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节
恋声癖 作者:魍生
第10节
易生心如擂鼓般的介绍起自己的名字,最后像是下定决心一样,自自己铿锵的说。
“我是您儿子的爱人。”
文瞬的母亲听到这句话后并没有露出太过惊讶的表情,像是早就知道了一切一样表现的十分淡定,只是她眼中那一闪而过的黯淡还是暴露了她心中的失落。
沉默,两人在对视间各自无话。
“你的声音很好听,那孩子……是这么注意到你的吧?”文瞬的母亲叹了口气,“你也该知道,这孩子的毛病吧?”
“我知道。”易生有些意外,因为他知道易生从来没有将自己有脸盲症的事情告诉过除他之外的任何人,包括自己的母亲。
“哪一个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会注意不到孩子的异常呢?”文瞬的母亲呵呵一笑,语气里有些淡淡的哀伤,“那孩子,小瞬他啊……小时候有点傻傻的,总也认不清人,也记不住人。当时好多人都跟我说,这是个傻孩子,叫我带他去看医生。可看了医生做了测试,却一点问题都没有。后来我才渐渐发现,这孩子大概是分辨不出人的脸吧。可他什么都不告诉我,只是自己一个人努力的开始学习用声音来分辨身边不同的人。”
“他一直以为我不知道,不愿意和我说,我也就当做不知道,从来不跟他提。我暗地里也偷偷查过这个病,找过很多医生聊过,他们也都告诉我,这个症状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
“所以我就在想啊,这可怎么办?以后我没有精力的时候,有谁会代替我好好照顾他?等他累了,病了,老了的时候……谁会不嫌弃一个连自己的脸都记不住人的人?说句笑话,他这样的孩子,结婚入洞房都有可能走错门吶。”
“所以我就希望,能有一个人,别嫌弃他,能好好爱护他照顾他,能理解他,懂他的幸苦。”
“其实那孩子之前跟我打电话时说过,想让我来见一个人。我就想他是不是给我找了个儿媳妇,只是没想到竟然会是个男的。”说到这里文瞬的母亲长舒一口气,看上去像是毫不在意,但易生能看得出来她是在故作轻松。
这种爱逞强的性子倒是和文瞬一模一样,不……应该说文瞬爱逞强的个性是来源于他的母亲才对。
“你的父母,也知道这件事吗?”文瞬的妈妈停了停,缓缓问到。
易生点头回答:“我的母亲早年病逝了,我的性向家里很早就知道了,我之前带文瞬见过我的家里人,我父亲他也很喜欢文瞬。”
何止是喜欢,简直是当亲儿子一样疼。
“这样啊,那我也算是放心了。虽然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在一起走一辈子,但是……”文瞬的母亲看着易生,眨了眨眼睛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至少家庭原因上不会委屈了他就行,至于未来的路……虽然作为一个母亲我不看好你们的未来,但那也不是我该去干涉的了。”
“孩子长大了,这些事该自己做决定了。哦对了,我之前一直听我们单位上的小年轻说什么‘自己选的路,哭着也要走完’,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对不对?”
易生听着文瞬的母亲说完这番话,心里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感动和宽慰。他一直以为有照一日面对文瞬的母亲时,将会迎来一场惊天动的战争,却一直低估了以为母亲对自己儿子选择的包容。
想来她也是纠结过的,毕竟男人和男人这种事情并非一段常规的感情,无论如今社会再怎么开放,但在大多数人眼中这都是一段不容于世的感情。文瞬的母亲能做到这个份上,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了。
这让易生忍不住幻想起自己年幼时曾见过的母亲,那个满脸苍白总是一副病态的温柔女人,如果她能活到现在,如果她得知了自己的儿子爱上一个男人,是不是会和文瞬的母亲一样包容。
“您是一位好母亲,各种意义上而言。”易生用自己最认真的语气说,“虽然你可能会觉得我在夸大海口,但我还是想告诉您,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证明,您的不看好是错的。”
易生这样认真的语气配上他那张冷冰冰的脸着实让文瞬的母亲怔了一下,不过她并不讨厌这样的气势。
“那好,我等着你证明给我看。”
这话才刚说完,穿着学士服的文瞬便风风火火的跑了回来,他记得今天易生和母亲穿的衣服,所以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去分辨声音就找到了他们两个。
“哎呀易生!谢天今天来了!我刚看见他了!他扮的女装来学校看杨奕的毕业仪式哦!不过他刚好被杨奕逮了个正着,好在杨奕他爸妈有事走得早!不过我刚有偷拍一张谢天的女装哦,你看你看!”文瞬举着手机给易生看,一双眼睛扑棱扑棱的眨着,里面的兴奋和快乐满的几乎要溢出来一样。
易生掏出手帕擦了擦文瞬脸上的汗,帮他扶正了歪到一旁的学士帽,“那你可要藏好手机了,万一哪天被杨奕或者谢天本人知道了,他俩非砸了你手机不可。”
“谢天不知道,但杨奕才不会。”文瞬打开自己和杨奕的聊天记录说,“杨奕刚刚还问我要了备份照片哦,谢天女装的。”
易生耸耸肩不说话,他没有告诉文瞬,按照杨奕那个腹黑傲娇的性子,一定会在未来某天找个机会删干净他手机里所有和谢天相关的照片,毕竟杨奕那小子的独占欲可一点都不比自己弱。
这时,一直被晾在一旁的文瞬的母亲总算找到了说话的机会。
“你这孩子今天怎么一直冒冒失失的?你忘了吗?你还没和我介绍你这位朋友呢?”
