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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夫[穿越] 作者:沙缇

    《[穿越]宠夫》作者:沙缇

    文案:

    穿越前,霍安陵只是一个小城管;穿越后,霍安陵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

    失忆前,阿拾是沈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失忆后,他只是霍安陵的阿拾。

    为了找回属于他的阿拾,霍安陵在阿拾消失后,踏上了寻夫之路--

    这是一个穿越平凡攻为了失忆王爷受从草根奋斗到大将军,最后抱得爱人归的故事……

    内容标签:强强 穿越时空 情有独钟 平步青云

    搜索关键字:主角:霍安陵,沈王爷(阿拾) ┃ 配角:九铮…… ┃ 其它:狗血、失忆、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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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相遇

    雨夜,大雨倾盆。

    沈王爷骑着一匹马在护卫的掩护下雨夜中飞奔,身后,是紧追不放的一众杀手。

    大雨之中,行动变得很是不便,再加上是在黑夜,沈王爷只能紧紧地伏在马背上。

    有温热的水溅到脸上,让沈王爷忍不住转头去看,正好闪电划破夜空,他看见了身边护卫被大刀斩断头颅,身首异处的情形。

    溅在脸上的是血。

    本来这次出行就没有带几个护卫,见此情形,沈王爷也不能坐以待毙,只能勉力抄起佩剑反手迎战。

    但无奈比起专业的杀手,沈王爷为了护身学的那点儿招式实在是不够看,不消几下,就被人打飞了手中长剑,斜斜地插入泥地里。

    还剩下三个杀手……

    可恶,自己绝对不能成为对方要挟皇兄的棋子。

    沈王爷知道对方并不想要自己的命,而是想要以此要挟皇兄――他甚至知道这些杀手的幕后使者是谁。

    可就是这样,更加不能让他们得逞。

    抱着这个想法,沈王爷用双腿使劲夹了一下马腹,抽出藏在小腿处的匕首使劲朝着马臀扎了下去。

    “咴咴――!!”即使是难得一见的好马,在遇上这样的剧痛的时候也承受不住,只能扬蹄狂奔。

    也正好挡下了杀手接下来劈砍的动作。

    趁着这个空隙,沈王爷贴紧马腹,利用马身挡着快速下马,捡起沾上了雨水和泥土的佩剑,用一种破釜沉舟的气势拼杀了过去。

    大雨依然在落下。

    即使是夏夜,磅礴的大雨带来的寒气也让沈王爷面色发白,嘴唇发青――并不仅仅是因为身上受伤流血的缘故。

    眼看着最后一个杀手步步紧逼,闪电划过,映出这个杀手死寂的眼神。

    沈王爷顾不得自己身后是高高的悬崖,也顾不得自己越来越冷的感觉和越来越模糊的视线,捂住伤口咬牙,在面对杀手的逼迫的时候,虚晃一招将对方拖住。

    山林中,一旦下雨,路面就会变得十分的湿滑。

    更不用说像是现在这种滂沱大雨。

    踩空的沈王爷看着被自己拖下来的那股杀手因为惊愕而瞪大的眼睛,心里一冷。

    将刚才因为使用长剑而迅速插回的匕首抽了出来,沈王爷咬牙对着那个杀手的脖子狠狠地刺了下去!

    又一道闪电划过,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

    沈王爷的视线从水平面拉向了天空,黑麻麻的天空带着迫人的压抑,大颗大颗的雨水打在他的脸上和眼睛里。

    很疼。

    但是他却顾不了那么多了。

    当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下坠的时候,头部传来一阵剧痛,随即热乎乎的东西流了满脸。

    一切归于黑暗。

    昨晚上是春末夏初的第一场大雨,从傍晚开始,一直到后半夜才停歇。

    霍安陵听了一夜的雨。

    说起来,除了刚刚穿越到这个村子的那几天晚上他有些睡不着之外,后面的日子他一直睡得很安稳。

    想来,大概是自己穿越后第一次遇到夏天,也第一次听到那么大的雷声吧。

    好在等霍安陵起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出了太阳――夏天就是这样,大雨迅猛,阳光也迅猛。

