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
平淡的幸福 作者:墨迹斑斑
道是弗里曼让你来学习的吗?”林晓万万没想到艾萨克来是为了向梵塔学习做食物,要知道兽人对吃食还是没什么要求的,只要有烤肉就好,就像梵塔每次做其他的一些食物给他们吃,也只会吃一点,还是会再给自己做烤肉吃,不过弗里曼那么怪胎好像喜欢其他的食物比烤肉多一些,林晓不禁疑问。
“不是,是我自己来的,阿曼已经答应我只要我能够学会做出美味的食物,他就答应做我的伴侣。”林晓看到艾萨克在说到伴侣这句话时眼睛都变得温柔了,脸上的笑也没有刚才那种虚假的感觉。
不过听到他的话,林晓还是愣了一下,他说的阿曼,林晓可以是弗里曼,只有那只贪吃的狐狸才会说出这样的要求,但是兽兽恋,从来到这里林晓还没见过,他是知道这里的雌性很少,只占兽人的五分之一,很多兽人一辈子都不能拥有自己的雌性,所以这里是可以兽人和兽人结为伴侣的。林晓一下子有点反应不过来,不过林晓马上恢复,反正在林晓的眼里这里不管是兽人还是非兽人都是带把的男人,不论谁跟谁在一起都是同性恋,而且林晓从来都不觉两个人相爱跟其他因素有什么关系,要不然他也不会喜欢上梵塔。
现在林晓最好奇的是艾萨克和弗里曼之间的那点事,他是很想知道艾萨克这么个看起来很精明的人是怎么看上弗里曼那只有点二、有点缺心眼、还很贪吃的狐狸的。他可是看得很清楚,艾萨克在提到弗里曼时的那眼神,简直和梵塔看他时候的一模一样。
最后林晓还是如愿以偿的从艾萨嘴里挖出了他和弗里曼之间的jq。
话说十八年前,尹瓦部落里有一对很漂亮的双胞胎雌性兄弟帕维和赛维,他们在同一天分别嫁给了迅狐族族长和风狼族族长,后来两个雌性同时怀孕,生下了两个小兽人宝宝,一个叫弗里曼,一个叫艾萨克。迅狐族族长和风狼族族长定下约定,十八年后他们的宝宝展开一场速度的比试,来决定地上兽人中速度之最。
说到比试约定的事,就不得不说说尹瓦部落在管理制度上和其他部落的不同。尹瓦部落不是像霍蒙森部落一样只有一个族长,而是像中国古代的诸侯分封制度,有一个大族长然后下面几个大种族又选出自己的族长,每个种族有自己的的小领地,他们不像霍蒙森部落混合着住,部落里平时都是自己管好自己的族人,如果有什么大事才会由几个族长聚在一起商量。
在尹瓦部落里大家都有一个共识迅狐族和风狼族不是很合,因为他们都是地上以速度著称的种族,两个种族之间谁也不能让谁信服,双方的族人经常发生比试事件,而且还总要两位族长出面作证明,让两位族长少了很多陪自己亲爱伴侣的时间。
于是两位伟大的族长想出了由他们宝宝做代表比试来决定谁是无翼族速度之最,而他们的族人对于自己的族长都很拥护,都同意了这个决定,于是迅狐族和风狼族平静下来。但是两位宝宝的生活却不平静,因为族中很多没有伴侣、很空闲的兽人们都把热情投到教育少族长身上。于是在宝宝的幼小心灵里都有了长大后要跟自己比试的人的名字。
弗里曼从小就是贪吃鬼,他才不想什么训练不训练的事,但是狐族的人们都知道少族长的小爱好,拿食物诱惑他,所以小小的弗里曼就每天追着食物跑,而艾萨克,从小就是个很聪明的孩子,速度是同龄中最快的,狼族的兽人们对于这个少族长很是满意,所以艾萨克很是空闲,当他知道自己有一个约定的比试者之后,就经常偷偷的跑到狐族地盘上来观看。开始的时候看到总是最着食物跑的弗里曼,他觉得那只贪吃的狐狸很呆、很有趣,后来又觉得越看越可爱,总是爱去逗逗他,直到他们都成年了,艾萨克一直没有喜欢上那个雌性,而是总是想起那火红狐狸可爱的贪吃样,他才明白他喜欢上了弗里曼。于是他对弗里曼进行了死缠烂打的追求,弄得整个部落都知道迅狐族少族长被风狼族少族长追求,最后弗里曼受不了就有了离家出走,才遇到了梵塔他们。而这半个月弗里曼没有来蹭饭,也是因为躲艾萨克,后来不知道艾萨里做了什么,让弗里曼答应只要他学会梵塔做的那些美味的食物他就答应与他结为伴侣,所以就有了艾萨克上门求学的一幕。
林晓听了这个故事只有两个字:狗血,还有就是林晓证明了艾萨克不是穿越者这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很抱歉今天更迟了,不过墨墨说过会日更,就一定会的,明天可能也是这个时候更,全天有课,希望亲们谅解
☆、20严冬
从那天起,艾萨克真的每天都来跟梵塔学习做制作美味的食物,林晓他们一家三口的平静生活也因为艾萨克和弗里曼这两位不速之客有了一些改变。一是:梵塔打猎时多了艾萨克和弗里曼这两个跟屁虫;二是:梵塔做饭的时候傍边多了一个打杂的艾萨克和看客弗里曼;三是:吃饭时梵塔他们从一家三口变成一家三口加两个搭伙的。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大的改变是林晓的生活变得有乐趣,而乐趣的来源当然就是艾萨克和弗里曼这一对活宝。
林晓现在每天的娱乐就是观察艾萨克和弗里曼这别扭的一对,林晓在观察中也终于见识了艾萨克那只笑面狼死皮赖脸的缠人功夫,简直比牛皮糖还牛皮糖。林晓也终于理解了当初弗里曼为什么被逼到离家出走的地步,他更理解了弗里曼这个‘一切为了美味食物’的主为什么为了躲艾萨克可以放弃到他们这里混吃混喝。不过通过观察,林晓也看得出来艾萨克对弗里曼那只二货是真的喜欢,而弗里曼那只馋嘴狐狸也不是只为了美味的食物才答应艾萨克的,林晓觉得这两人就是传说中的腹黑配傲娇,不矫情一下不行。
再来说说艾萨克学做菜的辛酸史吧!,其实也不算什么辛酸,只是因为梵塔这个老师太不合格了,梵塔对于除了林晓以外的人都惜字如金,至于教别人他更是一如此,而且艾萨克这个徒弟还是他不情愿收的,当然不会怎么用心。什么手把手的教那是不可能的,能让艾萨克跟在傍边看,不嫌他挡路,看不懂的问能良心发现的回答几句,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幸好艾萨克那只笑面狼还是有点小聪明的,虽然没有梵塔那种能够自己领悟创造出新的美味食物的天赋,还是能记住梵塔每种菜的做法的,有样学样,开始的时候当然会掌握不了火候和调料量等等问题,做出来的菜也是无法下咽的,但是那些菜都是一些家常菜做多了也就不难掌握了,所以总的来说艾萨克学厨艺还是很成功的,最起码结果还不错。
时间在林晓他们欢欢喜喜、打打闹闹中渡过,一天比一天冷的天气,越来越厚的积雪,都在告诉着林晓严冬的来临。林晓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终于脱离了梵塔的重病看护,本来对于能够自由活动林晓应该高兴,却被大雪和寒冷的气候逼着待在家里。到这个时候林晓才意识到他把什么给忘了,那就是取暖的东西没有准备,像梵塔和比洛这样的只有兽人的家庭,严冬只不过是少出门,多穿点兽皮就行,根本不需要特意准备什么太多的取暖的,而部落里有雌性和小幼崽的家庭也就是在家里挖个坑,烧个火堆就是取暖的,但是林晓对于这样是很不满意的,主要是在屋里烧火堆烟大、熏人、还不好烤火。现在林晓无比想念学校里的暖气,就算没有暖气的条件有炭火也可以呀!
