到楼下,钥匙也交了,她便匆匆赶去市区,临走时还说了,让文筝和晴晴把这里当自己家。
有一个这样的闺蜜真好,能在百忙中还惦记着还接人,送到家了又返回市区继续工作,就连家里钥匙也第一时间交出来了,这份信任,这种亲切,让文筝心里那几分对环境的生疏,也一并消除了。
京城,她还是第一次来,从今天开始,她得带着女儿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了。
杜佩箐的家,装修成简欧风格,时尚而又富有品位,陈设精致讲究,虽然不多却都是精品。
两间居室是卧房,另外有一间是书房和健身房一体的。平时杜佩箐就住在朝南的那间主卧,父母来京城小住的时候就住在另一间房。
也就是说,一年中,大部分时候,杜佩箐是一个人住在这房子的,她父母是晚年得女,现在都已经回到龙京市安享晚年了,有时会来京城看望女儿。
文筝瞅着这么宽敞的房子,一方面佩服闺蜜的能力,另一方面,她也为杜佩箐感到心疼。
一个女人啊,大事小事全靠自己,女神的外表,女汉子的内心,独自一人住这房子,需要不小的勇气呢,晚上一个人在家也不会害怕么?
杜佩箐直到晚上8点才到家,一进门就坐在了沙上,显得很疲惫,可是,她闻到了一股香味,顿时又来了精神……
“文筝,这是莲藕排骨的味道吗?”杜佩箐走到餐厅一看,果然,餐桌上那热气腾腾的莲藕排骨汤,是文筝刚刚端出来的。
杜佩箐不由得吞吞口水,毫不掩饰嘴馋:“文筝,你和晴晴吃饭了吗?”
文筝还穿着围裙,闻言也微微摇头笑笑:“我们还没吃,等你呢。这是我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买的菜,来尝尝合不合口味。”
杜佩箐如同看见了救星,抓着文筝的衣袖说:“太好了,你来了,我就能吃到地道的家乡菜,还能喝上美美的靓汤,我太幸福了!”
文筝一听,没好气地说:“你呀,平时只知道忙工作,自己在家吃的时候就是敷衍完事,没少吃泡面泡饭吧。”
“哈哈,还是你最了解我,有时候忙完了都已经饿过了没胃口吃东西,就随意吃点糊糊肚子,忙完工作又开了一个小时车回来,累得不想动了,哪有心情做饭呢,反正我平时一个人,将就着吃。”杜佩箐说得很随意,淡淡的,可是从她的话从可以听出,她光鲜的表面下,也有不为人知的无奈。
很多人羡慕杜佩箐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事业,还能在京城买得起房子,可很少人看到杜佩箐是怎样勤奋努力的。
文筝跟杜佩箐是同一类人,所以很能理解她,知道她的苦处,也越心疼这个闺蜜。
晴晴这孩子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也很强,只要妈妈在身边,去哪里都可以。
这顿饭,用杜佩箐的话说,很久都没吃得这么爽快了,家乡的味道,满满都是暖心的。
杜佩箐也没忘记答应了晴晴的,要买小鸭子回来,她路过玩具店的时候特意买了两只。
晴晴抱着小鸭子,乖乖的洗澡去了。
当孩子洗完澡睡了,那才是文筝和杜佩箐好好叙旧的时刻。
杜佩箐一肚子的疑问,就等着现在文筝一一解答呢。
柔黄的灯光下,客厅里,阳台上的米兰,那清香味随着柔柔的夜风飘进来,茶几上的玫瑰茶冒着丝丝热气,几片深红的花瓣漂浮在透明的茶壶中,配合着此刻一缕轻轻的音乐声,这情致,这格调,这气氛,就是能让人从心里开始放松。
杜佩箐像个大姐姐一般,顾盼生辉的美眸瞅着文筝。
“说吧,怎么会连侦探社都暂停营业了跑来我这里?你那个律师男朋友呢?是不是他欺负了你?老实交代。”杜佩箐这逼供的架势,看似是硬邦邦的,但当中含着的焦急和关心,只有熟悉她的人才能体会。
文筝眼里的神采暗淡了下去,她知道有些事她得说出来,否则憋在心里也特难受,而最适合倾诉的人,莫过于杜佩箐了。
文筝喝了口玫瑰茶,润润嗓子,小声地,缓慢的,将这两天生的事告知杜佩箐。
因为昨晚哭得厉害,又没休息好,所以文筝现在嗓子都还有点哑,眼里更是布满了红血丝,看上去有几分憔悴,再加上受伤的人身上会有一种低迷的气场,因此,越听她说,越是让人感到痛惜。
杜佩箐手里本来是攥着一根细细的围巾,可现在都被她扯得快烂掉了。因为太气愤,为文筝的遭遇感到极度不平,肺都快气炸了。
“太欺负人了,那个杭庭玉狗眼看人低,她儿子也妄称男神,竟然脚踏两只船,呵呵……梁雪瑞是个什么东西,亏她还是个律师,明知道你跟翁杭之在一起,她还要来个第三者插足,不要脸的女人,如果给我看到,我立马给她一嘴巴子!”杜佩箐气得脸都红,露出她彪悍的内在,其实在女神的外表下,她就是个女汉子。
文筝本来也是心情糟透了,可是看到杜佩箐这叉腰骂人的架势,活像是真的要找人打架一样,文筝不禁表情一松,先前的郁结也褪去了一半。
杜佩箐搂着文筝的肩膀,心疼地说:“别泄气,也别太难过,打起精神,相信我,只要你愿意,我一定可以在京城给你找到好男人,比那什么翁杭之强!”
这霸气,这豪言壮语,越让文筝忍俊不止,她这闺蜜可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只要文筝点头,杜佩箐保准在三天内给她找来一打的高富帅……
远在龙京市的翁杭之此时正在浴室洗澡,突然连续打了几个喷嚏……难道有人在背后说他么?如果他知道杜佩箐对文筝说的话,不知道气成什么样呢。
题外话:
还在码字,一会儿传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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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 作者:禾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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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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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佩箐,比文筝大一岁,身高168,体重101,配上她标准尺寸的三围,那就是堪比模特儿的黄金比例。最关键是杜佩箐家里的基因强大,母亲是新疆人,父亲是龙京市人,并且这双亲都曾是国家一级演员,无论是长相气质,那都是一等一的出众。
双亲的五官优点都遗传到了杜佩箐身上,形成了她那犹如混血儿般的精致立体的五官,大眼高鼻梁深邃眼窝,整个脸上那满满的都是天生的胶原蛋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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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杜佩箐却是个上进的大好女青年,不啃老、不懒惰,凭着自己的天赋和勤奋,她现在已经是一名资深化妆师。在这京城里,她算是行业里的佼佼者了,要找她化妆,那都是要提前预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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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佩箐见到晴晴这小萌娃,整个人都快被萌晕了,又亲又抱的,完全没有平时在工作上那严肃高冷的形象。
晴晴这孩子乖巧又嘴甜,搂着杜佩箐的脖子一个劲地喊干妈,还动动小鼻子去嗅嗅,然后奶声奶气地说:“干妈好香……”
杜佩箐听晴晴这么一夸,更是心花怒放:“宝贝儿,干妈刚才洗了澡出来的,香吧,是沐浴露的味道,晚上干妈也给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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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筝不禁噗嗤一笑:“佩箐,晴晴她洗澡要有小鸭子玩具陪着,可是小鸭子我忘记带来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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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晴看向文筝,再看看干妈,小声嘟哝:“可我还是想跟妈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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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好哦,一起睡……”晴晴开心地拍手,她其实也是想跟干妈睡的,可是又舍不得妈妈,所以三个一起睡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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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筝也想起猫咪了,赶紧地将团子从包包里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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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佩箐一脸失望,不甘地咬牙:“文筝,我怎么感觉你除了是晴晴的吗,你还得当一只猫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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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以猫,有说有笑地离开了机场,由杜佩箐亲自开车送到自家门口。