    因为一夜没睡的缘故,霍安陵觉得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但洗了一把冷水脸之后,他就完全清醒了。

    煮了清粥,蒸了馒头,又将干咸菜切成丝拌上辣椒做早饭。吃完了,霍安陵又将多蒸的几个馒头用干净的菜叶包好,然后用谷草捆住放进背篓里――他还是不太习惯将东西放进怀里――又加上一壶泡了薄荷的茶水。

    这个季节,农活并不多,不过霍安陵依然带着工具和背篓去了自己屋后的那片山林。

    他要去采蘑菇。

    到了这个地方快一年了,但因为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缘故,有很多地方都还不太适应。

    最明显的就是食物。

    去年有了纪夫子的帮助才勉勉强强过了一个冬,今年虽然分到了土地买到了粮食种了,但是要等到第一茬麦子熟还有一段时间。

    霍安陵不想太依靠别人。

    偶然之下他发现了自己屋后的这片山林盛产蘑菇――这儿的人似乎是怕蘑菇有毒,所以并没有人采摘,于是蘑菇生长得越发的茂盛。

    霍安陵是知道哪些蘑菇可以吃的,所以每次大雨过后,他都要踩着湿滑的泥土到屋后山林转悠一圈。

    雨后的天气总是十分爽利,昨天乌云密布的天空,今天便晴朗的不能直视,热烈的阳光灼烧着霍安陵露在外面的皮肤。

    因为几乎彻夜大雨的缘故,越往向山上走,附近的灌木就被雨水淋得越透彻。

    雨水顺着树枝上垂挂的松萝滴下来,树枝已经半腐,上面爬满了墨绿色的苔藓和有刺的枸骨子叶,用手轻轻一拉,整根胳膊粗的树枝就会断裂下来。

    霍安陵倒是没有乱动这些树枝,但却默默记下了它们的位置,等到晒过几个大太阳之后,就可以带回去当柴烧。

    滑而陡的斜坡上堆积着厚达数层的腐叶,脚踩上去立刻打滑,露出叶片下滑腻的稀泥。

    蘑菇喜阴,它们就生长在这不见天日的阴冷斜坡上,在树柱根部,叶片堆积之处。

    霍安陵一边用木棍拨开被雨水冲刷下来的新落叶,一边搜寻是否会在灰褐色的腐叶中出现蘑菇的苍白色。

    唔,紫色的蘑菇有毒啊……

    霍安陵漫不经心地想着,然后愣了一下,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块紫色的布料。

    虽然霍安陵还不太懂这种布料到底有多好,但是那光滑的触感和上面细密的花纹,感觉怎么比自己身上的布衣要高档的多――就像是丝绸比亚麻一样。

    可是,为什么这个地方会出现这种东西呢?

    霍安陵抬头,发现不远处还有一些这种布料,丝丝缕缕的,在树缝间阳光的照射下居然还反射出银丝的光辉。

    皱着眉,霍安陵从背篓里跳出一把柴刀,将背篓放下,然后谨慎地往前走。

    没走多远,他就发现地上被什么东西砸过一样,散落着一些劈断的枝杈。

    一开始霍安陵以为是昨晚上大雨造成了山体滑坡,山上滚落的石块将树枝砸坏了。

    但是地上并没有发现大一些的石头,甚至没有大堆的新鲜泥土。

    带着种种疑惑,霍安陵发现了一截白色……蘑菇?