说到炭火,林晓想到他们其实可以烧炭呀!反正烧炭也不难,小时候,林晓的村子都很穷,由于住在村里傍山住,冬天烧炭买给镇上的人几乎是他们村民的一项大收入,他小时候还跟父亲去坡上砍过碳柴,大冬天的还去守过炭窑。林晓对于烧炭的过程还是记得很清楚,现在又有梵塔这个免费大劳力在,对于烧炭林晓越想越有谱,于是说干就干。
烧炭有两个重要步骤,一是要有一个烧炭的地方,也就是炭窑;二是要有硬一些的木材。现在的林晓什么多没有,于是林晓先在他们住的后面找了个很合适做炭窑的小土坡,让梵塔开始挖洞,而这正好被来林晓他们家搭伙吃饭的二人组遇到,于是林晓又多了两人免费劳力,梵塔一个人变成了三人,那效率当然是嗷嗷的,没到一上午,梵塔他们就做完了一个林晓满意的炭窑。接下来就是砍柴,这更不是问题,对于地球,能烧炭的硬质的树木种类不多,但是对于这个什么都比地球的硬的兽人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硬木材,所以梵塔他们没有花多少时间就弄回了一大堆硬木柴。于是林晓又奴隶几人把木柴弄成差不多长度,然后就是装窑开始烧,烧的几天也不用怎么看,只要注意点火就好,也不费多少事,最后就是封窑,等待好了就出窑。所以四五天过去,林晓的第一窑碳出炉,虽然因为技术不好,烧的有点过了,出来的碳不够硬,但是这种归属是碳呀!林晓也心里美了一会儿,最主要的是林晓可以一边烤炭火一边烤红薯吃了。说到红薯其实不能算是红薯,只是林晓在森林里发现的一种类似红薯的块茎,不过林晓对于这已经很满意,虽然没有米饭但是最起码能有一样可以当主食的东西,不容易呀!
随着烧炭的事情告一段落,艾萨克的厨艺也学的差不多,也不会再来梵塔他们这里搭伙了,严冬的来临,梵塔打猎也不用每天都去,所以林晓他们又闲了下来,没事情做的日子总是漫长而又无聊的,现在林晓无比怀念每天早早起床上学的劳碌日子。
无聊了,人总是要找一些事情来做,于是林晓把制作弓箭提上日程,其实在林晓看到箭毒树时就想好了,他最好就是制作一把弓箭。弓箭有个好处就是可以远攻,对他的身板学起来也刚刚好,而且他还打算好再制作一把涂有箭毒树汁的匕首,可以以防万一。匕首是不难做,因为梵塔他们这里都有骨刀,匕首在林晓看来就是小点的骨刀,但是弓箭对于林晓来说有点难度,他在电视上看过弓箭的样子,但是现实里没有见过,而且就算做出弓箭林晓也不会射呀!这样不仅要制作弓箭还的练好射箭,一个两个月这件事是不可能完成的,但是林晓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在这里弓箭对于他来说还是很必要的。第一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要找回去的方法,还有就是就算以后他现在不能回去或是他自己不愿回去了,他也还想好好的探索这篇大陆,见识这里新奇的一切。但是要说做过的武器,林晓小时候只做过弹弓,其实吧 !林晓一开始也不是没想过就做弹弓,但是弹弓的威力实在太小,对于这里那些变态的动物来说弹弓的力量根本是挠痒痒,所以林晓不得不选择弹弓。
对匕首林晓不急,现在是冬天正好有时间研究研究一下弓箭,制作的第一部当然是材料,但是林晓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合适的,他只能把自己要做的东西的样子和用途告诉梵塔,然后让他给自己找材料。对于攻林晓本来想要一根小竹子用火烤烤弄弯的,但是梵塔给他找到了一种更合适的树条,柔韧度刚刚好,林晓很是满意,而对于弦没有钢丝,能用什么呢?梵塔也帮他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材料,那就是他们在卡达森林里收刮的匐地龙的筋,韧度和弹性都很好,而且林晓还发现它还有一个好处,不像钢丝一样那么容易伤到手,对于箭的制作主要就是箭头部分,林晓决定用动物坚硬的骨头制作就好,至于做出来如何到时候再说。所以林晓梵塔还有打酱油的比洛三人,整个冬天就在研究弓箭的制作中渡过。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很对不起昨天没有更,我没有做到日更的承诺,至于原因墨墨也不想多说,墨墨只能说以后尽量日更,希望亲们谅解。。。
☆、21消失的兽人(上)
“我会照顾好自己和比洛的,在部落不会有危险,你不用担心。”
“嗯”
“东西都带齐了吗?记得我给你做的靴子也带上吧,外面太冷了可以穿上。”
“嗯”
“快点去吧,别让他们等急了。”林晓挥挥手,让梵塔快走。
“嗯”
“你都‘嗯’了那么多下了,怎么还不见你走呀?”林晓瞪了一眼傍边他说什么都在‘嗯’的兽人,没好气的道,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也不是要分开十天半过个月,据说快则一天慢则三五天就回来,至于这样吗?
