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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第十五夜:破晓

    火车一路向西,从北京奔向青海,终于缓缓在格尔木停下。
    高原的夏天,晴天时万里无云。高海拔地区稀薄的空气让太阳光毫无保留地晒在人身上。独自一人站在火车站广场中央的林瑾,浑身像被镀了一层金边,闪着细微又明媚的光。
    她来得太急,没买到卧铺的票,甚至连普通的坐席都没有,两天一夜的时间全然在车厢的衔接处度过。
    昨夜没有睡好,现在的她蓬头垢面,身体和精神都不算好。浑浑噩噩的一口气被想见到陆为的欲望吊起来,倒也无惧于头顶的烈日。
    此时正值午餐的饭点,广场上买玉米、馒头和盒饭的小摊贩们生意还不错,而兜售车票的黄牛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一边吃着饭,一边闲侃着最近发生的大事。
    林瑾从他们身边走过,恍惚间从他们那儿听见了陆为和马阿大的名字。
    她转头看去一眼,那群黄牛们又纷纷闭上了嘴缄口不言,大概是所说的话题并不好在大庭广众之下宣之于口,怕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林瑾没有过多驻足,只往外走去。几十个小时的车程上,她只吃了两个馒头,空空荡荡的肚子有些撑不住,她想,自己需要吃点东西来支撑着自己的体力。摊贩售卖的玉米馒头固然能充饥,但她更想吃点带汤水的东西。
    短别格尔木几个月,除了气象的变化,火车站附近这一带跟以往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林瑾正想着汤水,就闻见一股熟悉的香味。
    她抬头看去,是那家陆为带着她在格尔木兜圈子时见到过的藏面馆。那时候两次路过它,也没让他停下车尝一尝。此时再路过,她走进了那家面馆。
    面馆食客满满,林瑾一个人来,跟一伙本地人拼了桌。
    小小的面馆上下只有一对夫妻在经营,等面需要一段时间。林瑾用桌上的水壶倒了杯热茶喝,就听见拼桌的那几个本地人用藏语聊起了天。
    “总算被抓了,都多少年了,每年都说一定抓住他们,可就是怎么都抓不住。”
    “也是想不到,这么有名的老板,竟然不是在可可西里被抓住的。”
    “听说巡山队那帮人来了好几个,他们老大受了伤,他们来把人接回去。”
    林瑾啜着热茶,一双水亮亮的眼睛沾染了些许热茶的湿气。这些人话语中的指向性太明显,可可西里和巡山队,说了很多年都要抓住的人,那应该就是陆为的野牦牛队和马阿大那伙人。
    马阿大被抓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巡山队的老大受了伤,又是怎么回事?
    陆为回到青海也不过才三天时间,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连路来的黄牛和路人,都探讨着新鲜的见闻。
    林瑾想得知更多的细节,然而那几人话尚未说尽,老板便将面端了上来。她的面紧随其后出现在了面前。这件尚未讨论完的事,在她心里留了个问号。
    吃完了面,林瑾朝着当初陆为带她去过的那家“昆仑宾馆”的方向走。当时陆为就告诉过她,宾馆的张老板是多吉的姐夫,也是巡山队的自己人。关于陆为和巡山队的事,问张老板应该会有个结果。
    她依稀记得路,朝着记忆中的方向走去,没一会儿,昆仑宾馆的招牌出现在了眼前。
    这家旅馆里只坐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见到林瑾进来,她站起来招呼:“姐姐,不好意思,我们家今天不营业。你往前边走走,那里有别的旅馆能住。”
    林瑾看了一眼宾馆楼梯上的封条,问她:“你是老张的女儿吗?”
    小姑娘点点头,林瑾又问:“你爸爸呢?”
    小姑娘说道:“我爸爸去公安局做笔录去了。姐姐,你不知道吧。有一个很坏很坏的人,在我家的宾馆被抓了。虽然这几天做不了生意,但那个人被抓了呢!”
    林瑾对她微微一笑:“那你知道公安局在哪里吗?”
    “很近的!”小姑娘兴奋地从柜台里跳出来,跑到门口给林瑾指路,“你从这里过去,前面再前面的那个路口往左边拐,一直走到头就是了。”
    “好,谢谢你。”
    林瑾出了门,照着她说的路朝公安局走去。一路几十个小时过来,她知道,此刻的她离这一趟行程的目的地近在咫尺。
    她又一次千里迢迢奔赴而来,只为找一个答案。
    拐过一道弯,公安局果然就在视线的那一端。公安局门口停着警车,也停了好几辆吉普车和越野车。有一辆车的车牌,林瑾曾在巡山队的保护站前见到过。另几辆车的牌照很陌生,但车型比起巡山队的那一辆,显然更新且更昂贵。
    门卫拦住了林瑾,问她有什么事。
    林瑾说:“大叔,我想请问一下,前几天这里是不是有个叫马阿大的人被抓了?”