听到自己母亲这么一说,一直沉浸在毕业典礼的兴奋中文瞬才稍微冷静下来一点。
文瞬先是看了看站在自己身边,一直都没有掩饰和自己之间的亲昵互动的易生,然后大大方方的对自己母亲说:“妈,他不是我的朋友。”
文瞬对着易生眨眨眼,然后对自己母亲露出一个溢满了幸福的灿烂笑容。
“易生是我的爱人。”
“他是个面瘫脸。”
“而我则是个脸盲症。”
“我们是天生的一对。”
——————————end———————————
第59章 番外缘
佛音袅袅,檀香萦绕。
手中的一百零八颗佛珠早已盘的油亮,每一颗都含着暗暗的红色。这并不是什么顶好的珠子,但胜在盘珠的人用心,所以每一颗看上去都呈现出温润漂亮的光泽。
自文曲然去世至今已经有二十三年了,每年到文曲然的忌日前的一个月,易生都会抛开自己所有的事情,去一个寺院念一个月的经为文曲然祈福。
二十三年,二十三个月,六百九十天,每天早中晚各一遍。到如今,那篇用以祈福的经文他已经念了两千多遍。用了二十三年的时间,从开始的生疏和笨拙,到如今的烂熟于心。
易常骅无数次的想,如果真有所谓的死后轮回之说,那曲然早应该又长成了一个和当年一样让人心生喜爱的青年。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当真希望佛祖看在他虔诚的份上,保佑这一世的曲然一生无病无忧。
“阿弥陀佛,易施主,别来无恙。”
“阿弥陀佛,住持有礼了。”
易常骅停下了手中拨弄佛珠的动作,站起身双手合十,向走进来的人行了佛礼。
来人身着橘红的僧衣,外披着一件茜色的袈裟,金色的绣纹路精细而别致。这一身袈裟是身份的象征,正如易常骅所言,面前这位是这座寺庙的住持——尽管他有着过分年轻的俊美面容。
从二十三年前易常骅第一次踏入这座寺院时,眼前这人就是这张年轻的脸。直到二十三年后的今天,这人脸上都没有任何被岁月老化过的痕迹。
这张端庄俊丽到令人不敢亵渎的脸仿佛被时间所眷恋,永远都停留在最美丽的那一刻。这神奇而俊美的和尚显然是充满了诱人的神秘感,但易常骅却从不为此所动。
“易施主不必多礼,贫僧只是忽感施主似有所悟,才前来叨扰一番。”俊美的僧人浅浅一笑,撩起衣袍盘腿坐于易常骅身旁的蒲垫,易常骅见他坐下,自己便也盘腿坐了回去。
“并无所悟,只是前些时间……知道了一些事,看开了一些事而已,让主持见笑了。”
“那,易施主可看开了一些人呢?”年轻的和尚直视着易常骅的眼睛,手中的佛珠开始一颗一颗的随着手指而滚动起来,“何施主这次,竟没有陪同啊。”
易常骅见他提到何萧,心中忽然一冷,连带着那眼中都有了一丝戾气。
“看,施主是悟了,却也又痴了。”
“弟子愚钝,不懂住持说的是什么。”易常骅垂下眼帘,避开了眼前这俊美的和尚的注视。
一声长叹伴随着一句佛号,俊美的和尚也不再继续面对避开他目光的易常骅,他转了身面对着易常骅的厢房内供奉的一尊佛像,开始低声诵起经来。
他念的,正是易常骅在这二十三年以来念过两千多遍的药师经。这是易常骅走进这座寺庙以来,第一次和这里的住持一起诵经。
二十三年前他带着文曲然送给他的一串佛珠走入这里时,眼前这俊美到不像人的和尚一眼就认出他手中的佛珠。他说这串佛珠出于他手,赠与一位有缘人。不料再会时,这佛珠易了人手,而有缘人也成了一抔尘土。说完,他命寺院弟子将易常骅带去一间厢房,并赠与他一本《药师经》。
这一念,就是二十三年。
一经诵罢,屋外天色也渐渐暗下,照往日的安排,此时易常骅应该在厢房用过晚斋,准备休息。
而今日,显然会拖些时间了。
“易施主可还念着贫僧那位文姓的有缘人。”
“弟子念着。对他,弟子从不敢忘,也不愿忘。”
俊美的和尚听到易生的回答,不恼不怒也不悲不喜。他只是闭着眼,继续拨动着手中的佛珠。
“道家有言,人皆三魂七魄。佛家亦有此说,《地藏十王经》有云,于阿赖耶识开为三魂,识所变现七转为气魄。三魂,胎光业魂神识、幽精转魂神识、相灵现魂神识;七魄,指雀阴魄神识(舌识)、天贼魄神识(耳识)、非毒魄神识(眼识)、尸垢魄神识(身识)、臭肺魄神识(鼻识)、除秽魄神识(意识)、伏尸魄神识(末那识)。素世人皆有三魂七魄,缺一不可,多亦不得。但易施主,从二十三年前,你踏进我寺那一刻我便知道,你与常人有所不同。”