“林…”梵塔上前紧抱着怒瞪他的人儿,在他耳边轻喃着他的名字,他真的舍不得离开他,哪怕一小会儿,好像自从遇到林后他们就一直在一起,从来都没有分开到一天过,这样的日子都快让梵塔以为就会一直如此下去,可是林还不是他的,林还没有答应作他的伴侣,林还有可能离开,他怎么能让这样事情发生呢?不会,林是他的,“林,好好照顾自己,天冷待在家里,不要出去,在家等我回来。”说完飞快的在林晓两片薄瓣上点过,转身出门,没有再回头看林晓。
而房中被吻的林晓还在处于呆愣状态,等他回过神来,只能看到梵塔远远离去的背影。林晓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刚才梵塔尽然偷袭他,没经过他同意就把他保留了二十几年的初吻夺取了,真是该死,是不是他平时太纵容他的。因为在林晓确定了自己也喜欢梵塔后就没有在对梵塔对他搂搂抱抱说什么,当然只是单纯的搂搂抱抱,连亲吻也只是很少而且还是额头,所以梵塔没有问他突然来这招,林晓有点接受不过来,虽然只是蜻蜓点水而过,但是也不可原谅,尽然没有经过他同意,等他回来看林晓怎么收拾他。想着刚才的温热,感觉还不错,林晓看着已经看不见的人影的方向。
真你他妈的mt,你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装什纯情,耍什么感性,林晓啊林晓你是不是真的被这个世界同化了,林晓在心暗骂着自己。
会出现刚才的离别场面,事情要从今天早上讲起,今天早上他们刚起床,塞罗斯就跑来把梵塔匆匆拉走,说是族长召见,后来梵塔回来林晓才知道是族里出了事情。据说是部落里这几天连续有七八个兽人去打猎没有回来,他们的家人来找族长,雷蒙得知这个消息后觉得很不同寻常,心里隐隐约约有点不好的猜想,如果真是他想的那样,事情就大了,这可是关系他们部落生死存亡的事情,所以召集部落里一些兽人要派人去查清楚,而梵塔也是被这些兽人之一,所以才有也上面的场景。
说到不寻常之处,主要是现在是冬季最冷的时候,也被梵塔他们叫做深冬,其实和地球上深秋差不错意思就是进入冬季末,这个时候往往大雪铺天盖地下个不停,过了这段时间也以为着春季的来临。在深冬里由于太冷无论是兽人还是非兽人都是不愿意出门的,就算为了打猎出门的也会少出去,如果实在是必须要去打猎也不会去太远的地方,因为这个时候没有谁愿意在外过夜,实在是太危险了。因为深冬不禁是兽人最难渡过的时候,也是野兽最饥饿的时候,这个时候的野兽都很凶残,如果遇到大型食肉动物对于兽人来说也是存在很大的危险的。而这次的事件很是蹊跷,部落里尽然有七八个兽人打猎就再也没有回来,想想也知道一定出了什么事,而能让那么多兽人出事一定是很大的危险,要知道兽人对于这片大陆来说可以说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兽人的能力林晓更是亲眼见过,无论是战斗还是警觉性都是很高的,那些兽人可能遇到敌不过的大型野兽,但是提前发现他们并且避开应该还是不难的,但是这次却没见一个人会来,没有人知道在森林里到底他们遇到了什么,怎么连带受伤回来的都没有。要知道为什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人去打探,找到活着的人。
其实这件事本来梵塔是可以不去的,因为梵塔的情况十分特殊。这次雷蒙召集的都是部落里刚成年并且没有伴侣的雄性兽人,根据这个条件梵塔当然也在其中,但是现在梵塔家里寄宿着林晓这个刚刚伤愈的雌性,并且还有比洛这个未成年的小人兽。考虑到这些情况雷蒙让梵塔自己决定去还是不去,其实梵塔也很纠结,如果没有林在对于这件关系部落安危的事情他义不容辞的该尽一份力,但是现在有林在,他又不放心。回家后告诉林晓,林晓听完梵塔的话,打手一拍,决定了梵塔去的事实。
其实梵塔何尝不明白林晓的心思呢?他最了解林了,如果这次他真的为了林不去,林晓是不会高兴的,他一定会觉得过意不去。虽然林晓不说但是梵塔知道林不喜欢自己事事保护着他、把他当做弱小的雌性对待,林很坚强、很独立,他不希望自己为了他放弃什么,林说过他不想有什么负担。既然梵塔明白这些他又怎么会做出让林不高兴的事呢?跟何况他自己也很想去,保护部落是每一个兽人义不容辞的事情。
梵塔走了,林晓就蔫蔫的在床上,外面大雪哪里也不能去,在家也不知道干什么,继续做弓箭,梵塔不在他的动手能力他自己都信不过,还是等梵塔回来再做,要是他乱动把已经做了一半的毁了不是还要梵塔做而道工吗?
“林晓哥哥,你在想什么呢?”比洛一进门就看到床上无精打采的林晓问道,
“比洛,跟林晓哥哥讲讲今天去哪里了?有没有遇到什么好玩的呀?”正在无聊的林晓看到小比洛回来,招手让他坐到他傍边问道,
“我和坎坎哥哥他们去果林那边玩捕猎了,我们一起挖了几个陷阱,明天有可能有动物掉进去,比洛要是明天捕到好的猎物,林晓哥哥给比洛做成好吃的食物好吗?”比洛高兴的向林晓要求着,现在比洛已经把林晓认定为他的长母了,又经过林晓这么久的再教育已经不像跟梵塔的时候那么一副小大人样,脸上的表情在林晓面前也多了很多,时常撒撒娇也是常有的事情,而对于美食无论是多懂事的小孩是难以抗拒的,当比洛知道梵塔做的美食是跟林晓学的时候,比洛更是喜欢林晓这位未来长母,他一直觉得哥哥做的食物就那么好吃了,林晓哥哥这个教的人会做的更好吃,但是由于林晓前段时间在养伤中梵塔怎么会同意也做吃的,所以比洛一直没有机会尝过林晓哥哥做的食物,其实比洛还不知道的是他的林晓哥哥做的食物的本事现在根本比不上他的哥哥了,要知道梵塔可是在这方面可是天才呀,他自愧不如。
不过林晓是不会像小比洛解释这个小小的误会的,只是答应小比洛的要求,“好呀!明天如果比洛不到猎物,林晓哥哥一定负责做出美味的食物,到时候小比洛把坎坎也请到家里来吃饭。”
“好耶,林晓哥哥最好了。”比洛听到林晓的话,马上变成小老虎到林晓腿边猛蹭,那副撒娇样惹的林晓哈哈大笑。
晚上梵塔他们果然没有回来,林晓也不担心什么,因为都讲好了大概要一二天时间才能回,他简单的给小比洛和自己做了晚饭,吃完和小比洛完了一会儿,他没有叫小比洛会自己的房间睡,而是让小比洛和他一起睡,今天晚上虽然没有大白虎,但是抱着小白虎林晓还是很满足,就这样拥着小老虎,林晓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今天晚上还会再更一章,现在我把马上努力写。。。。
☆、22消失的兽人(中)
早上林晓醒来,简单的洗漱过后,就去了厨房,用一些储存的肉和野菜煮了一小锅肉汤。林晓来到这里那么久还是没有习惯这里只吃两餐的习惯,每天早上总是想吃点东西。后来梵塔知道林晓这个习惯后早上总是会起早来准备一些热食和新鲜水果给他吃,这样一来林晓更加改不来一天吃三餐的习惯了,不过林晓也不想改,这可是经过很多科学认真过的合理饮食习惯,早餐对人体有多重要呀,只要是地球人都会知道,不过这里只有林晓知道。
林晓和比洛一起用过早餐后,比洛就又出门去了,林晓估计他在想着昨天他们做的陷进是否抓到猎物,今天能不能让林晓给他们加餐呢!林晓也不管比洛,反正梵塔说了小兽人就该放出去跑跑跳跳才好。现在虽然外面很冷,但是对于有兽形态的兽人来说问题不大,林晓也叮嘱过了不许去里部落远的地方,比洛也保证了他们就去果林,果林是部落里种植了很所果子的林子,就在部落的边缘,没有大型食肉动物,一般也就是一些小型动物,部落没成年的小兽人都喜欢去哪里练习捕捉动物,没有什么危险,林晓还是很放心的。
林晓一个人待在家里,打扫了一下房间,有去储存肉食的屋里,整理那些食物,看看把不好的选出了丢了,好的整理放好。等林晓干完这些也快到中午,比洛也回来了,他的后面还跟着两个小兽人,其中一个林晓认识,常来找比洛玩,叫做坎坎,另一个林晓没见过,不过看起来也应该是比洛的玩伴。“比洛回来了,不给林晓哥哥介绍一下你的小伙伴吗?”