    门卫摆摆手:“谁被抓了,我不清楚的。姑娘,你要是找人,有没有认识的警察。我帮你打电话。”
    这是在格尔木,林瑾唯一认识的人就是宾馆的老张。她没法联系某个具体的警察,便想着在这里等着老张看看。他来做笔录,那也总有出来的时候。等他出来了,或许就能问一问。
    太阳很大,门卫见她等在门口,好心邀她进了能遮阴的岗位亭里小坐。
    大叔还算热情,给她倒了热水,怕她无聊,又与她闲侃。
    “姑娘,你是来找谁的?阿爸?”
    林瑾摇摇头:“不是。我来找我男人。”
    “他被抓进里头了?”
    林瑾依然摇摇头:“不是的。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她一边等着,一边喝着热水。等了没一会儿,果然看见几个人从公安局里出来。
    她从岗亭透明的玻璃里望过去,那几人之中不仅有着昆仑宾馆的老张,也有曾在保护站有过几面之缘的藏族小伙多吉。还有一个汉族人,林瑾记得也是巡山队的。
    她放下水杯,跟大爷匆匆道了声谢就快步走了出去,在他们上吉普车前,开口叫住他们:“多吉!”
    在藏区,一块砖头掉下来就能砸中三个多吉。但眼前的多吉就此一个,听见有人叫他名字,诧异地转过头,就瞧见了一个白皙娇小的姑娘,一身的学生气,和这里的粗犷格格不入。
    几乎是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多吉就认出了她。
    “啊!你是北京来的,找哥哥的那个!你怎么在这里?”
    林瑾点点头,走上前去,直说出来意:“我是来找陆队长的,他跟你们在一起吗?”
    多吉惊奇地挠挠头:“找队长?诶?你听说了?这消息这么快都传到北京了吗?”
    “什么消息?”
    “马阿大被队长抓了呀!”多吉笑起来,指了指公安局里头的方向,“就在里面关着呢。北京已经知道了吗?”
    他的笑一贯都极具感染力,林瑾一看,便也微微笑了起来:“马阿大被抓了,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前几天,队长回来的那一天。那天队长和尼玛一块儿,把马阿大骗去了姐夫的宾馆,一下子就抓住了他。”多吉乐乐呵呵的,连带着一旁的老张也乐乐呵呵的。
    “那陆队长,他现在也在公安局里吗?”
    多吉摇头:“没呢。队长受了点伤,在医院呢。诶,你找队长的话,我们正好要去医院看看队长。要不然一起?”
    林瑾含笑点点头,坐上了多吉的车。
    坐上了车,她才想起来,这辆车便是她刚到保护站,陆为让多吉送她离开时的那一辆车。那时,若非这车的火花塞坏了,估计陆为也下不了亲自带她进去找哥哥的决心。
    此时此刻,车还是这一辆车,然而境地全然不同。她和陆为早已不是陌路人,而巡山队有了她寄来的钱,将该修缮的车都修缮了一遍。如今他们还抓到了如今可可西里最大的盗猎分子,让可可西里迎来了短暂的可供喘息的太平。
    多吉常年在可可西里开惯了车,车技野蛮,方向盘猛地转,油门呜呜地踩,很快飙到了医院门口。
    陆为送来医院时在急诊室,手术过后进了住院部。昨天多吉来看过他一回,今天已经熟门熟路,带着林瑾和老张上了楼。
    站在病房门前,林瑾的脚步停了停。
    她拉正了自己的领口,摘了头上的皮筋,重新绑了绑头发。
    分别的时候,陆为让她好好生活。这是她答应了他的事,她不能食言。生活的好坏或许不只流于表面,但她想以更好的样子出现在陆为面前。
    怕里头的护士在做一些私密的检查,多吉久违地礼貌起来,敲了敲门再推门进去。
    里头果然有个护士,正在为患者测量体温。瞧见几人进门,护士有些意外:“你们找谁?”
    “13床的陆为。他人呢?”