和尚的话语像是一篇瑰丽繁复的经文,易常骅头一次听的有些茫然,他不知道对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却又莫名的……隐隐有几分奇怪的期待。
和尚并没有等到易常骅发问就继续说了下去。
“常人三魂七魄,不多亦不少。但易施主你,却徒多了一魄。此魄令易施主病不缠身,眼目清明不受奸邪所惑。但其缘何而来,又缘何而为,只有易施主你自己明白。虽然易施主心中情分未尽,但这场情缘已了,情丝已断。那些人和事,施主看开且罢,若是看不开,来日必将铸成大错。”
这段话说完后,这俊美端庄的和尚便站起身来抚平了衣袖,告了一声佛号后转身走出厢房。
门口送斋的小僧弥等候了许久,他在见到屋内披着茜红袈裟的人出来后,才端着给易常骅的一餐晚斋进了门。
一夜尽,天昼明。
这第二十三年的一个月就这样过去。
次日,早就安排过的司机来寺院接走了易常骅,而他们的目的地却并非易宅,而是他二十三年以来从未去祭拜过的,文曲然的墓。
l市并不远,坐飞机只需要两个多小时。文曲然墓碑的地址,易常骅早就烂熟于心。但因为那延续了二十三年的误会,误以为文曲然一直憎恨着自己的易常骅从不敢踏足埋葬着他的这片土地,无论易常骅是多么的想念他。
但是现在,他来了。
当易常骅在司机的陪同下来到l市的东郊墓园时,他正巧遇到了来祭拜文曲然的文瞬和易生。
易常骅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因为今天是文曲然的忌日。让易常骅意外的,是文瞬怀里抱着的那本书。
“易叔叔,您来看我父亲了啊。”文瞬见到易常骅后友好的打了个招呼,“您这是第一次来吧?”
“嗯,”易常骅点点头,“我以前一直不敢来看他,我怕……他恨我。”
听到易常骅的话,文瞬脸上露出些许哀伤,然后他像是决定好了什么一样,将一直抱在怀里的书递到了易常骅的面前。
“我本来是想在我父亲的墓前烧给他,但是一直没忍心。现在想想,留给您应该是最合适的。”
易常骅用几乎有些颤抖的手接过了文瞬递来的书,翻到最后自己写了字的那一页时,他一眼看到在自己写的那行字下多了一个墨蓝色的俊逸字迹。
并不是多么长或多么感人的话,因为那只有一个字——好。
当你看完这本书时,我就接你回家。
好。
这是一场坚持了二十三年的等待,也是一个错过了二十三年回应。
“好了文瞬,我们回去吧,伯母还在家等我们回去吃饭。今天也是你的生日,别忘了。”一旁的易生揽着文瞬的肩膀提醒道。
曲然的忌日是这个孩子的……生日?
易常骅忽然意识到当初他和文瞬的初见,想到文瞬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对自己和易生过于相像的容貌有什么反应。现在想来,文瞬是根本不在意,还是因为看不出什么而无法在意?
有着足够阅历和丰富知识的易常骅想起自己曾无意间看过的一本书,书里曾提到过一个无法治愈的奇怪的病症——脸盲症。
“常人三魂七魄,不多亦不少。但易施主你,却徒多了一魄。此魄令易施主病不缠身,眼目清明不受奸邪所惑……”
和尚的话回荡在易常骅的脑海中,易常骅捂着自己那颗骤然加速的心,忽然一脸满足的笑了。
“这是你父亲曾经送给我的,作为这本书的回礼,它现在是你的了。”易常骅脱下手腕上缠绕的佛珠为文瞬带上,“早些回家吧,别让你母亲担心,我在这里再多看看曲然。”
文瞬点点头,道了别后和易生离开的墓园。在即将走出墓园时,一直紧跟在文瞬身边的易生忽然停下了脚步,易生不自然的停顿让文瞬觉得有些奇怪。
“怎么了?”文瞬问。
易生在文瞬的疑问里飞快收回了目光,“没什么,走吧,别让咱妈等急了。”
文瞬被易生那句“咱妈”叫的心头一暖,一时也忘记继续深究刚才的问题。
他不知道,在易生目光的尽头有着一个和何萧几乎完全一样的背影的,步履蹒跚的守墓人。
而那守墓人正挑着水,一步一步的,向他们刚刚离开的那块墓地走去。
有些事,有些人,施主你看开了吗?
