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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7

    魔王[推荐] 作者:月下桑

    的这个问题似乎忽然有了解决方向,然而这个时候的他仍然是保守的。

    他只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外地人,没有魔物之力,家里有老有小,他仍然有所顾虑。

    原则上,继欢并不是一个热血的人。

    然而,他心中的那个想法却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生根,发芽,当肥这件事一出,破土而出了。

    “……我们可以通过前来测试中心的魔物收集他们对各位雇主的看法,通过分析各位雇主雇佣新人的频率有针对性的调查可能有信用问题的雇主,魔物们每次换工作一般都会重新过来测试的,那个时候,刚好可以询问他们上一份工作的情况……”

    继欢说着自己想到的事,作为一名现在按理说应该刚刚读大学的年轻人,他的想法很稚嫩,可是不可否认,他的想法完全利用到了现有的优势。

    “叶法尔的测试中心只有一个,所有魔物想要测试必须过来测试中心――这就是你的凭仗吗?”听完继欢的计划,阿丹慢慢道。

    盯着阿丹,继欢缓缓的摇了摇头:“不,我的凭仗是您。”

    “那些雇佣方的背后是谁我不知道,可是我的背后是您。”

    跟着老魔物这么久,继欢再意识不到老魔物阿丹在叶法尔的地位,他就是傻子了。

    何况阿瑾一开始就提示过。

    只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今后自己会需要利用到阿丹的身份地位而已。

    或许,不仅仅是阿丹才给了他做这样一件事的勇气。

    还有阿布,那吉,小灰……

    对于继欢来讲,家人是他的笼头,不是负担,但是阿爷和黑蛋在成为他努力生活下去的动力的同时,也无形中束缚了他的所作所为,他注定不会成为一名莽撞的冒险者。

    而阿布,那吉还有小灰却是他的朋友,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交往,他对自己的友情有了自信,他的勇气大了一些,他开始会想要尝试之前想做而一直不敢去做的事情了。

    何况还有阿丹。

    继欢静静看着阿丹。

    他看到阿丹笑了。

    继欢本能的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候到了,自己的计划能不能成功离不开阿丹的支持,阿丹接下来说的话,就是自己计划能否实现的关键了。

    继欢抿了抿嘴唇。

    “你知道,你现在正要做的这件事会带来什么结果吗?”仰着头,阿丹看向继欢的方向。

    “你现在想到的可能只是这件事会让很多魔物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少受骗,少出现像灰和肥那样的魔物。”

    “你想过没有……这件事做到后来会变成什么样吗?”

    阿丹静静的对着继欢的方向,他的眼看不到继欢,可是他的心却能看到对方。

    和其他魔物不同,阿丹的力可以让他透过层层伪装直接看到一头魔物最本质的东西。

    在阿丹的“眼”里,对面是一头极其柔弱的魔物,他身上的力极其微小,几乎到让人察觉不到的地步。

    然而他又无比强大。

    他的意志力无比强大,短短的几个月内,阿丹亲眼看着他用极其微小的力量做到了很多几倍力量于他的魔物也做不到的事。

    此刻,他站在这里,说了阿丹完全想不到的事。

    “这件事到了最后,如果你能够成功的话,所有需要工作的魔物都会将情报给你,他们会通过你查询各个雇佣机构的信用情况,他们会无比敬畏你;

    同时,那些雇佣机构也不敢得罪你,生怕自己的信用受损,他们会敬着你,捧着你,同时,亦无比敬畏于你。”

    “你知道吗?让所有魔物都敬佩、都听从的魔物,是什么吗?”

    是魔王。

    无知而无畏的幼年魔物啊!你知道你刚刚说了什么话吗?

    你在说,自己想要成为魔王啊――

    看着由于自己的问题而一脸疑问的半大青年,阿丹忽然笑了。

    第三卷:玫瑰陛下

    第138章 墨菲特以及一张寻人启事

    过去的,现在的,时间的神啊……

    东方的,西方的,黑暗的宛如魔王眼眸的天空;

    传说中,每当一头魔物的力量积聚到一定程度,天空会为他打开一扇门。

    那是魔王的王座。

    那个过程被称为“升王座”。

    他将会到达另一个界,而当魔王离开之后,那扇“门”内余留的引力将会聚集周围一切的星石陨石,这些碎石将会碰撞、融合在一起,最终成为星子。

    升王的魔王力量越大,他留下的力吸引成的星子就会越闪亮。

    而如今――

    每个夜晚,天空只有一轮紫色月亮的日子,已经有多久了呢?天空不见任何一颗代表魔王的星子。

    曾经,这个世界到处都流传着魔王的传说,而如今……魔物们安逸许久,已经不再有魔物去妄想成为魔王这件事了。

    或许早晚会有一天,这个界关于魔王的一切将不复存在了吧?

    “我要成为魔王。”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有着一头黑色头发的小男孩这样说过。

    那是一头幼年魔物,四肢细细瘦瘦,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还光着小脚丫。

    可是小男孩的脸却还算干净,在整个叶法尔,脸颊这么干净的小魔物可是十分罕有的。

    他已经不太记得那个男孩的长相了,可是对方宛若死水一般的黑色眼眸就那么印在他的心上,和他新婚妻子穿着结婚礼服的模样一起,烙印在他内心最深刻的地方了。

    然而就是现在,又有一个黑色头发、黑色眼眸的半大魔物对他说出了类似的话。

    其实他们说的内容完全不同。

    可是,为什么就想起当年那个孩子了呢?