“林晓哥哥,他叫诺葛,比洛的塔答,坎坎林晓哥哥认识的。”
“哈哈,诺葛,坎坎欢迎你们来玩,看来你们今天收获很丰盛嘛!。”林晓看了看三个人手里拿着的三只烈火鸡。烈火鸡是一种小型的杂食动物,过头不大,全身火红色的羽毛,非常漂亮,能过短暂的在空中滑行,据梵塔说果林就有,不过这种动物对于一餐能吃一头疣猪的兽人来说实在是太少了,部落里没有人愿意去捕捉它,但是烈火鸡却是小兽人开始练习捕猎的最好对象,所以很受部落里的小兽人关照。
“哈哈,林晓哥哥要用烈火鸡给我们做什么好吃的食物呀?坎坎都等不急想吃了。”坎坎是个很活泼开朗的小孩,他吃过梵塔做的食物,又被比洛宣传过梵塔做的食物是跟林晓学的,所以也和比洛一样认为林晓做的食物很好吃。
“你们快进去屋里去吧!把你们手里的烈火鸡交给我来处理。”说着林晓接过他们手上的东西就往厨房离去,现在林晓无比感叹自己英明,在冬季来临之前叫梵塔做了那么一个好用的厨房。
三只烈火鸡,林晓想着家里现在也没有什么太多的材料,还是烤着吃,反正兽人都喜欢吃烤肉,但是烤肉也是有很多讲究的,林晓先把鸡处理好,把鸡的头和爪子还有肚子的东西都弄丢,这些东西林晓也没有浪费,全都那么来炖鸡汤,再多加上几块储存的肉和一些干的香菇还有一些野菜,香喷喷的汤菜就有了。林晓有把杀好的鸡,用盐还有一些调料整个腌制,等着待会烤。做完这些他有去准备其他的东西,他准备再做一些拔丝红薯,当然红薯是没有就是用前次找回来的那种粉粉面面的块茎代替,林晓把块茎削去皮洗干净,放进锅里同冷水开始煮,然后他又把厨房中间的火坑也加上火,准备烤烈火鸡,烤火鸡的任务的林晓果断的交给三个小家伙,林晓也不应担心要知道兽人最会的就是烤肉,这三个小兽人也不例外。有他们三烤肉,林晓有去准备拔丝红薯应该要的‘拔丝’糖浆,这里没有白糖,林晓只能用梵塔怕他喝药太苦的找回来给他吃的蜂蜜代替,把蜂蜜倒到锅里熬,然后就是把煮的软了的放凉的块茎放进去穿糖衣,林晓还在熬的糖浆里加了一些酸甜酸甜的果肉丁,这是林晓自己想出来的,让拔丝红薯更好吃还不容易腻。等他做完这些三个小家伙的烤鸡也烤的七八分熟了,林晓又用糖浆和一些调料拌好,然后刷上去再烤,没有多久香味就飘满了屋里。
“啊!好香呀,我都流口水了。”坎坎两眼放光的看着林晓摆上桌子的菜,、。
“嗯,真的很香,林晓哥哥好厉害。”诺葛看着自己手上的烤鸡,他从来不知道原来烤肉还可以那么好吃,
“林晓哥哥最厉害了。”比洛自豪的道,林晓哥哥可是将会成哥哥的伴侣,他的长母。
“你们三个快吃吧!”看着自己前面吃的一副谗样的小家伙,林晓笑道,并分别给他们的碗里夹了一块肉。
午饭很温馨,大家都吃得很开心,饭后小家伙们也没有出去玩而是赖上了林晓,林晓也无聊有三个小人陪他也好,于是林晓又挖空心思想了几个小时候玩过的游戏叫他们,让他们一起来玩,下午也不是很无聊就这样很快的过去。
晚饭林晓实在懒得做什么太多吃的有随便做了些吃的,梵塔还是没有回来,林晓有点想那个大个子,如果他在的话他就不用自己做饭吃了,林晓还是被梵塔养懒了。不过应该快回来了吧,不是说两三天能会吗?就这样想着林晓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林晓照常起床,本来林晓还在想今天要怎么过 ,可是没想到他一打开门看到梵塔端着一碗热腾腾的东西进来。
“林,你起了吗?赶紧去洗涮来吃东西。”
“呃、梵塔!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呀?怎么不叫醒我呢?”林晓很高兴的马上蹦梵塔旁边,梵塔走到床边放好手上的东西,用手习惯性的揉了揉林晓的头发,“早上回来的,看你还在睡,就没有叫醒你。”
“怎么样,找到人没有?”林晓关心的问道。
听到林晓的问话,梵塔放在林晓的头的手顿了一下,神情也暗了点“林,先去洗漱吧,不然汤都凉了,待会我跟你讲。”
林晓洗涮完后才听梵塔把他这天的事说了一遍,他们这两天一直在森林里巡查,可是一直没有发现,在昨天下午梵塔他们终于发现了一点踪迹,跟着痕迹搜寻梵塔他们找到了其中一个失踪的兽人当时他已经收了重伤,躲在一个山洞里,等他们发现的时候由于重伤已经昏过去,梵塔他们只有把他连夜带回部落里让巫医治疗,现在他还没醒,也不知道发上了什么,梵塔忙着回来见林晓所以也没有在哪里等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明天可能不会更请谅解,墨墨后天有一科考试,我得去啃书去了,不过考完这科后,我会努力补上的。。。。
☆、23兽人消失(下)
那天下午,梵塔他们没有等到那个被救回的兽人醒来,但是却等到了另外一支巡查人员的回归,他们还带回来了三个消失了几天的兽人,虽然被带回来的人都有受伤,但是都不是什么致命的伤,而最重要的是从他们口中也知道了他们在森林里遭遇到了什么。
事情是这样的。
深冬的到来,三个兽人家里存储的食物已经不够,于是他们三个塔答(塔答就是好朋友的意思)一起约好去森林里打猎的,由于在附近没有发现猎物,所以他们稍微到了里部落远一点的地方,希望能找到多点的猎物,这样他们就可以久一点不用再出来打猎。想法是好的,但是他们的运气实在不好,还没有找到多少猎物就遇到了很难在森林里遇见的焱翼龙,而且还不是遇到一只,一遇就遇到了六只。
焱翼龙,是一种拥有飞行能力的一种大型食肉野兽,他们拥有锋利的巨爪和有力的四肢,可以撕裂拥有最硬皮壳的硬壳兽,对于兽人的身体更不要用说了。他们的尾部非常有力,无论是什么动物只要被他们的尾部甩到,绝对会‘粉身碎骨’的,他们的牙齿更是锋利无比,连最坚硬的石头都能咬碎,更重要的是他们拥有翅膀,能够飞行,想想看,一个有强大攻击力还能够飞行的野兽有多可怕。
可以说他们是兽人大陆公认的最强攻击的动物,如果一对一战斗的话,最强的兽人也很难是他们的对手,当然如果有翼族的话要会好一点,不过大多数有翼族
恋耽美
道是弗里曼让你来学习的吗?”林晓万万没想到艾萨克来是为了向梵塔学习做食物,要知道兽人对吃食还是没什么要求的,只要有烤肉就好,就像梵塔每次做其他的一些食物给他们吃,也只会吃一点,还是会再给自己做烤肉吃,不过弗里曼那么怪胎好像喜欢其他的食物比烤肉多一些,林晓不禁疑问。
“不是,是我自己来的,阿曼已经答应我只要我能够学会做出美味的食物,他就答应做我的伴侣。”林晓看到艾萨克在说到伴侣这句话时眼睛都变得温柔了,脸上的笑也没有刚才那种虚假的感觉。