我看开了,也明白了。
身后忽然传来了木桶倒地的响声。
然后,便是那一声——
“易先生。”
后记终我一生
《恋声癖》终于完结了,感谢各位能坚持看到现在的小伙伴们。
若还有些闲余的时间,不嫌麻烦的话还请听我闲话几句w
《恋声癖》的灵感是来源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当然,作者没有脸盲症也没有面瘫症。
作者一直喜欢打游戏,、acg……各种类型只要看顺眼了都会吃。作者也喜欢听歌,各种类型只要顺耳了都来者不拒。
某一次作者因为随机歌单里推荐的一首歌里的一句词而喜欢上了一个国人唱见(啊~不要误会只是单纯的偶像型喜欢哦)之后作者就走上了漫漫无期的迷妹生涯。
然后在这篇文开写的前不久,作者在朋友的推荐下接触了一款fps游戏,当时还只是内测,因为感兴趣就去弄了测试资格和朋友一起去体验。
顺带一提,作者喜欢游戏但是不代表打得好,特别是fps类游戏简直就是职业拖后腿的毒瘤= =所以朋友无奈下说找了一个大神朋友带我们一起飞,抱大腿什么的╮(╯_╰)╭
然后作者就准备开始抱大腿的生涯了,然而没想到的是,朋友找来的那个大神……就是作者迷了很久的那个国人唱见(以后简称为男神好了)。因为打游戏开黑的时候有开麦交流,所以作者一下就认出那声音。男神声音的辨识度非常高,而且之后互相加了q好友,视奸了一遍资料后,也就更加确定朋友口中这个大神就是男神本人。
以上,就是《恋声癖》的创作原动力。啊顺带一提,男神不造我是他迷妹,作者至今没有暴露。
生活总是惊喜连连,作者很喜欢这样活着的感觉,也非常珍惜这样的经历。
因为任何来源于生活的快乐和惊喜,都会让作者感觉到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相信很多人都和作者一样有这样的感受,但对于一个饱受抑郁症折磨的人来说,这样的感受会显得更加重要,因为这将会是他用以战胜心中那些灰暗念头的最有力的武器。
正如我这样的人。
写故事是我一直用来发泄心中压力的途径,我身边没有什么人可以听到倾诉。
我的朋友,恋人,都因为我日益加深的症状而离开我。我不怪他们,毕竟没有什么正常人喜欢待在一个不知何时会突然歇斯底里,情绪反复性格怪异的疯子身边。
我的家人很关心我,但他们无法理解所谓的‘抑郁症’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东西,而‘抑郁症患者’又是一类怎样的人。看到他们关心但无从下手的样子,我无数次的感到自责和难过。
找过医生,但医生和药物对我的帮助已经没什么作用了。我甚至开始厌恶那些在我面前摆出一张‘我什么都懂’的脸的医生和那一包包苦涩的药片。。
我想,也许我活着,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一种负担,也是对我身边爱着我的人的负担。我无法为他们带来快乐,甚至加深他们的痛苦,这样的我存在于世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寻找这样的答案,所以我试着去看各式各样的书,去和各式各样的人交谈。
然后,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故事,快乐的,悲伤的,痛苦的……但我好像一直都找错了方式。
因为我发现,当我知道的越多,了解的越多,我越是找不到我最初问题的答案,我的心反而会变得更加沉重。
在一个月前,我忽然意识到,这也许就是我的极限了。
所以从那时开始的每一天,我都当做我生命的最后一天。这一个月里,我做了很多我曾经想做却没有做过的事情。
画一幅喜欢的画,去一个自己想去的地方,写一个自己想写的故事,说一些自己从不敢说的话。
三周前我结束了我的旅程,两周前我画完了一幅罂粟,一周前我将困扰了我四年之久的抑郁症向其他人坦白,现在我写完了这个我自己喜欢的故事。
我想,接下来我要开始另一段旅程了。
这次只有我一个人上路,前面是未知的风景,也许还会有我一直想要的答案。
我想,如果我有幸还能回来。
我会继续为你们讲故事,继续为我自己写故事。
现在,就让我们暂且,告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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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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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易生心如擂鼓般的介绍起自己的名字,最后像是下定决心一样,自自己铿锵的说。
“我是您儿子的爱人。”
文瞬的母亲听到这句话后并没有露出太过惊讶的表情,像是早就知道了一切一样表现的十分淡定,只是她眼中那一闪而过的黯淡还是暴露了她心中的失落。
沉默,两人在对视间各自无话。
“你的声音很好听,那孩子……是这么注意到你的吧?”文瞬的母亲叹了口气,“你也该知道,这孩子的毛病吧?”