    走近一看,霍安陵差点没有吓得后退――是人手。

    虽然一瞬间脑海中花子贞子伽椰子打着飘儿的闪过,但是霍安陵想穿越之后自己的运气应该没有那么霉,便壮起胆子再凑上去了一点。

    还好不是一截断手,而是一个被埋在枯枝败叶下的人的手。

    那人脸上几乎被血染透,身上的衣服也破烂不堪,只剩下几片紫色的布料搭在裤腰上,白色的里衣也刮坏了,长长的头发也散乱着,混着几片树叶粘在脸上――颇有几分犀利哥的造型。

    霍安陵神色复杂地看着这个人,最后放下柴刀,用双手将他身边横七竖八扎出来的树杈撅断,尽可能轻柔地弄掉对方身上的枯叶断枝。

    然后他伸手凑到那人的鼻子下,感受着对方那微弱但是真实存在着的气息,霍安陵松了一口气,心里也升腾起几分自己也不明白的欣喜――还活着!

    2、取名

    纪夫子是村里除了村长外最受欢迎的人。

    不仅仅是因为对方年轻俊秀的容貌,而且因为对方既会教书,又懂医术。

    在霍安陵刚刚穿越到这个小村子的时候,就一直受对方的照顾。要不是纪夫子的话,霍安陵也不会这么快就在这个村子里置办好房屋和农田等东西。

    毕竟虽然村子里民风淳朴,但是对待外来人,尤其是霍安陵刚来时那穿着浅蓝色短袖衬衣配黑色长裤的城管制服的样子,再加上他一头利落的板寸,实在是很难让这里的村民不用异样的眼神看他。

    霍安陵不知道为什么纪夫子会对自己这么好,一开始的时候还以为对方别有用心,后来相处下来,霍安陵又觉得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大概是纪夫子也是这个村子的外来户,所以对自己惺惺相惜?

    这个世上能有个人对自己好,自己还挑剔什么呢?

    他霍安陵一穷二白,又没什么关系背景,也没什么好图谋的。

    也因此,霍安陵与纪夫子真心相交。在将基本的简繁字体转换学会了之后,又被纪夫子偶然发现了在算术方面的天才――好吧,至少在这个时代,霍安陵的那些加减乘除之类是很先进的。

    于是,霍安陵和纪夫子的关系就更好了。

    此时救回了一个人,霍安陵也是先去找纪夫子的。

    在等纪夫子来的时候,霍安陵先将这个男人的身上脏污的地方都擦干净了。

    出乎他意料的是,在洗去了那些血污和泥点子之后,这个穿着破破烂烂的男人意外的好看。

    白皙细腻的皮肤,闭着的眼眸处纤长卷曲的深黑色睫毛,因为光线问题而显得半阴半暗的脸庞上,似乎所有的五官都是精雕细刻的,显得很不真实。

    霍安陵心里咯噔一下,脑袋反而清醒了许多。总觉得对方这种长相和穿着的衣服应该不是普通人,又想起之前这个男人似乎是从悬崖上掉下来的(虽然运气好身上只有一些皮外伤)――自己不会是惹上什么麻烦了吧?

    可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看着男人那干裂发白的嘴唇,霍安陵还是去洗干净了手,端了晾凉的开水,用手指沾着水一点点地抹在对方的嘴唇上。

    待干裂的唇滋润了以后,霍安陵捏着他的下巴,掰开他的嘴,倒一点点水进去,然后轻轻抬起他的头,让他咽下去。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水的缘故,等霍安陵将碗放到桌子上转身看回来的时候,就见那个男人睫毛颤动,睁开了眼睛。

    两人的眼睛正好对上。

    在霍安陵脑海中的想法还没有成型的时候,那个俊美的男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伸手捂住脑袋,像孩子一样咧嘴“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霍安陵一下子懵了。

    正好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一个温和的声音:“安陵,你在屋子里吗?”

    “纪夫子,你来了,快请进!”霍安陵很想丢下这个男人的,但是看到对方的目光紧紧地锁着自己,似乎自己只要一露出后退的动作就要号啕大哭的样子,只能走上前去,一边手忙脚乱地拍着对方的背安慰“怎么了怎么了,不哭不哭啊”,一边扯着嗓子请纪夫子进来。

    “疼……”大概是对方长得太好看了,一个大男人做出这种小孩子才会有的动作居然没有多少违和感。男人哭的可怜兮兮的,捂着后脑勺泪汪汪的看着霍安陵。

    霍安陵只好伸出手顺着那个男人的手摸,然后摸到了一个鼓包――撞到脑袋了?