不过听到他的话,林晓还是愣了一下,他说的阿曼,林晓可以是弗里曼,只有那只贪吃的狐狸才会说出这样的要求,但是兽兽恋,从来到这里林晓还没见过,他是知道这里的雌性很少,只占兽人的五分之一,很多兽人一辈子都不能拥有自己的雌性,所以这里是可以兽人和兽人结为伴侣的。林晓一下子有点反应不过来,不过林晓马上恢复,反正在林晓的眼里这里不管是兽人还是非兽人都是带把的男人,不论谁跟谁在一起都是同性恋,而且林晓从来都不觉两个人相爱跟其他因素有什么关系,要不然他也不会喜欢上梵塔。
现在林晓最好奇的是艾萨克和弗里曼之间的那点事,他是很想知道艾萨克这么个看起来很精明的人是怎么看上弗里曼那只有点二、有点缺心眼、还很贪吃的狐狸的。他可是看得很清楚,艾萨克在提到弗里曼时的那眼神,简直和梵塔看他时候的一模一样。
最后林晓还是如愿以偿的从艾萨嘴里挖出了他和弗里曼之间的jq。
话说十八年前,尹瓦部落里有一对很漂亮的双胞胎雌性兄弟帕维和赛维,他们在同一天分别嫁给了迅狐族族长和风狼族族长,后来两个雌性同时怀孕,生下了两个小兽人宝宝,一个叫弗里曼,一个叫艾萨克。迅狐族族长和风狼族族长定下约定,十八年后他们的宝宝展开一场速度的比试,来决定地上兽人中速度之最。
说到比试约定的事,就不得不说说尹瓦部落在管理制度上和其他部落的不同。尹瓦部落不是像霍蒙森部落一样只有一个族长,而是像中国古代的诸侯分封制度,有一个大族长然后下面几个大种族又选出自己的族长,每个种族有自己的的小领地,他们不像霍蒙森部落混合着住,部落里平时都是自己管好自己的族人,如果有什么大事才会由几个族长聚在一起商量。
在尹瓦部落里大家都有一个共识迅狐族和风狼族不是很合,因为他们都是地上以速度著称的种族,两个种族之间谁也不能让谁信服,双方的族人经常发生比试事件,而且还总要两位族长出面作证明,让两位族长少了很多陪自己亲爱伴侣的时间。
于是两位伟大的族长想出了由他们宝宝做代表比试来决定谁是无翼族速度之最,而他们的族人对于自己的族长都很拥护,都同意了这个决定,于是迅狐族和风狼族平静下来。但是两位宝宝的生活却不平静,因为族中很多没有伴侣、很空闲的兽人们都把热情投到教育少族长身上。于是在宝宝的幼小心灵里都有了长大后要跟自己比试的人的名字。
弗里曼从小就是贪吃鬼,他才不想什么训练不训练的事,但是狐族的人们都知道少族长的小爱好,拿食物诱惑他,所以小小的弗里曼就每天追着食物跑,而艾萨克,从小就是个很聪明的孩子,速度是同龄中最快的,狼族的兽人们对于这个少族长很是满意,所以艾萨克很是空闲,当他知道自己有一个约定的比试者之后,就经常偷偷的跑到狐族地盘上来观看。开始的时候看到总是最着食物跑的弗里曼,他觉得那只贪吃的狐狸很呆、很有趣,后来又觉得越看越可爱,总是爱去逗逗他,直到他们都成年了,艾萨克一直没有喜欢上那个雌性,而是总是想起那火红狐狸可爱的贪吃样,他才明白他喜欢上了弗里曼。于是他对弗里曼进行了死缠烂打的追求,弄得整个部落都知道迅狐族少族长被风狼族少族长追求,最后弗里曼受不了就有了离家出走,才遇到了梵塔他们。而这半个月弗里曼没有来蹭饭,也是因为躲艾萨克,后来不知道艾萨里做了什么,让弗里曼答应只要他学会梵塔做的那些美味的食物他就答应与他结为伴侣,所以就有了艾萨克上门求学的一幕。
林晓听了这个故事只有两个字:狗血,还有就是林晓证明了艾萨克不是穿越者这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很抱歉今天更迟了,不过墨墨说过会日更,就一定会的,明天可能也是这个时候更,全天有课,希望亲们谅解
☆、20严冬
从那天起,艾萨克真的每天都来跟梵塔学习做制作美味的食物,林晓他们一家三口的平静生活也因为艾萨克和弗里曼这两位不速之客有了一些改变。一是:梵塔打猎时多了艾萨克和弗里曼这两个跟屁虫;二是:梵塔做饭的时候傍边多了一个打杂的艾萨克和看客弗里曼;三是:吃饭时梵塔他们从一家三口变成一家三口加两个搭伙的。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大的改变是林晓的生活变得有乐趣,而乐趣的来源当然就是艾萨克和弗里曼这一对活宝。
林晓现在每天的娱乐就是观察艾萨克和弗里曼这别扭的一对,林晓在观察中也终于见识了艾萨克那只笑面狼死皮赖脸的缠人功夫,简直比牛皮糖还牛皮糖。林晓也终于理解了当初弗里曼为什么被逼到离家出走的地步,他更理解了弗里曼这个‘一切为了美味食物’的主为什么为了躲艾萨克可以放弃到他们这里混吃混喝。不过通过观察,林晓也看得出来艾萨克对弗里曼那只二货是真的喜欢,而弗里曼那只馋嘴狐狸也不是只为了美味的食物才答应艾萨克的,林晓觉得这两人就是传说中的腹黑配傲娇,不矫情一下不行。
再来说说艾萨克学做菜的辛酸史吧!,其实也不算什么辛酸,只是因为梵塔这个老师太不合格了,梵塔对于除了林晓以外的人都惜字如金,至于教别人他更是一如此,而且艾萨克这个徒弟还是他不情愿收的,当然不会怎么用心。什么手把手的教那是不可能的,能让艾萨克跟在傍边看,不嫌他挡路,看不懂的问能良心发现的回答几句,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幸好艾萨克那只笑面狼还是有点小聪明的,虽然没有梵塔那种能够自己领悟创造出新的美味食物的天赋,还是能记住梵塔每种菜的做法的,有样学样,开始的时候当然会掌握不了火候和调料量等等问题,做出来的菜也是无法下咽的,但是那些菜都是一些家常菜做多了也就不难掌握了,所以总的来说艾萨克学厨艺还是很成功的,最起码结果还不错。
时间在林晓他们欢欢喜喜、打打闹闹中渡过,一天比一天冷的天气,越来越厚的积雪,都在告诉着林晓严冬的来临。林晓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终于脱离了梵塔的重病看护,本来对于能够自由活动林晓应该高兴,却被大雪和寒冷的气候逼着待在家里。到这个时候林晓才意识到他把什么给忘了,那就是取暖的东西没有准备,像梵塔和比洛这样的只有兽人的家庭,严冬只不过是少出门,多穿点兽皮就行,根本不需要特意准备什么太多的取暖的,而部落里有雌性和小幼崽的家庭也就是在家里挖个坑,烧个火堆就是取暖的,但是林晓对于这样是很不满意的,主要是在屋里烧火堆烟大、熏人、还不好烤火。现在林晓无比想念学校里的暖气,就算没有暖气的条件有炭火也可以呀!