    护士瞧了眼13床空空如也的病床,皱着眉说道:“他早上就出院了,你们不知道吗?李医生让他静躺七天,这才几天呢,你们做亲友的也不劝一劝。枪伤是那么好养的吗。”
    “出院了?”多吉略有些尴尬,转头看了林瑾一眼,又看看护士,“不好意思啊,那我们这就走。”
    三人从哪里上的楼,又从哪里下去。到了楼下的小卖部,多吉掏枚硬币打了个电话。
    林瑾站在半下午的太阳下,仰面看了一会儿蓝蓝的天。一朵云都看不见,这天气好极了。
    多吉电话结束,叫住林瑾,把她从对蓝天的欣赏之中拉回。
    “队长应该是被尼玛接回保护站了。队长就是这样,离开可可西里一天都难受。这回在北京那么多日子,又在格尔木呆了几天,肯定早就想回可可西里去了。”
    林瑾笑笑,陆为那个人的确是这样,一心挂念的,都是那片圣洁的土地。
    “那没事。知道他没事就好。你们去忙你们的吧。”
    “啊?我把姐夫送回宾馆就要回保护站。你要见队长,不如跟我一起去?”
    “不用了,我去火车站就好。快开学了,我也该回北京去了。”
    她笑着摇了摇头。在这里,她已经找到了她的答案。
    她的人生总是在经历一场又一场的离别,就像从光明步入黑暗,一切属于她的光亮都在远去。可有一个来自可可西里的男人,在她昏暗无边的孤独之中挑起了一盏灯。
    陆为还活着。
    她的灯火依然明亮璀璨。
    多吉犹豫了片刻,想着格尔木也算是城市,林瑾就算一个人也还算安全,且这里距离火车站也不是很远,便同意了她的话,带着老张上了车,和林瑾告别。
    她望着他们的车远走,想起自己忘了交代多吉一句,别告诉陆为自己来过。他在可可西里,要操心的事已经够多了。既然他平安无恙,也就没必要让他知道自己跨过半个中国来到这里,却连他的面都没有见上,就匆匆离开。
    不过没交代也就没交代吧,她对此也没有什么执念。
    离开了医院一带,她找路边的小摊贩问了问路,摸清了火车站的方向,慢悠悠地朝回走。
    马阿大被抓了,陆为安然地出了院,好消息突然接连击中了林瑾那颗习惯了把事情往坏处想的心。此刻的她是无比放松的,走在格尔木的街头,内心竟然诞生出了一种安宁的归属感。
    眼前所见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
    街道宽宽窄窄,她的目光随意流转,一路上边走边看,偶然间瞧见了路边一个小店面,挂着邮局的招牌。
    格尔木的邮局,林瑾不可谓不熟悉。以前哥哥会来这里给她寄信,上一次从可可西里回到北京后,她将钱从北京也是汇到了这里。只不过她当初以为,所有的邮局都会像北京的邮局那样亮堂宽敞,却不想它也可以是这样的模样。
    窄小的一间门面上只挂着一块褪了色的布招牌,门口的邮筒挂着生锈的锁,上头沾着灰尘和鸟类的粪便,投递口却是干干净净,里头装满了人们要寄出的书信,满是关心与挂念。
    林瑾站在那间门面前,仰头看着它的招牌。一些过往的回忆,或甜蜜或失落,交杂着向她涌来。过于丰富的情感充斥了她的信,让她没察觉到,那小小的门口里走出了个人。
    门太小了,两个人交错不开。
    那人无意间与林瑾的半边身子相碰,一句“抱歉”含在嘴里,却在看见她的那一刹那骤然失语。
    林瑾抬起眼眸,无意地一瞥,却是震惊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高大,强壮。细密的胡茬爬在他的下颌,而凌厉的目光里装着一个完整的她。
    这是陆为,是她来找的男人。
    在这里见到她,陆为的诧异绝不逊色于她。几天前告别的时候,他总以为下一次见面会在遥远的将来,却不想只是几日的时光,老天爷就将她再一次送至他的面前。
    他刚刚才寄出了一封给她的信,告诉她马阿大被自己抓了,想将喜悦分享给远在北京的她。
    却不想走出邮局,却见到了他这几日在病床上朝思暮想的人。
    四目相对,视线与视线交融,没有人说话。他与她之间似乎也不必说话,就只是这样看着彼此,所有的思念和心意,便已如暖流,注入彼此心间。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短暂地停驻,不知过了多久,林瑾忽然感受到了一双强有力的手,将她揽入了怀中。
    陆为紧紧抱着她。抱着他在生死一线时,脑海中下意识浮现的林瑾。抱着让他的思念一次次飘向遥远的首都的林瑾。抱着同他一起,历经一场苦旅、穿越了整个可可西里的林瑾。
    他知道,她出现在这里,是来找他的。
    林瑾对死生有着天赋般的灵性,感受到他刚经历了一场死生较量,她便来到了这里。
    在他的怀里,林瑾微微用力,挣扎出了一点空间,仰着头问他:“他们说你中了枪伤,在哪里?”
