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74 章
美人肌(重生) 作者:天神遗孤
第 74 章
这张脸林琅真的喜欢,一时倒有点舍不得,直到听到马儿嘶鸣,林琅精神一震,回头一看,木伯牵着一匹高大黑马,黑马蹄子乱踏,不住的甩头想挣脱木伯,看起来暴躁极了。
“毛豆!”林琅飞奔过去,她个小够不到毛豆,只能手伸过去摸它的毛。
木伯见状要拦,“可别摸,这马儿劲儿大的很,还咬人咧。”
可毛豆并没有咬她,在见到林琅,它先是小心翼翼的上去闻了闻林琅,从手到脑袋,热气喷到林琅脸上她也没躲,等到林琅从怀里拿出装豆子的小袋子,一手的豆子放到它嘴下,毛豆的蹄子才不刨地,试探着伸舌舔了一口,嘎巴嘎巴的嚼着豆子,熟悉的味道传来,毛豆终于认出林琅了,委屈的把脑袋一低,伸到林琅面前求抚摸。
林琅伸手抱住它的大脖子,一边摸着它的鬃毛,它似乎又瘦了些,本来养出来的一点肉都没了,这段日子它也吃了不少苦吧,入冬没有吃的,又要提放着被抓,真是辛苦它了。
林琅将一袋子的豆子都喂给了毛豆,木伯在一边看得直啧嘴,他是见过这黑马的厉害,跑的快劲儿又大,徐诚费了不少功夫才抓到它,之前有个猎户一个不下心,差点头发都被它嚼了,这么个凶恶暴烈的马在一个小姑娘面前这么俯首帖耳的乖模样,真是令人感叹。
可没想到沈连卿给林琅的惊喜不止一个,在林琅安抚毛豆的时候,一旁突然乍响一声:“小姐!”
林琅惊讶一看,面黄肌瘦的中年汉子泪眼婆娑的奔过来,一张脸比以往更黑了,可喜悦之情盈余满面,这张愁眉苦脸的脸现在也欢喜起来,正是平叔。
林琅这下真的止不住红了眼睛,平叔是不一样的,他自小看着林琅长大,之前那样的险境,落到那群土匪手里,到底能不能活林琅也是忐忑,如今他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林琅顿时绷不住了,呜咽的喊了一声:“平叔……”
“小姐,杏儿也在,毛豆!太好了,太好了!”平叔老泪纵横,见有外人在抹了把脸,“小姐别哭,都过去了,大家没事、没事就好。”
林琅说不出话来,咬唇点头。
这时手上被塞了个暖炉,正是沈连卿,他低声道:“先进屋子吧,天冷别冻到了。”
他声音神情皆温柔至极,暖暖的手炉热了她的手指,一直传到她的心。
那里不自觉的开始怦怦跳动。
直到平叔纳闷的声音传来:“这位公子是?”
小剧场:
平叔(云将军站队):咦,这个在我家小姐旁边笑的这么不怀好意的男人是谁?长得这么好看,不行不行,这样的男人太招人,肯定不安于室,留不住,还是云将军那样的好,当兵的嘛,克己守规矩,我得劝劝小姐,杏儿,你也来。
杏儿(看条件站队):这可是崔家,丞相嫡子啊,必须要抓住机会!
平叔:我们中间出现了叛徒!毛豆,你说你站哪边?
毛豆(吃货):看谁给我豆子多喽。
第53章 心事
林琅握着手炉思绪一下子飘远。
她自小独立惯了,林怀瑾性格冷肃,母亲孱弱,自她懂事起便照顾家室,杏儿自来她家只是做好分内之事,很少会出言关心,而平叔虽然一直对他照料有加,遇到事时更担忧的却是不能对不起蕙娘和林怀瑾,因此可以说,林琅从没受到过太多的体贴,更没人会将她放到心尖儿上宠着,唯恐她受了委屈。
想这样冬日寒风怕她冻到手的举动,从没人做过。
林琅抬头看向沈连卿,红唇微弯,笑容间带着少女般的娇羞,看着心神一荡。
之前林琅都将沈连卿视作洪水猛兽一般避之不及,如今对他绽放笑容,沈连卿心中突然盈起一片莫名的满足感。
“在下姓崔,林姑娘是我的恩人,如今大雪封路,待路开了我再派人送你们去京。”沈连卿开口回答了平叔的问题,一方面又为他们安排好了行程,趁着林琅心情好说这些,想必她不会再拒绝。
果然,林琅答应了,“之后有劳你了,不过恩人什么的,崔公子言重了。”
“当日危险,换做他人绝不会如你一般,恩人你自然当得。”沈连卿不欲让林琅反对,话锋一转,看向旁边的黑毛大马,“说起来你家这马倒是难得的良种,在你面前竟然这般温驯。”边说着,他边将林琅带着往前走,在季明的刻意阻拦下,杏儿和平叔都只能远远的跟着。
“不过虽说显眼也最好找,比起你那老仆和黑马,若不是你身边的那个丫鬟自己露了行踪,怕是我的手下一时也找不到她的。”
林琅听闻这话,倒是没有一丝意外,杏儿最擅长隐于众人之中,而关于毛豆的话,“之前有人和我说过毛豆是很适合作战的良马,本是想买,不过我没有卖。”
被人捷足先登了呢。
沈连卿挑了挑眉,这马物种稀有,一般人只会以为个子大些,非富即贵是辨不出品种的,他倒是有些在意是谁告诉她的。
“你会骑马吗?”
