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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7 章

    穿越之卓在江湖 作者:紫门青月

    第 27 章

    车子里传出了四道清浅而均匀的呼吸,与虫虫的小夜曲交织在一起。

    第十八章 人在旅途(求粉红票)

    旅途有你做伴,真的很开心。

    如果是从前的话,你这样面冷心热的男人我一定会倒追的。

    可惜,现在不行,条件不允许呐!

    所以,我们还是做哥们儿好了!

    ――――――――――――――――――――

    阳光好刺眼啊!看来今天又是个好天气了。

    我抬起手臂挡在惺忪的睡眼上,含糊不清的开口了。“拖把……今天是什么字……呵呼(哈欠)……”

    “唔……今天是木字……”拓跋惊鸿看了看横在胸前的白色小猴,淡淡的回应道。

    你大概很奇怪我们这段对白吧!怎么一睡觉起来就问字,莫非是什么暗号不成?别急,待我细细道来好了。

    话说自打小不语加入我们的旅程之后,行程忽然变得万分的刺激和精彩。最初那些被拖把尽数诛杀的杀手是有组织有纪律的,所以当他们没有按时汇报工作的时候,总部就会派人来打探他们的工作进程。自然而然的那一票仁兄都挂了,所以更本没有进度可言。加上偶拙劣的掩埋技术,于是那命案现场就被他们发现了。

    然后他们的顶头上司就把情况汇报给了那个幕后黑手,那个人呢就知道事情不简单了。既然有高手相助,那么自然不能在聘用三流杀手了。于是乎,追杀我们的人变成了二流杀手集团的人,再后来变成一流杀手集团的人。

    嘿嘿!别以为人多我就怕了,把拖把一丢出去。那简直就是一拖把当关,万夫莫开,拖把就这么被我拉下水认命当打手去了。

    于是乎,每天晚上都要有剧烈的运动量。我自然也不能袖手旁观,会帮着他解决那些搞小动作偷袭的人。虽然拖把答应我不再滥杀,可是却迷上了挑断人家手脚筋或者打断人家骨头的游戏,总之就是废人武功,更加加大了运动量。

    然后每次辛苦完之后,我就会体力透支,然后睡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而我这个人,有一点小小的不足之处,那就是睡觉不老实。以前在家里的时候,1.8X2.0的床都不够我折腾的,别提现在这个马车只有1.5X2.0那么大,还有20公分是储物柜,然后睡了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外加一只小猴。

    拖把人高马大,占据大半壁江山。而我睡着之后就会自动调整舒适的姿势和位子,小不语貌似也没什么好睡像,仙豆更是越来越不怕拖把喜欢直接睡在他身上。

    于是就变成了现在的局面,每天早晨我们三人一猴会睡出不同的姿态来,而且好死不死的还能可以看出是一个很规整的中国字。今天是‘木’字,昨天是‘不’字,前天是‘个’字,大前天是‘水’字,大大前天……(请自行想象四个人,姑且豆子也算一人,可以组合成的字体)

    我从最初的害羞,到现在已经麻木了。然后每天睁开眼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今天睡成了什么字?这也算是成了我们旅途之中的一件趣事吧!

    习惯果然是一种很可怕的东东,每天睁开眼,不是枕着他的胳膊,就是抱着他的大腿,要不就是枕在他胸口或者肚子上,已经习以为常了。如果硬是逞强睡枕头,还会弄的落枕痛得我哇啦哇啦。于是我就这么堕落了……堕落了……堕落了……(好大的回音啊!)人形靠枕,人形暖炉,人形棉被-_-|||……

    拖把,其实是一个面冷心软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他的软不是指别的,你也别指望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人会心软。所谓的软,其实是指他小小的体贴。我枕着他睡了那么久,他都没有抱怨过。甚至每天我不醒来,他都不会挪动。我不起身,他也绝不会先行起身。这可不可以理解成,我对于他来说是特别的呢?!

    呵呵……真叫人感动啊!从女性角度来看,这样的体贴与温柔真的很叫人心动啊!我想我可能、大概、也许、有点儿喜欢他了吧!前提是,他这么对我究竟是兄弟之情,还是断袖之癖啊?!

    最棒的事情就是他教会了我骑马,说白了也是和他赌气。因为他总嘲笑我娘娘腔,还说连马都不会骑的人,还想闯江湖?!就冲着他这句话,不蒸馒头争口气,说什么也要学会啊!怎么也不能辱没了天才啊!