说到炭火,林晓想到他们其实可以烧炭呀!反正烧炭也不难,小时候,林晓的村子都很穷,由于住在村里傍山住,冬天烧炭买给镇上的人几乎是他们村民的一项大收入,他小时候还跟父亲去坡上砍过碳柴,大冬天的还去守过炭窑。林晓对于烧炭的过程还是记得很清楚,现在又有梵塔这个免费大劳力在,对于烧炭林晓越想越有谱,于是说干就干。
烧炭有两个重要步骤,一是要有一个烧炭的地方,也就是炭窑;二是要有硬一些的木材。现在的林晓什么多没有,于是林晓先在他们住的后面找了个很合适做炭窑的小土坡,让梵塔开始挖洞,而这正好被来林晓他们家搭伙吃饭的二人组遇到,于是林晓又多了两人免费劳力,梵塔一个人变成了三人,那效率当然是嗷嗷的,没到一上午,梵塔他们就做完了一个林晓满意的炭窑。接下来就是砍柴,这更不是问题,对于地球,能烧炭的硬质的树木种类不多,但是对于这个什么都比地球的硬的兽人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硬木材,所以梵塔他们没有花多少时间就弄回了一大堆硬木柴。于是林晓又奴隶几人把木柴弄成差不多长度,然后就是装窑开始烧,烧的几天也不用怎么看,只要注意点火就好,也不费多少事,最后就是封窑,等待好了就出窑。所以四五天过去,林晓的第一窑碳出炉,虽然因为技术不好,烧的有点过了,出来的碳不够硬,但是这种归属是碳呀!林晓也心里美了一会儿,最主要的是林晓可以一边烤炭火一边烤红薯吃了。说到红薯其实不能算是红薯,只是林晓在森林里发现的一种类似红薯的块茎,不过林晓对于这已经很满意,虽然没有米饭但是最起码能有一样可以当主食的东西,不容易呀!
随着烧炭的事情告一段落,艾萨克的厨艺也学的差不多,也不会再来梵塔他们这里搭伙了,严冬的来临,梵塔打猎也不用每天都去,所以林晓他们又闲了下来,没事情做的日子总是漫长而又无聊的,现在林晓无比怀念每天早早起床上学的劳碌日子。
无聊了,人总是要找一些事情来做,于是林晓把制作弓箭提上日程,其实在林晓看到箭毒树时就想好了,他最好就是制作一把弓箭。弓箭有个好处就是可以远攻,对他的身板学起来也刚刚好,而且他还打算好再制作一把涂有箭毒树汁的匕首,可以以防万一。匕首是不难做,因为梵塔他们这里都有骨刀,匕首在林晓看来就是小点的骨刀,但是弓箭对于林晓来说有点难度,他在电视上看过弓箭的样子,但是现实里没有见过,而且就算做出弓箭林晓也不会射呀!这样不仅要制作弓箭还的练好射箭,一个两个月这件事是不可能完成的,但是林晓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在这里弓箭对于他来说还是很必要的。第一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要找回去的方法,还有就是就算以后他现在不能回去或是他自己不愿回去了,他也还想好好的探索这篇大陆,见识这里新奇的一切。但是要说做过的武器,林晓小时候只做过弹弓,其实吧 !林晓一开始也不是没想过就做弹弓,但是弹弓的威力实在太小,对于这里那些变态的动物来说弹弓的力量根本是挠痒痒,所以林晓不得不选择弹弓。
对匕首林晓不急,现在是冬天正好有时间研究研究一下弓箭,制作的第一部当然是材料,但是林晓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合适的,他只能把自己要做的东西的样子和用途告诉梵塔,然后让他给自己找材料。对于攻林晓本来想要一根小竹子用火烤烤弄弯的,但是梵塔给他找到了一种更合适的树条,柔韧度刚刚好,林晓很是满意,而对于弦没有钢丝,能用什么呢?梵塔也帮他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材料,那就是他们在卡达森林里收刮的匐地龙的筋,韧度和弹性都很好,而且林晓还发现它还有一个好处,不像钢丝一样那么容易伤到手,对于箭的制作主要就是箭头部分,林晓决定用动物坚硬的骨头制作就好,至于做出来如何到时候再说。所以林晓梵塔还有打酱油的比洛三人,整个冬天就在研究弓箭的制作中渡过。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很对不起昨天没有更,我没有做到日更的承诺,至于原因墨墨也不想多说,墨墨只能说以后尽量日更,希望亲们谅解。。。
☆、21消失的兽人(上)
“我会照顾好自己和比洛的,在部落不会有危险,你不用担心。”
“嗯”
“东西都带齐了吗?记得我给你做的靴子也带上吧,外面太冷了可以穿上。”
“嗯”
“快点去吧,别让他们等急了。”林晓挥挥手,让梵塔快走。
“嗯”
“你都‘嗯’了那么多下了,怎么还不见你走呀?”林晓瞪了一眼傍边他说什么都在‘嗯’的兽人,没好气的道,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也不是要分开十天半过个月,据说快则一天慢则三五天就回来,至于这样吗?
