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六章 师父,我来了
萌妻 作者:姚十三蝶
第二五六章 师父,我来了
萌妻 作者:姚十三蝶
第二五六章 师父,我来了
沙柳能在干涸的沙漠中生长,它们的根长达几十米,深深地扎在黄沙之中,一直伸向有水源的地方。无助的旅人,在沙漠中看到一丛丛沙柳,就意味着看到了希望,生命的希望。
这里有一个很美的名字,飞鸟镇。
沙柳与大漠相伴,飞鸟伴驼铃共舞。这里是沙柳环绕的地方,而这里的人也和沙柳一样,坚韧而又深烈。即使已被祖国抛弃,却生生世世也不忘记他们是平田人,他们的家园被阿萨夺走,而曾已何时,被他们像父亲一样敬爱,贡献了无数上好平田玉和无数珍宝的大成,则在他们最需要援助时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国家被恶魔吞并。
他们憎恨阿萨人,也同样憎恨大成人。
飞鸟镇远不如名字这么美好,这是一个充满着仇恨和愤慨的地方。
崔小眠刚刚来到镇上便感受到这里的仇恨。同样的麦饼,卖给本地人只要一个铢,可卖给崔小眠却要三个铢!多么强烈而又实际的平田民族风格啊!平田人会做生意天下闻名,就连报复敌人也是和生意紧紧相连。
“大叔,我不是纯种汉人,我是平田和大成混血儿,你看我长得不是挺白的吗?”
“滚,大成汉狗!”
“大叔,你见过一只像我一个的大成狗吗?公的。”
“见过,烤着吃了!”
额。大叔,咱别说这样有碍民族团结的话好吗?据说平田人是不吃狗肉的。
飞鸟镇上流通的货币除了阿萨的铜铢以外,还有玉钱。一枚玉钱能兑换十个铜铢,而一两银子则能兑换十枚玉钱。
崔小眠来的时候带了一些现银,进入阿萨境内,大成的银票犹如废纸,来了半年,崔小眠身上的现银也只有十几两了。不过这也难不倒她,她是贺远的徒弟。小偷小摸的事那是信手拈来。只不过崔小眠不到迫不得已是不会偷这些小钱的,她和贺远一样。不是好东西根本看不上。
飞鸟镇是崔小眠进入沙漠后所到的最繁华也最富庶的地方,这里的人把仇恨都转移到金钱上,他们这些人使劲赚阿萨人和大成人的钱,个个肥得流油。
所以崔小眠也就不客气了。她用面纱蒙了脸,大街上走了一圈,身上便多了几只钱袋子。
沙漠里的人用来装钱的袋子当然不如大成人的荷包那般精致,不过就是麻袋片片或羊皮子缝起的小口袋而已。
崔小眠来到暂住的客栈,这里的房租简直堪比五星级大酒店,平田人每天一枚玉钱,大成人两枚玉钱,阿萨人三枚玉钱!
崔小眠走进她那价值两枚玉钱的房间,不过就是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斗室。土炕上铺着羊皮。
崔小眠把几只钱袋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出来清点,黄色的是铜铢,白色的是玉钱。铜铢中间鼓两头尖。玉钱则是圆圆扁扁,中间有个方孔,四周还刻着字。
崔小眠倒出最后一只袋子,里面除了玉钱和铜铢之内,还有小粒的银锭子,崔小眠刚想欢呼发财了。便看在这些中间还有一样东西。
一枚玉佩。
一枚雕刻着莲花的玉佩!
她呆呆地站在那里,握着钱袋子的手静止在半空。过了许久,一滴清泪从她的眼中滴落,洒到那枚玉佩上。
崔小眠转身跑出客栈,来到她刚才做买卖的那个热闹的街市。
“谁丢了玉佩?”
崔小眠把那枚玉佩捏在手里,只露出一道边缘。即便是在盛产美玉的平田,玉石也并非普通百姓可以拥有。
只有贵族才能佩戴羊脂玉,普通官吏、富商和老百姓则只能佩戴其他玉石。
那枚玉佩用的是暖玉中的极品羊脂玉,并非寻常人可以拥有。平田人懂玉,即使是在并不出产玉石的沙漠里,这是他们世代相传的本事。
虽然只是一道边缘,人们也能看出这是一块好玉。虽然早已离开祖国,但飞鸟镇的平田人依然遵循古训,即使家中藏有羊脂玉也不会随身佩戴。
因此崔小眠把这枚玉佩亮出来,立刻便招来整条街的目光。
“那个小孩手里拿的是羊脂玉,这个镇上有人佩戴羊脂玉吗?”
“太过份了,神灵会惩罚他的!”
“这块玉是谁丢的,敢戴就敢站出来!”