    事实证明,仇千雪的身体加我的高度领悟力,学骑马那就是小菜一碟啦!只不过这后遗症折腾的我够呛,腰酸背痛腿抽筋,全身的骨头都在抗议我的非人虐待。慢慢来吧!反正也没有人说大侠一定要天天骑马,所以我又向老马学习了赶马车。嘿嘿!除了半吊子医术外,这可是我学会的第一个生活技能了。骑马太自虐了,所以我决定到了洛阳之后买辆马车,以后的路途就可以自己赶车了。

    省钱又便利,不用担心出现小说里的状况。什么马夫是奸细啊!趁我麻痹大意或者受伤的时候袭击我啦!或者下毒下药暗算我啦!或者关键时候卷行李而逃啦!这样子的麻烦就会省掉了,而且去到某个地方,想留就留想走就走。被人包围的时候也没有多余的负担和考虑因素,这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啊!

    所以说啊!要因地制宜,在古代掌握一门生活技能是很重要滴!

    懒洋洋坐起身伸了个大懒腰,我吆喝起小的们。“起床啦!起床啦!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起来吃早饭了!”

    从车外飘进一股子熟悉得想吐的香味――肉汤泡馒头,由老马和罗涛负责。说实话我早就腻了,想念那各色各样的早点。可惜饭可以多吃,白日梦少做。人在旅途,除了将就还是将就了,不然就是饿肚子咯!只盼快点儿到洛阳,好好地大吃大喝一顿犒劳自己。

    “嗯……”君不语迷迷糊糊的坐起来,可爱的揉着眼睛。

    仙豆已经活蹦乱跳的从窗子翻了出去,直奔它惦记了一夜的野果去了。

    随意的将头发扎成马尾用发带系好,我开始帮君不语梳头。可别小瞧我,在二十一世纪我学过很多东西,美容美发美甲都有涉及。所以每天给这小娃娃梳头也是我的乐趣之一,有点儿小时候给洋娃娃梳妆打扮的感觉。

    拓跋惊鸿依旧很安静的坐在一旁,因为刘卓和君不语堵在了车门口,所以他也不急着下车,只是一如既往的看着刘卓。

    这小子的心情似乎很好,看他给那小娃娃梳的繁琐发型就知道。一边梳发还一边哼着小曲,很乐在其中的样子。这家伙,对妹妹的宠爱估计无法无天了。所以那小丫头才会不知天高地厚的逃出家,说什么闯荡江湖。看哥哥傻乎乎的样子,就知道那妹妹肯定也聪明不到哪去,说不定真是被什么人关着等哥哥去救呢!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这小子会有怎样的反应呢?!不敢杀人,甚至连不小心伤了杀手都会耿耿于怀。这样子如果真是落入虎口的话,恐怕是一筹莫展了吧!这种骨子里过分善良的,很多心思都摆在脸上的人,根本就不适合进入江湖。

    原本以为很快就会对他所谓的朋友游戏厌倦了,可是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也玩的不亦乐乎。替他挡下一次又一次的截杀,还听话的不杀光那些杀手。这可真不是自己的作风,若是传回去恐怕要吓掉很多人的下巴吧!

    洛阳就快到了呢!到时候,应该就要和他分开了。放他一个人到处乱跑,还真叫人担忧呢!难道说,自己还真的把他当做朋友放不下了吗?!他那么傻,被人骗了恐怕都不知道吧!要知道江湖里的朋友,除了互相利用还是互相利用,没有几个人是真心实意的想要朋友的,只是踏脚石罢了,他肯定会被骗吧!

    想着就要和他分开了,心里忽然很不是滋味。已经习惯了和他一起旅行,看他每天傻乎乎的洋相百出。如果分开了,自己大概会觉得无聊了吧!

    这个傻瓜,越想越觉得放任他一个人的话很危险,自己该怎么办呢?!拓跋惊鸿开始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到底是丢下他不管?还是帮他找到妹妹让他早点回家去当不解世事的大少爷?!

    第十九章 杀戮之夜(上)求粉红票~

    麻烦之所以会升级,绝对是这个男人惹的祸。

    真是辜负了这么美好的夜晚,偏偏要用来打架……

    ――――――――――――――――――

    日出日落,又一天过去了。

    天空中月如银盘,地上月光如水,算算时间差不多该到洛阳了吧!

    气温逐渐的升高,风景也越来越秀美,离这个国家的都城已经不远了吧!

    “老马,是不是快到洛阳了?”放下手中的木碗,我开口询问火堆另一边的车夫。

    “是的,公子爷,明天下午就能够到洛阳了。您瞧见这座山没有?站在山顶就可以看得见洛阳灿烂的犹如烟花一般的灯火了。”老马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山峰。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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