“林…”梵塔上前紧抱着怒瞪他的人儿,在他耳边轻喃着他的名字,他真的舍不得离开他,哪怕一小会儿,好像自从遇到林后他们就一直在一起,从来都没有分开到一天过,这样的日子都快让梵塔以为就会一直如此下去,可是林还不是他的,林还没有答应作他的伴侣,林还有可能离开,他怎么能让这样事情发生呢?不会,林是他的,“林,好好照顾自己,天冷待在家里,不要出去,在家等我回来。”说完飞快的在林晓两片薄瓣上点过,转身出门,没有再回头看林晓。
而房中被吻的林晓还在处于呆愣状态,等他回过神来,只能看到梵塔远远离去的背影。林晓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刚才梵塔尽然偷袭他,没经过他同意就把他保留了二十几年的初吻夺取了,真是该死,是不是他平时太纵容他的。因为在林晓确定了自己也喜欢梵塔后就没有在对梵塔对他搂搂抱抱说什么,当然只是单纯的搂搂抱抱,连亲吻也只是很少而且还是额头,所以梵塔没有问他突然来这招,林晓有点接受不过来,虽然只是蜻蜓点水而过,但是也不可原谅,尽然没有经过他同意,等他回来看林晓怎么收拾他。想着刚才的温热,感觉还不错,林晓看着已经看不见的人影的方向。
真你他妈的mt,你好歹也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装什纯情,耍什么感性,林晓啊林晓你是不是真的被这个世界同化了,林晓在心暗骂着自己。
会出现刚才的离别场面,事情要从今天早上讲起,今天早上他们刚起床,塞罗斯就跑来把梵塔匆匆拉走,说是族长召见,后来梵塔回来林晓才知道是族里出了事情。据说是部落里这几天连续有七八个兽人去打猎没有回来,他们的家人来找族长,雷蒙得知这个消息后觉得很不同寻常,心里隐隐约约有点不好的猜想,如果真是他想的那样,事情就大了,这可是关系他们部落生死存亡的事情,所以召集部落里一些兽人要派人去查清楚,而梵塔也是被这些兽人之一,所以才有也上面的场景。
说到不寻常之处,主要是现在是冬季最冷的时候,也被梵塔他们叫做深冬,其实和地球上深秋差不错意思就是进入冬季末,这个时候往往大雪铺天盖地下个不停,过了这段时间也以为着春季的来临。在深冬里由于太冷无论是兽人还是非兽人都是不愿意出门的,就算为了打猎出门的也会少出去,如果实在是必须要去打猎也不会去太远的地方,因为这个时候没有谁愿意在外过夜,实在是太危险了。因为深冬不禁是兽人最难渡过的时候,也是野兽最饥饿的时候,这个时候的野兽都很凶残,如果遇到大型食肉动物对于兽人来说也是存在很大的危险的。而这次的事件很是蹊跷,部落里尽然有七八个兽人打猎就再也没有回来,想想也知道一定出了什么事,而能让那么多兽人出事一定是很大的危险,要知道兽人对于这片大陆来说可以说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兽人的能力林晓更是亲眼见过,无论是战斗还是警觉性都是很高的,那些兽人可能遇到敌不过的大型野兽,但是提前发现他们并且避开应该还是不难的,但是这次却没见一个人会来,没有人知道在森林里到底他们遇到了什么,怎么连带受伤回来的都没有。要知道为什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人去打探,找到活着的人。
其实这件事本来梵塔是可以不去的,因为梵塔的情况十分特殊。这次雷蒙召集的都是部落里刚成年并且没有伴侣的雄性兽人,根据这个条件梵塔当然也在其中,但是现在梵塔家里寄宿着林晓这个刚刚伤愈的雌性,并且还有比洛这个未成年的小人兽。考虑到这些情况雷蒙让梵塔自己决定去还是不去,其实梵塔也很纠结,如果没有林在对于这件关系部落安危的事情他义不容辞的该尽一份力,但是现在有林在,他又不放心。回家后告诉林晓,林晓听完梵塔的话,打手一拍,决定了梵塔去的事实。
其实梵塔何尝不明白林晓的心思呢?他最了解林了,如果这次他真的为了林不去,林晓是不会高兴的,他一定会觉得过意不去。虽然林晓不说但是梵塔知道林不喜欢自己事事保护着他、把他当做弱小的雌性对待,林很坚强、很独立,他不希望自己为了他放弃什么,林说过他不想有什么负担。既然梵塔明白这些他又怎么会做出让林不高兴的事呢?跟何况他自己也很想去,保护部落是每一个兽人义不容辞的事情。
梵塔走了,林晓就蔫蔫的在床上,外面大雪哪里也不能去,在家也不知道干什么,继续做弓箭,梵塔不在他的动手能力他自己都信不过,还是等梵塔回来再做,要是他乱动把已经做了一半的毁了不是还要梵塔做而道工吗?
“林晓哥哥,你在想什么呢?”比洛一进门就看到床上无精打采的林晓问道,
“比洛,跟林晓哥哥讲讲今天去哪里了?有没有遇到什么好玩的呀?”正在无聊的林晓看到小比洛回来,招手让他坐到他傍边问道,
“我和坎坎哥哥他们去果林那边玩捕猎了,我们一起挖了几个陷阱,明天有可能有动物掉进去,比洛要是明天捕到好的猎物,林晓哥哥给比洛做成好吃的食物好吗?”比洛高兴的向林晓要求着,现在比洛已经把林晓认定为他的长母了,又经过林晓这么久的再教育已经不像跟梵塔的时候那么一副小大人样,脸上的表情在林晓面前也多了很多,时常撒撒娇也是常有的事情,而对于美食无论是多懂事的小孩是难以抗拒的,当比洛知道梵塔做的美食是跟林晓学的时候,比洛更是喜欢林晓这位未来长母,他一直觉得哥哥做的食物就那么好吃了,林晓哥哥这个教的人会做的更好吃,但是由于林晓前段时间在养伤中梵塔怎么会同意也做吃的,所以比洛一直没有机会尝过林晓哥哥做的食物,其实比洛还不知道的是他的林晓哥哥做的食物的本事现在根本比不上他的哥哥了,要知道梵塔可是在这方面可是天才呀,他自愧不如。
不过林晓是不会像小比洛解释这个小小的误会的,只是答应小比洛的要求,“好呀!明天如果比洛不到猎物,林晓哥哥一定负责做出美味的食物,到时候小比洛把坎坎也请到家里来吃饭。”
“好耶,林晓哥哥最好了。”比洛听到林晓的话,马上变成小老虎到林晓腿边猛蹭,那副撒娇样惹的林晓哈哈大笑。
晚上梵塔他们果然没有回来,林晓也不担心什么,因为都讲好了大概要一二天时间才能回,他简单的给小比洛和自己做了晚饭,吃完和小比洛完了一会儿,他没有叫小比洛会自己的房间睡,而是让小比洛和他一起睡,今天晚上虽然没有大白虎,但是抱着小白虎林晓还是很满足,就这样拥着小老虎,林晓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今天晚上还会再更一章,现在我把马上努力写。。。。
☆、22消失的兽人(中)
早上林晓醒来,简单的洗漱过后,就去了厨房,用一些储存的肉和野菜煮了一小锅肉汤。林晓来到这里那么久还是没有习惯这里只吃两餐的习惯,每天早上总是想吃点东西。后来梵塔知道林晓这个习惯后早上总是会起早来准备一些热食和新鲜水果给他吃,这样一来林晓更加改不来一天吃三餐的习惯了,不过林晓也不想改,这可是经过很多科学认真过的合理饮食习惯,早餐对人体有多重要呀,只要是地球人都会知道,不过这里只有林晓知道。
林晓和比洛一起用过早餐后,比洛就又出门去了,林晓估计他在想着昨天他们做的陷进是否抓到猎物,今天能不能让林晓给他们加餐呢!林晓也不管比洛,反正梵塔说了小兽人就该放出去跑跑跳跳才好。现在虽然外面很冷,但是对于有兽形态的兽人来说问题不大,林晓也叮嘱过了不许去里部落远的地方,比洛也保证了他们就去果林,果林是部落里种植了很所果子的林子,就在部落的边缘,没有大型食肉动物,一般也就是一些小型动物,部落没成年的小兽人都喜欢去哪里练习捕捉动物,没有什么危险,林晓还是很放心的。
林晓一个人待在家里,打扫了一下房间,有去储存肉食的屋里,整理那些食物,看看把不好的选出了丢了,好的整理放好。等林晓干完这些也快到中午,比洛也回来了,他的后面还跟着两个小兽人,其中一个林晓认识,常来找比洛玩,叫做坎坎,另一个林晓没见过,不过看起来也应该是比洛的玩伴。“比洛回来了,不给林晓哥哥介绍一下你的小伙伴吗?”