“我知道。”易生有些意外,因为他知道易生从来没有将自己有脸盲症的事情告诉过除他之外的任何人,包括自己的母亲。
“哪一个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会注意不到孩子的异常呢?”文瞬的母亲呵呵一笑,语气里有些淡淡的哀伤,“那孩子,小瞬他啊……小时候有点傻傻的,总也认不清人,也记不住人。当时好多人都跟我说,这是个傻孩子,叫我带他去看医生。可看了医生做了测试,却一点问题都没有。后来我才渐渐发现,这孩子大概是分辨不出人的脸吧。可他什么都不告诉我,只是自己一个人努力的开始学习用声音来分辨身边不同的人。”
“他一直以为我不知道,不愿意和我说,我也就当做不知道,从来不跟他提。我暗地里也偷偷查过这个病,找过很多医生聊过,他们也都告诉我,这个症状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
“所以我就在想啊,这可怎么办?以后我没有精力的时候,有谁会代替我好好照顾他?等他累了,病了,老了的时候……谁会不嫌弃一个连自己的脸都记不住人的人?说句笑话,他这样的孩子,结婚入洞房都有可能走错门吶。”
“所以我就希望,能有一个人,别嫌弃他,能好好爱护他照顾他,能理解他,懂他的幸苦。”
“其实那孩子之前跟我打电话时说过,想让我来见一个人。我就想他是不是给我找了个儿媳妇,只是没想到竟然会是个男的。”说到这里文瞬的母亲长舒一口气,看上去像是毫不在意,但易生能看得出来她是在故作轻松。
这种爱逞强的性子倒是和文瞬一模一样,不……应该说文瞬爱逞强的个性是来源于他的母亲才对。
“你的父母,也知道这件事吗?”文瞬的妈妈停了停,缓缓问到。
易生点头回答:“我的母亲早年病逝了,我的性向家里很早就知道了,我之前带文瞬见过我的家里人,我父亲他也很喜欢文瞬。”
何止是喜欢,简直是当亲儿子一样疼。
“这样啊,那我也算是放心了。虽然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在一起走一辈子,但是……”文瞬的母亲看着易生,眨了眨眼睛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至少家庭原因上不会委屈了他就行,至于未来的路……虽然作为一个母亲我不看好你们的未来,但那也不是我该去干涉的了。”
“孩子长大了,这些事该自己做决定了。哦对了,我之前一直听我们单位上的小年轻说什么‘自己选的路,哭着也要走完’,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对不对?”
易生听着文瞬的母亲说完这番话,心里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感动和宽慰。他一直以为有照一日面对文瞬的母亲时,将会迎来一场惊天动的战争,却一直低估了以为母亲对自己儿子选择的包容。
想来她也是纠结过的,毕竟男人和男人这种事情并非一段常规的感情,无论如今社会再怎么开放,但在大多数人眼中这都是一段不容于世的感情。文瞬的母亲能做到这个份上,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了。
这让易生忍不住幻想起自己年幼时曾见过的母亲,那个满脸苍白总是一副病态的温柔女人,如果她能活到现在,如果她得知了自己的儿子爱上一个男人,是不是会和文瞬的母亲一样包容。
“您是一位好母亲,各种意义上而言。”易生用自己最认真的语气说,“虽然你可能会觉得我在夸大海口,但我还是想告诉您,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证明,您的不看好是错的。”
易生这样认真的语气配上他那张冷冰冰的脸着实让文瞬的母亲怔了一下,不过她并不讨厌这样的气势。
“那好,我等着你证明给我看。”
这话才刚说完,穿着学士服的文瞬便风风火火的跑了回来,他记得今天易生和母亲穿的衣服,所以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去分辨声音就找到了他们两个。
“哎呀易生!谢天今天来了!我刚看见他了!他扮的女装来学校看杨奕的毕业仪式哦!不过他刚好被杨奕逮了个正着,好在杨奕他爸妈有事走得早!不过我刚有偷拍一张谢天的女装哦,你看你看!”文瞬举着手机给易生看,一双眼睛扑棱扑棱的眨着,里面的兴奋和快乐满的几乎要溢出来一样。
易生掏出手帕擦了擦文瞬脸上的汗,帮他扶正了歪到一旁的学士帽,“那你可要藏好手机了,万一哪天被杨奕或者谢天本人知道了,他俩非砸了你手机不可。”
“谢天不知道,但杨奕才不会。”文瞬打开自己和杨奕的聊天记录说,“杨奕刚刚还问我要了备份照片哦,谢天女装的。”
易生耸耸肩不说话,他没有告诉文瞬,按照杨奕那个腹黑傲娇的性子,一定会在未来某天找个机会删干净他手机里所有和谢天相关的照片,毕竟杨奕那小子的独占欲可一点都不比自己弱。
这时,一直被晾在一旁的文瞬的母亲总算找到了说话的机会。
“你这孩子今天怎么一直冒冒失失的?你忘了吗?你还没和我介绍你这位朋友呢?”