    陆为轻笑一声,低头看看她的脸,又抬头摸了摸她的头发:“脸都晒红了。车上说吧。”
    他的车就停在路边,刚才林瑾只看着路边的邮局,竟然也没察觉到路上一辆偌大的吉普车停着,现在一看,才发觉它扎眼得很。陆为揽着她坐上了副驾驶座,自己绕回一边上了车。
    夏日炎炎,并非当初的冰天雪地,吉普车的火一点就着,陆为把着方向盘,将车开出了这条小道。
    时隔几个月再次坐在这辆熟悉的车上,这车里依然弥漫着当初的那股来自于旷野的腥味。副驾驶的车座上还铺着她那时没有带走的皮毛垫子,夏天坐在上头太热了些,却也柔软得很。
    车行驶在格尔木的街头,这场景,像极了第一次在格尔木告别的那一回。
    林瑾忽然笑了笑,眼睛眯眯地,看向陆为。
    陆为也带着笑意:“怎么了?”
    “我都不知道你要带我去哪里,就上了你的车。”
    “上了我的车,就没后悔药吃了。”
    陆为一脚油门下去,  林瑾笑容更甚。多吉不愧是陆为一手带出来的人,他那野蛮的车技恐怕也是学了陆为的风格路数。也可见当初陆为带着她在城里兜圈子的时候,是多么压抑着自己的本性。
    车开了很久。
    林瑾时不时浅笑着看身边人一眼,又在他转头要跟她对视时转走目光。她温柔的笑在陆为心里一次又一次地勾着,把他那些恶念又勾起来。
    才分别几天,当她回到自己的身边时,陆为才发觉,自己真是想她想得不行。
    城区渐渐落在了后视镜中,窗外的景色逐渐荒芜,车子停在了一处四周见不着人的地界。手刹一拉,车门落锁,发动机嗡嗡的声音渐渐消失,耳边只有开了条缝的窗子外,传来的呼啸风声。
    “晒不到太阳了。”林瑾转头看向他,“你的枪伤是怎么回事?”
    陆为玩味地问道:“这么远过来,你是来问这个的?”
    “是的。”
    她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她就是感受到了他身处危险,才过来一趟。如今他就在自己面前,自然想问一问,他身上所受的伤到底怎样了。
    刚才在医院,听到护士说他受的是枪伤,她的心是实在抽紧了一阵的。
    陆为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手顺势向下,摸上了她的脸颊,又覆盖上她的脖颈。他粗糙的手掌给她带来的熟悉的触觉,一股酥麻从皮肤直抵大脑皮层。
    他的声音显而易见地低沉,眸子锁在她的唇上,轻语:“那些一会儿再说。”
    不及林瑾闭上眼睛,他滚烫的温度便向她袭来。温柔二字从来与陆为无关,他探过身子亲吻她,便带着明显的侵略意味。双唇相接,但也远不止是双唇相接。过浓的情欲都酝酿在这场纠缠之中,齿关的崩溃便是林瑾缴械的第一步。
    紧随其后的,是陆为掌心的用力。窒息感让她的脸涨红了起来,不自觉地嘤咛出声来。
    他依然爱听她在情动时因疼痛而发出的呜咽,微弱又婉转,但也饱含着她对他从头至尾的信任。她将她最脆弱之处交付他手,而两人共同在唇舌交欢中体会死生与情趣。
    他另一只手也不安分,从林瑾的衣裳里钻进去,很快把持了一处柔软。
    林瑾浑身越来越燥热,对他的渴求越来越多,双手攀上了他的脖子。陆为当即会意,手从她腰上一揽,将她整个人抱过了中控台,放在自己腿上。
    林瑾后背无意识地拱起,蹭到了背后的喇叭。好在这荒郊野岭之地空无人烟,两人也无所谓这一声脆响。倒是陆为怕她硌着疼了,放在她腰上的手收紧了些,将她更揽向自己。
    纠缠从唇上演化到了身上,林瑾蹭了蹭他,他早已高高耸起。
    陆为的欲火被她勾得几乎要烧身,她也明了当下的情况,两手替他脱着上下衣衫。
    衣服一扯,露出他精壮胸膛。
    陆为又笑了笑:“车里,咱们还是第一次吧?”