    大概是他们同样的黑发黑眸,大概是他们同样的镇定表情,大概是他们同样坚定的语气……

    “那你今后要努力点。”松弛的眼皮耷拉在脸皮上,阿丹转身出了洗漱室,在他身后,黑发的半大青年嘴角微微勾了勾,随即拿起扫把拖起他留下的湿地板。

    这一天,老魔物让继欢给他好好收拾了一下房子。

    “以后你就变成大忙人了,这些事情就要少做,今天给我彻底大扫除一下吧。”阿丹是这么说的。

    继欢就把测试中心好好收拾了一下。

    他翻出了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在阿丹褥子底下有一条咸鱼干。

    “啊!这是我太太去世前腌得啊!!!!!!”阿丹激动万分的挂在了咸鱼干上。

    比如:床底下的烂纸团。

    “啊啊啊啊啊啊!这是我结婚前弄得,你知道的,那时候是单身汉嘛~”阿丹抛给他一个暧昧的眼神。

    继欢的脸:==

    比如:桌子下面垫桌脚的书。

    阿丹不太爱看书,可是意外的,他这里的书还不少。

    这些书阿丹全让继欢拿走,继欢欣然接受了。

    然而等他抱着一箱书回家、整理这些书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旧得发黄的通讯簿。

    那上面有着叶法尔所有阿丹拥有的土地的租户的信息。

    阿丹的通讯簿写的很简单,全部都是用地皮划分的,比如:奢靡区,金色花酒吧,胡克,20跨多克(注:跨多克为当地体积单位,一种魔兽的名称,由于此种魔兽分布地区广泛且容易狩猎,所以其体积成为了该界通用的体积单位。又注:本地的土地十分值钱,由于租金收取依据不仅仅是面积,而是体积,即墙壁和房顶也要收房租哒!)

    注意到这本通讯簿的时候,继欢可谓是吓了一跳,这个本子十分旧了,好些租户竟是一百年一百年这样租下来的,上面还有阿丹鬼画符的字,继欢有些看不懂,有些倒是能猜得七七八八。

    有的魔物名字上打了x,继欢估计那是代表该魔物已死,可是绝大多数魔物名字上没有叉,相反,旁边还有最近缴费记录呢!

    这显然是一份还在使用中的通讯簿!

    继欢当时就打了个电话给阿丹,秉明自己不小心将他的收租本也整理回来了。

    阿丹的声音却只是哼了一声:“说给你就给你了,那个本子你回头重新给我做个记录出来,看不懂的符号就过来问我,以后去和那些家伙收租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好了,我正打游戏呢,没重要的是别打电话!”

    “吧嗒”一声,阿丹挂上了电话。

    留下继欢……

    他看了眼那个厚厚的破本子,嘴角勾了勾,然后情不自禁的握紧了右拳。

    这可是叶法尔地区所有租用阿丹土地的魔物的名字还有联系方式!

    这是什么意思?

    这些魔物全部都是叶法尔的经营者!换句话说,这些魔物就是叶法尔地区实际的雇佣者!从他们这里出去的好多魔物显然都是要去那些魔物的地盘工作的!

    而如今阿丹竟然把这东西交给了自己,还把收租的工作交给了自己!

    这样一来,他不但知道这些老板的姓名电话,还有正面和他们打交道的机会了!

    继欢非常慎重的将这个本子收了起来。

    他把这个本子放到自己枕头下面了,和黑蛋的宝贝们放在一起了。

    好吧,如今就像继欢的枕头下对黑蛋来说是最安全的地方一样,继欢自己也把自己的枕头下面当成了最安全的地方。

    黑蛋现在很好动,经常忍不住到处摸东西,阿爷偶尔也会收拾错东西,而只有一个地方是黑蛋和阿爷都不会乱动的:那就是装满了黑蛋宝贝的继欢的枕头下啦!

    褥子得加厚点,现在这枕头太高了――拍了拍自己的枕头,继欢又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然后他就继续去整理从阿丹那里拿来的书籍了。

    好在剩下的书却很正常。

    有几本识字书,有一本言情小说,甚至还有几本老年魔物养生方面的书。

    继欢将这些书分门别类的放在书桌上。

    拿到最下面一本书的时候,继欢碰了一手灰。

    小心翼翼掸干净上面的灰尘之后,继欢发现那是一本童话书。

    黑蛋现在正好到最喜欢听故事的年纪了,继欢心中一动,坐在书桌前,他慢慢翻开了这本破破烂烂的书。

    封面上的书名已经模糊不清了,然而内页上的书名倒还尚存,继欢看清了这本书的名字:

    《魔王》

    这本书是用非常古老的语言写的,继欢看的非常吃力,有好多字都要跳过。好在上面有图。那些图画的非常生动,即使是在人类世界看过各种精细图画的继欢看来,这些图也出人意料的精彩!

    继欢在这本书上发现了好多注音。

    一开始他还没有多想,直到他看着看着,注意到其中有一个字母的末端有个翘成句号一样的圆圈。

    继欢怔了怔,拿起桌上的纸笔,他在纸上写了一个同样的字母,看到自己反射性写出的翘起的句号,他愣住了。

    这样的写法与其说是他的习惯,不如说是阿瑾的习惯。

    阿瑾的字写得非常好看,苍劲有力,而且有好些字母的写法很是花哨,非常有自己的风格,这个圆圈就是其中之一。

    据说这是很古老的写法,后来为了简化字体,如今的魔物们已经很少这样用了,倒是阿瑾把这个习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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