“林晓哥哥,他叫诺葛,比洛的塔答,坎坎林晓哥哥认识的。”
“哈哈,诺葛,坎坎欢迎你们来玩,看来你们今天收获很丰盛嘛!。”林晓看了看三个人手里拿着的三只烈火鸡。烈火鸡是一种小型的杂食动物,过头不大,全身火红色的羽毛,非常漂亮,能过短暂的在空中滑行,据梵塔说果林就有,不过这种动物对于一餐能吃一头疣猪的兽人来说实在是太少了,部落里没有人愿意去捕捉它,但是烈火鸡却是小兽人开始练习捕猎的最好对象,所以很受部落里的小兽人关照。
“哈哈,林晓哥哥要用烈火鸡给我们做什么好吃的食物呀?坎坎都等不急想吃了。”坎坎是个很活泼开朗的小孩,他吃过梵塔做的食物,又被比洛宣传过梵塔做的食物是跟林晓学的,所以也和比洛一样认为林晓做的食物很好吃。
“你们快进去屋里去吧!把你们手里的烈火鸡交给我来处理。”说着林晓接过他们手上的东西就往厨房离去,现在林晓无比感叹自己英明,在冬季来临之前叫梵塔做了那么一个好用的厨房。
三只烈火鸡,林晓想着家里现在也没有什么太多的材料,还是烤着吃,反正兽人都喜欢吃烤肉,但是烤肉也是有很多讲究的,林晓先把鸡处理好,把鸡的头和爪子还有肚子的东西都弄丢,这些东西林晓也没有浪费,全都那么来炖鸡汤,再多加上几块储存的肉和一些干的香菇还有一些野菜,香喷喷的汤菜就有了。林晓有把杀好的鸡,用盐还有一些调料整个腌制,等着待会烤。做完这些他有去准备其他的东西,他准备再做一些拔丝红薯,当然红薯是没有就是用前次找回来的那种粉粉面面的块茎代替,林晓把块茎削去皮洗干净,放进锅里同冷水开始煮,然后他又把厨房中间的火坑也加上火,准备烤烈火鸡,烤火鸡的任务的林晓果断的交给三个小家伙,林晓也不应担心要知道兽人最会的就是烤肉,这三个小兽人也不例外。有他们三烤肉,林晓有去准备拔丝红薯应该要的‘拔丝’糖浆,这里没有白糖,林晓只能用梵塔怕他喝药太苦的找回来给他吃的蜂蜜代替,把蜂蜜倒到锅里熬,然后就是把煮的软了的放凉的块茎放进去穿糖衣,林晓还在熬的糖浆里加了一些酸甜酸甜的果肉丁,这是林晓自己想出来的,让拔丝红薯更好吃还不容易腻。等他做完这些三个小家伙的烤鸡也烤的七八分熟了,林晓又用糖浆和一些调料拌好,然后刷上去再烤,没有多久香味就飘满了屋里。
“啊!好香呀,我都流口水了。”坎坎两眼放光的看着林晓摆上桌子的菜,、。
“嗯,真的很香,林晓哥哥好厉害。”诺葛看着自己手上的烤鸡,他从来不知道原来烤肉还可以那么好吃,
“林晓哥哥最厉害了。”比洛自豪的道,林晓哥哥可是将会成哥哥的伴侣,他的长母。
“你们三个快吃吧!”看着自己前面吃的一副谗样的小家伙,林晓笑道,并分别给他们的碗里夹了一块肉。
午饭很温馨,大家都吃得很开心,饭后小家伙们也没有出去玩而是赖上了林晓,林晓也无聊有三个小人陪他也好,于是林晓又挖空心思想了几个小时候玩过的游戏叫他们,让他们一起来玩,下午也不是很无聊就这样很快的过去。
晚饭林晓实在懒得做什么太多吃的有随便做了些吃的,梵塔还是没有回来,林晓有点想那个大个子,如果他在的话他就不用自己做饭吃了,林晓还是被梵塔养懒了。不过应该快回来了吧,不是说两三天能会吗?就这样想着林晓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林晓照常起床,本来林晓还在想今天要怎么过 ,可是没想到他一打开门看到梵塔端着一碗热腾腾的东西进来。
“林,你起了吗?赶紧去洗涮来吃东西。”
“呃、梵塔!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呀?怎么不叫醒我呢?”林晓很高兴的马上蹦梵塔旁边,梵塔走到床边放好手上的东西,用手习惯性的揉了揉林晓的头发,“早上回来的,看你还在睡,就没有叫醒你。”
“怎么样,找到人没有?”林晓关心的问道。
听到林晓的问话,梵塔放在林晓的头的手顿了一下,神情也暗了点“林,先去洗漱吧,不然汤都凉了,待会我跟你讲。”
林晓洗涮完后才听梵塔把他这天的事说了一遍,他们这两天一直在森林里巡查,可是一直没有发现,在昨天下午梵塔他们终于发现了一点踪迹,跟着痕迹搜寻梵塔他们找到了其中一个失踪的兽人当时他已经收了重伤,躲在一个山洞里,等他们发现的时候由于重伤已经昏过去,梵塔他们只有把他连夜带回部落里让巫医治疗,现在他还没醒,也不知道发上了什么,梵塔忙着回来见林晓所以也没有在哪里等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明天可能不会更请谅解,墨墨后天有一科考试,我得去啃书去了,不过考完这科后,我会努力补上的。。。。
☆、23兽人消失(下)
那天下午,梵塔他们没有等到那个被救回的兽人醒来,但是却等到了另外一支巡查人员的回归,他们还带回来了三个消失了几天的兽人,虽然被带回来的人都有受伤,但是都不是什么致命的伤,而最重要的是从他们口中也知道了他们在森林里遭遇到了什么。
事情是这样的。
深冬的到来,三个兽人家里存储的食物已经不够,于是他们三个塔答(塔答就是好朋友的意思)一起约好去森林里打猎的,由于在附近没有发现猎物,所以他们稍微到了里部落远一点的地方,希望能找到多点的猎物,这样他们就可以久一点不用再出来打猎。想法是好的,但是他们的运气实在不好,还没有找到多少猎物就遇到了很难在森林里遇见的焱翼龙,而且还不是遇到一只,一遇就遇到了六只。
焱翼龙,是一种拥有飞行能力的一种大型食肉野兽,他们拥有锋利的巨爪和有力的四肢,可以撕裂拥有最硬皮壳的硬壳兽,对于兽人的身体更不要用说了。他们的尾部非常有力,无论是什么动物只要被他们的尾部甩到,绝对会‘粉身碎骨’的,他们的牙齿更是锋利无比,连最坚硬的石头都能咬碎,更重要的是他们拥有翅膀,能够飞行,想想看,一个有强大攻击力还能够飞行的野兽有多可怕。
可以说他们是兽人大陆公认的最强攻击的动物,如果一对一战斗的话,最强的兽人也很难是他们的对手,当然如果有翼族的话要会好一点,不过大多数有翼族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