    “要不,我们下车?”林瑾转头看了眼窗外,大片长了草的平坦地界可供他们发挥。虽然这旷野的地方风很大,但如今不像冬天那么冷,太阳底下晒着是温暖的。
    “傻姑娘。”陆为亲亲她的鼻尖,“草扎人,还是这里舒服点。”
    “嗯。”
    林瑾脱了他的衣服,也脱自己的。她喜欢与陆为之间的肌肤接触,不想做亲密事时还有布料的阻挡。
    夏天的方便,也在于衣服的简单。赤诚很快来到,欲望已攀到高峰。
    陆为抱着她的腰,想让她缓缓坐下。他动情地亲吻着她的肩,将唇印在她的每一寸肌肤上。而她紧紧抱着陆为,将重心挂在他的身上。
    林瑾感受到了身下的异物感,刚以为正事即将开始,却不想,陆为忽然停了下来。
    “怎么了?”她问。
    “你看。”
    陆为扯过她扔在一旁的衣裳,给她从头套了进去。他压抑着身上的燥热,看向窗玻璃的外边。
    林瑾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小路外的几十米处,竟然瞧见了一只小羊羔。矮矮小小,走着路都晃荡。
    她又往小羊的周遭望了一圈,小羊的身边瞧不见任何羊群,也不见喂养它的母羊。
    她很快判断出来,这是头走失了的羊羔。小时候她在阿乙的牧场时,也总有牛羊走失,一旦走失了,基本就找不回来,总是会被野狼咬死。
    她问陆为道:“那是附近牧民家的羊羔吗?要不要把它送回去?”
    陆为盯着那小羊,摇了摇头:“不是。那不是绵羊的羊羔。”
    “嗯?”林瑾不解,开了车门从他身上下来,站到阳光下,再望向那小羊。陆为随即也下了车,站到了她的身后,告诉她,“那是藏羚羊的羊羔。”
    与林瑾一样,陆为很意外会在这里瞧见小羊子。但在可可西里的十余年时间让他相信自己的鉴别能力,那灰黄色的皮毛和三角的耳朵,正是藏羚羊羔的特征。
    八月,藏羚羊的产羔期结束,正是母羊和小羊羔们大规模回迁的时节。在这个季节,小羊和母羊走丢是常事,但走丢到了格尔木的小羊并不常见。
    从这条路再上去些,就没有了草,进入了有人烟的地方。小羊如果找不回群,要么是被这一带人家养的狗咬死,要么是吃不到母乳,活活饿死。总之,倘若没人给它喂点东西,再把它送到羊群之中,它的活路不大。
    小小的藏羚羊刚面世不久,尚不认识人类,自然也不怕人。
    陆为用极慢的脚步缓缓接近它,直到走到了它的身边,它才惊慌地想跑。但陆为到底占了个先机,看它一动,便飞快地抓住了它的两只后蹄将它拎了起来。
    小羊挣扎得厉害,蹄子扑腾,揣在陆为的胳膊上。他抓紧了怕弄断它的细胳膊腿,抓松了怕它掉地上跑走,一路别扭地拎回来,要带到车上。
    林瑾看那小羊在他手上一脸不情愿的样子,走了过去:“我来抱吧?”
    陆为要开车,本来也是要把羊交给她的。他正想教她拎着两只羊腿,却见林瑾把小羊接进了怀里,像怀抱一个婴儿一般,让小羊躺在自己的臂弯之中。
    刚才还闹腾得很的小羊忽然就安静了下来,乖乖被林瑾抱着。
    林瑾眼睛微睁,惊喜地看了眼陆为。
    “它和你有缘分。”陆为含笑道。
    林瑾抱着小羊,小心翼翼地坐上了车。陆为也回到车上,将自己的上衣套回去,重新启动了车子。刚才的暧昧情事被中断,此时有羊子在车上,两人自然也不会在这儿继续下去。
    陆为调了个头,往格尔木城里的方向行驶。
    这大小的小羊应该还在喝母乳,这儿母羊不太好找,但城里应该有卖奶粉的地方。以前保护站也救助过走失的小羊羔,就是用奶粉兑水喂养的。
    刚出的城,现在又要回去,倒也合情合理。
    回城的路上,林瑾抱着小羊,终于有了再问一问陆为他身上那枪伤、和马阿大那事的时机。
    陆为一边开着车,一边讲起之前的事。
    “你还记不记得,当时送你回北京时,在格尔木火车站前,跟你搭过话的那个黄牛?”