    “别碰,疼。”

    霍安陵赶紧收回了手,但是对上对方委屈的眼神,霍安陵只好无奈地朝着对方鼓包那儿吹了吹:“痛痛飞,痛痛飞,吹吹就不痛了。”

    纪夫子进了屋,放下药箱,见霍安陵这个举动,不由得笑了一下:“我说,你还把他当小孩儿哄呢?这人是谁啊?”

    村子并不大,基本上村里的人上至七八十岁的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奶娃,纪夫子脑袋里都有个影儿,这个蜷在霍安陵怀里只给自己留个后脑勺的人还真没见过。

    “他……你先给他看看吧,他好像是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的。”

    听到霍安陵这话,纪夫子挑高了眉:“既然这样你干嘛不早点来找我?要是耽误了可不行。”

    “其实我一开始的时候也检查了一下,发现他身上细小的伤口虽然多,但是没什么很重的伤,那个时候又见你快要讲完课了,所以就……”霍安陵一边说着,一边起身给纪夫子让位。

    “不要。”那个男人紧紧地拉着霍安陵的衣服不松手。

    “乖啊,让纪夫子给你看看,不然会一直痛痛的哦。”霍安陵只能用这种哄小孩儿的语气哄他。

    见那个人松了手,纪夫子走上前去:“他到底……”话未说完,在见到这个男人的脸的时候,纪夫子的神色猛地变了。

    不过这个时候霍安陵正好背对着他,没有看见纪夫子的眼神。倒是那个男人注意到了,但是却怯怯地往里面缩了一下,黑色的瞳孔里全是陌生。

    脑海中的念头电光火石地转了一下,纪夫子对霍安陵道:“你去给我家里拿一个药包过来――我刚才来的匆忙,忘记带了。”

    霍安陵不疑有他,答应一声就出去了。

    纪夫子的家其实就在霍安陵家隔壁――说起隔壁,其实也要走个几分钟的路。

    不过因为担心那个人的伤,所以霍安陵是用跑的。

    当霍安陵拿着药包跑回来的时候,正看到纪夫子闭着眼睛在给那个那个男人把脉,而那个男人时不时地往门口望一眼,在看到自己出现时,黑色的眼睛中明显地迸射出喜悦的光芒。

    “纪夫子,他怎么了?”霍安陵放下药包,等纪夫子睁开眼睛才问道。

    “就像你说的那样,是皮外伤,休息个十天半个月就没事了。”纪夫子似乎这才感到霍安陵的存在似的,道。

    “那他的脑袋这儿……”霍安陵可是记得那人脑袋后面的一个鼓包呢。

    “那个……”纪夫子借着垂眼的动作掩饰了自己眼中一闪而过的光芒,轻声道,“等淤血消散就没事了。在这之前……好好照顾他。”

    见那个人眼巴巴的看着霍安陵,完全当自己不存在的样子,纪夫子嘴唇抿了抿,然后道:“我先先给他开副方子,然后你拿去煎,有什么事再找我。”

    说完,便将药包打开,又将里面的小药包分别打开,快速地配了一副药出来,又告诉了霍安陵煎药的方法,便背着自己的药箱走了。

    “纪夫子今天倒是雷厉风行啊?”霍安陵看着手里的那副药。

    “疼、疼,抱……”男人突然发出的声音打断了霍安陵的疑惑。

    转头看着男人伸出手臂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霍安陵叹了一口气,只得先放下药,走过去将他半抱在自己怀里:“你怎么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呢?对了,我叫霍安陵,你叫什么名字?”

    眨巴着眼,男人像是没听懂一样看着霍安陵。

    这孩子估计真的傻了。沉默了一会儿,霍安陵用试探性的语气道:“要不,我给你取个名字?”