可是不论人们如何愤怒质问,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承认这玉是他的。
崔小眠连问三声,看看还没有人认领,便笑嘻嘻地道:“没人要那就是小爷我的了,发财喽,这是没人要的玩意儿,是我当垃圾捡的,不是偷的,你们谁敢抢,就是想拿去戴,神灵会惩罚你们,吗咪吗咪轰!”
愤怒却又狡诈的平田人只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一起看着那个讲着阿萨话却长了一张大成汉人脸的小孩子得意洋洋的跑开了。
崔小眠并不是真的跑了,她是假跑。
果然,她刚刚跑出这条街,便不知从哪里跳出来一个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汉人小孩,把那玉还给我!”
崔小眠笑眯眯地抬眼看去,那是个女子,一个绿眼睛的女子!
她穿着一袭黑袍,头发和脸都罩着黑色纱巾,只露出一双碧幽幽的眼睛。
其实阿萨人和平田人乍看起来很相似,全都拥有多种颜色的眼珠和雪白的皮肤,卷曲的头发,但看得多了也就很容易区分。阿萨人的鼻子要比平田人更高,平田人脸部轮廓柔和,更接近汉人的相貌,而阿萨人则如刀刻般棱角分明。
面前的这个女子虽然以黑纱遮面,但崔小眠仍然可以分辨出来,这是一个平田人。
“美女,你凭什么说这玉是你的,平田贵族住在玉山上,飞鸟镇上没有的。”
“这玉是你偷的,我没有戴在外面,玉装在钱袋子里,绝对不会掉出来,我的钱袋子也丢了。”
崔小眠嘻皮笑脸:“我就是在路边捡的,整条街的人都能给我作证,你若不信,咱们这就回去,当众问问那些人。”
绿眸女子虽然说话凶巴巴,可是却不擅长吵架,严格说来是不擅长和胡搅蛮缠的人吵架。
崔小眠何止是胡搅蛮缠,她还一肚子坏水。
她笑得像只偷了灯油的小老鼠:“大白天说瞎话你不怕神灵会怪罪吗?这玉是我师父的,你把我师父害死了,抢了他的玉。”
这样的话居然被她笑着说了出来,她自己听着都深身发毛。
那女子果然怔住,绿眼睛一闪一闪,似是在躲闪着崔小眠咄咄逼人的目光。
“我没有害他,那个汉人没有死,可恨的汉狗,他和你一样都要坏人,我只拿了他的玉佩和银两,他却偷走我所有的积蓄,他才是贼!”
世上还有什么话比这个更美妙的吗?
崔小眠忽然觉得四周的空气都是香的,在这样被黄沙包围的地方,她居然感受到花香似锦。
那个贼还活着!
“你说谎,我不相信,他在哪里?”
绿眸女子却转身就走,边走边骂:“汉狗都是贼,大贼小贼,我不知道那个大贼在哪里,即使知道也不会告诉你,让响尾蛇咬死他吧!”
可是她的话音刚落,就是一声惊呼,因为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一条响尾蛇正在她的前方向她昂首致意。
崔小眠笑吟吟地走过来,向着那条蛇勾勾手指,蛇便又向前爬近一步,绿眸女子大惊失色,转身又往相反的方向跑,可是只跑几步便停下脚步,就在她的四面八方,十几条儿臂粗细的响尾蛇吐着芯子,崇拜地看着她,不,是看着她身后的人,那个汉人小贼。
崔小眠拍拍手,那些蛇便掉头爬走,很快便又消失无踪。
“美女,你还想让响尾蛇咬死他吗?”
沙漠里的人最惧怕三样东西,龙卷风、沙漠狼和响尾蛇!
绿眸女子的牙齿格格做响,许久才道:“那只汉狗就在城南的土围子里,他快要死了,响尾蛇不咬死他,他也活不长了。我去找过他,可他穷得叮当响,根本不能把钱还给我。”
她的话音刚落,眼前的汉人小孩已经不见了踪影,就像那些响尾蛇一样,一瞬间就跑得无影无踪。
崔小眠像疯了一样向着城南跑去,不论那人是不是贺远,她都要去看看,就算他已经死了,她也要去看个究竟。
每个城镇都有富人区和贫民区,土围子就是飞鸟镇的贫民窟。
崔小眠以一枚玉钱的价格从个小孩嘴里打听到“汉狗”住的地方,他在茅厕后面的土窝子里!