    林瑾回想了一番,点了点头。
    陆为又道:“马阿大想杀我,他知道我不常出可可西里,出去最常去的也就是治多县和格尔木,他就派人蹲守在格尔木,就等着我落单的时候下手。那个火车站的黄牛就是他的眼线之一。之前,他一直没找着机会。这回我从格尔木往返北京,回格尔木时是一个人,总算让那个眼线找到了机会,半夜摸到了我住的昆仑宾馆的房间里。”
    林瑾听得提心吊胆。她知道,为了确保自身的安全,陆为总是随身带着手枪。但他这次来到北京,在首都严格的管控下,他身上肯定没有这保命的武器。那马阿大的手下的确是找到了个好时机。
    她紧张地问:“然后呢?”
    陆为轻松地笑了:“尼玛比我早一天从北京回格尔木,他本来早就该开车回保护站的。但那小子在火车上把车钥匙弄丢了,现配一把得一天,当天也就住进昆仑宾馆里等我了。马阿大的枪手摸进我房间的时候,我正跟尼玛在一块儿,算这次筹款的账呢。那枪手虽然拿着枪,但一个人对我们两个人,一下就被我们制住了。那枪手带了个BB机,我们就让他发消息给马阿大,就说他得手了,但不确定杀的人是不是陆为本人,让马阿大自己过来确认。”
    “马阿大真的来了?”
    “嗯,来了。”
    林瑾有些不可置信:“他那么狡猾的人,竟然这么放松警惕,这就相信了枪手的话。”
    提起这个,陆为笑叹一口气:“我追捕了马阿大这么多年,他也派人蹲守追杀我这么多年,我跟他都太渴望拿下彼此了。就像在野马川那次一样,我一得到马阿大扎营的消息就赶了过去,他得到我死了的消息,哪怕心里怀疑过会不会是假的,肯定也要来亲眼看看的。”
    林瑾了然。陆为和马阿大的恩怨,其中其实还牵扯到了她的哥哥。马阿大不仅试图杀死陆为,也将林述带进了死亡的深渊。她对马阿大的恨,不亚于巡山队的队员们。
    马阿大被抓,她与陆为一样高兴。只是她心里当然还记挂着:“那护士说你的枪伤,又是怎么回事。”
    “这是小事。就是制服那个枪手的时候,枪子儿从皮上蹭了一下。”陆为反手拍了拍自己的背,那里的衣服下,贴着一块纱布,“刚才我都脱光了,你没瞧见?”
    林瑾有些惭愧。那时她只顾着情爱了,倒是真没瞧见纱布。这也可见纱布包裹的面积并不大,他受伤的范围也不广,她也更放下了心。
    说来也是,陆为在可可西里追了马阿大这么多年,没想到最终抓到他,却并不是在可可西里。无论说是阴差阳错,还是因果报应,总之最后能将马阿大绳之以法,陆为和野牦牛队这些年的努力也就没有白费。
    她为陆为感到欣慰,也为可可西里感到欣慰。
    两人说着话,而车子渐渐行驶回了格尔木城。
    陆为找了一会儿,在街上找到了一家供销社。林瑾本想下车,跟陆为一块儿去买奶粉,但她一动,手里的小羊又挣扎起来。只有她安稳坐着时小羊才安稳,她便也打消了下车的念头,让陆为一个人停了车去买。
    陆为进供销社的次数本就不多,到供销社买奶粉更是头一回。傍晚时光,供销社即将关门,售货员正请点着货品,就见进来了个大块头的汉族男人。
    售货员问道:“买什么?”
    陆为问:“有奶粉吗?”
    “有。有三鹿的,林梅的,还有完达山的,要哪个?”
    “有什么差别?”
    售货员打量了他一眼,说道:“三鹿的八块,林梅的七块五,完达山的八块五。”
    陆为从口袋里摸出钱来:“完达山的吧。再买个奶瓶子,麻烦泡一杯。”
    “现在泡啊?”售货员皱了皱眉。这男人,来买奶粉,却不知道各种奶粉的价钱和差别,显然是不常来买的,估计是个生手爹。恐怕平常不怎么照顾孩子,这也就是临时出来买一趟。
    出于好意,售货员提醒他道:“奶凉了可不好。还是你带回家,让你老婆泡给孩子喝。一共十块二毛钱,给你装起来?”