听到自己母亲这么一说,一直沉浸在毕业典礼的兴奋中文瞬才稍微冷静下来一点。
文瞬先是看了看站在自己身边,一直都没有掩饰和自己之间的亲昵互动的易生,然后大大方方的对自己母亲说:“妈,他不是我的朋友。”
文瞬对着易生眨眨眼,然后对自己母亲露出一个溢满了幸福的灿烂笑容。
“易生是我的爱人。”
“他是个面瘫脸。”
“而我则是个脸盲症。”
“我们是天生的一对。”
——————————end———————————
第59章 番外缘
佛音袅袅,檀香萦绕。
手中的一百零八颗佛珠早已盘的油亮,每一颗都含着暗暗的红色。这并不是什么顶好的珠子,但胜在盘珠的人用心,所以每一颗看上去都呈现出温润漂亮的光泽。
自文曲然去世至今已经有二十三年了,每年到文曲然的忌日前的一个月,易生都会抛开自己所有的事情,去一个寺院念一个月的经为文曲然祈福。
二十三年,二十三个月,六百九十天,每天早中晚各一遍。到如今,那篇用以祈福的经文他已经念了两千多遍。用了二十三年的时间,从开始的生疏和笨拙,到如今的烂熟于心。
易常骅无数次的想,如果真有所谓的死后轮回之说,那曲然早应该又长成了一个和当年一样让人心生喜爱的青年。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当真希望佛祖看在他虔诚的份上,保佑这一世的曲然一生无病无忧。
“阿弥陀佛,易施主,别来无恙。”
“阿弥陀佛,住持有礼了。”
易常骅停下了手中拨弄佛珠的动作,站起身双手合十,向走进来的人行了佛礼。
来人身着橘红的僧衣,外披着一件茜色的袈裟,金色的绣纹路精细而别致。这一身袈裟是身份的象征,正如易常骅所言,面前这位是这座寺庙的住持——尽管他有着过分年轻的俊美面容。
从二十三年前易常骅第一次踏入这座寺院时,眼前这人就是这张年轻的脸。直到二十三年后的今天,这人脸上都没有任何被岁月老化过的痕迹。
这张端庄俊丽到令人不敢亵渎的脸仿佛被时间所眷恋,永远都停留在最美丽的那一刻。这神奇而俊美的和尚显然是充满了诱人的神秘感,但易常骅却从不为此所动。
“易施主不必多礼,贫僧只是忽感施主似有所悟,才前来叨扰一番。”俊美的僧人浅浅一笑,撩起衣袍盘腿坐于易常骅身旁的蒲垫,易常骅见他坐下,自己便也盘腿坐了回去。
“并无所悟,只是前些时间……知道了一些事,看开了一些事而已,让主持见笑了。”
“那,易施主可看开了一些人呢?”年轻的和尚直视着易常骅的眼睛,手中的佛珠开始一颗一颗的随着手指而滚动起来,“何施主这次,竟没有陪同啊。”
易常骅见他提到何萧,心中忽然一冷,连带着那眼中都有了一丝戾气。
“看,施主是悟了,却也又痴了。”
“弟子愚钝,不懂住持说的是什么。”易常骅垂下眼帘,避开了眼前这俊美的和尚的注视。
一声长叹伴随着一句佛号,俊美的和尚也不再继续面对避开他目光的易常骅,他转了身面对着易常骅的厢房内供奉的一尊佛像,开始低声诵起经来。
他念的,正是易常骅在这二十三年以来念过两千多遍的药师经。这是易常骅走进这座寺庙以来,第一次和这里的住持一起诵经。
二十三年前他带着文曲然送给他的一串佛珠走入这里时,眼前这俊美到不像人的和尚一眼就认出他手中的佛珠。他说这串佛珠出于他手,赠与一位有缘人。不料再会时,这佛珠易了人手,而有缘人也成了一抔尘土。说完,他命寺院弟子将易常骅带去一间厢房,并赠与他一本《药师经》。
这一念,就是二十三年。
一经诵罢,屋外天色也渐渐暗下,照往日的安排,此时易常骅应该在厢房用过晚斋,准备休息。
而今日,显然会拖些时间了。
“易施主可还念着贫僧那位文姓的有缘人。”
“弟子念着。对他,弟子从不敢忘,也不愿忘。”
俊美的和尚听到易生的回答,不恼不怒也不悲不喜。他只是闭着眼,继续拨动着手中的佛珠。
“道家有言,人皆三魂七魄。佛家亦有此说,《地藏十王经》有云,于阿赖耶识开为三魂,识所变现七转为气魄。三魂,胎光业魂神识、幽精转魂神识、相灵现魂神识;七魄,指雀阴魄神识(舌识)、天贼魄神识(耳识)、非毒魄神识(眼识)、尸垢魄神识(身识)、臭肺魄神识(鼻识)、除秽魄神识(意识)、伏尸魄神识(末那识)。素世人皆有三魂七魄,缺一不可,多亦不得。但易施主,从二十三年前,你踏进我寺那一刻我便知道,你与常人有所不同。”