    继续眨巴眼睛。

    “要不就叫‘阿拾’吧!反正你是我捡到的,取个普通的名字说不定可以让你以后不遭遇那么多事儿。”就像村子里在给孩子正式取名之前,都是叫着“二狗”“黑蛋”之类的养着的。

    “阿陵!”男人仿佛听懂了,略显苍白的嘴角露出一个笑来。

    “阿陵?对,阿陵是我,你叫‘阿拾’。”

    “阿拾?”

    “嗯,对,你的名字。”

    “阿陵!”

    “嗯,我的名字。”

    “阿拾!”

    “嗯,你的名字。”

    “阿陵!”

    “嗯嗯嗯,你口不渴么?”

    3、收养

    只要是小孩子,没有一个喜欢喝药的。

    自然,不知道原本智商就是小孩子还是因为碰着了脑袋而使得智商退化到小孩子的阿拾也是不喜欢喝药的。

    看着那冒着微微热气的,散发着苦味儿的黑色药汁,阿拾快把头摇成拨浪鼓了。

    无奈,霍安陵只得起身找出一罐子红糖来,加了一勺子进去――没办法啊,这地方糖什么的贵得很,他这罐子还是自己前不久靠买制作豆腐干的方子,想了好久才下定决心买的呢。

    “加了糖的,不苦了。”霍安陵有些无语地看着还在摇头的阿拾――这人不是伤到脑子了么?这么摇头不会觉得晕乎乎的么?

    “不要,苦的。”阿拾瘪着嘴巴,两只眼睛一眨就是一层水花儿。

    “伤口疼不疼啊?”看到这人居然利用自己的相貌作弊,霍安陵晃了晃神,随即将药碗放在桌子上,搬了个凳子坐在床边,温声问道。

    “疼。”一边说着,阿拾还吸吸鼻子,表示自己需要安慰。

    “所以就喝药,喝了这个就不疼了。”不带这么卖萌的啊,阿拾!

    霍安陵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雏鸟情节”……不对,这不就将自己比成“鸟妈妈”了吗?

    为了让阿拾信服,霍安陵还自己示范性地喝了一口――其实这还没有黑咖啡味道重呢。

    见霍安陵也喝了,阿拾才伸出手接过药碗,小心翼翼地凑过去喝了一口――呜,还是好苦……

    没等阿拾吐出来,霍安陵眼疾手快地用一小块饼子皮蘸了红糖水塞到阿拾嘴里:“乖啊,喝完我就给你吃糖。”

    阿拾的目光在糖罐子和苦药汁之间徘徊了一阵子,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下去――他是好孩子,他也好喜欢那个糖的味道……虽然比记忆中吃过的要难吃,不过甜味儿还是很喜欢的。

    等伺候了阿拾喝完药,霍安陵又让他躺下休息。不过看来今天是没办法去采蘑菇了,本来还打算用一些松茸在赶集的时候买点儿钱的。

    正想着,门又敲响了。

    是纪夫子。

    “我想你应该没有多余的衣服给那个人穿吧?正好我这儿有两套多的,先凑合一下吧。”一见面,纪夫子就将一个布包交到霍安陵手里。

    “啊?啊,纪夫子你考虑得真周全,咦,都是新衣服啊?这太……”

    “新衣服又怎么了?再说了,我又不是给你,沈……是给那个人的。”

    “……那好吧,我先代阿拾谢谢你了。”霍安陵比阿拾的个子要大一些,给阿拾穿的话可能会有些大。倒是纪夫子和阿拾的身高体型差不多。

    干脆,等下次赶集的时候做几套衣服还给纪夫子吧――虽然就像纪夫子说的那样,这衣服是给阿拾不是给自己的,但是阿拾是自己救回来的,责任自然应该由自己担负。

    “阿拾?”纪夫子有些奇怪地重复了一遍。

    “他好像记不得自己的名字了,所以我就自作主张给他取了一个。”说到这里,霍安陵有些不好意思。

    “阿拾……啊,还不错,还不错……那就这样了,对了,这是几瓶伤药,你记得给阿……阿拾涂在伤口上。”重复了几遍“阿拾”,纪夫子点点头转身离开――还是不要让安陵知道得太多吧,毕竟自己也已经和那些人没有关系了。