    陆为正掏着钱,闻言,动作却微微愣住。
    老婆,孩子。
    多么日常的两个词,但他从没有想过,这两个词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一袋奶粉诱发了这场误会,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在那一刻停跳了一拍。
    他下意识地转头,看了眼供销社外路边停着的吉普车。林瑾正抱着小羊羔坐在车上,等待着他回去。
    “还是帮我泡一下吧。我老婆孩子就在外面,一会儿就能喝上。”
    陆为拿了钱,交给售货员。正好暖壶里还有热水,售货员帮着冲了杯奶粉在玻璃奶瓶里,热腾腾地交给他。
    他道声谢,拿着奶瓶和奶粉回到了车上。
    小羊跟母羊走失了很久,早就饿坏了。闻到奶味便想啃,陆为赶紧将奶瓶递上去。林瑾抱着小羊,他举着奶瓶给它喂食。
    林瑾看着玻璃奶瓶和一大袋子奶粉,有些心疼地说道:“这些不便宜吧?”
    她是最知道巡山队用度节俭的,平常连个锁都舍不得换的人,如今为了只小羊买了这些奶粉奶瓶。现在倒是还能用上,可等给小羊找回了羊群,这些也就闲置了,多浪费。
    陆为却道:“没事。我们的钱,本就该花在保护羊子上。有一只是一只。”
    “嗯,也是。”
    林瑾摸摸小羊身上茸茸的毛,从头顺着抚下去,又看着它用力地嘬着奶嘴。这是小小的生灵正在求生,但它的姿态太过可爱,可爱得林瑾忘了刚才心里的纠结,对着它咧开了嘴。
    她不知道,陆为看着她,也觉得她可爱极了。小小的一个姑娘,抱着小小的羊子。
    他浅浅笑着,安静地观赏这静谧的一幕。
    笑着笑着,陆为忽然觉得这一幕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到过这样的场景。
    他眯了眯眼来回忆,过往的记忆片段在他脑海中迅速闪过,停留在了一个古老的段落。
    那段记忆过去的时间太过于久远,回想起来时,已记不清太多的细节。只记得那份记忆之中有浓郁的草和牦牛粪便交杂的气味,有碧蓝色的天空和一望无际的草场,也有一处寂寞的哨岗。
    哨岗,草场,抱着小羊的小姑娘。
    顺着记忆的痕迹,他又想起了更多。想起那个小姑娘抱着她被狼咬死的小羊,纵然徒步穿过整片草场,也要给她的小羊报仇。
    当年那个小孩倔强又坚强的模样浮现在他脑海,竟然渐渐和眼前抱着羊子的小姑娘重迭。
    他有些许不可思议,出声唤道:“小瑾?”
    林瑾惊讶地抬头看向他。
    小瑾这个称呼,从小到大,只有哥哥会这么叫她。除了哥哥之外,陆为是她生命中最亲近的男人,但他从来不曾用过这个称呼。
    她不知这是怎么了,他怎么突然这样叫她。
    随后,她便更惊讶地发现,陆为那坚毅的眼眸之中,竟然含满了柔情。
    “小瑾。”——他又这样叫她——“原来是你。”
    林瑾愣了一会儿,脑中后知后觉地浮现出一些猜想。陆为这样说的意思,是不是他见过小时候的她?
    他曾经说过的,来到可可西里之前,他一直在青海当兵。算算年份,他在青海当兵的时候,她和哥哥该是都在阿乙家的牧场生活。
    无奈那时候的自己实在太小,即使她再怎样努力追忆,关于那个牧场的事,所记得的还是太少。她只依稀记得哪一年,阿乙的牧场遭了野狼,狼咬死了她最心爱的小羊。她想去找狼却没找到,哭得厉害,那时是哥哥拉着她的手安慰她。
    其他的那些,早就忘干净了,再也想不起来了。
    可陆为的神情却在告诉她,是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遇见过她。
    “我们,是不是以前见过?”