和尚的话语像是一篇瑰丽繁复的经文,易常骅头一次听的有些茫然,他不知道对方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却又莫名的……隐隐有几分奇怪的期待。
和尚并没有等到易常骅发问就继续说了下去。
“常人三魂七魄,不多亦不少。但易施主你,却徒多了一魄。此魄令易施主病不缠身,眼目清明不受奸邪所惑。但其缘何而来,又缘何而为,只有易施主你自己明白。虽然易施主心中情分未尽,但这场情缘已了,情丝已断。那些人和事,施主看开且罢,若是看不开,来日必将铸成大错。”
这段话说完后,这俊美端庄的和尚便站起身来抚平了衣袖,告了一声佛号后转身走出厢房。
门口送斋的小僧弥等候了许久,他在见到屋内披着茜红袈裟的人出来后,才端着给易常骅的一餐晚斋进了门。
一夜尽,天昼明。
这第二十三年的一个月就这样过去。
次日,早就安排过的司机来寺院接走了易常骅,而他们的目的地却并非易宅,而是他二十三年以来从未去祭拜过的,文曲然的墓。
l市并不远,坐飞机只需要两个多小时。文曲然墓碑的地址,易常骅早就烂熟于心。但因为那延续了二十三年的误会,误以为文曲然一直憎恨着自己的易常骅从不敢踏足埋葬着他的这片土地,无论易常骅是多么的想念他。
但是现在,他来了。
当易常骅在司机的陪同下来到l市的东郊墓园时,他正巧遇到了来祭拜文曲然的文瞬和易生。
易常骅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因为今天是文曲然的忌日。让易常骅意外的,是文瞬怀里抱着的那本书。
“易叔叔,您来看我父亲了啊。”文瞬见到易常骅后友好的打了个招呼,“您这是第一次来吧?”
“嗯,”易常骅点点头,“我以前一直不敢来看他,我怕……他恨我。”
听到易常骅的话,文瞬脸上露出些许哀伤,然后他像是决定好了什么一样,将一直抱在怀里的书递到了易常骅的面前。
“我本来是想在我父亲的墓前烧给他,但是一直没忍心。现在想想,留给您应该是最合适的。”
易常骅用几乎有些颤抖的手接过了文瞬递来的书,翻到最后自己写了字的那一页时,他一眼看到在自己写的那行字下多了一个墨蓝色的俊逸字迹。
并不是多么长或多么感人的话,因为那只有一个字——好。
当你看完这本书时,我就接你回家。
好。
这是一场坚持了二十三年的等待,也是一个错过了二十三年回应。
“好了文瞬,我们回去吧,伯母还在家等我们回去吃饭。今天也是你的生日,别忘了。”一旁的易生揽着文瞬的肩膀提醒道。
曲然的忌日是这个孩子的……生日?
易常骅忽然意识到当初他和文瞬的初见,想到文瞬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对自己和易生过于相像的容貌有什么反应。现在想来,文瞬是根本不在意,还是因为看不出什么而无法在意?
有着足够阅历和丰富知识的易常骅想起自己曾无意间看过的一本书,书里曾提到过一个无法治愈的奇怪的病症——脸盲症。
“常人三魂七魄,不多亦不少。但易施主你,却徒多了一魄。此魄令易施主病不缠身,眼目清明不受奸邪所惑……”
和尚的话回荡在易常骅的脑海中,易常骅捂着自己那颗骤然加速的心,忽然一脸满足的笑了。
“这是你父亲曾经送给我的,作为这本书的回礼,它现在是你的了。”易常骅脱下手腕上缠绕的佛珠为文瞬带上,“早些回家吧,别让你母亲担心,我在这里再多看看曲然。”
文瞬点点头,道了别后和易生离开的墓园。在即将走出墓园时,一直紧跟在文瞬身边的易生忽然停下了脚步,易生不自然的停顿让文瞬觉得有些奇怪。
“怎么了?”文瞬问。
易生在文瞬的疑问里飞快收回了目光,“没什么,走吧,别让咱妈等急了。”
文瞬被易生那句“咱妈”叫的心头一暖,一时也忘记继续深究刚才的问题。
他不知道,在易生目光的尽头有着一个和何萧几乎完全一样的背影的,步履蹒跚的守墓人。
而那守墓人正挑着水,一步一步的,向他们刚刚离开的那块墓地走去。
有些事,有些人,施主你看开了吗?