    不知道是年轻人的缘故还是纪夫子医术高超,反正几天之后阿拾就可以下床了。

    不过因为担心他的身体,霍安陵不敢让他走的太远,就让他在自己的小院儿里活动活动。

    因为如果要找霍安陵的话要先经过纪夫子家――村里的这些庄稼人对识字教书又懂医术的纪夫子有种莫名的敬畏,谁也不敢大大咧咧地打扰了纪夫子的安静。

    所以这段时间下来,除了纪夫子外,谁也不知道霍安陵家里多了一个人。

    在阿拾身上的伤好完全之前,每天纪夫子都要往霍安陵这里跑两趟。眼看着阿拾身上的伤好了但似乎还是个懵懵懂懂的样子,纪夫子在仔仔细细给阿拾做过一次诊断之后,不得不承认大概脑后的那块淤血伤到了脑子内部。所以虽然现在阿拾的脑袋上摸起来没有了那个淤血肿包,但实际上他的记忆还是没有恢复。

    叹了口气,纪夫子认为现在这种情况下对阿拾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因此,看着阿拾结束诊断后欢呼一声,转身就搬着个小板凳坐在屋檐下开始每日一次的观看鸡吃糠的活动,纪夫子不得不将他事先想好的对策告诉霍安陵。

    “什么?收养他?”霍安陵给鸡撒了糠回来,又塞给阿拾一个削好山梨――这种山梨又小皮又黑,就是庄稼人吃都觉得麻烦,但是霍安陵偶然一次发现这个山梨去皮之后的果肉意外的甜美多汁――就听到纪夫子给自己说了这件事。

    说实在的,虽然霍安陵曾经隐隐有这个想法,但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他还是觉得并不靠谱。

    但此时连纪夫子都提出来了……老实说,霍安陵有点儿吃惊。

    “你看阿拾现在这个样子,你也不放心让他一个人住吧?”纪夫子看了一眼阿拾,见他吃梨吃得不亦乐乎,并没有注意到这儿,转过头来继续说道。

    “可是,我这里并不能给他最好的,”霍安陵坐下,将装糠的碗放在脚边,习惯性地十指交叉,皱眉,“看他之前穿的衣服,我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家,我觉得,应该将他送回去才是。”

    看着在小院儿里一边吃梨一边看着鸡吃糠的阿拾,即使是普通的麻布衣服,穿在他身上也掩饰不了他的光华。

    “可是你也不想想阿拾是从什么地方掉下来的?阿拾现在这个情况,什么都不懂,如果他是大家族出来的,送回去也是继续被人迫害的份儿!而且茫茫人海,你一个平头老百姓,怎么去找阿拾的家人?”

    霍安陵虽然对于纪夫子这番话有些疑惑,但是想到阿拾的情况如果真像是纪夫子说的那样,送回去会被别人伤害的话,那么自己是绝对不忍心的。

    短短时间的相处,对于小孩儿心性的阿拾,霍安陵已经不知不觉将他当做弟弟一样对待了。

    “早知道我应该注意一下阿拾身上有没有玉佩或者证明身份的东西的……”喃喃自语的霍安陵并没有注意到纪夫子那一瞬间的不自然神色,他思忖了一会儿,然后道,“既然这样的话,那么是不是需要给阿拾置个身份?”