    陆为一手持着奶瓶,一手摸上她脑后的发。额头轻轻碰触在她的额上,声音深沉,却也字字清晰:“是。我们早就见过。”
    在那片供养着林瑾的长大的草地上,在那座见证着陆为的沉淀的哨卡边。在可可西里尚未出现盗猎的枪声时,相遇早已发生在他们身上。
    陆为不知该如何与林瑾描述这段尘封了多年的过去,事实上,他也无需用言语讲述给她听。只要他们还存在于世,他与她的命绳便紧紧缠绕在一起,从来也不会散开。
    气氛正温馨着,林瑾手里的小羊羔子忽然叫了一声。陆为低下了头去看,便见那玻璃奶瓶里泡的奶粉已经被小家伙吃光了。
    果然是饿了许久,胃口好得很。
    林瑾笑道:“要不要再给它泡一杯?”
    陆为把奶瓶嘴盖好,说道:“小羊肠胃不好,一下吃太多了反而容易死。等回了保护站再给它喂一次就好。”
    “回保护站?”林瑾一愣,“你今天就要回去?”
    “要不是给你寄信,我中午就跟尼玛一起回去了。这个点走,睡觉前还能到。”
    林瑾看了看时间,夏天天黑晚,倘若路上顺利的话,说不定天黑前他就能回到保护站里。抓住马阿大之后,只有部分巡山队员来了格尔木看望受伤的陆为。今晚他回到巡山队,才算跟队员们的团聚,肯定要好好庆祝一番。
    她既希望陆为能和他的弟兄们一同开心庆祝,同时又难免有些不舍。上一次在北京也是这样,刚见面,他就离开了。
    陆为瞧她低落的神情,问她:“开学还有几天?不急的话,我带你一起回去,在保护站里住几天,我也给那群小子介绍介绍你。”
    离开北京时她太匆忙,在火车上奔波了两天,林瑾的时间观念都有些混淆。她掰着指头算清了开学的具体日期,只剩下三天的时间,显然不够她在青海久留。她如果跟着陆为回了保护站,不过一两天的时间就又要回到格尔木,没必要麻烦他来回着送她。
    原本她以为,这一回来是见不到陆为的。做人要知足,当下见过了面,又与他度过了下午的时光,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她抿了抿唇,决定道:“没关系的,我今晚回北京吧。”
    陆为笑着逗她:“舍得走?”
    “该去读书了。”林瑾也笑出来,“答应过你的,好好生活,好好读书。等下一次放假,我再来找你。”
    “那回去之后,给我写信吗?”
    他往事重提,讲起当初送她离开可可西里时,她故作绝情的话语。那时她说,反正以后也不会再有交集,没必要写信。几个月过去,分离的滋味让当初绝情的决心早就崩溃。
    林瑾当然也想起了当时自己说过的话,而她的回答,与那一次截然不同。
    “会的。我写信,寄到西部工委,告诉你我在北京生活得怎么样。”
    “我不担心你过得怎样。你这么聪明漂亮的小姑娘,到哪里都会过得很好。”陆为浅笑,“想要你写信,是我想你。”
    直白让人脸红,林瑾低下了头,嘴角却扬起些许弧度。她摸了摸手里羊羔的脑袋,毛茸茸的手感绵而软和,她爱不释手。
    她低低地说了一句:“我也想你的。”
    声音虽然轻,陆为却听得清清楚楚,心中暖洋洋的一片。
    阳光穿过楼宇,漏在明亮的街道之上。陆为慢悠悠地开着车,经过了那家藏面馆,又一次来到了火车站的广场外。
    林瑾解了安全带,把小羊羔放到后座,刚要开口道别,就被陆为偷袭着亲了一口。天雷勾地火,再这么下去就走不成了。她手上用力,推了推他的肩膀,陆为这才放过她可怜的嘴唇,改亲了她的额头。
    下车之前,她又嘱咐着:“可可西里遍地都是财富,抓了一个马阿大,还会有人觊觎这里的动物和矿产的。你在可可西里是众矢之的,千万要当心。”
    陆为颔首:“嗯。我会当心。”
    “那,我走了?”
    “好。”
    纵然心中万般不舍,但林瑾该去做她应做的事,去读她该读的书。
    陆为没有下车送他,他怕自己下了车,林瑾今晚又走不成了。
    他们的将来还很长,不在这朝朝暮暮之间。
    他坐在车里,透过薄薄的车窗玻璃,看向一步步走在阳光下的她。
    日近西山,斜光温柔。光芒落在她的身上,像极了在那时她在冰河上的模样。一切的命运与因缘牵逢在他们之间,他们是同一个灵魂的两端。
    陆为静静地看着。
    林瑾的身影在视野中越来越小。
    可他却觉得,她从来,都不曾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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