林琅摇头。
“我来教你。”
林琅想到之前的惊险经历,若是会骑马,就是逃也快些,不疑有他,利落的点头,眉眼绽开露出一个感谢的笑,“好呀。”
果然到了安逸的地方,小姑娘不再紧张胆惧,神情言语都放开许多,这才像一个少女的样子。
沈连卿正想趁热打铁,木伯上来低声说有事要告知,沈连卿只能暂时别过林琅,命季明安排好林琅身边的人。
***
毛豆被牵走,平叔与杏儿一同到了她如今住的院落中,平叔一路走过,眼睛睁得溜圆,直到屋内只有林家三人时,他才微微松口气,“这崔公子是这么富贵的人家啊,小姐,我们是不是得拜见一下他家中的长辈,可不能没有礼数让人瞧低了我们。”
林琅道:“我早问过,崔公子是独自一人住在这里的,府邸之中只有他一位主人,刚才就算是见过了。”
“原来这样。”
杏儿将椅子放到平叔旁边,在旁应和:“平叔你可知道这崔公子是谁?”
平叔摇头。
杏儿一笑,“他是当今丞相之子,有这样的府邸也是正常,而且为我们安排的屋子旁边不远便是崔公子的主屋,我和小姐来了快一个月,吃穿用度都绝好,而且还体贴的准备了镜子和首饰,就连梳头的梳子都是白羊玉的。”
平叔被杏儿长长的一段话惊愣了,他毕竟是男人,没忘别处想,只是笑呵呵道:“这人挺大方啊,方才他说小姐是他的恩人,到底怎么回事?”
杏儿难得的兴奋之语没得到回应,之前林琅更是不愿提这个,如今更是遂了林琅的愿,把话题岔开,道:“和你们失散后,我和他偶遇,互相扶持着才脱离险境,我还没问平叔你前些日子过得怎样?”
“我无事,就是被砍伤了胳膊,现在也好大半了,对了,”平叔从怀里抽出两本书,正是林琅一直惦记的云绣书,“我趁他们不注意藏起来的,好在那些匪徒眼睛都盯着金银,根本不在意这些。”
林琅兴奋极了,将云绣书接过,一页页翻着就怕哪里受损,嘴里连声说着庆幸之语,平叔也十分高兴。
第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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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这张脸林琅真的喜欢,一时倒有点舍不得,直到听到马儿嘶鸣,林琅精神一震,回头一看,木伯牵着一匹高大黑马,黑马蹄子乱踏,不住的甩头想挣脱木伯,看起来暴躁极了。
“毛豆!”林琅飞奔过去,她个小够不到毛豆,只能手伸过去摸它的毛。
木伯见状要拦,“可别摸,这马儿劲儿大的很,还咬人咧。”
可毛豆并没有咬她,在见到林琅,它先是小心翼翼的上去闻了闻林琅,从手到脑袋,热气喷到林琅脸上她也没躲,等到林琅从怀里拿出装豆子的小袋子,一手的豆子放到它嘴下,毛豆的蹄子才不刨地,试探着伸舌舔了一口,嘎巴嘎巴的嚼着豆子,熟悉的味道传来,毛豆终于认出林琅了,委屈的把脑袋一低,伸到林琅面前求抚摸。
林琅伸手抱住它的大脖子,一边摸着它的鬃毛,它似乎又瘦了些,本来养出来的一点肉都没了,这段日子它也吃了不少苦吧,入冬没有吃的,又要提放着被抓,真是辛苦它了。
林琅将一袋子的豆子都喂给了毛豆,木伯在一边看得直啧嘴,他是见过这黑马的厉害,跑的快劲儿又大,徐诚费了不少功夫才抓到它,之前有个猎户一个不下心,差点头发都被它嚼了,这么个凶恶暴烈的马在一个小姑娘面前这么俯首帖耳的乖模样,真是令人感叹。
可没想到沈连卿给林琅的惊喜不止一个,在林琅安抚毛豆的时候,一旁突然乍响一声:“小姐!”
林琅惊讶一看,面黄肌瘦的中年汉子泪眼婆娑的奔过来,一张脸比以往更黑了,可喜悦之情盈余满面,这张愁眉苦脸的脸现在也欢喜起来,正是平叔。
林琅这下真的止不住红了眼睛,平叔是不一样的,他自小看着林琅长大,之前那样的险境,落到那群土匪手里,到底能不能活林琅也是忐忑,如今他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林琅顿时绷不住了,呜咽的喊了一声:“平叔……”
“小姐,杏儿也在,毛豆!太好了,太好了!”平叔老泪纵横,见有外人在抹了把脸,“小姐别哭,都过去了,大家没事、没事就好。”
林琅说不出话来,咬唇点头。
这时手上被塞了个暖炉,正是沈连卿,他低声道:“先进屋子吧,天冷别冻到了。”
他声音神情皆温柔至极,暖暖的手炉热了她的手指,一直传到她的心。
那里不自觉的开始怦怦跳动。
直到平叔纳闷的声音传来:“这位公子是?”