    “呃,这件事……还不急。到了冬天县衙统计人口的时候再说吧,”见霍安陵答应了,纪夫子笑了笑,“这样就再好不过了,毕竟阿拾那么黏你,想必他一定会开心的。”

    他不是没有想过自己照顾他,可是既然自己已经决定和过去一刀两断,那么就不应该再和他有太多牵扯了。

    霍安陵想着以后自己要和阿拾相依为命……不知怎么的,想到这种情况,他心里居然有几分期待和喜悦。

    当初霍安陵能够在这个村子里这么快扎下根来,就是因为村里的人口一年比一年少,自然,强壮的劳动力就更少了。

    先不说这个村子有两边都是悬崖峭壁,地势偏僻,就说这些年各个国家大大小小从来没停过的纷争就让普通人的生活受到了影响。

    虽然是偏远的小村子,但是也因为征兵而带走了村里不少的青壮年劳动力。

    而这村子里的人本来就少,于是就造成了土地有,没人耕的情况。

    霍安陵虽然能干点儿农活,但是他毕竟不是这儿土生土长的庄稼人,也不是像纪夫子一样靠头脑和医术吃饭的,所以在干起农活儿来的时候,速度是要慢下不少。

    也因此,他才会想到比如买制作豆腐干的方法这种法子来赚钱。

    其实在村子里的人都没什么富裕的,大家都过的很清苦,不过对于靠土地吃饭的农民,倒也不显得特别难过日子。

    所以,此时家里多了一个人吃饭,对于霍安陵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虽然阿拾他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不会打扫房间甚至不知道吃完饭之后要洗碗……

    4、上山

    等真的决定将阿拾当做家里的一份子对待之后,霍安陵发现,虽然阿拾生活常识基本上为零,而且智力也和小孩儿差不多,但他的确学得快记得牢。

    这么看来的话,用不了多久,阿拾就可以自己做基本的家务了。

    至于劈材什么的,霍安陵看了看阿拾白白嫩嫩一点儿茧子都没有的手,默默地将这类重活从阿拾的工作单子上划去了。

    霍安陵以前的生活作息并不规律,但是到了这个小山村之后,因为没有电没有夜间娱乐活动,渐渐也养成了和村里人一样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

    霍安陵家里的牲畜不多,只有一头母猪――还不到可以配种的年纪;一条看门狗三毛――也是去年在村子里抱的一只,还不到一岁;两只母鸡和一只打鸣的公鸡,还有他们第一批小鸡崽儿,共八只。

    每天天微亮的时候,公鸡就站在篱笆桩上叫开了,养成了鸡鸣三声而起的习惯的霍安陵睁开了眼睛,看见身边的阿拾还在睡着――没办法,家里就霍安陵一个单身汉,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房间和床铺给阿拾。

    反正两个都是男人,又没有什么不良的睡眠习惯,霍安陵便想着两人凑合着算了,毕竟找木匠做床也是要银子的。

    霍安陵看阿拾皱着眉头闭着眼睛,睡得不是很踏实,估计是阿拾以前生活在大富大贵之家,从没有睡过硬床板――说真的,霍安陵一开始的时候也有点儿不习惯这种床铺下面垫谷草,谷草下面就是木板的床。

    不过没办法,霍安陵可变不出席梦思来。

    轻手轻脚下了床,洗漱完毕的霍安陵去厨房做了简单的早饭,又将关在鸡舍里鸡全都放出来让它们自己去觅食,才回到卧室叫阿拾起床。

    阿拾被摇晃了有一会儿才睁开眼,迷迷糊糊的看着霍安陵,好像是想了很久,然后才模糊的嘟哝一句:“唔……阿陵早安。”

    “早安,阿拾,该起来了。”因为是将现在的阿拾当做小孩子来对待,所以霍安陵的耐心好得不得了。

    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阿拾慢吞吞地坐起来,然后好像闻到了什么,眼睛一亮,一把掀开被子:“阿陵!阿陵!有煎蛋!”

    “唉唉唉,先把衣服穿好啊!”霍安陵一把抱着阿拾的腰,防止他衣衫不整的出去乱扑腾。

    等一切收拾好了,头发上还沾着洗脸时的小水珠的阿拾一脸兴奋地坐在饭桌前,见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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