杜佩箐在京城市郊买了一套房子,虽然不比爸妈的别墅那么宽大,但也是一处高档小区,绿化好,环境幽静干净,远离了闹市的喧嚣,空气也没那么差,此刻还是蓝天白云的,秋高气爽,景色宜人,很适合居住的一个地方。
杜佩箐一个人住这120平米的房子,是有些冷清的,但现在有文筝和晴晴作伴,这个家就会变得热闹了。
杜佩箐还有公事要忙,将文筝她们送到楼下,钥匙也交了,她便匆匆赶去市区,临走时还说了,让文筝和晴晴把这里当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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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她还是第一次来,从今天开始,她得带着女儿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了。
杜佩箐的家,装修成简欧风格,时尚而又富有品位,陈设精致讲究,虽然不多却都是精品。
两间居室是卧房,另外有一间是书房和健身房一体的。平时杜佩箐就住在朝南的那间主卧,父母来京城小住的时候就住在另一间房。
也就是说,一年中,大部分时候,杜佩箐是一个人住在这房子的,她父母是晚年得女,现在都已经回到龙京市安享晚年了,有时会来京城看望女儿。
文筝瞅着这么宽敞的房子,一方面佩服闺蜜的能力,另一方面,她也为杜佩箐感到心疼。
一个女人啊,大事小事全靠自己,女神的外表,女汉子的内心,独自一人住这房子,需要不小的勇气呢,晚上一个人在家也不会害怕么?
杜佩箐直到晚上8点才到家,一进门就坐在了沙上,显得很疲惫,可是,她闻到了一股香味,顿时又来了精神……
“文筝,这是莲藕排骨的味道吗?”杜佩箐走到餐厅一看,果然,餐桌上那热气腾腾的莲藕排骨汤,是文筝刚刚端出来的。
杜佩箐不由得吞吞口水,毫不掩饰嘴馋:“文筝,你和晴晴吃饭了吗?”
文筝还穿着围裙,闻言也微微摇头笑笑:“我们还没吃,等你呢。这是我在小区门口的超市里买的菜,来尝尝合不合口味。”
杜佩箐如同看见了救星,抓着文筝的衣袖说:“太好了,你来了,我就能吃到地道的家乡菜,还能喝上美美的靓汤,我太幸福了!”
文筝一听,没好气地说:“你呀,平时只知道忙工作,自己在家吃的时候就是敷衍完事,没少吃泡面泡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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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筝跟杜佩箐是同一类人,所以很能理解她,知道她的苦处,也越心疼这个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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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佩箐也没忘记答应了晴晴的,要买小鸭子回来,她路过玩具店的时候特意买了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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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佩箐像个大姐姐一般,顾盼生辉的美眸瞅着文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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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筝眼里的神采暗淡了下去,她知道有些事她得说出来,否则憋在心里也特难受,而最适合倾诉的人,莫过于杜佩箐了。
文筝喝了口玫瑰茶,润润嗓子,小声地,缓慢的,将这两天生的事告知杜佩箐。
因为昨晚哭得厉害,又没休息好,所以文筝现在嗓子都还有点哑,眼里更是布满了红血丝,看上去有几分憔悴,再加上受伤的人身上会有一种低迷的气场,因此,越听她说,越是让人感到痛惜。
杜佩箐手里本来是攥着一根细细的围巾,可现在都被她扯得快烂掉了。因为太气愤,为文筝的遭遇感到极度不平,肺都快气炸了。
“太欺负人了,那个杭庭玉狗眼看人低,她儿子也妄称男神,竟然脚踏两只船,呵呵……梁雪瑞是个什么东西,亏她还是个律师,明知道你跟翁杭之在一起,她还要来个第三者插足,不要脸的女人,如果给我看到,我立马给她一嘴巴子!”杜佩箐气得脸都红,露出她彪悍的内在,其实在女神的外表下,她就是个女汉子。
文筝本来也是心情糟透了,可是看到杜佩箐这叉腰骂人的架势,活像是真的要找人打架一样,文筝不禁表情一松,先前的郁结也褪去了一半。
杜佩箐搂着文筝的肩膀,心疼地说:“别泄气,也别太难过,打起精神,相信我,只要你愿意,我一定可以在京城给你找到好男人,比那什么翁杭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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