小剧场:
平叔(云将军站队):咦,这个在我家小姐旁边笑的这么不怀好意的男人是谁?长得这么好看,不行不行,这样的男人太招人,肯定不安于室,留不住,还是云将军那样的好,当兵的嘛,克己守规矩,我得劝劝小姐,杏儿,你也来。
杏儿(看条件站队):这可是崔家,丞相嫡子啊,必须要抓住机会!
平叔:我们中间出现了叛徒!毛豆,你说你站哪边?
毛豆(吃货):看谁给我豆子多喽。
第53章 心事
林琅握着手炉思绪一下子飘远。
她自小独立惯了,林怀瑾性格冷肃,母亲孱弱,自她懂事起便照顾家室,杏儿自来她家只是做好分内之事,很少会出言关心,而平叔虽然一直对他照料有加,遇到事时更担忧的却是不能对不起蕙娘和林怀瑾,因此可以说,林琅从没受到过太多的体贴,更没人会将她放到心尖儿上宠着,唯恐她受了委屈。
想这样冬日寒风怕她冻到手的举动,从没人做过。
林琅抬头看向沈连卿,红唇微弯,笑容间带着少女般的娇羞,看着心神一荡。
之前林琅都将沈连卿视作洪水猛兽一般避之不及,如今对他绽放笑容,沈连卿心中突然盈起一片莫名的满足感。
“在下姓崔,林姑娘是我的恩人,如今大雪封路,待路开了我再派人送你们去京。”沈连卿开口回答了平叔的问题,一方面又为他们安排好了行程,趁着林琅心情好说这些,想必她不会再拒绝。
果然,林琅答应了,“之后有劳你了,不过恩人什么的,崔公子言重了。”
“当日危险,换做他人绝不会如你一般,恩人你自然当得。”沈连卿不欲让林琅反对,话锋一转,看向旁边的黑毛大马,“说起来你家这马倒是难得的良种,在你面前竟然这般温驯。”边说着,他边将林琅带着往前走,在季明的刻意阻拦下,杏儿和平叔都只能远远的跟着。
“不过虽说显眼也最好找,比起你那老仆和黑马,若不是你身边的那个丫鬟自己露了行踪,怕是我的手下一时也找不到她的。”
林琅听闻这话,倒是没有一丝意外,杏儿最擅长隐于众人之中,而关于毛豆的话,“之前有人和我说过毛豆是很适合作战的良马,本是想买,不过我没有卖。”
被人捷足先登了呢。
沈连卿挑了挑眉,这马物种稀有,一般人只会以为个子大些,非富即贵是辨不出品种的,他倒是有些在意是谁告诉她的。
“你会骑马吗?”
林琅摇头。
“我来教你。”
林琅想到之前的惊险经历,若是会骑马,就是逃也快些,不疑有他,利落的点头,眉眼绽开露出一个感谢的笑,“好呀。”
果然到了安逸的地方,小姑娘不再紧张胆惧,神情言语都放开许多,这才像一个少女的样子。
沈连卿正想趁热打铁,木伯上来低声说有事要告知,沈连卿只能暂时别过林琅,命季明安排好林琅身边的人。
***
毛豆被牵走,平叔与杏儿一同到了她如今住的院落中,平叔一路走过,眼睛睁得溜圆,直到屋内只有林家三人时,他才微微松口气,“这崔公子是这么富贵的人家啊,小姐,我们是不是得拜见一下他家中的长辈,可不能没有礼数让人瞧低了我们。”
林琅道:“我早问过,崔公子是独自一人住在这里的,府邸之中只有他一位主人,刚才就算是见过了。”
“原来这样。”
杏儿将椅子放到平叔旁边,在旁应和:“平叔你可知道这崔公子是谁?”
平叔摇头。
杏儿一笑,“他是当今丞相之子,有这样的府邸也是正常,而且为我们安排的屋子旁边不远便是崔公子的主屋,我和小姐来了快一个月,吃穿用度都绝好,而且还体贴的准备了镜子和首饰,就连梳头的梳子都是白羊玉的。”
平叔被杏儿长长的一段话惊愣了,他毕竟是男人,没忘别处想,只是笑呵呵道:“这人挺大方啊,方才他说小姐是他的恩人,到底怎么回事?”
杏儿难得的兴奋之语没得到回应,之前林琅更是不愿提这个,如今更是遂了林琅的愿,把话题岔开,道:“和你们失散后,我和他偶遇,互相扶持着才脱离险境,我还没问平叔你前些日子过得怎样?”
“我无事,就是被砍伤了胳膊,现在也好大半了,对了,”平叔从怀里抽出两本书,正是林琅一直惦记的云绣书,“我趁他们不注意藏起来的,好在那些匪徒眼睛都盯着金银,根本不在意这些。”
林琅兴奋极了,将云绣书接过,一页页翻着就怕哪里受损,嘴里连声说着庆幸之语,平叔也十分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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