当崔小眠走进那个土窝子时,她简直不敢相信,那么一个高贵又讲究的人就那样蜷缩在那里,胡子已经很长,衣裳褴褛,身上有大大小小的伤口,有的伤口已经溃烂,上面爬满蛆虫。
她默默走过去,蹲在他的面前。
“师父,我来了。”
他是贺远,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她依然能认出他,他就是在巴掌镇带她离开的翩翩美少年。
一一一
感谢123456水、书友110114081248254、℡卿心、林林圆的粉红票票。
谢谢你们,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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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 作者:姚十三蝶
第二五六章 师父,我来了
沙柳能在干涸的沙漠中生长,它们的根长达几十米,深深地扎在黄沙之中,一直伸向有水源的地方。无助的旅人,在沙漠中看到一丛丛沙柳,就意味着看到了希望,生命的希望。
这里有一个很美的名字,飞鸟镇。
沙柳与大漠相伴,飞鸟伴驼铃共舞。这里是沙柳环绕的地方,而这里的人也和沙柳一样,坚韧而又深烈。即使已被祖国抛弃,却生生世世也不忘记他们是平田人,他们的家园被阿萨夺走,而曾已何时,被他们像父亲一样敬爱,贡献了无数上好平田玉和无数珍宝的大成,则在他们最需要援助时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国家被恶魔吞并。
他们憎恨阿萨人,也同样憎恨大成人。
飞鸟镇远不如名字这么美好,这是一个充满着仇恨和愤慨的地方。
崔小眠刚刚来到镇上便感受到这里的仇恨。同样的麦饼,卖给本地人只要一个铢,可卖给崔小眠却要三个铢!多么强烈而又实际的平田民族风格啊!平田人会做生意天下闻名,就连报复敌人也是和生意紧紧相连。
“大叔,我不是纯种汉人,我是平田和大成混血儿,你看我长得不是挺白的吗?”
“滚,大成汉狗!”
“大叔,你见过一只像我一个的大成狗吗?公的。”
“见过,烤着吃了!”
额。大叔,咱别说这样有碍民族团结的话好吗?据说平田人是不吃狗肉的。
飞鸟镇上流通的货币除了阿萨的铜铢以外,还有玉钱。一枚玉钱能兑换十个铜铢,而一两银子则能兑换十枚玉钱。
崔小眠来的时候带了一些现银,进入阿萨境内,大成的银票犹如废纸,来了半年,崔小眠身上的现银也只有十几两了。不过这也难不倒她,她是贺远的徒弟。小偷小摸的事那是信手拈来。只不过崔小眠不到迫不得已是不会偷这些小钱的,她和贺远一样。不是好东西根本看不上。
飞鸟镇是崔小眠进入沙漠后所到的最繁华也最富庶的地方,这里的人把仇恨都转移到金钱上,他们这些人使劲赚阿萨人和大成人的钱,个个肥得流油。
所以崔小眠也就不客气了。她用面纱蒙了脸,大街上走了一圈,身上便多了几只钱袋子。
沙漠里的人用来装钱的袋子当然不如大成人的荷包那般精致,不过就是麻袋片片或羊皮子缝起的小口袋而已。
崔小眠来到暂住的客栈,这里的房租简直堪比五星级大酒店,平田人每天一枚玉钱,大成人两枚玉钱,阿萨人三枚玉钱!
崔小眠走进她那价值两枚玉钱的房间,不过就是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斗室。土炕上铺着羊皮。
崔小眠把几只钱袋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出来清点,黄色的是铜铢,白色的是玉钱。铜铢中间鼓两头尖。玉钱则是圆圆扁扁,中间有个方孔,四周还刻着字。
崔小眠倒出最后一只袋子,里面除了玉钱和铜铢之内,还有小粒的银锭子,崔小眠刚想欢呼发财了。便看在这些中间还有一样东西。
一枚玉佩。
一枚雕刻着莲花的玉佩!
她呆呆地站在那里,握着钱袋子的手静止在半空。过了许久,一滴清泪从她的眼中滴落,洒到那枚玉佩上。
崔小眠转身跑出客栈,来到她刚才做买卖的那个热闹的街市。
“谁丢了玉佩?”
崔小眠把那枚玉佩捏在手里,只露出一道边缘。即便是在盛产美玉的平田,玉石也并非普通百姓可以拥有。
只有贵族才能佩戴羊脂玉,普通官吏、富商和老百姓则只能佩戴其他玉石。
那枚玉佩用的是暖玉中的极品羊脂玉,并非寻常人可以拥有。平田人懂玉,即使是在并不出产玉石的沙漠里,这是他们世代相传的本事。
虽然只是一道边缘,人们也能看出这是一块好玉。虽然早已离开祖国,但飞鸟镇的平田人依然遵循古训,即使家中藏有羊脂玉也不会随身佩戴。
因此崔小眠把这枚玉佩亮出来,立刻便招来整条街的目光。
“那个小孩手里拿的是羊脂玉,这个镇上有人佩戴羊脂玉吗?”
“太过份了,神灵会惩罚他的!”