我看开了,也明白了。
身后忽然传来了木桶倒地的响声。
然后,便是那一声——
“易先生。”
后记终我一生
《恋声癖》终于完结了,感谢各位能坚持看到现在的小伙伴们。
若还有些闲余的时间,不嫌麻烦的话还请听我闲话几句w
《恋声癖》的灵感是来源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当然,作者没有脸盲症也没有面瘫症。
作者一直喜欢打游戏,、acg……各种类型只要看顺眼了都会吃。作者也喜欢听歌,各种类型只要顺耳了都来者不拒。
某一次作者因为随机歌单里推荐的一首歌里的一句词而喜欢上了一个国人唱见(啊~不要误会只是单纯的偶像型喜欢哦)之后作者就走上了漫漫无期的迷妹生涯。
然后在这篇文开写的前不久,作者在朋友的推荐下接触了一款fps游戏,当时还只是内测,因为感兴趣就去弄了测试资格和朋友一起去体验。
顺带一提,作者喜欢游戏但是不代表打得好,特别是fps类游戏简直就是职业拖后腿的毒瘤= =所以朋友无奈下说找了一个大神朋友带我们一起飞,抱大腿什么的╮(╯_╰)╭
然后作者就准备开始抱大腿的生涯了,然而没想到的是,朋友找来的那个大神……就是作者迷了很久的那个国人唱见(以后简称为男神好了)。因为打游戏开黑的时候有开麦交流,所以作者一下就认出那声音。男神声音的辨识度非常高,而且之后互相加了q好友,视奸了一遍资料后,也就更加确定朋友口中这个大神就是男神本人。
以上,就是《恋声癖》的创作原动力。啊顺带一提,男神不造我是他迷妹,作者至今没有暴露。
生活总是惊喜连连,作者很喜欢这样活着的感觉,也非常珍惜这样的经历。
因为任何来源于生活的快乐和惊喜,都会让作者感觉到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相信很多人都和作者一样有这样的感受,但对于一个饱受抑郁症折磨的人来说,这样的感受会显得更加重要,因为这将会是他用以战胜心中那些灰暗念头的最有力的武器。
正如我这样的人。
写故事是我一直用来发泄心中压力的途径,我身边没有什么人可以听到倾诉。
我的朋友,恋人,都因为我日益加深的症状而离开我。我不怪他们,毕竟没有什么正常人喜欢待在一个不知何时会突然歇斯底里,情绪反复性格怪异的疯子身边。
我的家人很关心我,但他们无法理解所谓的‘抑郁症’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东西,而‘抑郁症患者’又是一类怎样的人。看到他们关心但无从下手的样子,我无数次的感到自责和难过。
找过医生,但医生和药物对我的帮助已经没什么作用了。我甚至开始厌恶那些在我面前摆出一张‘我什么都懂’的脸的医生和那一包包苦涩的药片。。
我想,也许我活着,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一种负担,也是对我身边爱着我的人的负担。我无法为他们带来快乐,甚至加深他们的痛苦,这样的我存在于世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寻找这样的答案,所以我试着去看各式各样的书,去和各式各样的人交谈。
然后,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故事,快乐的,悲伤的,痛苦的……但我好像一直都找错了方式。
因为我发现,当我知道的越多,了解的越多,我越是找不到我最初问题的答案,我的心反而会变得更加沉重。
在一个月前,我忽然意识到,这也许就是我的极限了。
所以从那时开始的每一天,我都当做我生命的最后一天。这一个月里,我做了很多我曾经想做却没有做过的事情。
画一幅喜欢的画,去一个自己想去的地方,写一个自己想写的故事,说一些自己从不敢说的话。
三周前我结束了我的旅程,两周前我画完了一幅罂粟,一周前我将困扰了我四年之久的抑郁症向其他人坦白,现在我写完了这个我自己喜欢的故事。
我想,接下来我要开始另一段旅程了。
这次只有我一个人上路,前面是未知的风景,也许还会有我一直想要的答案。
我想,如果我有幸还能回来。
我会继续为你们讲故事,继续为我自己写故事。
现在,就让我们暂且,告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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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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