“这块玉是谁丢的,敢戴就敢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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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小眠连问三声,看看还没有人认领,便笑嘻嘻地道:“没人要那就是小爷我的了,发财喽,这是没人要的玩意儿,是我当垃圾捡的,不是偷的,你们谁敢抢,就是想拿去戴,神灵会惩罚你们,吗咪吗咪轰!”
愤怒却又狡诈的平田人只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一起看着那个讲着阿萨话却长了一张大成汉人脸的小孩子得意洋洋的跑开了。
崔小眠并不是真的跑了,她是假跑。
果然,她刚刚跑出这条街,便不知从哪里跳出来一个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汉人小孩,把那玉还给我!”
崔小眠笑眯眯地抬眼看去,那是个女子,一个绿眼睛的女子!
她穿着一袭黑袍,头发和脸都罩着黑色纱巾,只露出一双碧幽幽的眼睛。
其实阿萨人和平田人乍看起来很相似,全都拥有多种颜色的眼珠和雪白的皮肤,卷曲的头发,但看得多了也就很容易区分。阿萨人的鼻子要比平田人更高,平田人脸部轮廓柔和,更接近汉人的相貌,而阿萨人则如刀刻般棱角分明。
面前的这个女子虽然以黑纱遮面,但崔小眠仍然可以分辨出来,这是一个平田人。
“美女,你凭什么说这玉是你的,平田贵族住在玉山上,飞鸟镇上没有的。”
“这玉是你偷的,我没有戴在外面,玉装在钱袋子里,绝对不会掉出来,我的钱袋子也丢了。”
崔小眠嘻皮笑脸:“我就是在路边捡的,整条街的人都能给我作证,你若不信,咱们这就回去,当众问问那些人。”
绿眸女子虽然说话凶巴巴,可是却不擅长吵架,严格说来是不擅长和胡搅蛮缠的人吵架。
崔小眠何止是胡搅蛮缠,她还一肚子坏水。
她笑得像只偷了灯油的小老鼠:“大白天说瞎话你不怕神灵会怪罪吗?这玉是我师父的,你把我师父害死了,抢了他的玉。”
这样的话居然被她笑着说了出来,她自己听着都深身发毛。
那女子果然怔住,绿眼睛一闪一闪,似是在躲闪着崔小眠咄咄逼人的目光。
“我没有害他,那个汉人没有死,可恨的汉狗,他和你一样都要坏人,我只拿了他的玉佩和银两,他却偷走我所有的积蓄,他才是贼!”
世上还有什么话比这个更美妙的吗?
崔小眠忽然觉得四周的空气都是香的,在这样被黄沙包围的地方,她居然感受到花香似锦。
那个贼还活着!
“你说谎,我不相信,他在哪里?”
绿眸女子却转身就走,边走边骂:“汉狗都是贼,大贼小贼,我不知道那个大贼在哪里,即使知道也不会告诉你,让响尾蛇咬死他吧!”
可是她的话音刚落,就是一声惊呼,因为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一条响尾蛇正在她的前方向她昂首致意。
崔小眠笑吟吟地走过来,向着那条蛇勾勾手指,蛇便又向前爬近一步,绿眸女子大惊失色,转身又往相反的方向跑,可是只跑几步便停下脚步,就在她的四面八方,十几条儿臂粗细的响尾蛇吐着芯子,崇拜地看着她,不,是看着她身后的人,那个汉人小贼。
崔小眠拍拍手,那些蛇便掉头爬走,很快便又消失无踪。
“美女,你还想让响尾蛇咬死他吗?”
沙漠里的人最惧怕三样东西,龙卷风、沙漠狼和响尾蛇!
绿眸女子的牙齿格格做响,许久才道:“那只汉狗就在城南的土围子里,他快要死了,响尾蛇不咬死他,他也活不长了。我去找过他,可他穷得叮当响,根本不能把钱还给我。”
她的话音刚落,眼前的汉人小孩已经不见了踪影,就像那些响尾蛇一样,一瞬间就跑得无影无踪。
崔小眠像疯了一样向着城南跑去,不论那人是不是贺远,她都要去看看,就算他已经死了,她也要去看个究竟。
每个城镇都有富人区和贫民区,土围子就是飞鸟镇的贫民窟。
崔小眠以一枚玉钱的价格从个小孩嘴里打听到“汉狗”住的地方,他在茅厕后面的土窝子里!
当崔小眠走进那个土窝子时,她简直不敢相信,那么一个高贵又讲究的人就那样蜷缩在那里,胡子已经很长,衣裳褴褛,身上有大大小小的伤口,有的伤口已经溃烂,上面爬满蛆虫。
她默默走过去,蹲在他的面前。
“师父,我来了。”
他是贺远,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她依然能认出他,他就是在巴掌镇带她离开的翩翩美少年。
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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